如果狭义相对论与广义相对论的如此的前提:一、狭义的:在任何惯性系其物理定律及实验效果都相同;二、广义的:在加速系与引力场中,任何物理定律及实验效果都相同。
我说相对论(狭义与广义)的此前提就是错误的前提。 是实际物理(牛顿力学范畴)范围的事,人为地无根据地扩大到了一切物理性质与现象范畴,这是它根本的错误,所有的错误结果都基本上是由此产生的。比如扩大到电磁、微观等方面领域产生的什么“黑洞”“引力波”等等的“虚幻”的科学东西来。 加速系或惯性系不是真实的具有物理性质的空间,仅是数学手段。而相对论就错误的赋予了“物理性质”,其结果是引起的理论思维的混乱,更严重的是“推论”出许多的客观世界没有的东西与性质。比如把“光”的物理因素也扩大到此范畴来。
我认为,这是产生相对论(狭义与广义)“糊涂”理论的最重要的“根源”之一。
所以。反相要紧紧地抓住“此根源”来反。有的反相者在反的同时还用此“前提”,就是“上了贼船喊抓贼”的形象。
我在“利用弱等效原理”的时候,就是把它的内涵限制在了牛顿力学范畴里(但是增加了牛顿物体内部的状态内涵、增加了换个角度看“背景空间”问题,原来牛顿力学“隐含”的仅是“均匀空间背景”,而重力问题归于虚构的超距作用的“引力”来“无奈地”代替了“引力场背景空间”及物体内状态的‘性质’因素。)
所以,必须要把有客观的物理性质的背景空间与参考系坐标系分离开来,惯性系否,必须有条件地运用,比如必须说明在什么“背景空间”里的前提下才可以运用。 所以,对狭义相对论来说,“光”仅是作为“信号”来对待,千万别扯上什么“光”的本质等方面,也别扯上什么与光有关的传播问题。对于狭义相对论,我可以如此地说:有个某物理“东西”,把它当作“信号”(不管是“看”还是“听”还是用什么仪器来接收到),只不过他的传播特征与发射源的运动状态无关且在不影响其传播状态的同一“背景空间”里 (两个原则),(可能就是黄得民先生的“同背景系”)的前提下,就可以使狭义相对论的“洛式”成立。但是,此“结果是测量的‘误差’”,不是真实的客观的被“测”的对象的时空,这是应该“强调”的。所以,要在此角度来理解或运用狭义相对论,就必须明确其前提的范围,不能无原则地扩大。比如,在加速器里,我们用什么“信号”?其信号特征符合其“两个”原则否,在什么具体的空间内?等等限定条件,才可以运用。否则,都是“望风扑影”地“瞎”联系。比如,谬介子的寿命怎么就与狭义相对论联系起来的,谬介子本身是否是考察对象(所谓的事件?)或其还是有‘信号’功能来对待?等都是个“糊涂帐”。本来就是关于“测量”性质的很“窄”范围的小“习题”性质的“公式”,就被百年来“吹捧为什么高于一切物理之上”的什么伟大的新理论,这实在是科学世界的一场“噩梦”。更有“甚”者,还把什么“原子弹”的出现都归于“狭义相对论”的成就,这是哪是哪?原子弹是微观物质的性质的范畴,一个“测量”性质的狭义相对论怎么就与原子弹的出现联系在一起了?实在是荒唐。当然,有什么狭义相对论推导出什么“质速”有关的吧,但是,“测量”实质什么就与“质量变化”有关?这不是当代物理世界的“悲哀”吗? 这都说明了什么?我认为有个最大的问题,就是我们现在科学、对科学理论、科学探测、科学探索、科学方法等方面的“认知”方面出现了目前历史阶段“欠缺”,落后于现代科学实际发展的步伐。这是应该引起科学界的“注意”的事。也就是说,我们要有一批人要着重“研究”此“认知”的问题,使其赶上“时代科学发展的步伐”。否则,就是科学继续发展的“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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