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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鹰兄,今天 下一主题:《人生如梦》坛坛主孤竹星云前来...
 [601楼]  作者:冰在水上  发表时间: 2007/07/09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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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2楼]  作者:qq363322014  发表时间: 2007/07/09 12:13 

当从2004年接二连三出现省长道歉事件来看,第一次向全省人民道歉的洪虎的"前车"并没有引起"后车们"的重视。因而一些省份接二连三出事便成了必然。
从百姓的角度看,国民的要求并不高,够吃够穿平平安安就已经是福气了。而地方官的官商勾结最后给民众造成巨大的压迫和伤害显然性质是非常严重的,也必定受到百姓的不满和唾弃。
从这个角度看,四年出现5位省长道歉的事情其实并不是个好事情,也很不正常,百姓真正需要的是幸福平安的生活而非省长的一声道歉。
因此,只有哪一天全中国的省份都不再有像山西"黑砖窑"(或类似)事件出现时,不再看到还有省长因为这类事件向全省人民道歉的现象,这才是正常的地方执政和和谐的社会,也才是百姓的真正福气。
 [603楼]  作者:山东狮吼  发表时间: 2007/07/09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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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4楼]  作者:nba0668  发表时间: 2007/07/09 12:30 

黑砖窑被取缔,黑心的包工头将受到刑事追究,也许还有三五个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小官吏陪绑。这不是问题的全部。正如舆论发出的质问,那些由纳税人供养的公共权力部门和官员,平时到底干什么去了?老百姓养的猫何以不抓耗子?
 [605楼]  作者:qq363322014  发表时间: 2007/07/09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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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6楼]  作者:qq363322014  发表时间: 2007/07/09 12:50 

好长时间没有关注时事新闻了。但最近一直沸沸扬扬的山西

 [607楼]  作者:qqnba110  发表时间: 2007/07/09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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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8楼]  作者:qq363322014  发表时间: 2007/07/09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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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9楼]  作者:要不得123  发表时间: 2007/07/09 13:15 

黑砖窑给山西抹了黑、给全中国抹了黑,论规模、论影响,说是建国以来最恶劣的事件也不为过。痛定思痛,汲取教训,山西省长作个道歉检查,本是无可非议的。但道歉的态度一定要诚恳,检查要思己过,重点是在自己的主观上找原因。如果把找原因变成了找借口,那么这个检查就难以被人接受,不作也罢。
 [610楼]  作者:wusuoshishi  发表时间: 2007/07/09 18:12 

谁道歉不重要,谁有资格谁没资格也不是问题

我看那位省长的道歉 明显是过场式的检讨而已

我们需要的不是这些表面的东西,我们需要的是 透明的调查过程, 相关人员受到应有的惩处,相关部门能采取得力的措施避免类似悲剧再发生..

不过省长出面了,相信当地政府的处理应该不会让大家失望的

 [611楼]  作者:221.2.190.*  发表时间: 2007/07/09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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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2楼]  作者:单纯女人  发表时间: 2007/07/09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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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3楼]  作者:单纯女人  发表时间: 2007/07/09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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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4楼]  作者:单纯女人  发表时间: 2007/07/09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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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5楼]  作者:单纯女人  发表时间: 2007/07/09 18:24 

煤窑多是自然灾害

 

黑砖窑人为,所以更加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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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写我心,我歌咏我情
我梦抒我爱,我情言我志
 [616楼]  作者:单纯女人  发表时间: 2007/07/09 18:26 

受害者与受益者一对N

 

难怪会如此根深蒂固存在了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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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7楼]  作者:我是鱼乐  发表时间: 2007/07/09 19:35 

窑奴事件,知识界再次失语


 


与轰轰烈烈的揭幕形成鲜明映照的是,山西窑奴事件的落幕似乎过于冷清。闹了半天,被告不过寥寥几人而已。这就是出警数万人次、这就是地毯式搜查的结果?罪恶的深重人所共知,而罪与惩竟如此不成比例,令人浩叹。
  
  但是,这又几乎是必然的。显而易见,地方当局本身就是当事一方,本身就是罪错方。靠地方当局来主持公道,岂非缘木求鱼?
  
  地方当局是靠不住的,这本来就不言而喻。但即便如此,也不一定非要走到今天这样搞笑的地步不可。因为,如果存在足够的社会制约,地方当局未必就能一手遮天。事实上,从一开始,地方当局就一直不得不与社会力量苦苦角力,并屡屡败阵。地方当局先是打算丧事当喜事办,用表扬和自我表扬的办法来度过这场劫难,但被公共舆论的狂潮顶了回去;接下来又想淡化处理,试图把明显的刑事犯罪仅仅定性为非法用工和劳资纠纷,但仍然被公共舆论顶了回去。
  
  这就是说,在受害方和罪错方之间,一直存在着第三方。受害方处于社会最底层,本来毫无自卫能力,根本不可能抵挡罪错方的恣意侵犯。但窑奴事件之丑恶完全突破了人性的底线,最大限度地激起了公愤,这种最大限度的公愤体现为公共舆论,一直扮演着第三方的角色,一直在最大限度地纠偏。地方当局的意图之所以一直不能得逞,仅仅因为这个第三方的存在。如果没有这个第三方,毫无疑问,地方当局将如履平地。
  
  但是,公共舆论毕竟是散漫的,仅仅依靠这种散漫的力量是难以持久的。公共舆论最多起一个狙击作用。毕竟,普罗大众还要过自己的日子,而不可能把自己的全部心思都用在公共事件上。时间长了,他们也不能不疲劳的,也不能不从舆论的高地上无奈地退下阵来。而黑窑事件的舆论压力能够持续至今,持续整整一个月之久,已经是一个奇迹了,在普罗大众来说其实已经严重的超负荷了。
  
