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单向波长,是在一个静止参考系中进行的,波长当然也是规定在同一参考系中的波长,而不是在其他运动参考系中的波长。
在λ=d.△x/L这个公式中,等号右侧的各个量都与改变同时规定无关。是否有谁对这个通过干涉条纹测量单向波长的公式有异议? 光谱分析用的光谱仪,应用是很广泛的,精度是相当高的。我猜想用的也是测量单向波长的方法吧?只是不知道精度是否能达到可以测出光速的差异,假设两个方向有不同的光速的话,光谱仪的精度是否能达到那么高? |
测量单向波长,是在一个静止参考系中进行的,波长当然也是规定在同一参考系中的波长,而不是在其他运动参考系中的波长。
在λ=d.△x/L这个公式中,等号右侧的各个量都与改变同时规定无关。是否有谁对这个通过干涉条纹测量单向波长的公式有异议? 光谱分析用的光谱仪,应用是很广泛的,精度是相当高的。我猜想用的也是测量单向波长的方法吧?只是不知道精度是否能达到可以测出光速的差异,假设两个方向有不同的光速的话,光谱仪的精度是否能达到那么高? |
你还是认为λ与对钟无关,我引入一个变数k,将公式改成:
λ=kd.△x/L 不同的对钟约定下,k的大小是会改变的,只有在特定的对钟约定下才会有:k=1和λ=d.△x/L。即λ=d.△x/L这个公式本身就隐藏了一种对钟约定。 其实,你只需要明白,任何物体从一点到另一点的速度测量最终一定要有一种“约定”来支撑,这种“约定”一定与对钟有关。没有任何人能够摆脱“约定”而得到光或某个物体从一点到另一点的单向速度,所以,λ的大小也一定不能摆脱对钟的影响。 |
我的意思是有了单向光生产的干涉条纹,就可以确定单向波长,因而得到单向光速。
干涉条纹已经给出了一种同时规定,因而也就规定了一种单向光速。这是一种自然的规定,非人为规定。 当然人为的可以给出其他同时规定,因而得到其他单向光速。或者还有其他用自然规律规定的不同的同时,因而可以得到不同的单向光速。 但这些都不足以否定由干涉条纹给出的波长及光速。这是客观规律的一部分。 |
[63楼] 作者:jiuguang
仅仅由“单向光生产的干涉条纹”还不足以确定单向波长和波的单向速度。 比如说,确定光的单向波长需要n个条件,其中客观为我们提供了m个,如果m=n,则不需要人类再做任何事情,光的波长就确定了。然而,d、△x、L与λ都是物理量,客观并没有提供人们应该怎样去计量这些东西,所以,m一定小于n,剩下的n-m个条件就需要人类来规定。而这n-m个条件是没有唯一性的(如果有唯一性,那就不需要由人来选择和规定了),人类对这n-m个条件可以有不同的选择和规定,不同的选择或规定就会得到不同的d、△x、L与λ,因而d、△x、L与λ之间的关系也是改变的。 当你说“人为的可以给出其他同时规定,因而得到其他单向光速”,这就说明客观并没有给出唯一的“对钟”方法(否则,就不存在“人为的可以给出其他的同时规定”),而在“对钟”方法没有唯一确定的前提下,仅仅由“单向光生产的干涉条纹”还不足以确定单向波长和波的单向速度。所以,λ=d.△x/L不是天然的、唯一成立的,λ=d.△x/L的成立一定有人类“规定”的成分,是在客观条件+人类规定条件的共同约束下才成立的。 |
实质上,所有的量化结论、所有的规律表达式(这包括牛顿定律,包括物理定理,包括光速不变,也包括时空变换等等)都是在“客观条件+人类规定条件”的共同约束下才成立的。
在“客观条件+人类规定条件”的组合中,绝大多数人都忽视了“人类规定条件”,或者把“人类规定条件”当成“客观条件”来对待。 而之所以需要“人类规定条件”是因为客观世界不能为建立一个理论体系提供所有的、唯一确定的条件,这就给人类的智慧留下空间。人类的智慧就在于:面对这些不确定的、可选的条件,通过规定、约定、选择为理论的建立补足缺少的条件,且在不同的规定、约定、选择下会得到不同的理论体系,得到不同的描述结论。这就是欧氏几何与非欧几何都能成立的道理所在,物理学甚至一切学科也是如此,都需要人类智慧的参与,都不具有唯一性。 |
对jiuguang说:
