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社区女性社区汽车社区军事社区文学社区社会社区娱乐社区游戏社区个人空间
上一主题:关于三棱镜实验结果的理论探讨 下一主题:三棱镜反射激光的绝对速度测量实...
二评《反相对论物理学会章程》
[楼主]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2011/02/19 11:58
点击:3321次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38208.html[复制地址]
上一主题:关于三棱镜实验结果的理论探讨 下一主题:三棱镜反射激光的绝对速度测量实...
 [2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2/19 12:56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3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19 13:09 

谢“沪之吕”的义演!

崔国伟(思林silin007)给爱因斯坦定了:
【罪名一:反对科学】,【罪名二:渎职污告罪】,【罪名三:欺诈拐骗罪】。


通告:爱氐涉嫌学术犯罪,望受害者出庭指证。

思林与所有反相者一样,都是曾因对爱因斯坦及其相对论顶礼膜拜,而当与遇到大难题时自然求助于其理论的支持,然而难题非但没解决,反到是发现爱氏相对论也存在着尚未解决的难题,于是也就需要重新认识这一伟大的假说。

而思林认为要重新认识相对论,就必须从其两个最基本的原理入手,因为这两个原理若都正确,则相对论就是凡人根本无法理解的伟大的正确学说,反之若其中有一个不正确,相对论就是凡人都完全能理解的“伟大” 的错误假说。

至于思林早在上个世纪就认识到:因为其假设当u≠0时c+u=c成立的“光速不变原理”不正确,所以据此建立的洛伦兹变换及两个相对论都根本不可能正确,因此就(也劝战友们)先不与其纠缠,而应先寻找能取代其的新理论。

结果思林发现:仅用经典力学的旧理论就能取代相对论,因为相对论的最基本内容无非是依据其光速不变原理在两个做相对运动的惯性参照系之间进行物理变换而己,所以因其光速不变原理不成立,当然其相对论变换就亳无意义。

但是由于百年以来专家学者们非但没能解决相对论在基础上的难题,反而在不同层次上、不同领域中、不同前提下将其发展壮大推广到几乎是一切学科,所以使本来就众说纷云的狭义相对论变得更加让人不知什么是狭义相对论了。

其实爱因斯坦在其《狭义与广义相对论浅说》中阐述的不仅非常深刻,而且非常全面,最关键的非常系统,可以说 “在校儿童(借用爱因斯坦的说法)”只要从头到尾的认真读一遍其第一部分都能知到或理解什么是狭义相对论了。

那么如此简单的一个理论怎么会让“思想周密的物理学家陷入智力上的极大的困难呢(爱氏说法)”?究其根源除了物理学家们被电磁理论的胜利冲昏了科学头脑之外,再就是让实属反科学革命的爱氏物理学革命革去了科学理性。

因为面对十九世纪末物理学的第一块乌云,思想周密的物理学家若能抛开电磁理论,并从电磁光热声水等波动的共性出发,依据伽利略大船原理就不难发现:以太漂移实验既然是零结果就只能说明光与其传播介质之间无相对运动。

而思想太周密了的洛伦兹因为不舍得开抛电磁理论,所以就错误的认为以太漂移实验中的地球的转速还是以太的风速,由此非但没能用其长度收缩假说驱散这朵根本不存在的乌云,反而用其根本不成立的变换引发了一场狂风暴雨。

至于这场狂风暴雨当然就是实属反科学革命的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革命,因为其革命的理论基础(即:当u≠0时c+u=c成立)直接违反了数理科学,所以由此推导出来的革命成果必然都违反物理科学,因此而判定相对论是反科学。

当然爱因斯坦原本不知创立相对论的是一门反科学、更不知其会引发一场科学反革命,但在功成名就之后,需要向公众介绍其伟大思想时,却知到了因其在无意之中的小小过失而闯下科学上的塌天大祸,为逃避责任只好挺身试法。

