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6楼】说:
但这个东西不影响你看的静止长度Lo,我看的就会比Lo小。我的结论基于你的结论得出的,这样的结论是没有问题的。而同一系,静止是L0,运动是L,没有绝对的理由保证L一定会与Lo满足什么样的关系。 |
对【26楼】说:
但这个东西不影响你看的静止长度Lo,我看的就会比Lo小。我的结论基于你的结论得出的,这样的结论是没有问题的。而同一系,静止是L0,运动是L,没有绝对的理由保证L一定会与Lo满足什么样的关系。 |
对【26楼】说:
但这个东西不影响你看的静止长度Lo,我看的就会比Lo小。我的结论基于你的结论得出的,这样的结论是没有问题的。而同一系,静止是L0,运动是L,在加速的时候把物体拉长或压缩都不会影响Lo(前面那个就不行了),没有绝对的理由保证L一定会与Lo满足什么样的关系。 |
(((哈哈,我与沈建其早就讨论过了!他的说法是,过去大家对相对论的理解存在误会,现在看来,应该认为固有长度不是一个不变量,这就是他的解释。)))。
================== 其实就是静止长度,这个东西谁能保证它不变?最多是“静止长度不变”的物体才能保证静止长度不变,把“静止长度不变”简称“刚性”,就成了“刚性”的物体才能保证静止长度不变,有意义吗? |
对【34楼】说: 我反对“刚性”的说法,但只要物体的物质作用环境保持相同,物体的静止长度必然相同,与其运动速度及所处的间、地点均无关! |
看来hudemi先生,t221先生 ,还有我的老乡——福州梅晓春都是物理高手, 脑袋一拍,物理教科书中的原长,原时的不变性为大错特错的东西,从此之后,物理学要改写了。
以此推之,所有建立质点上的物理学都是不正确的,因为真实世界中没有绝对刚体,更找不到真正的质点,也许由此可以得出静质量的可变性。 高!,水平真高!!!。 按hudemi先生说法,沈也同意这观点。我就无话可说了。可惜的是,沈只能晋升为博士前,而再也不能晋升为博士后了。 |
对【26楼】说: 同意,沈博对相对论的理解竟然如此谬误,骇人听闻啊 ※※※※※※ 孔德之容,唯道是从。 |
对【36楼】说: 看东西要看清楚,我是认同固有长度不变的观点的! |
对【36楼】说: 我不认同沈建其的观点,他跟你一样,是在抓稻草,是用固有长度不是不变量来做辩解!可惜这本身就已严重违背了相对论的观点,他认为过去说固有长度是不变量是对相对论的误解。 |
黄先生在38楼承认了固有长度(原长)为不变量,很好,有进步。请问: 地面系观察者用什么去保证两质点同时同步加速后的距离10米,此时由运动系看来两质点的距离就为固有长度? 是不是脑袋一拍就保证了? |
对【40楼】说: 黄先生在38楼承认了固有长度(原长)为不变量,很好,有进步(((哈哈,你该不会认为这是你参与讨论的功劳吧!我从来就认为长度不变!)))。请问: 地面系观察者用什么去保证两质点同时同步加速后的距离10米(((这还要保证吗?计算摆在那儿,你不会看吗?))),此时由运动系看来两质点的距离就为固有长度? (((不为固有长度是什么长度,你说说!))) 是不是脑袋一拍就保证了?(((某些人被相对论绕糊涂了,被参考系间的变换搞晕了,连参考系内的计算都要怀疑了!甚至胡言乱语说相对论中要保证杠杆是“刚体”,你想过没有,如果杠杆真是刚体,一端受力的同时另一端必然同时受力,你所说的同时性的相对性如何体现?????????))) |
对【35楼】说:
我反对“刚性”的说法,但只要物体的物质作用环境保持相同,物体的静止长度必然相同,与其运动速度及所处的间、地点均无关! ========================= 这就是不动脑子的造成的!你用“物体的物质作用环境保持相同”给个推导,看你如何能推导出:物体的静止长度必然相同。你推导的出才能肯定,你推导不出却说成立,那就是拍脑门胡说了!!!别像36楼那位,典型的用pg说话! |