λ=kd.△x/L公式的推导是以实验室内光速各向同性为条件。 比如,在推导时应用了三角函数,要求三角形三个边长方向上的光速相同。 |
只要稍加注意,就会发现:论坛中的很多人都有自己的理论,且都信誓旦旦的认为只有自己的理论才是唯一正确的。我们暂且不论其所构造的理论是否缺乏或虚构事实依据,也不管是不是有逻辑上的漏洞或错误,我们只分析为什么。
前面说过,建立一个理论的条件是“客观条件+人类规定条件”,在“客观条件”完全一致的前提下,“人类规定条件”是多变的,这就是不同人可以构建不同理论的原因所在。 而之所以都信誓旦旦地说:只有自己的理论是唯一正确的,其他人的理论都是错误的,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知道有“人类规定条件”的存在,不知道为了建立这套理论,自己在无形当中融入了很多个性化的规定和选择。把所有的条件(包括个人约定、规定的条件)统统当做“客观条件”来对待,于是,自己的理论就是天下唯一正确的理论了。 |
静止长度的测量与同时规定无关。通常是先看一端,再看另一端的。而长度测量精度只是技术问题,并不存在理论说的障碍。
λ=d*△x/L公式,当然是在光速不变假设下得出的。但在假设两个方向有不同光速的情况下,我们仍然可以得到同样的公式。 |
[69楼] 作者:jiuguang
在同一个坐标系中,不改变长度计量单位,也不改变时间计量单位,只需稍微改变一下“对钟”(前提是你能理解和接受),λ=d*△x/L就不再成立(假设原来是成立的)。 比如,对于任一坐标点(x,t),我们只需将该点的时钟按照一定的规则拨动一下将显示的时间用t'表示,且有:t'=t+kx(k为任意常数),则在新的对钟下,波长将变为λ',且λ'=d*△x/L就不再是成立的。 |
接71楼:
分析如下: 假设在原来的对钟方法下,下式成立: λ=d*△x/L………………..(1) 则在新的对钟方法下,上式的d、△x和L都不会改变,而光的速度和光的波长都会发生变化,设为u’、λ’。(为了简化分析,假设光的运动方向都视为或近似视为X方向——否则,推理过程和推理出来的结果会更复杂一些,因为按照新的对钟,如果在原来对钟下光在各个方向上的波长相等,则在新的对钟方法下,光在各方向的波长会不相等)则根据t'=t+kx可求得光在改变前的速度u与改变后的速度u’之间满足如下关系式: u’=u/(1+ku)………………..(2) 我们知道,对于任意一点,光在1秒内经过的波数n乘以波长就是波的速度,而由于新的对钟没有改变时钟频率,因此改造前后n是相同的。于是有: u=nλ u’=nλ’ 以上两式带入(2)可得: λ’= λ/(1+knλ) 设u=nλ=c,由上式求得λ带入(1)得: λ’= d*△x/L/(1+kc) 即,只要改变了对钟方法,λ=d*△x/L就不再成立。 |
这是人为规定得出的不自然的结果。
由干涉条纹得出波长的公式。则简单明了。不是人为规定可以改变的。 可以人为通过改变同时来改变波长,但不能改变干涉条纹,也改变不了干涉条纹给出的波长。 |
[73楼] 作者:jiuguang
我前面有一句话:把所有的条件(包括个人约定、规定的条件)统统当做“客观条件”来对待,你这里就出现了这个问题。 再说一遍仅仅“根据干涉条纹”你得不到波长与d、△x、L之间的关系,只有在特定的前提下才会有λ=d*△x/L,而这个特定的前提是有人为规定成分的。而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人为规定的成分让你非常满意,你会把这种人为的规定误作为必然的前提,头脑中把这个规定认为是不可更改的。 |
一楼的对钟方法就是牛顿的方法 ※※※※※※ 孔德之容,唯道是从。 |
[74楼] 作者:sxgdyl
所谓人为规定,指的是非自然的。而从干涉条纹得到波长,非自然的人为规定的东西,并非必须的。 |
再想想,λ=d*△x/L隐含的对钟方法与所有对钟方法一样,并不是你说的“自然的”,都有被选择与不被选择的可能。 |
[76楼] 作者:jiuguang
