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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式子,最终由两个式子给出:
a≠0时 L=(c/a)[√((v0+c)^2+2ah)-(v0+c)]…………(1) a=0时 L=ch/(v0+c),a=0…………(2) 光走过的路程L都小于或等于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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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式子,最终由两个式子给出:
a≠0时 L=(c/a)[√((v0+c)^2+2ah)-(v0+c)]…………(1) a=0时 L=ch/(v0+c),a=0…………(2) 光走过的路程L都小于或等于h。 |
| 我知道你会以真实座舱速度不能超过光速为理由,来反对我这个设定的数值。但是因为现在讨论的是光的行程L,讨论对象也是光,并不是座舱。我完全可以把座舱出现在15万公里处的加速物理过程全忽略掉,代之以0.5秒时刻突然出现在那里的一个地板,拦住了光。 |
| 更正[73楼]第15行“a=15万公里”应为“a=15万公里/秒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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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东拉西扯的就是你。在讨论水平方向上光斑的距离问题时,你不讨论水平的,你在
[4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4/11/14 13:05 对【41楼】说: 你要我计算座舱天花板的高度h的具体数值,就凭给出重力加速度g=9.8m/s,就满足充要条件啦?啊?是么?简直愚蠢的不可理喻!你必须还得再给出一个定解条件(具体数值),譬如“频移值”光子从顶部下落到地板处的频移量究竟(具体数值)是多少?这才可以精确计算出座舱的高度的具体数值。 我在[45楼]说: 好啊!就按无限大平面引力场恒定加速度g=9.8ms-2,c=299792458ms-1,500nm波长的光下落到地面,频移是0.1%,你只用你的(2)式给我计算出h吧。我倒要看看这两个参数你怎么代入(2)式。我还多给了你一个波长。 你不正常作答,又把向上加速的的座舱中的光源偷偷改到地板上并推出你的式子。你这个偷偷更改了光源位置情况和前面的话题完全不对路。你也未加说明。 直到你[71楼]“2ah> cc时,意味着 光子抵达观察者的时间永远不会出现,”才看出你是把光源放到地板上向天花板发射光。 事实上,只有光源在地板上向上发射,座舱又向上加速才能出现在天花板上的观察者永远看不到光的情形。光向地板照射绝无这种可能!“我的光程是相对于座舱下行了60万公里”充分证明了你把加速度的方向和光的传播偷偷搞成同方向的了。根本背离了话题。 从这点上看,你东拉西扯的本事真不小。真正问你的你却回答不上来。比如横向的那个位移…… 你的式子对应光从向上加速的座舱地板向天花板发出,我的式子对应光从向上加速的座舱天花板向下发出。整个一个南辕北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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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79楼】说: 你的公式和我的公式格格不入的原因是你我的发光位置不同。
%%%%%%%%%%%%%%%%%%%%%%%%%%%%%%%%%% 无论 光源是固结于天花板; 还是固结于在地板,其光程L 都服从着同一个计算公式。 这就是因为运动具有相对性 参照物具有平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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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这套公式比你那个公式来得更简洁吧?
如果v0=0,公式更可化简为 L= (c/a)[c-√(c^2-2ah)],(a≠0)适合从地板向天花板发射光的计算。 L=-(c/a)[c-√(c^2+2ah)],(a≠0)适合从天花板向地板发射光的计算。 给个评论嗨!你[34楼]不是说“如果 你王普霖 什么时候 也推导出具体的计算公式 居然与我的一致,即使你的推导过程与我的思路完全不和谐,那也无妨 我只看最后结果,不管你的具体做法 毛泽东说 我们只要能渡过这条滔滔大河 不管你什么具体方法 都算成功 就为取得胜利完成了第一步。你王普霖过河了么? ” 我过河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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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顽童”式的性格是顶愚的某种福气,跟他开开玩笑也是可以的,如果不适应,希望一笑而过。(完全赞同!)
“老顽固”式的性格是楼主的某种晦气,跟他开开玩笑是不可以的,如果开玩笑,希望别找他可。(不知对否?)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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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86楼]说:
我总希望一笑而过,因此得忍让也就忍让了,但事实上并不是能过的。这个人不知进退,变本加厉。他把一个认真和他对话的人作为调侃对象。事实上,我自从来到论坛以后,我就发现此人聪明,想作为朋友来交往。为此我还发过一个帖子《我所佩服的两位先生》,其中就含有这位。而且也和他加了好友。但是我通过后来的观察,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样。已知此人却是小肚鸡肠,一点男人气质都没有。说理不过时就口不择言,以后更是得寸进尺。他奉行的是嫉妒恨的做人准则,唯恐天下谁比他强。 我这个人交朋友只交君子,不交小人。为此我把他踢出我的群。我宁可结交马天平,也不结交朱顶余。他也因此对我是怀恨的,因此也总对我恶语相向。什么恶毒说什么,如果我被车撞死、被冻死、被电死等等,他是真心想气死我。如果没有刻骨仇恨,他能这样诅咒吗?亏他还是一个有文化的人,还是个中学老师,不知道是如何为人师表的? 对于这样的人,已经没有再与其继续对话的理由了。如他自己供认不讳的“在下 一直在故意矫情,即佯装 交恶 恶语相向 亵渎辱骂 王普霖 试图 挑战王普霖的心理极限……考验王普霖的是否具有韧性”。在他彻底交代之日,也是彻底绝交之时。我等的也是这一天,就要他自己说出来。我要的就是要他不打自招。这样我此后对他不再理睬就有了充分的理由。我完全可以把那些恶言恶语当是耳边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