这虽有恶语中伤伟大的爱因斯坦之嫌,但因铁证如山的证据爱因斯坦都写在其《狭义与广义相对论浅说》之中,所以思林做为因其谬论而浪费光阴、坐失良机、倍受苦难无数的受害者之一,现将爱因斯坦犯所的滔天罪行列举如下:

http://club.xilu.com/chinasilin/replyview-135857-51430.html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4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2/19 13:12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5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19 13:13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楼主]  [6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2/19 15:17 

对【2楼】说:
我这根刺就叫你们发疯了,你这种人渣有得你够受的!
 [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19 15:22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楼主]  [8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2/19 15:26 

对【7楼】说:

保健品推销员还混得下去吗?想由反相来混饭吃吧!

[楼主]  [9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2/19 15:27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10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2/19 15:43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11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19 15:43 

【罪名三:欺诈拐骗罪】

铁证六:混淆恒量与定律的区别,误导儿童与学者的认知

在物理学中几乎没有比真空中光的传播定律更简单的定律了,学校里的每个儿童都知道,或者相信他知道,光在真空中沿直线以速度c=300,000公里/秒传播。无论如何我们非常精确地知道,这个速度对于所有各色光线都是一样的。因为如果不是这样,则当一颗恒星为其邻近的黑暗星体所掩食时,其各色光线的最小发射值就下会同时被看到。荷兰天文学家德西特根据对双星的观察,也以相似的理由指出,光的传播速度不能依赖于发光物体的运动速度。关于光的传播速度与其“在空间中”的方向有关的假定即就其本身而言也是难以成立的。
总之,我们可以假定关于光(在真空中)的“速度= c”是恒定的这一简单的定律已有充分的理由为学校里的儿童所确信。谁会想到这个简单的定律竞会使思想周密的物理学家陷入智力上的极大的困难呢?让我们来看看这些困难是怎样产生的。
当然我们必须参照一个坐标系来描述光的传播过程。我们再次选取我们的路基作为这种参考系。如果沿着路基发出一道光线,根据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这道光线的前端将相对于路基以速度c传播,现在我们假定我们的车厢仍然以速度v在路轨上行驶,其方向与光线的方向同,不过车厢的速度当然要比光的速度小得多。我们来研究一下这光线相对于车厢的传播速度问题。显然我们在这里可以应用前一节的推论,因为光线在这里就充当了相对于车厢走动的人。人相对于路基的速度W在这里由光相对于路基的速度c代替。W是所求的光相对于车厢的速度。我们得到: W=c-v 于是光线相对于车厢的传播速度就出现了小于的情况。
……
(摘自《浅说》第7节、光的传播定律与相对性原理的表面抵触的第一、二、三段).

但事实是:因为“在校儿童”所知的是在光波与参考系之间没有相对运动时观测到的自然恒量,而的“专家学者”所知的是在光波与参考系之间有相对运动时猜想到的物理定律,至于使物理学者陷入困境的原因除了是将以太漂移和双星观测的实验零结果,错误的理解成因速度相加不变而使光速为恒量,再就是将光谱频移的实验结果错误的猜想成因速度相加不变而使光速为恒量(即:将与光速c无速度相加关系的地球和光源、以及与光速c有速度相加关系的参考系或观察者的的运动速度u都错误的理解成是速度相加不变c+u=c的光的传播定律了),所以爱因斯坦在此故意的只绐出其“在物理学中几乎没有比真空中光的传播定律更简单的定律了”非常笼统的假设,而不绐出其“假定关于光在真空中的速度= c是恒定的这一简单的定律”的具体公式(即当u≠0时c+u=c成立),至于其目的自然是怕人一眼就能看出这一最简单的光速不变定律,仅仅由于最简单的错误而根本不成立,因此爱氏就先用“在校儿童”都知到的谎言欺诈人们不要怀疑这一定律,再借助“思维周密的物理学者”在此都陷入困境的事实拐骗人们不要研究这一定律,然后再设计“光的传播定律与相对性原理的表面抵触”的骗局让人们不要放弃这一定律。那么爱氏明知其“光速不变假设”的公式不成立(否则绝不会给出个不伦不类的公式“光速= c”来代替绝对不对的公式“当u≠0时c+u=c”,),却不思纠正这一使物理学家陷入困境的简单得不能简单了的错误,分明是用谎言欺诈在先、用事实拐骗在后其目的无非是怕纠正了这一错误,相对论就变成一无是处的谬论,由此其至高无上的荣耀就化为乌有了。