  这整个过程中我一直在期待。我期待什么呢?我很清楚单靠公共舆论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需要后继的力量,需要专业的力量跟上来。那就是整个知识界的力量。但是,现在我不得不说,我失望了。
  
  当地方当局打算丧事当喜事办的时候,那时候我没有指望知识界,我相信公共舆论足够了。而媒体确实很尽职,狙击任务完成得很漂亮。但是接下来,当地方当局打算淡化处理时,这时我开始担心了,我曾经跟相关的朋友交换过意见,希望听到第三种声音,专业的声音。法学家、社会学家乃至经济学家应该站出来,通过独立的田野调查,向社会报告事件真相;而且应该通过独立的听证会,向社会报告专业人士对事件性质的判断。但是,我的这些意见没有任何结果。事件性质到底如何认定,这个本来主要不属于公共舆论的任务--因为公共舆论在这点上并不专业--最终还是只能靠公共舆论来扛。
  
  现在我们都看到了,尽管罪恶的深重、罪恶的普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这个不争的事实却不能上升为法律事实,对判决几乎不起作用。这不能不归结为整个知识界的失职。
  
  最后,当事件走入法律程序,在受害方最需要法律援助的时候,我们不能不悲哀的发现,我们的知识界依然处于不作为状态,除了陕西、甘肃等个别地区的律师表态愿意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平时那么高调的北京律师,作为中国律师界主力的北京律师到哪去了?于是一如我们已知的,"给多少赔偿都可以,但我们无力打官司",便成了多数受害者的心声。法庭开庭了,被告席上几乎空空荡荡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那么残忍的窑奴事件,知识界竟然都无动于衷么?也不尽然。事发之初,某报评论版向人文学者组稿,他们不约而同地都选择以窑奴事件为主题,差点搞成一个窑奴专号。应该承认,作为个人,人文学者在这次事件中没有失职,冲锋陷阵者不乏其人。至于经济学者,情况比较复杂。就我所知,他们中的很多人是非常义愤的。但他们大多有两个缺陷,其一是他们的知识结构,即他们的经济学知识,使他们难以发挥作用。因为这根本不是一个经济问题,没办法用经济学来解说。其次是他们习惯于专业表达,小众表达,但他们从来不擅长公共表达,不擅长与公众沟通,甚至往往在很多时候不屑于。于是,尽管他们满腔怒火,但都只能关起门来一个人生闷气。
  
  这次最令我失望的,是法学界的集体失语。当然不单是这次,自重庆牛钉事件以来,法学界的表现每次都让我失望。据说,中国的经济学显学时代正在过去,中国正在进入法政时代,中国知识界,中国思想界应该是法学家唱主角、律师唱主角了。这当然是大好事,我也很高兴这样的时代的到来。但现在看来,还是高兴的太早。的确,公民权利问题已经成为我们的时代主题。但公民权利的争取主要的还是只能靠大众自己,我们的知识精英尤其是我们的法学精英,至少暂时是帮不上多少忙的。他们都在忙自己的事,当教授的在忙课题,当律师的在忙名利双收或无大利但可暴得大名的官司。他们都忙于争夺生存资源,他们实在无暇向远处多看那么一眼,实在无暇关注自己同胞的苦难。
  
  窑奴事件凸现了中国知识界组织力的匮乏,凸现了中国知识界应对公共危机的无能。这是中国民众的悲哀。他们不仅是被上苍抛弃的一群,而且也是被自己的知识精英尤其是法学精英冷落的一群。在权力的利维坦面前,他们往往只能无助,往往只能靠自己。他们的出埃及之路因此会特别艰难,特别漫长。但这决不只是民众的悲哀,它应该更是知识精英的悲哀。以一颗平常心,作为一个平常人去直面苦难,跟自己的人民一起受难,一起挣扎,这是知识精英实现自我救赎的必由之路。拒绝走这条路,知识精英与民众的分裂就是不可避免的,知识精英未来的命运也就是不可测度的。
  
  --原载《南方都市报》,发表时有删节

 

 [618楼]  作者:三窟书屋女行僧  发表时间: 2007/07/09 19:45 

现在我们继续讨论贪官问题

只要我们的国家下决心治贪,就一定能"更使风气纯",

 [619楼]  作者:三窟书屋女行僧  发表时间: 2007/07/09 19:47 

向善则善
向恶则恶,我们要心存阳光,期待明天.
 [620楼]  作者:三窟书屋女行僧  发表时间: 2007/07/09 19:48 

我们的社会需要
建立新的价值体系和道德观
 [621楼]  作者:三窟书屋女行僧  发表时间: 2007/07/09 19:50 

如果这样下去
必然出现信仰的空漠和信任的危机
 [622楼]  作者:三窟书屋女行僧  发表时间: 2007/07/09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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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3楼]  作者:三窟书屋女行僧  发表时间: 2007/07/09 19:54 

现在我们为
社会可信度的下降痛心,为人之间的信任感的下降而伤心
 [624楼]  作者:三窟书屋女行僧  发表时间: 2007/07/09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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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5楼]  作者:三窟书屋女行僧  发表时间: 2007/07/09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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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6楼]  作者:三窟书屋女行僧  发表时间: 2007/07/09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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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7楼]  作者:三窟书屋女行僧  发表时间: 2007/07/0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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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8楼]  作者:三窟书屋女行僧  发表时间: 2007/07/0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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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9楼]  作者:三窟书屋女行僧  发表时间: 2007/07/0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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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0楼]  作者:我是鱼乐  发表时间: 2007/07/0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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