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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关于三棱镜实验结果的理论探讨 下一主题:三棱镜反射激光的绝对速度测量实...
二评《反相对论物理学会章程》
[楼主]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2011/02/19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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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2/19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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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19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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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2/19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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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19 13:13 

【罪名一:反对科学】

爱因斯坦为了不让人们对其相对论产生怀疑,所以就极力反对欧氏几何与经典力学及伽利略变换等经验科学的基本概念与基本原理及基本事实,因此这种只是为了让人们对真理产生怀疑便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而不是为了完善科学与发展科学的行为己构成了反科学罪,其对社会的危害是因其借助大师之名,利用模糊不清的大量言词来反对科学事实,从而为阻止科学正常发展,以便使科学走向反面,涉嫌(包括过失的)反科学罪,其罪证如下:

铁证一:反对几何基本公理的真实性的科学事实:

……
当然,以此种意义断定的几何命题的“真实性”,是仅仅以不大完整的经验为基础的。目下,我们暂先认定几何命题的“真实性”。然后我们在后一阶段(在论述广义相对论时)将会看到,这种“真实性”是有限的,那时我们将讨论这种有限性范围的大小。
(摘自《浅说》第1节几何命题的物理意义中的最后一段)

但事实是:因为两千多年来没人为欧几何学基础的完善做过实质性贡献,所以几何命题的“真实性”的经验基础才不大完整,而这并不能做怀疑“真实性”的理由,至于“有限性”是几何命题的适用范围的问题,不是几何命题的“真实性”的问题,也就是说真命题超出其范围当然就变成假命题了,但这不能据此否认没超出其范围的几何命题的“真实性”。那么爱氏在此怀疑几何命题的“真实性”,分明是在反对科学事实其目的无非也是想动摇人们坚持真理的决心,以便使其虚假命题蒙混过关而己。

铁证二:反对物理基本概念明确性的科学事实:

力学的目的在于描述物体在空间中的位置如何随“时间”而改变。如果我未经认真思考、不如详细的解释就来表述上述的力学的目的,我的良心会承担违背力求清楚明确的神圣精神的严重过失。让我们来揭示这些过失。
这里。“位置”和“空间”应如何理解是不清楚的。……
(摘自《浅说》第3节经典力学中的空间和时间中的第一段与第二段第一句)

但事实是:在于描述物体在空间中的位置如何随“时间”而改变的力学里,“位置”和“空间”应如何理解是非常清楚的,否则怎么会有地球同步卫星。那么爱氏在此说在力学里这两个概念不清楚,分明是在反对科学事实其目的也无非是想动摇人们坚持真理的决心,以便使其根本就不清楚的概念蒙混过关而己。

铁证三、反对力学基本定律正确性的科学事实:

假设我们的旧相识,火车车厢,在铁轨上以恒定速度v行驶;并假设有一个人在车厢里沿着车厢行驶的方向以速度w从车厢一头走到另一头。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对于路基而言,这个人向前走得有多快呢?换句话说,这个人前进的速度W有多大呢?唯一可能的解答似乎可以根据下列考虑而得:如果这个人站住不动一秒钟,在这一秒钟里他就相对于路基前进了一段距离v,在数值上与车厢的速度相等。但是,由于他在车厢中向前走动,在这一秒钟里他相对于车厢向前走了一段距离儿也就是相对于路基又多走了一段距离w,这段距离在数值上等于这个人在车厢里走动的速度。这样,在所考虑的这一秒钟里他总共相对于路基走了距离W=v+w。我们以后将会看到,表述了经典力学的速度相加定理的这一结果,是不能加以支持的;换句话说,我们刚才写下的定律实质上是不成立的。但目前我们暂时假定这个定理是正确的。
(摘自《浅说》第6节、经典力学中所用的速度相加定理的全文)

但事实是:经典力学的速度相加定理的正确性是毋庸置疑的经验事实。那么爱氏在此说这一定理“是不能加以支持”或“实质上是不成立的”,分明是在反对科学事实其目的更无非是想动摇人们坚持真理的决心,以便使其根本就不成立的速度相加定理蒙混过关而己。

类似罪证待续(也希望广大受害者都出庭指证爱氏罪行!更希望大家都来做陪审员!)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楼主]  [6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2/19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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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19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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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8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2/19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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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9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2/19 15:27 

对【4楼】说:

我在《西陆网》就同时在四个吧中刊出的,还会刊到我有网页的其它网去,你有胆量代我全文发到任何你熟悉的网络去啊!!