类似罪证待续(也希望广大受害者都出庭指证爱氏罪行!更希望大家都来做陪审员!)

鉴于爱氏在其《浅说》一文的字里行间有意无意的犯罪行径可以说是不胜枚举,而因思林的目的只是要早日清除将物理世界闹的乌烟瘴气的爱氏相对怪论,况且爱氏的上述罪行足以说明爱氏在知情的情况下是怎么让人们接受其根本就不成立的错误假设的,加之思林接下要说的是刚刚从解读《爱氏浅说》时发现的相对怪论有非常非常重要的三大怪,因为知道了物理学上的这一个硕大无比的大怪物为什么这么怪的话,也就知到了爱因斯坦之伟大成就是是怎么取得的了。因此思林就先指控这些,至于爱氏罪名成立与否?还是那句话:即别轻别人说的,也别坚信自己学(主要是研究)的,更别迷信大师(特别是爱因斯坦)写的;只相信人们都能亲眼能见,亲手能算、亲自能验的哲学与数学及科学相统一的事实。

另外,为了让所有人都认清爱因斯坦从一不留神成了百年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家,到以身试法将变成百年以来最大的千古罪人(即:希特勒都比不了)的变换过程,特在北联开设专审爱氏在狭义相对论上所犯罪的临时的《科学法庭》,以便在物理年就爱因斯坦犯罪与否做出终审判决:即爱因斯坦若有罪的话其相对论就是根本不成立的谬论,否则、没有否则,因为即便爱因斯坦不是故意犯罪,那也是浪费百来以来无数学子的宝贵生命等等的过失犯罪。

因此,诚请直接的受害者们(即因反对相对论而浪费时间的挑战者们)到庭参加公审,也诚请间接的受害者们(即因反对挑战者们而浪费时间的应战者们)到庭参加辩护,更诚请中立的网友们到庭参加陪审团。思林就此代表将脱离苦海的亿万学子们先行谢过!

在有,请大家务必遵守法庭秩序,发言时务必做到有理、有据、有节,

科学临时法庭于世界物理年五月二十七日发布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12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2/19 15:45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13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19 16:09 

[楼主] [8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2/19 15:26
对【7楼】说:保健品推销员还混得下去吗?想由反相来混饭吃吧!


思林是推翻了相对论的好几年后,才到健康学会研究健康学的!


建 议 书 ——至挑战爱因斯坦的阵营

自然和自然律在黑夜中隐藏, 上帝说:让牛顿降生! 于是一切都豁然开朗。 ——英国 罗素
好景不长,魔鬼喊了一声:嘿!让爱因斯坦降生!结果又恢复了往常的情况。 ——英国 罗素
黑夜更短,科学讲:“ 好了! 返朴归真吧!”自然的曙光自然出现在东方。 ——本文 作者

当代科学所面临的不仅是一场势不可挡的知识革命,而且是面临着一场势如破竹的文明浪潮(参考:中兴宣言)。因为,根据早在牛顿时代,就众所周知的向心力与万有引力之间,在行星结构上的恒等关系,只用中学的物理知识就能证明如下实事:

A、引力恒量不是宇宙之中普遍的关系常数;
B、万有引力是是宇宙中唯一的相互作用力;
C、质子中子氢核等只是一种最基本的粒子。

由此,依据行星之间存在周期性相互摄动的事实,我们就会发现:光的本质是高速高频旋转的质子之间相互作用的引力摄动;而光速则必然是万有引力所固有的作用速度;至于时空自然的应该是所有质子之间相互作用的引力关系。

