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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楼]  作者:天山0519  发表时间: 2015/05/28 22:42 

我的观点是物质是无限可分的。因为第一.物质不能无限可分从逻辑上说不通。第二.我们不能以现代技术对现在最小微粒不能分割作为判据,这是有历史教训的。对于物质无限可分我们可从反证法上和对“分”的动态,静态认识上加以说明。“物质无限可分。”是我对物质世界一个基本判断.
 [32楼]  作者:天山0519  发表时间: 2015/05/28 22:43 
 [33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5/05/29 02:31 

质问31楼天山:
【我的观点是物质是无限可分的。】?
不能凭【观点】,要面对事实。
我问你,你等分一细木条,你要的是其分段还是其分点?


 [34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5/05/29 06:20 

[11楼] 作者:郭连成 发表时间: 2015/05/25 07:05
“物质不能够无限可分;光子是唯心思维的产物。”
对这话完全支持。 宇宙往大说是无限的,往小再无限才不合逻辑。物质没必要分那么小。

[12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5/05/25 08:51
宇宙空间无限大!因"其大无外"而无限可分!
物质粒子无限小!因"其小无内"而根本不可分!

[13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5/05/27 00:56
是否【物质不能够无限可分】,你凭观点说话是解决不了的;拙贴《对数学基础的0和1的新认识》确实解决了这问题,
即确实【物质不能够无限可分】(请看拙贴《对数学基础的0和1的新认识》,如你很忙,就看其实例6,只需10分钟)。

[14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5/05/27 06:15
脑残贴《对数学基础的0和1的新认识》的看后感: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古人的旧认识远比其"新认识"全面和正确!

古人对数学基础的0和1的旧认识:0为无(东西)1为有(东西)!
无东西的空间(长度)和时间(间隔)都无限可分,有东西的实(在事)物都不能无限可分!
这是自然界最自然而然的最基本规律:任何实物是由有限多的(原子量约为1的)不可分的质子(也就是中子)构成!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35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5/05/29 08:03 
 [36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5/05/29 08:11 
 [37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5/05/29 08:13 

质问31楼天山(任何人回答都可,唯三无分子silin插话无效 ):

你说【我的观点是物质是无限可分的。】?
不能凭【观点】,要面对事实。
我问你,你等分一细木条,你要的是其分段还是其分点?

 [3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5/05/29 13:18 

呸!老陆你脑残的质问谁都可以答出来,只不过除了给你治脑残的思林大夫外,没有人愿惹招惹你这个神精病而已!

注:只有神精病才会问:你等分一细木条,你要的是其分段?还是其分点?而他即不要其分段,也不安其分点,更不会真的去"等分一细木条"的,因为他认为(物质是无限可分的)真要是日取一半的分下去一万辈子也分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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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39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5/05/29 15:44 

质问31楼天山(任何人回答都可,唯三无分子silin插话无效 ):

你说【我的观点是物质是无限可分的。】?
不能凭【观点】,要面对事实。
我问你,你等分一细木条,你要的是其分段还是其分点?
 [40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5/05/29 18:26 

人贵有自知之明!......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41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5/05/29 20:29 

质问31楼天山(任何人回答都可,唯三无分子silin插话无效 ):

你说【我的观点是物质是无限可分的。】?
不能凭【观点】,要面对事实。
我问你,你等分一细木条,你要的是其分段还是其分点?
 [42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5/05/30 07:02 

[3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5/05/29 13:18
呸!老陆你脑残的质问谁都可以答出来,只不过除了给你治脑残的思林大夫外,没有人愿惹招惹你这个神精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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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43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5/05/30 11:52 

接41楼
等了天山先生两天了,看来只能由我代答:

等分一细木条,我们只能要的是其分段,而不是其分点。

原因何在?