 [10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2/19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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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19 15:43 

【罪名三:欺诈拐骗罪】

铁证六:混淆恒量与定律的区别,误导儿童与学者的认知

在物理学中几乎没有比真空中光的传播定律更简单的定律了,学校里的每个儿童都知道,或者相信他知道,光在真空中沿直线以速度c=300,000公里/秒传播。无论如何我们非常精确地知道,这个速度对于所有各色光线都是一样的。因为如果不是这样,则当一颗恒星为其邻近的黑暗星体所掩食时,其各色光线的最小发射值就下会同时被看到。荷兰天文学家德西特根据对双星的观察,也以相似的理由指出,光的传播速度不能依赖于发光物体的运动速度。关于光的传播速度与其“在空间中”的方向有关的假定即就其本身而言也是难以成立的。
总之,我们可以假定关于光(在真空中)的“速度= c”是恒定的这一简单的定律已有充分的理由为学校里的儿童所确信。谁会想到这个简单的定律竞会使思想周密的物理学家陷入智力上的极大的困难呢?让我们来看看这些困难是怎样产生的。
当然我们必须参照一个坐标系来描述光的传播过程。我们再次选取我们的路基作为这种参考系。如果沿着路基发出一道光线,根据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这道光线的前端将相对于路基以速度c传播,现在我们假定我们的车厢仍然以速度v在路轨上行驶,其方向与光线的方向同,不过车厢的速度当然要比光的速度小得多。我们来研究一下这光线相对于车厢的传播速度问题。显然我们在这里可以应用前一节的推论,因为光线在这里就充当了相对于车厢走动的人。人相对于路基的速度W在这里由光相对于路基的速度c代替。W是所求的光相对于车厢的速度。我们得到: W=c-v 于是光线相对于车厢的传播速度就出现了小于的情况。
……
(摘自《浅说》第7节、光的传播定律与相对性原理的表面抵触的第一、二、三段).

但事实是:因为“在校儿童”所知的是在光波与参考系之间没有相对运动时观测到的自然恒量,而的“专家学者”所知的是在光波与参考系之间有相对运动时猜想到的物理定律,至于使物理学者陷入困境的原因除了是将以太漂移和双星观测的实验零结果,错误的理解成因速度相加不变而使光速为恒量,再就是将光谱频移的实验结果错误的猜想成因速度相加不变而使光速为恒量(即:将与光速c无速度相加关系的地球和光源、以及与光速c有速度相加关系的参考系或观察者的的运动速度u都错误的理解成是速度相加不变c+u=c的光的传播定律了),所以爱因斯坦在此故意的只绐出其“在物理学中几乎没有比真空中光的传播定律更简单的定律了”非常笼统的假设,而不绐出其“假定关于光在真空中的速度= c是恒定的这一简单的定律”的具体公式(即当u≠0时c+u=c成立),至于其目的自然是怕人一眼就能看出这一最简单的光速不变定律,仅仅由于最简单的错误而根本不成立,因此爱氏就先用“在校儿童”都知到的谎言欺诈人们不要怀疑这一定律,再借助“思维周密的物理学者”在此都陷入困境的事实拐骗人们不要研究这一定律,然后再设计“光的传播定律与相对性原理的表面抵触”的骗局让人们不要放弃这一定律。那么爱氏明知其“光速不变假设”的公式不成立(否则绝不会给出个不伦不类的公式“光速= c”来代替绝对不对的公式“当u≠0时c+u=c”,),却不思纠正这一使物理学家陷入困境的简单得不能简单了的错误,分明是用谎言欺诈在先、用事实拐骗在后其目的无非是怕纠正了这一错误,相对论就变成一无是处的谬论,由此其至高无上的荣耀就化为乌有了。

类似罪证待续(也希望广大受害者都出庭指证爱氏罪行!更希望大家都来做陪审员!)

