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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相对论新挑战:释永信和特斯拉谈... 下一主题:留个题目供大家讨论
 [91楼]  作者:无忧仙人  发表时间: 2013/02/21 11:07 

对【90楼】说:

原意是特指,指的是别人,但是既然你有疑问,那我就专门澄清:“他们”一词理应包括我,不仅包括我,任何人都不能例外。

~无忧仙人

 [92楼]  作者:t221  发表时间: 2013/02/21 14:12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93楼]  作者:无忧仙人  发表时间: 2013/02/21 14:30 

对【92楼】说:

那就请你把你自己管好,我把我自己管好,并请大家来监督,如何?“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请t221先生先想清楚了再回答。

 

 [94楼]  作者:caozhongyin  发表时间: 2013/02/21 16:09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95楼]  作者:t221  发表时间: 2013/02/21 17:07 

对【92楼】说:

如果某人能完全想清楚,那就成大拿了。退一步说,就算某人能想清楚,在其他人不清楚的情形下,其他人又怎么理解和相信他。

以我观之,理论突破应该是非常理的、违背常识的,所以突破性的理论一定具备非常规思路,首先就是理念的改变。

比如,记得有人曾说“破钟”有“破钟”下的结论和速度,“好钟”有“好钟”下的结论和速度,但“破钟”不等于结论不对。这样的认识就很有玄机,实验结果是对是错还得看你用的什么钟,你随便拿个钟来测量光速,也可以测量,也可以有结果,但不一定等于你想要的结果。所以,相对论是对是错不是好理解的。
 [96楼]  作者:t221  发表时间: 2013/02/21 17:07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97楼]  作者:无忧仙人  发表时间: 2013/02/21 18:35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98楼]  作者:无忧仙人  发表时间: 2013/02/21 20:10 

对【97楼】说:

另外,你的那些小儿科的东西要是称得上“玄机”,那么真正入禅、懂玄的人应该羞得无地自容。不过,出于善意,无忧仙人还是想给你推荐一个入门系列:

1、《心经》,2、《金刚经》,3、《华严经·十地品》,4、《解深密经》,5、《楞伽经》。

如果读不懂全部,那么读懂一本也行;如果一年不行,那就给你十年;如果十年还不行,那就允许你用尽余生。对了,别忘了请一位好老师。

好了,等你入了门之后我再跟你谈玄机,但是现在我知道你绝对是个门外汉,所以到此打住。

~无忧仙人

[楼主]  [99楼]  作者:xilu234  发表时间: 2013/02/22 08:11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楼主]  [100楼]  作者:xilu234  发表时间: 2013/02/22 08:12 

对【99楼】说:

http://en.wikipedia.org/wiki/Kruskal%E2%80%93Szekeres_coordinates>

 

 [101楼]  作者:caozhongyin  发表时间: 2013/02/22 08:40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102楼]  作者:t221  发表时间: 2013/02/22 08:55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103楼]  作者:无忧仙人  发表时间: 2013/02/22 11:12 

对【102楼】说:

那就请t221先生去找你的同道去吧,这里不是你宣传你的小儿科东西的地方:你单独开贴也可以,但是请不要到不相干的主题中打扰别人。请各位版主切实负起责任。

~无忧仙人

 

 [104楼]  作者:t221  发表时间: 2013/02/22 12:53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105楼]  作者:无忧仙人  发表时间: 2013/02/22 13:04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106楼]  作者:无忧仙人  发表时间: 2013/02/22 13:38 

对【105楼】说:

另外澄清一下:没有人禁止t221在论坛发言,请不要偷换概念;但是另一方面,论坛上的任何交流都必须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不要忘了,你有言论自由的权力,但是别人也有不被打扰的权力。因此你要是愿意自己开贴讨论,不管你能吸引多少人与你交流,都不会有人干涉你。

~无忧仙人

 [107楼]  作者:t221  发表时间: 2013/02/22 14:33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108楼]  作者:无忧仙人  发表时间: 2013/02/22 15:23 

对【107楼】说:

引用:

“他问别人有什么心理障碍是基于‘双方自愿’”

回复:

没人请你或勉强你来回答我的问题呀,更何况我是在与张老师探讨策略,本来就不是要问你或别的什么人问题,这一点你不会读不明白吧?好了,求你了,从现在开始,不要直接跟我的贴子,好吗?

~无忧仙人

 

 [109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3/02/22 17:07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楼主]  [110楼]  作者:xilu234  发表时间: 2013/02/22 19:14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111楼]  作者:余本鲲  发表时间: 2013/02/22 21:26 

“对于相对论体系要一分为二地具体分析。”——同意张教授看法。
 [112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3/02/22 23:26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楼主]  [113楼]  作者:xilu234  发表时间: 2013/02/23 10:50 

我本来打算在这一帖与无忧仙人以及其他网友

讨论挑战相对论的策略和方法问题。

 

可是最近在看了网上的一些帖子以后,我放弃了这一想法。

 我的有生之年将继续挑战物理界的玄学派,可是今后我将减少上网。

 

我将集中我的时间和精力,只做我喜欢的事,以及我力所能及的事。
 [114楼]  作者:无忧仙人  发表时间: 2013/02/23 11:18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115楼]  作者:sxgdyl  发表时间: 2013/02/23 12:04 

[楼主] [113楼]:

张老先生,我提个建议。

想要挑战或超越相对论,首先要能够准确理解相对论的基本原理。相对论的最基本原理并非是两个公设,而是“相对”二字。

“相对”是一个涉及双方或多方的概念,我们所说的绝大多数结论都是一定定义下的相对结论,可是很多人在分析结论的时候,只看到一方,却忽视了另一方。

比如说,当我们分析线条A是否是“直线”的时候,或当我们分析物体B是否匀速运动的时候,我们往往把注意力放在线条A或物体B本身。我们可能认为,线条A是否是直线完全取决于线条A,物体B是否匀速运动完全取决于物体B。其实,这种认识本身就是错误的。上面说“相对”至少是双方的,我们忽视了影响结论的另一方。

线条A是否是“直线”,还与另一方有关,这另一方就是人类规定的“基准”或人类对“直线”的定义,如果在某“直线”定义下“线条A是直线”是成立的,换一种定义就不再保证“线条A是直线”的结论;同样的道理,物体B是否匀速运动,并非仅仅取决于物体B自身,还与其它方有关,比如参照物的选择,选择不同的参照物,“物体B是否匀速运动”的结论会发生变化的。

所以,如果让我来回答“讨论挑战相对论的策略和方法问题”,我首先建议:把“相对”二字理解清楚,把影响结论的所有要素搞清楚。
 [116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3/02/23 12:34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117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3/02/23 13:39 

接112楼对113楼:
张老师,你挑战理论物理玄学?你连相对论最具体、浅简、重大的错误都无能力知道;须知是这些具体、浅简、重大的错误才发酵成玄学的!
你在扬汤止沸呢。
[楼主]  [118楼]  作者:xilu234  发表时间: 2013/02/23 13:39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119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3/02/23 13:39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楼主]  [120楼]  作者:xilu234  发表时间: 2013/02/23 14:49 

对【114楼】说:
无忧仙人,我没有什么苦衷。我也没有把量子力学的g本哈根解释当做玄学。

118帖王令隽教授的帖子:“克鲁斯科变换与数学创造论的发端”,写得非常好,很有深度。

 

这个帖子,我是在早晨8点多发的。审查了5个多小时才发出。他的文章说明了什么是玄学。

 

好吧,我有很多事要做,在xx天中,将很少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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