所以,笔者建议:将挑战相对论的阵营,改成统一物理学的联盟。以便聚集广大的不迷信权威又勇于探索的中华学子,用最基本的物理常识,来粉碎爱因斯坦等创造的科学神话。从而及时完成人类知识的统一大业,进而早日实现中华文明的伟大复兴。

作者:思林

2000年11月22日于哈尔滨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14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19 16:19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15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2/19 17:19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16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2/19 17:42 

1楼:“看来李子丰--张崇安不仅要掀翻以相对论和量子论为核心的现代物理学,还要掀翻中国的近代史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及现状!这还不清楚吗?!”
+++++++++++++
都看看,吕疯狗是怎样把学术问题跟“掀翻中国的近代史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及现状”胡扯到一起的!
难怪有人要说吕疯狗是WG余劣,扣帽子打棍子成性…
[楼主]  [17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2/20 13:42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18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2/20 13:54 

为牛顿力学翻案的李秉泉对吕锦华同志的批评意见 下面刊登的是吕锦华同志最近给李秉泉的电子邮件全文:============================无主题 >发件人:"jh.lv66" <jh.lv66@hotmail.com>加入通讯录> 查看> 拒收>时 间:2011219(星期六) 下午12:15收件人:" 秉泉" <libingquan1941@sina.com>收件人:" 秉泉" <libingquan1941@sina.com>    小:84.31K详细信息>我再一轮声讨李子丰阵营的文章又开始了,欢迎你投靠李子丰阵营,为其效力的机会来了!!=============================== 我的同窗两年半同校5年的学友吕锦华同志,不知道中了什么邪,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居然主动向我发出了这样不友好和不自量力的挑战。 吕锦华同志说:“我再一轮声讨李子丰阵营的文章又开始了,欢迎你投靠李子丰阵营,为其效力的机会来了!!” 我现在公开声明,我接受吕锦华同志的挑战。 现在发表我的出自肺腑的批评意见: 吕锦华同志当然存在许多优点,有许多杰出的贡献和成绩。但是,吕锦华同志同时存在许多的错误缺点和不足,现在对于他的错误缺点和不足发表批评意见:现在说一说:吕锦华同志不能区别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头脑发热,意气用事,发表的看法中有许多正确的成分,同时存在许多错误的要不得的说法。我已经在前年就提醒吕锦华同志,希望他注意区别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前年我给吕锦华同志的电子邮件的原文如下: 锦华兄:您好!看到您的115日的回信,现在简要说明如下:关于您和李之丰之流的斗争,我个人认为,您还是先把矛盾和斗争的性质搞清楚。 学术斗争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你死我活”的斗争,正确的观点活,错误的观点和荒谬的观点死。但是,学术斗争毕竟不是政治斗争,不是阶级斗争。对于持有错误观点和荒谬观点的人,采取什么态度,采取什么方针政策是人们需要面对的课题。 李子丰的言论和行为,我认为确实有出格的地方,我不支持甚至反对。您的批评是可以起到让他们清醒和悬崖勒马的作用。但是,能不能起作用是另外一回事。我们希望他们悬崖勒马,但是他不悬崖勒马,您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至于我认为您的批评批判有过火的地方,这是我的认识,您接受不接受我的提醒,那是您的权利。我没有强迫您接受我的意见的想法。现在我还没有具体介绍我为什么说您在什么地方什么事情上有过火的地方。我只是提醒您注意防止过火。现在看起来,我没有必要再详细讨论这方面的问题。 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要达到思想认识一致和学术观点达成共识不是依靠口号,不是依靠以势压人,不是依靠嗓门大,不是依靠巧言令色,不是依靠人多势众,不是依靠别人吹捧,….能够形成的。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要达到思想认识一致和学术观点达成共识,是依靠该思想认识和学术观点本身具有的正确性决定的,形成的。 正确的思想认识和正确的学术观点具有真理的光辉,因此它能够永恒。 我的学术观点的主要内容,一部分,已经在新华通讯社新华网上公开发表。我非常希望您能够对弟的观点进行大刀阔斧的批评批判。非常可能的是您可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弟是说的心里话。有什么说什么。欢迎您的批评指导帮助。                                             此致敬礼                                      弟秉泉2009/11/9于南地 现在的情况表明,吕锦华同志根本没有重视我的劝告,变本加厉地起劲地进行所谓的“我再一轮声讨李子丰阵营的文章又开始了”并且向我挑衅,说什么“欢迎你投靠李子丰阵营,为其效力的机会来了!!”完全是一付开打的架势。吕锦华同志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力量,错误地估计了李秉泉。吕锦华同志自我感觉良好,好像马上要旗开得胜一样。实在可笑,实在可惜。 一失足成千古恨。可以用这句话形容和提醒我的老同学吕锦华同志。 希望吕锦华同志看见本批评以后及时反思反省,及时公开作自我批评。 李秉泉2011/2/20于南地 附:昨天我的回复全文如下: 这是回复 我与您进行思想交锋的机会终于来了。我愿意与您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平等坦率和真诚的思想交锋。我把各种各样的中国人当作同志朋友来对待;我与各种各样的错误进行斗争,包括我自己的错误;我与各种各样的荒谬的理论进行坚决的你死我活的学术斗争。当然,我这样一来,就把自己放在风口浪尖上。我与李子丰同志的观点有相同之处。但是,我的观点与李子丰同志的观点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我对您锦华兄的态度和对李子丰同志的态度是一模一样的,就是按照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办法去处理。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新的基础上达到小的团结。 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可以意气用事。一切要以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为重。坚决克服和反对把个人的意气用事凌驾于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之上的错误倾向。李秉泉 2011/2/19于南地 
[楼主]  [19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2/20 16:23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20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2/21 15:43 