对【36楼】说: 请各位注意,黄先生的前提是两个独立质点的距离问题,这里没有刚体,也不涉及什么橡皮筋。我的意见也只是对两个质点的距离而言。对于这样的两个质点,不论吴先生用牛顿力学还是相对论力学,或者吴先生的什么力学计算,只要采用的加速度和加速时间相等,同时进行加速(在同一个参考中存在同时的绝对性),两个粒子静止时和加速停止后的距离就应当是相等的。这是任何一个有逻辑能力的人都应当能理解的事情,如果各位有异议,请先检查自己的逻辑电路是否短路。 在这种前提下,考虑到实际的钢尺是由无数原子构成的,我们原则上可以对钢尺中的每个原子都用相同的方法进行加速。其结果是,在静止的观察者看来,钢尺到达一定的运动速度后,长度是不变的!至于运动参考系的观察者如何看,与本问题无关。 狭义相对论实际上不涉及加速问题,一旦涉及加速度,就一定会出现绝对性,因此加速过程是具有绝对性的。狭义相对论回避加速度,只提相对运动速度,使得所有的事情都变成相对的。然而在实际的过程中,加速度是不可避免的。两个参考性从相对静止变成相对运动,其中至少有一个参考系要经历加速过程。但狭义相对论只讨论静止时时空关系如何,有相对运动速度时时空关系如何,把实际存在的加速过程忽略了。 因此狭义相对论实际上是一个超验的,在实际上不可实现的理论。相对论所有关于时空相对性结论都是超验的,虚构的,不可证实的,这才是狭义相对论的要害。只要考虑实际存在的加速过程,就一定会在时空关系中引入绝对成分。黄德明先生提出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引入加速度后时空关系的绝对性,是很有意义的。(请注意不说什么加速度等效于引力,又给出加速度的相对性来,把问题搅成一塌糊涂。)要真正弄清时空关系,就必须考虑加速过程的影响。如果诸位想深究,可到《中国预印本服务系统》中查询我的一些文章,或来信索取(mxc001@163.com)。 |
地面系观察者用什么去保证两质点同时同步加速后的距离10米(((这还要保证吗?计算摆在那儿,你不会看吗?))),此时由运动系看来两质点的距离就为固有长度? (((不为固有长度是什么长度,你说说!))) \\\\\\\\\\\\\\\\\\\\\\\\\\\\\\\\\\这话要这样说: 地面系观察者看,两质点同时同步加速后的距离10米之时,你用什么去保证由运动系看来两质点的距离就为固有长度? (((不为固有长度是什么长度,你说说!)) 回复:黄先生确是有进步,提到这个问题,你总是说不关运动系P事,现在承认了关运动系P事了。爱因斯坦谈论原长不变时,从来没有离开杠杆或刚尺(你认为刚尺不存在,改用钢丝也行,至少是一种很多好的近似)。黄先生比爱因斯更聪明,两质点之间不要用任何东西连结,脑袋一拍,就保证它为运动系的固有长度。如不是脑袋拍出来的,请陈述理由!!!!??????。 |
怎么保证B为(600,0)的时候,B'正好为(700,0)? ※※※※※※ 孔德之容,唯道是从。 |
对【36楼】说: 请各位注意,黄先生的前提是两个独立质点的距离问题,这里没有刚体,也不涉及什么橡皮筋。我的意见也只是对两个质点的距离而言。对于这样的两个质点,不论吴先生用牛顿力学还是相对论力学,或者吴先生的什么力学计算,只要采用的加速度和加速时间相等,同时进行加速(在同一个参考中存在同时的绝对性),两个粒子静止时和加速停止后的距离就应当是相等的。这是任何一个有逻辑能力的人都应当能理解的事情,如果各位有异议,请先检查自己的逻辑电路是否短路。 {{{吴回复:黄先生的计算,我完全同意。我只是说,如果进一步假设两质点以刚尺(或改说钢尺)相连结,则从相对论上计算就不正确了,))) 在这种前提下,考虑到实际的钢尺是由无数原子构成的,我们原则上可以对钢尺中的每个原子都用相同的方法进行加速。其结果是,在静止的观察者看来,钢尺到达一定的运动速度后,长度是不变的!至于运动参考系的观察者如何看,与本问题无关。 {{这点完全不同意。 对于钢尺中单个独立原子(质点)来说,加速就有质增,质增意味着运动空间的不是象牛顿空间那样舒展的(空间压缩),空间压缩以质点运动速度上限为C体现。若把这些独立原子连结成钢尺,这种空间的压缩还体现于运动尺缩中。至此,仅是对尺缩的一种解释,这种解释是说,爱因斯坦对于你上面的“概念和判断”存在分歧。既然存在分歧,要么就直接用实验来说明,要么就要用大家都预先认同的公设下的理论去证明。否则就成了脑袋一拍知道之事了。 在黄的假想实验中,要判别相对论的尺缩内容是否正确,至少要清楚相对论的尺缩指的是什么?