鉴于爱氏在其《浅说》一文的字里行间有意无意的犯罪行径可以说是不胜枚举,而因思林的目的只是要早日清除将物理世界闹的乌烟瘴气的爱氏相对怪论,况且爱氏的上述罪行足以说明爱氏在知情的情况下是怎么让人们接受其根本就不成立的错误假设的,加之思林接下要说的是刚刚从解读《爱氏浅说》时发现的相对怪论有非常非常重要的三大怪,因为知道了物理学上的这一个硕大无比的大怪物为什么这么怪的话,也就知到了爱因斯坦之伟大成就是是怎么取得的了。因此思林就先指控这些,至于爱氏罪名成立与否?还是那句话:即别轻别人说的,也别坚信自己学(主要是研究)的,更别迷信大师(特别是爱因斯坦)写的;只相信人们都能亲眼能见,亲手能算、亲自能验的哲学与数学及科学相统一的事实。

另外,为了让所有人都认清爱因斯坦从一不留神成了百年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家,到以身试法将变成百年以来最大的千古罪人(即:希特勒都比不了)的变换过程,特在北联开设专审爱氏在狭义相对论上所犯罪的临时的《科学法庭》,以便在物理年就爱因斯坦犯罪与否做出终审判决:即爱因斯坦若有罪的话其相对论就是根本不成立的谬论,否则、没有否则,因为即便爱因斯坦不是故意犯罪,那也是浪费百来以来无数学子的宝贵生命等等的过失犯罪。

因此,诚请直接的受害者们(即因反对相对论而浪费时间的挑战者们)到庭参加公审,也诚请间接的受害者们(即因反对挑战者们而浪费时间的应战者们)到庭参加辩护,更诚请中立的网友们到庭参加陪审团。思林就此代表将脱离苦海的亿万学子们先行谢过!

在有,请大家务必遵守法庭秩序,发言时务必做到有理、有据、有节,

科学临时法庭于世界物理年五月二十七日发布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12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2/19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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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19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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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19 16:19 

黑龙江省健康强省战略纲要

(草案)



为了构建具有龙江特色(健康大省)的和谐社会,加速龙江"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历史进程,振兴龙江的老工业基地,推动龙江的社会经济科技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黑龙江省健康学会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与实施《健康强省战略》。其纲要草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振兴老工业基地为目的、以促进全省人民整体的身心健康为任务,倡导"健康是最大的生产力、健康是最大的资源、健康是最大的财富"思想,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整体健康的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全方位的、多层次的、有实效的整体健康的调研、宣传、教育等活动,从而突破制约健康事业发展的全局性、体制性、政策性等瓶颈问题,积极营造促进人人生理健康的良好的自然环境、促进人人心理健康的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人人伦理健康的完美的人文环境,着力提升政府部门对健康促进的指导与管理的综合能力,着力提升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对健康促进的组织与推动的实施能力,着力提升龙江人民对健康促进的意义与作用的认知能力,为构建龙江的健康大省(也就是和谐社会)在最高层次上实现社会经济科技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最可靠的基本保证。



二、强省目标

1 、健康强省战略的总体目标

依据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发展充满活力的健康事业,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健康促进体系,完善社会化、科学化、产业化、法制化、全民化的健康促进机制,全面提高全省人民的整体健康水平,努力实现全省人民整体的身心健康与社会经济科技的协调发展,为"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打下坚实的基础。

2 、健康强省战略的近期目标

构建由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有关领导组成的健康强省战略推进的组织体系,开展由全省人民的健康状况调研、健康教育规划、健康理论整合等构成的促进健康的学术活动,推广由在医疗保健、心理咨询、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与个人的先进经验,以全面推动龙江整体健康事业的快速发展。

3 、健康强省战略的远期目标

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契机,经过6年的努力,树立起"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全社会的整体健康意识,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科学有效的健康促进机制,努力将龙江建设成为一个由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人与人和谐的社会环境、社会与自然和谐的人文环境构成的整体健康大省。



三、战略重点

1 、规范衣食住行游等消费市场。

从保障全省人民整体的身心健康的高度,全方位的规范服装与服饰特别是化装品、规范食品与药品特别是保健品、规范房产与物业特别是装修业、规范交通与客运特别是公路、对旅游与风景区别特是游乐场所等等的产品或服务的消费市场,以便彻底消除对广大消费者的非意外性身心伤害的不健康因素。