待续
 [44楼]  作者:郭连成  发表时间: 2015/05/31 07:08 

粒子往小不断的分没什么意义和必要。
 [45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5/05/31 09:18 

自爱因斯坦以来物理学家们做过有意义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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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46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5/05/31 09:47 

接43楼 :
因为分段是有长度(或称间隔)的,所以只要等分,每分段长度就恒为1,设细木条总长度为n,于是有
n÷1=(n)。
而分点是没有长度(或称间隔)的,即长度为0,于是n÷0=∞,显然,这是悖论。
 [4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5/05/31 13:21 

唉!老陆你自己都不知道:你对数学基础的0和1的新认识是什么了吧?

注:这题不应该是"细木条总长度为粗体1,要等分为n段,每分段长度就恒为1"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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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5/05/31 18:01 

接46楼 :
由于数学至今关于自然数没有n和(n)之分,致使‘庄子悖论’和‘芝诺悖论’至今无法解决。

非常有趣的是 ,最近我买到了一本科学出版社出版的《话说极限》(梁昌洪编著,书号ISBN978-03-023788-0);该书的开首和第8页都把0和 ∞作为n 的‘极限’,但终因不知0和 ∞为何是n的 ‘极限’,以致结果剪不断理还乱,还是悖论:

如其“解决”‘芝诺悖论’,梁昌洪的结论为【无限的路程之和s可以是有限量----这个和正是极限】,这不是悖论吗?(无限的路程之和s怎会是有限量!)
如其“解决”‘庄子悖论’,梁昌洪的结论为【0是个特殊的‘极限’,又是个一般的‘极限’……另一方面∞就不好想象……所以当n→∞就有1/n=0】,这不是悖论吗(怎用了→,又用了=?)

“”
 [49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5/05/31 18:52 

[21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5/05/28 06:19
唉!老陆自称彻底的解决了著名的‘庄子悖论’?而客观事实是老陆根本不知其‘庄子悖论’并不是什么‘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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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5/05/31 22:35 


任何人来质疑、指错都可,唯三无分子(无知、无赖、无聊)silin插话无效 ,本人不予回应。
 [51楼]  作者:郭连成  发表时间: 2015/06/01 06:19 

对【45楼】说:
从泡利不相容原理和测不准原理后没多少正确。
 [52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5/06/01 08:12 

对【50楼】说:
[3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5/05/29 13:18 
呸!老陆你脑残的质问谁都可以答出来,只不过除了给你治脑残的思林大夫外,没有人愿惹招惹你这个神精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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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5/06/01 08:20 

郭兄:泡利不相容原理和测不准原理都是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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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5/06/01 09:37 



任何人来质疑、指错都可,唯三无分子(无知、无赖、无聊)silin插话无效 ,本人不予回应。
 [55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5/06/01 10:27 

除了给你治脑残的思林大夫外,没有人愿惹招惹你这个神精病而已!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56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5/06/01 15:24 


本贴主题是【物质不能够无限可分】,51楼跑题了。
 [5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5/06/01 17:28 

51楼跑题了???

[44楼] 作者:郭连成 发表时间: 2015/05/31 粒子往小不断的分没什么意义和必要。
[45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5/05/ 自爱因斯坦以来物理学家们做过有意义的事吗?
[51楼] 作者:郭连成 发表时间: 2015/06/01 从泡利不相容原理和测不准原理后没多少正确。
[53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5/06/ 郭兄:泡利不相容原理和测不准原理都是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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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5/06/01 18:10 

紧接48楼 :
而用对数学基础的0和1的新认识,等分一线段,其每分段长度就恒为1,总长度即为‘积段’n,于是有 n÷1=(n),即线段有限可分;而分点是没有长度(或称间隔)的,即长度为0,于是n÷0=(∞),
即‘分点编号’(n)=(∞),显然,这就有悖。

这就是说,不管如何细分,因每分段长度恒为1,于是‘分点编号’必有限;至于细分到何种程度,那要看人的本领了。
 [59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5/06/01 21:07 

[22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既然已证实了确定线段只能被有限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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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作者:silin007
事实上,任何线段都是无限可分的!


[22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基数和序数是集合论的名词,而非自然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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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作者:silin007
事实上,基数和序数是就是自然数的!
唉!老陆瞪着眼精说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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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60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5/06/01 22:57 

58楼彻底而浅简的证实了【物质不能够无限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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