吕锦华同志:您好!在  [19]   中您说:
对【18楼】说:
你在《西陆》"挑战相对论"吧的李子丰的几个帖子内肉麻地奉承李的跟帖就表明了"你的立场、思想和理论与李子丰还是合流了,"但你怎么现在又都删掉了呢?!我会根据你在""吧中的具体作为来评论你的文章。对于你这次电传来的文章,我暂不会看。因为,我有我的写作安排。
我现在驳斥您的胡言乱语如下:吕锦华同志,您说:“你在《西陆》"挑战相对论"吧的李子丰的几个帖子内肉麻地奉承李的跟帖就表明了"你的立场、思想和理论与李子丰还是合流了,这是您的胡言乱语。您现在已经糊涂了吗?纯粹的无中生有。请您举证! 吕锦华同志,您说:“但你怎么现在又都删掉了呢?!”这样的胡言乱语,必须坚决地驳斥。吕锦华同志,我到西陆网来,从今天开始才删掉了自己的两个跟帖。哪里来的“但你怎么现在又都删掉了呢?!”呢! 今天我为什么要删掉了自己发的两个跟帖?因为发帖的时候,管理人员没有立即发布,我没有注意,接着发了两个。这样发布了三个相同的跟帖。没有必要出现三个相同的跟帖,所以今天第一次删掉了两个跟帖。 我今天还发现删掉了跟帖这样的事情,管理人员是给出了删帖的痕迹的。吕锦华同志,您说:“但你怎么现在又都删掉了呢?!”好像您证据确凿似的。有证据,您可以对我进行批评批判;没有证据,请您承认错误。当然我知道,要您承认错误是不容易的。 至于您的错误的判断什么“表明了"你的立场、思想和理论与李子丰还是合流了”是您的主观主义的表现。事实表明了"我李秉泉的立场、思想和理论与李子丰还是没有合流。我说心里话,我仍然寄希望于李子丰同志,希望他接受我的正确观点,成为为牛顿力学翻案和埋葬相对论的领袖人物。我现在预言:不管现在人们的观点如何,将来都要合流到为牛顿力学翻案和埋葬相对论的观点和立场去。李子丰同志,吕锦华同志两位不可能例外,也得合流到为牛顿力学翻案和埋葬相对论的观点和立场去。除非是花岗岩脑袋。李秉泉2011/2/21于南地 
[楼主]  [21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2/22 11:00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22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2/22 11:47 