2 、整合教科文卫体等社会资源。

从关注全省人民整体的身心健康的高度,全方位的整合教育部门特别是健康教育院所、科研部门特别是健康研究机构、文化部门特别是健康宣传阵地、卫生部门特别是保健康复事业、体育部门特别是健身场馆等等的人力与物力的社会资源,增强全省人民整体健康意识、全面提高省人民的整体健康水平。

3 、推动工农商学研等健康发展。

从促进全省人民整体的身心健康的高度,全方位的推动工业特别是老工业、农林牧副鱼各业特别是中药业、商业服务业特别是直销业、教育产业特别是职业教育、科研科技科普事业特别是健康科学研究事业等等的单位或团体的健康发展,为龙江的社会经济科技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在源头上永不枯竭的动力。



四、具体措施

1 、设立健康强省领导小组或健康战略推进办公室。

将健康强省战略纳入本省的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会等的议事日程,以便及时制订与实施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的健康强省战略的具体推进计划,从而实现国家关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人与人和谐的社会环境、人与社会和谐的人文环境等的社会经济科技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2 、举办健康强省高层论坛或健康战略专业研讨会。

从龙江健康强省的战略高度组织省内外有关专家学者、企事业领导、各界有识之士等,在对关系到全省人民整体的身心健康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焦点问题等进行高层次、全方位、深入持久的研究与探讨及论证的基础上,及时认真的评估与落实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中的健康强省战略的具体推进计划。

3 、创建健康强省实施基地或健康战略推进示范区。

创立省健康体检中心全面开展全省人民健康状况普查、构建全省公民健康档案库、推行全省公民健康卡,设立健康促进基金会动员社会力量从整体上解决健康促进工作中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建立健康强省评价体系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广先进经验,为全省人民的身心健康做好切实可行的基本工作。



五、综合评估

在本战略的制订与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政府部门对健康强省战略的实施方案与实施效果进行分阶段的总体评估,并根据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和龙江发展整体要求调整相应的发展对策;另一方面由各领域的专家、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以及社会团体的学者参加的评估小组,对各项具体战略的推进计划、量化指标、措施效果等进行综合性全方位的科学评估,为调整健康强省战略提供科学依据,为制订具体的推进计划提供科学方针,为落实健康强省战略与战略推进计划供科学指导;再一方面由全社会用各种方式、在各种媒体上、进行各种舆论评估,以便加大《健康强省战略》的宣传力度,强化促进健康就是促进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促进健康就是促进努力快发展全面奔小康、促进健康就是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等整体健康的科学发展观。

本战略纲要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健康学会会同有关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共同组织落实。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健康规划和实施方案。各行政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系统也应制定相应的健康规划和实施方案。全省人民及家庭更应制定相应的健康规划和实施方案。以便早日完成 "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健康大省的目标。

黑龙江省健康学会

二○○五年四月一日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15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2/19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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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2/19 17:42 

1楼:“看来李子丰--张崇安不仅要掀翻以相对论和量子论为核心的现代物理学,还要掀翻中国的近代史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及现状!这还不清楚吗?!”
+++++++++++++
都看看,吕疯狗是怎样把学术问题跟“掀翻中国的近代史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及现状”胡扯到一起的!
难怪有人要说吕疯狗是WG余劣,扣帽子打棍子成性…
[楼主]  [17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2/20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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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2/20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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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9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2/20 16:23 

对【18楼】说:
你在《西陆》"挑战相对论"吧的李子丰的几个帖子内肉麻地奉承的跟帖就表明了"你的立场、思想和理论与李子丰还是合流了,"但你怎么现在又都删掉了呢?!我会根据你在"挑"吧中的具体作为来评论你的文章。对于你这次电传来的文章,我暂不会看。因为,我有我的写作安排。

 [20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2/2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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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1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2/22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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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2/22 11:47 

