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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绝对能量与相对能量 下一主题:二林(王普霖与思林)第二次大战...
 [61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09/07/19 21:18 

这个论坛的分歧很大,但在对待吕锦华的问题上高度一致,老吕作何感想?

※※※※※※
空间本无物理性质,物质场下的空间才有了局部静止系、惯性,运动才可以自身测量。
 [62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7/19 21:31 

对【57楼】说:
你不过是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疯疯癫癫的傻女人。我要你来统战?真TMD见了鬼了。你倒贴给李子丰他也不会要。
[楼主]  [63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09/07/20 09:32 

对【56楼】说:

我的档案、同事、朋友都知道我的经历,你造谣是没有用的。我妻是军队文官,你除了意图中伤外是注定惨败的。

[楼主]  [64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09/07/20 09:34 

对【53楼】说:
对一个科学理论证伪,根本的就是可重现的实验结果。用理论证伪不是不可以,要正确地得到悖论,而不是自以为是的悖论,但还是要用实验来验证。对科学理论仅从哲学观念上去判别是不行的,哲学观念会有时代的局限性,特别不要用政治伟人的片言只语去作标准。在社会政治经济问题上尚且如此,更何况自然科学。李子丰的问题不在于将学术研究扯到政治问题上,而是搞极端主义的社会组织和走向暴力的军事组织。搞科学要这些干吗?!改朝换代才需要么!!你的政治立场如何,明眼人都很清楚。
[楼主]  [65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09/07/20 11:19 

对【49楼】说:
对!我对别人研究的东西许多只作学术性评论,视为错的,不管多大"权威"(包括国外的),我也会批驳;视为对的,就是"小人物",我也尊重(如贵州的姚斌).有些人的文章,我看了尽管并不认同,但也如先生那样,不去评论.这是别人的精神生活自由.但明是错误的,甚至有罪恶图谋的,则不能不抨击!
[楼主]  [66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09/07/20 11:26 

对【61楼】说:
你是与李子丰、拉方、陈诚很一致,当然还有几个,你们十一个方面军就只这几个?!一致的“高度”多少?!
 [67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7/20 12:19 

to[65楼、66楼]:只作学术性评论(科学真相)?[2楼] 不是在跟你讲学术吗?
[2楼]:“质量与运动有关、与相互作用相关”?是哪个教你的?爱因斯坦吗?
 简单例子:甲乙两个同规格小球,你左手握甲球,右手握乙球,左右两手相对运动,问:究竟是甲小球质量变化了,还是乙小球质量变化了?

 你吕锦华的这麽多帖子,那一帖是在讲“左右两手相对运动”的科学真相?
 [68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09/07/20 14:44 

[楼主] [63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09/07/20 09:32
对【56楼】说:

我的档案、同事、朋友都知道我的经历,你造谣是没有用的。我妻是军队文官,你除了意图中伤外是注定惨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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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问你,你在文革中被军管会关押了18个月这回事是不是真的!别扯上你的妻子,你的罪过不殃及你的妻子——虽然你是在被军管会关押期间和你妻子结识的。

曾云海
 [69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7/20 14:45 

陈诚:你去与这个老年痴呆啰嗦什么?马路上有人说一句:赤那娘,他也要去报案,想判人家强奸。越理他,他越起劲。我觉得许多维相者都用骂人的方式来干扰学术讨论。他们骂了一句,拍拍屁股不来了,我们这里帖子一个接着一个,他们根本不看,而我们消耗了精力。
 [70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09/07/20 15:23 

对【66楼】说:
你要多高的“高度”,就看你爬的多高,在西陆就是证明。

※※※※※※
空间本无物理性质,物质场下的空间才有了局部静止系、惯性,运动才可以自身测量。
[楼主]  [71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09/07/21 09:38 

对【67楼】说:
你那些狗屁似的东西,值得理会吗?!
[楼主]  [72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09/07/21 10:01 

对【68楼】说:
我有必要向你"交代"?!宝钢二位副董事长虽退休了,还健在,他们是我的老领导,也是我文革表现的见证人,其中一位还是我婚姻的政治促成者!你如造谣中伤,政府收网时,你的罪行多一条造谣诽谤罪!!
 [73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7/21 10:07 

对【67楼】说:

陈诚:

这个问题是很简单的。你站在地面上,但是地球从西向东自转,静系则是不自转的地球。你的一只手如果向东,一只手向西,则向西的球变轻,向东的球变重。

用相对论的观点是无法讲清楚的。在人看来,两只球都变重,在甲球看来自己不变,乙球变重;而乙球认为自己不变,甲球变重。三个答案都是错的,而且相互矛盾。

只有承认绝对时空和质速关系,才能够得到正确的答案。

[楼主]  [74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09/07/21 10:10 

对【69楼】说:
我打在李子丰拉方陈诚等反相会党徒身上,疼在你心上,如丧考妣,泼骂胜于他们。献媚已动拉方芳心,已向你抛媚,何必故作姿态呐?!你无论怎样向自己身上贴金,你的嘴脸、立场已经定位!你最好去参加秦皇岛会议,他们必然会欢呼你的入盟!
 [75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7/21 10:11 

  to[71楼]:狗本性露出来了吧,这种吠法也叫做“只作学术性评论”??“质量与运动有关”不是你提出来的观点吗?连你都认为这观点是“狗屁似的东西”那你还假装念什么“科学与真相”圣经?…
[楼主]  [76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09/07/21 10:14 

对【75楼】说:
你的那个"实验"能算验证相对论的实验??狗屁而已!!
 [77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7/21 10:26 