对【21楼】说:
吕锦华同志:您好! 我的说法"我把各种各样的中国人当作同志朋友来对待"的确存在问题。您怎么挖苦,是您的事情。 我现在纠正为:"我把各种各样的中国公民当作同志朋友来对待"有错误纠正了就行了。 由于我的说法存在毛病,引起了您的讨伐,没有关系,您可以尽情讨伐。 我伪善面具没有用。您的凶恶面具有用吗?同样没有用。 您不区分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把本来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事情强行当作非人民内部矛盾来对待。 不是别人出现了丧失原则立场的错误,是您出现了上纲上线的错误。 事情的本质就是如此。我提醒您,您不听劝告,反而对我采取不友好的态度。 每个人说话办事,有他自己的原则。不管每个人说什么话办什么事,都得对自己说的什么话办的什么事负责。 我批评您,您不听,那是您自己的事情。 需要悬崖勒马的是您吕锦华同志。您还不醒醒吗!? 李秉泉2011/2/22于南地
 [23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2/22 12:07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24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22 14:23 

文革中才混过了小学、中学的崔国伟(思林silin007)给爱因斯坦定了:
【罪名一:反对科学】【罪名二:渎职污告罪】【罪名三:欺诈拐骗罪】。


“沪之老吕”为何不敢为爱因斯坦辩护???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楼主]  [25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2/22 15:07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26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22 15:38 

[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19 15:22
事实是“沪之老吕”在发疯! .........

因为思林早在上个世纪,就彻底推翻相对论了,并因此而来到了“挑”吧!
而研究“健康学”,力挺“水变油”,严打“科教徒”等都是这几年的事!
至于“文革时未能成就的梦想的混混”是只会帖大字报的“沪之老吕”你!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2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22 16:04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28楼]  作者:濮青松913  发表时间: 2011/02/23 14:03 