你的问题是看不到λ=d*△x/L的成立有人为规定的前提,而且把这个人为规定的前提说成“自然的”。也就是:同样都是人为的规定,你把你喜欢的说成是“自然的”,而把其它的规定说成是“非自然的”。 即,λ=d*△x/L所隐含的对钟方法同样是人为规定的,否则,如果像你理解的所谓“自然的”,人还能通过规定来更改吗? |
应该看这个公式是从何而来,而不是拿一堆字母下功夫。 这样不就很容易理解了吗? 可以通过改变同时来改变波长。 但是干涉条纹不会理会你对波长的改变。干涉本身就有对波长也就是同时的规定。 |
[80楼] 作者:jiuguang
“分别计算两个缝的亮纹的距离,则两个距离之差是波长的整数倍”,这话的依据来自哪里? 我们确定的事实是:两列波的波峰重叠形成亮纹,但由此不能推断出,两列波的光程一定相差波长的整数倍!对于两个相互重叠的波峰,其光程是否相差整数倍与“对钟”有关。 当我们以“两个相互重叠的波峰,其光程相差整数倍”为前提来推导波长与d、△x、L之间的关系时,则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我们已经规定了一种对钟方法,该对钟方法恰好能够使得“两个相互重叠的波峰,其光程相差整数倍”成立;另一种可能是,原来没有对钟方法,或者不理会原来的对钟方法,而规定一个新的对钟方法,使得“两个相互重叠的波峰,其光程相差整数倍”能够成立。——无论哪种可能,最终都与人为的选择或规定有关,而不是必须、一定、必然、只能用这种对钟方法,一旦我们换一种对钟方法,就不能说“两个相互重叠的波峰,其光程相差整数倍”。 |
另外,你可以把你乐意接受的对钟方法称为“自然的对钟方法”,张三可以把他心仪的对钟方法称作“必须的对钟方法”,李四还可以把一个随意选择的对钟方法命名为“客观的对钟方法”,你们可能都强调自己选择的对钟方法是天然的、必选的。但不管给出什么样的称谓,也不论如何强调,对于局外人王五来说,他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不一定要选择你的或者张三的,而可以选择其他的。所以,你所喜欢的那个对钟方法,仍然属于一定意愿下的“规定”和选择,不能把它说成是必须的、客观的。 |
“分别计算两个缝的亮纹的距离,则两个距离之差是波长的整数倍”,这话的依据来自哪里? 干涉条纹的实质就是这样的。“两列波的波峰重叠形成亮纹”,假设你的理解没错的话,也自然推出同样的结果。不要只从字面上理解。 |
[83楼] 作者:jiuguang
我问你的是“两个距离之差是波长的整数倍”,这个结论是哪里来的?你总不能说这是必须的、不需要有理由! |
jiuguang:
我又分析了一下,λ=d*△x/L在相对论中是成立的。相对论的对钟方法确保光速各向同性,在光速各向同性的基础上可以保证“当两列波的路程差为波长的整数倍时才会出现量纹”是成立的,因此“当两列波的路程差为波长的整数倍时才会出现量纹”这句话是以能使“光速各向同性”的对钟方法为前提的。如果换一种对钟方法,则不能确保光速各向同性,也就不能保证“当两列波的路程差为波长的整数倍时才会出现量纹”。 具体的,你再慢慢研究一下,相信你会研究明白的。 |
我说过“假设你的理解没错的话”,现在的怀疑只能更大了。
请你解释一下,你是如何理解“两列波的波峰重叠形成亮纹”的? |
[86楼] 作者:jiuguang
还没明白,“两列波的波峰重叠形成亮纹”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两个重叠波峰的光程差为什么是你说的整数倍,这个“整数倍”是依据什么样的前提得来的? |
你 前面部分理解错了 不知道后面所说是哪来的,就不奇怪了。 |
[88楼] 作者:jiuguang
那就请你解释,你如何知道“两个重叠波峰的光程差一定是整数倍”?如果你能说明这个,就知道我前面说的对不对了,你可别说不知道什么原因。 |
jiuguang,上面的这个问题问了你n遍了,请你能够给出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