不论对错,帖客周宪尚且给出自己观点的解释!
嘴巴念着“科学与真相”圣经的帖主,一开口就污言秽语,狗本性难改!
 [78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09/07/21 10:37 

[48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09/07/17 15:05
吕锦华这条疯狗在文化革命中被军管会关押了18个月!我经历了文化革命的历史过程,我那时只是埋头学习和工作,从来没参加过任何造反派“革命”组织,但我看到、凡是被军官会关押制裁的都是罪有应得的暴徒,吕锦华这条疯狗是恶习不改、到这里来招集同伙继续“革命”来了,做学问的大家、要么就莫理它、要么就将这条疯狗往死里惩。

曾云海
 [79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7/21 10:45 

对【77楼】说:

你别看他名牌大学物理系,他回答不好,他自己肚皮里明白谁对谁错。我不与他这种小肚鸡肠的人一般见识。他这种动不动无限上纲的行为,就可以知道他在WG中的角色。过去了三四十年了,还是积习难改。

说起拉方,谁也不知它姓甚名谁,我还怀疑是吕先生在网上女扮男装呢!不然他怎么知道拉方动了芳心?

这个办法很好,以后我要那个女人动芳心,只要骂她就行了。

 [80楼]  作者:lovemoon1  发表时间: 2009/07/21 11:22 

吕锦华企图把反相人氏推向政治断头台,其用心何其险恶!吕锦华你可明白:现在的政府还象教皇时代的教会吗?
 [81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7/21 12:20 

政府收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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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政府收网时”?你这就是对胡主席为首的党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污蔑。现在网上经常有维相者发表反马言论。他们利用相对论作为否定马列主义的工具。我希望吕先生不要参与其事,否则如方舟子、常春藤之类污蔑恩格斯自然辩证法是“疯人之作,胡说八道”的反马言论一旦在网上形成规模,政府就不得不管一管了。这不是“收网”,而是对敌对势力忍无可忍的反击。
我们反对相对论的唯心主义,符合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同志的教导,不像你是唯心主义的应声虫,我们不叫你当心“政府收网时”,你倒反过来叫我们当心,这不是笑话吗?
 [82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7/21 13:02 

    [68楼] 老听你说“在文革中被军管会关押了18个月”,真有其事吗?看吕一听这话就紧张…
 [83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7/21 13:29 

对【82楼】说:

我觉得这些陈年烂谷子的事没有必要提。他过去是坏人,只要在这里追求真理,就应该欢迎。但是他即使位居高官,或者是人民功臣,则更应该做表率、更应该自律,没有理由污蔑反相者要搞武装暴乱,污蔑反相者是匪徒。由于他也只是嘴上说说,我们也不能反告他诬告罪。他也无法告。如果他去告,谁都会把他当神经病。

我劝大家还是离他远一点。万一他神经病真的发作,杀人是不负刑事责任的。

 [84楼]  作者:xiaoyingmin  发表时间: 2009/07/21 13:42 

朋友们,大家息怒吧,我们的争论,仅仅是无为的争论,既触犯不了国法,也破坏不了家规,没必要这样拼命的争论,吕锦华单枪匹马舌战群儒,必是出于激动,这原因自然与我们有关,相对论对人类有害毋庸置疑,对于我们来说,无需过多的重复这句话,大爱无言,既然相对论真的是邪教,那么今后大家只要多多揭示它的弊端也就达到目的了,同时也可以使那些深受其害的人明白这种道理,说不定中毒太深的吕锦华也能幡然悔悟。客观的说,如果我们真的是为真理而战,吕锦华真的是受谬论左右,那么真理一定可以战胜谬论,我们也一定可以说服吕锦华。所以万望大家保持克制,以理服人,少些激动,多谢友谊。政治肯定关系着一切,科学也不例外,如果大家信口开河的议论题外话,说不定会把话题跑到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地方。
 [85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7/21 13:54 

对【84楼】说:
我一直觉得维相者在用这种方法消耗我们的精力。我也一直劝大家不要理他们,可是自己往往忍不住还是上了维相者的当,把精力浪费在这种没有意义的争论上。肖老师的观点很对!
 [86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7/21 16:13 

  to【82、83、84楼】:我本不愿提什么“军管会”,只是感觉吕为什么恨我陈诚入骨,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说过我曾经是一名解放军战士,他大概受过“军管会”刺激所以迁怒于我。
  关于“无为的争论”一说,这似乎不妥。比如,假设网络上的反相争论是失败的,那显然就不会有2007北戴河会议,也不会有“中国反相会”的成功建会等。因此,关于反相的胜败问题实际上就是某意义的原则问题,不是可以当儿戏胜败都是无所谓的。
  吕锦华公然维相并不足虑(比如沈建其就不足为虑),可恶的是他要上纲上线,要把反相问题上升到政治问题,搞WG遗风,这对正常的自然规律探讨必须涉及的“反相”活动,是存在实际威胁的,所以有必要把其嚣张气焰打下去,否则,我反相阵营的存在便没什么意义了…
 [87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7/21 16:23 

他还有什么嚣张气焰?不过是为了一个臭面子在死扛。
 [88楼]  作者:xiaoyingmin  发表时间: 2009/07/22 11:25 

论坛上有些不同的声音是民主的表现,让他(吕锦华)随便说吧。只要我们不在继续招惹他,过一会他也就安静了。
 [89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7/22 11:31 

你不招惹他,他要招惹你,你看看主帖究竟是不是我说的这味?…
 [90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7/22 11:41 

我觉得多谈正事为好。他要骂人当他放屁就行了。现在他已经被驳得哑口无言,我们就不必再与他计较。一辈子都不会见面的人,有什么可放在心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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