它是指,由动系看AB两点为固有长度(原长),由静系按欧氏几何方法测得AB两点的长度变化。如果不能保证AB两点为动系的固有长度,就没有可比性,成了“空对空”东东,黄的假想实验毫无意义可言。显然,黄的假想实验确是关运动系的P事,运动系与其设置实验目的大大有关。 原时,原长,静止质量是兄弟,动系如何判别AB距离是否为原长?我们可以在AB两质点上放上时钟,设A为标准钟,于加速前(地面静止)A钟把B钟校准,若加速后,(由动系看)AB钟的读数一样,则AB距离为固有长度。很明显,黄假想实验中,地面上看,AB钟读数一样,按洛变换,则动系看AB钟读数不一样,显然,由动系看AB距离不是固有长度}} 狭义相对论实际上不涉及加速问题,一旦涉及加速度,就一定会出现绝对性,因此加速过程是具有绝对性的。狭义相对论回避加速度,只提相对运动速度,使得所有的事情都变成相对的。然而在实际的过程中,加速度是不可避免的。两个参考性从相对静止变成相对运动,其中至少有一个参考系要经历加速过程。但狭义相对论只讨论静止时时空关系如何,有相对运动速度时时空关系如何,把实际存在的加速过程忽略了。 因此狭义相对论实际上是一个超验的,在实际上不可实现的理论。相对论所有关于时空相对性结论都是超验的,虚构的,不可证实的,这才是狭义相对论的要害。只要考虑实际存在的加速过程,就一定会在时空关系中引入绝对成分。黄德明先生提出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引入加速度后时空关系的绝对性,是很有意义的。(请注意不说什么加速度等效于引力,又给出加速度的相对性来,把问题搅成一塌糊涂。)要真正弄清时空关系,就必须考虑加速过程的影响。如果诸位想深究,可到《中国预印本服务系统》中查询我的一些文章,或来信索取(mxc001@163.com)。 |
对【44楼】说: 在这种前提下,考虑到实际的钢尺是由无数原子构成的,我们原则上可以对钢尺中的每个原子都用相同的方法进行加速。其结果是,在静止的观察者看来,钢尺到达一定的运动速度后,长度是不变的!至于运动参考系的观察者如何看,与本问题无关。 =========================== 不要用脚趾头说话!你如何知道这就是刚性尺,如何知道尺子从一个位置走向另一位置、和尺子从一个时间到另一个时间的“背景”就是你说的那样?这简直是异想天开!几个很简单的例子。 假设有四把尺子A、B、C、D,在任何时候A与B总是相互重合、C与D总是重合,而A、B与C、D之间却不能总是重合,你说是A、B是刚性尺,还是C、D是刚性尺?假如没有C、D,你的判断结论是什么,假如没有A、B你的判断结论又是什么? 再假设,有两把尺子A、B,另有两个物体C、D,我们发现当C、D加速后,用A尺子测量C的长度保持不变、D的长度则是变化的,用B尺子测量D的长度保持不变、C的长度则是变化的。现在问你,A、B哪一个是刚性尺子?C、D哪一个是刚性物体?你回答的上来吗? 脑子要开动,不是你认为什么就是什么! |
很奇怪的一件事就是:说不清“刚性”为何物,却硬是把“刚性”当已知前提来使用!!!而且绝多数人都犯了这个毛病! |
绝对刚体的概念存在于牛顿理论和相对论中。当不考虑某固体的大小时,称之为质点,当要考虑其长度时,则称之为刚尺。
绝对刚体仅是抽象的物理学模型,离开这个模型,物理学寸步难,同时它还能杜绝一些无知好事者的无意义的无限深究和追问,为理论的建立带来方便。 比如,在物体受力而运动的课堂教学中,如果老师不用质点模型,许多好事而爱动脑子学生总会追问:作用于物体上的力传递时间是多少?物体的弹性形变影响是多少??等等,这样一来,课堂还能继续吗? 在实验物理学中,我们可以用钢珠来代替质点,用直钢丝来代替刚尺。这种代替是对于不存在的绝对刚体的近似。 |
对【42楼】说: 这就是不动脑子的造成的!你用"物体的物质作用环境保持相同"给个推导,看你如何能推导出:物体的静止长度必然相同。你推导的出才能肯定,你推导不出却说成立,那就是拍脑门胡说了!!!别像36楼那位,典型的用pg说话! ================== 这个推导很简单!所谓的“物体的物质作用环境保持相同”就是排除了一切可能使该物体在两种情况下导致两者长度不同的物质作用原因。既然已没有任何原因使两种情况下的物体长度不同,两种情况下的物体长度必然相同!这也是相对性原理的要求,也就是你承认的我们该相信的信念。 看来你认为两种情况下物体的长度可能不同,那么请阐述你认为不同的理由!如果说不出,也就是你自己所说的,“是不动脑子造成的”。 |