阅读了吕锦华老先生的(二评《反相对论物理学会章程》)与上面的回复贴,其实在起初,吕锦华是你首先侮辱人骂人的,你还总爱把学术问题企图利用政治化来打击我们倒相对论者,那末别人回敬地称你为“吕疯狗”应在情理之中,但我濮青松不想骂你,因为我觉得李秉泉说得很对:“把各种各样的中国人当作同志朋友来对待”,李先生被你攻击后把“中国人”改成“中国公民”,而我认为没必要更改,难道“与人为善”这个成语应该改为“只与好人为善”吗?如果留情不杀疯狗,我们就应该与疯狗为善,疯是犯的病,我们应当设法救治。
罪犯只是在犯罪的那个时刻是恶人,你毕业于南京大学物理系却因迷信科学而维护相对论,这只能证明你对相对论的认识不及我这个中学生,相对论的时空观是绝对错误的,我们是在推翻相对论,以及你等在维护相对论,在目前的中国法律上圴没有罪,你吕锦华也只是在利用政治手段打击民科之时才是罪恶的,我想你在平常的大多数时候应该也是和善的好人。1983年8月我因打架斗殴犯所谓“流氓罪”接受改造时,政府比你要善意得多,只要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政府对犯人实行的是“三个对待的方针”:“要象家长对待子女、医生对待病人、教师对待学生”。你的老同学李秉泉先生就是这样善意地对待你的,你可要好之为之啊。
另外,“相对论是邪教!”,据我所知应该是雷元星首先批判相对论是邪教,而不是李子丰,(爱因斯坦宇宙教是最大的邪教;_______《时空大乱》的前言; 作者:雷元星;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5月出版)。
在“文革中才混过了小学、中学的”应该是我濮青松,我1969年9月上的小学,1980年6月高中毕业。“濮青松和崔国伟”中间的那个“和”字不合适,你应该改为(,)。因为是崔国伟(思林silin007)给爱因斯坦定了:【罪名一:反对科学】,【罪名二:渎职污告罪】,【罪名三:欺诈拐骗罪】。濮青松可不能争了他人的功。
当然,什么事任何矛盾,只要被人为地扩大化了,都可以变成政治的,政治就是被国家或皇权当成正儿八经的重要国事,只要你们反伪科学的斗士们误导皇权成功,说不定屠刀明后天真的会架到我们倒相对论者的脖子上。但是,辱骂和诽谤加恐吓的威协,是压不到广大民间科学研究爱好者的,民科们敢于从事科学革命就不怕流血牺牲,濮青松更不会怕象2003年7月31日那样因“反科学罪、邪教罪、诈骗罪”再次入狱坐牢,民科们继续在冒着反伪斗士们的炮火前进。吕锦华你这个相对论的邪教徒,我们没有一个真正的倒相对论者会怕你的,但我与李秉泉先生一样不想把你当作敌人,学术矛盾应该用学术来解决。
濮青松 2011年2月23日 西陆 〉挑战相对论论坛;
 [29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23 20:13 

科学史上伟大的“错误”

(摘自《科学之谜》)


王牌对王牌

1919年,37岁的罗伯特·戈达德在美国史密斯天体物理学会发表了一篇《一种达到极端高度的方法》的论文。他设想用多级火箭的方法,每一级发动机都能将火箭推得更高一些,直至飞出大气层。戈达德揭示了火箭在宇宙航行中的美妙前景,预言人类即将走出地球,登上月球,他的理论当时轰动了全世界。

但他也遇到了不少的反对者。最先反对戈达德的正是史密斯学会的物理、天文学家,还有各大学的教授们。他们拿出各种科学上的依据证明:不论什么火箭都不可能突破强大的地球引力,火箭会在与大气层的剧烈摩擦中烧毁。哪怕火箭飞出地球,也会在毫无重力的太空中迷失方向,找不到月球。科学家们认定戈达德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记者们也讽刺、挖苦和嘲笑这位严谨的教授。“戈达德先生连高中的物理常识都不懂,怎么能当教授呢?简直误人子弟!”、“连老婆都找不到的人,却整天幻想着去月球旅行。”他们称戈达德为“月亮人”。

科学需要智慧和勇气。戈达德先生很孤立,但还是坚持“错误”。戈达德为了在理论和实验上都证明自己的“错误”,也亮出了一张王牌。1926年3月16日,他在马萨诸塞州沃德城一位堂兄的农场,成功发射了世界上第一枚液体火箭。这枚液体火箭十分寒碜,发射时没有一点现代火箭的雄伟和壮观。它留给人们的印象是比一般的炮仗稍微响了一点。但这是一次了不起的成功,开启了航天时代。

由于戈达德的卓越贡献,他被公认为现代火箭之父。如今,所有的多级火箭都是按照戈达德的理论发射的,飞向太空,飞向月球和火星,已经飞出太阳系。可惜他没有活着看到这一天。1969年7月,“阿波罗11号”登月,美国宇航员阿姆斯特朗将戈达德的照片送上月球,让他“亲眼”看看他一生追梦的月球。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30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2/23 23:30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精彩推荐>>

  简捷回复 [点此进入编辑器回帖页]  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
 推荐到西陆名言:
签  名:
作  者:
密  码:
游客来访 
注册用户 提 交
西陆网(www.xilu.com )版权所有 点击拥有西陆免费论坛  联系西陆小精灵

0.2460021972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