对【21楼】说:
吕锦华同志:您好! 我的说法"我把各种各样的中国人当作同志朋友来对待"的确存在问题。您怎么挖苦,是您的事情。 我现在纠正为:"我把各种各样的中国公民当作同志朋友来对待"有错误纠正了就行了。 由于我的说法存在毛病,引起了您的讨伐,没有关系,您可以尽情讨伐。 我伪善面具没有用。您的凶恶面具有用吗?同样没有用。 您不区分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把本来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事情强行当作非人民内部矛盾来对待。 不是别人出现了丧失原则立场的错误,是您出现了上纲上线的错误。 事情的本质就是如此。我提醒您,您不听劝告,反而对我采取不友好的态度。 每个人说话办事,有他自己的原则。不管每个人说什么话办什么事,都得对自己说的什么话办的什么事负责。 我批评您,您不听,那是您自己的事情。 需要悬崖勒马的是您吕锦华同志。您还不醒醒吗!? 李秉泉2011/2/22于南地
 [23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2/22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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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22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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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5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2/22 15:07 

对【7楼】说:
冒充“健康学”研究员,又到“挑”吧来浑水摸鱼,鼓吹“水变油”的江河术士,一个想靠反相会园其文革时未能成就的梦想的混混的面目被揭穿了的崔国伟,不疯,可能吗?!
 [26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22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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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22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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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楼]  作者:濮青松913  发表时间: 2011/02/23 14:03 

阅读了吕锦华老先生的(二评《反相对论物理学会章程》)与上面的回复贴,其实在起初,吕锦华是你首先侮辱人骂人的,你还总爱把学术问题企图利用政治化来打击我们倒相对论者,那末别人回敬地称你为“吕疯狗”应在情理之中,但我濮青松不想骂你,因为我觉得李秉泉说得很对:“把各种各样的中国人当作同志朋友来对待”,李先生被你攻击后把“中国人”改成“中国公民”,而我认为没必要更改,难道“与人为善”这个成语应该改为“只与好人为善”吗?如果留情不杀疯狗,我们就应该与疯狗为善,疯是犯的病,我们应当设法救治。
罪犯只是在犯罪的那个时刻是恶人,你毕业于南京大学物理系却因迷信科学而维护相对论,这只能证明你对相对论的认识不及我这个中学生,相对论的时空观是绝对错误的,我们是在推翻相对论,以及你等在维护相对论,在目前的中国法律上圴没有罪,你吕锦华也只是在利用政治手段打击民科之时才是罪恶的,我想你在平常的大多数时候应该也是和善的好人。1983年8月我因打架斗殴犯所谓“流氓罪”接受改造时,政府比你要善意得多,只要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政府对犯人实行的是“三个对待的方针”:“要象家长对待子女、医生对待病人、教师对待学生”。你的老同学李秉泉先生就是这样善意地对待你的,你可要好之为之啊。
另外,“相对论是邪教!”,据我所知应该是雷元星首先批判相对论是邪教,而不是李子丰,(爱因斯坦宇宙教是最大的邪教;_______《时空大乱》的前言; 作者:雷元星;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5月出版)。
在“文革中才混过了小学、中学的”应该是我濮青松,我1969年9月上的小学,1980年6月高中毕业。“濮青松和崔国伟”中间的那个“和”字不合适,你应该改为(,)。因为是崔国伟(思林silin007)给爱因斯坦定了:【罪名一:反对科学】,【罪名二:渎职污告罪】,【罪名三:欺诈拐骗罪】。濮青松可不能争了他人的功。
当然,什么事任何矛盾,只要被人为地扩大化了,都可以变成政治的,政治就是被国家或皇权当成正儿八经的重要国事,只要你们反伪科学的斗士们误导皇权成功,说不定屠刀明后天真的会架到我们倒相对论者的脖子上。但是,辱骂和诽谤加恐吓的威协,是压不到广大民间科学研究爱好者的,民科们敢于从事科学革命就不怕流血牺牲,濮青松更不会怕象2003年7月31日那样因“反科学罪、邪教罪、诈骗罪”再次入狱坐牢,民科们继续在冒着反伪斗士们的炮火前进。吕锦华你这个相对论的邪教徒,我们没有一个真正的倒相对论者会怕你的,但我与李秉泉先生一样不想把你当作敌人,学术矛盾应该用学术来解决。
濮青松 2011年2月23日 西陆 〉挑战相对论论坛;
 [29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2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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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2/23 23:30 

顶28楼
其实在起初,吕锦华是你首先侮辱人骂人的,你还总爱把学术问题企图利用政治化来打击我们倒相对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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