对【48楼】说: 告诉你,是不是刚性尺,都具有固有长度不变的性质! 就算是一个弹簧尺子,静止时和匀速运动时,其固有长度都保持不变! 其理由我已说过,如果你认为不同,请说明理由! |
对【45楼】说: 黄先生确是有进步,提到这个问题,你总是说不关运动系P事,现在承认了关运动系P事了(((我何时说过关运动系的P事了??)))。爱因斯坦谈论原长不变时,从来没有离开杠杆或刚尺(你认为刚尺不存在,改用钢丝也行,至少是一种很多好的近似)(((爱因斯坦从没有说过非刚尺不可,即便是一根弹簧尺,也具有固有长度不变性!)))。黄先生比爱因斯更聪明,两质点之间不要用任何东西连结,脑袋一拍,就保证它为运动系的固有长度。如不是脑袋拍出来的,请陈述理由!!!!??????。(((我说了,即便是一根弹簧尺,也具有固有长度不变性。理由我已在上面两贴讲过。如果你认为不同,请陈述理由!))) |
对【46楼】说: 怎么保证B为(600,0)的时候,B'正好为(700,0)? ================ 主楼已给出了计算,在t=10时,B为(600,0),B'为(700,0),你说是不是B为(600,0)的时候B'正好为(700,0)?? |
对【47楼】说: 在黄的假想实验中,要判别相对论的尺缩内容是否正确,至少要清楚相对论的尺缩指的是什么?它是指,由动系看AB两点为固有长度(原长),由静系按欧氏几何方法测得AB两点的长度变化。如果不能保证AB两点为动系的固有长度(((再次明确告诉你,非刚性尺同样具有固有长度不变性!懂了吗?))),就没有可比性,成了"空对空"东东,黄的假想实验毫无意义可言。显然,黄的假想实验确是关运动系的P事,运动系与其设置实验目的大大有关。 |
对[51楼]说: 这个推导很简单!所谓的“物体的物质作用环境保持相同”就是排除了一切可能使该物体在两种情况下导致两者长度不同的物质作用原因。既然已没有任何原因使两种情况下的物体长度不同,两种情况下的物体长度必然相同!这也是相对性原理的要求,也就是你承认的我们该相信的信念。 看来你认为两种情况下物体的长度可能不同,那么请阐述你认为不同的理由!如果说不出,也就是你自己所说的,“是不动脑子造成的”。 ================== 不是推导很简单,而是思维太简单! 两把相对静止的尺子A、B,虽然重合却有不一样的计量,并且如果一个运动物体在A的计量下有不变的长度,则在B的测量下运动物体的长度就是变化的;相反,如果一个运动物体在B的计量下有不变的长度,则在A的测量下运动物体的长度就是变化的。 你给大家讲讲,对于一个运动物体来说,由所谓“物体的物质作用环境保持相同”为前提,结果是应该在A下的测量长度不变呢,还是应该在B下的测量长度不变? 我说了,不要用脚趾头思考问题!请回答吧。 |
对【42楼】说:
梅先生理解、阐述得非常到位! ============================== 半斤八两,一样的不用脑子说话! |
两把相对静止的尺子A、B,虽然重合却有不一样的计量,并且如果一个运动物体在A的计量下有不变的长度,则在B的测量下运动物体的长度就是变化的;相反,如果一个运动物体在B的计量下有不变的长度,则在A的测量下运动物体的长度就是变化的。
你给大家讲讲,对于一个运动物体来说,由所谓“物体的物质作用环境保持相同”为前提,结果是应该在A下的测量长度不变呢,还是应该在B下的测量长度不变? ========================= 这里同样有着与“刚性”一样的问题,就是“物体的物质作用环境保持相同”是什么?我们是应该称变速运动物体长度在A下不变的环境为“物体的物质作用环境保持相同”,还是应该称变速运动物体长度在B下不变的环境为“物体的物质作用环境保持相同”?不同的选择结论就不同了,这可不是简单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