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式子,最终由两个式子给出:
a≠0时 L=(c/a)[√((v0+c)^2+2ah)-(v0+c)]…………(1) a=0时 L=ch/(v0+c),a=0…………(2) 光走过的路程L都小于或等于h。 |
我的式子,最终由两个式子给出:
a≠0时 L=(c/a)[√((v0+c)^2+2ah)-(v0+c)]…………(1) a=0时 L=ch/(v0+c),a=0…………(2) 光走过的路程L都小于或等于h。 |
王普霖你的罪过就在于:
L≤h。 而我的成功就是因为结论与你截然相反: L≥h。 真理只有一条,绝不可能亦此亦彼。 所以我与你必有一错。 你说我的结论犯了严重的错误,我则说你的结论犯了严重的错误,好在我的结论得到了时间延缓效应的鼎力支持,即得到 正交矩阵变换的结论——“间隔不变性”的支持。 |
我知道你会以真实座舱速度不能超过光速为理由,来反对我这个设定的数值。但是因为现在讨论的是光的行程L,讨论对象也是光,并不是座舱。我完全可以把座舱出现在15万公里处的加速物理过程全忽略掉,代之以0.5秒时刻突然出现在那里的一个地板,拦住了光。 |
你先解决[60楼]的问题。不要避重就轻好不好?
本来本主题是要讨论光在水平方向的距离问题。你不对此主题问题作答,你非要讨论加速上升的座舱内光向下走的距离。然后你就推出了你的公式,我把数据代到你的式子,出现了虚数,使得计算不能进行下去。但是按我的公式做则完全可以。 你的L≥h必须要给出物理原理的叙述。 |
对【63楼】说: 王普霖,你说:“用真实座舱速度不能超过光速为理由,来反对我这个设定的数值。” %%%%%%%%%%%%%%%%%%%%%%%%%%%%%%%%%%%%%% 我从来不反对速度无限论,但我坚持“光速不变论”和“源位不变论”【即正交矩阵(变换)中的“间隔不变性”】…… 你的罪过就在于 你无视 :“光速不变论”和“源位不变论”【即正交矩阵(变换)中的“间隔不变性”】。 所以你永远不可能获得符合客观规律的自然规律。 黄兴滨 说 在光源与光屏之间存在惯性运动所出现的现象如“横向多普勒效应”尚未被彻底澄清 学术界尚存争议……至于光源与观察者之间存在着非惯性运动中 含旋转运动和匀加速直线运动 将会出现怎样的频率移动规律 以及 光程(ct)、视角的变更 ……等等光学规律 尚无统一的定论 众说纷纭 各执一词 广义相对论 也显得苍白无力…… 我猪大侠 运用 “源位不变定理”轻松破解了这一切的疑难问题……可是 你王大普霖 自不量力 不知天高地厚 居然也敢涉足这个尚未存争议的领域……死不要脸的家伙 这里也是你能来的地方? |
你先把你的虚数问题解决了再说吧。这不是解方程出来的复数解,而是将数值代入公式所出现的问题。这说明公式自身是有问题的。你就先别自我吹好不?你什么时候搞出一个正确无误的公式来再说好不?什么时候你把你的路程变成不是复数了再来。 |
我给你拟合一个数据,用你的式子,好让它刚好不出现虚数。
选择座舱总高度h=30万公里,加速度a=15万公里/秒秒 从加速的座舱顶部开始“自由下落”的光源在t=0时刻向地板发出一闪光,向上加速的地板迎着着向下发来的光在时刻t接收到该闪光,那么此时光所走过的行程用你的公式计算是: L=h+(cc/a)[1-ah/cc-√(1-2ah/cc)] =30+(30^2/15)[1-15*30/30^2-√(1-2*15*30/30^2)] =60万公里 你仔细核对核对数据看看!扯淡不扯淡呀? 而使用我的公式 L=(c/a)[√((v0+c)^2+2ah)-(v0+c)] =(30/15)[√(30^2+2*15*30)-30)] =(30/15)[30*√2-30] =60*(√2-1) =24.852813742385702928101323452582万公里。 光遇到地板的时间t=L/c=60*(√2-1)/30=2*(√2-1)秒=0.8284271247461900976033774484194秒 这个时间小于1秒。 地板走过的距离是: S=(1/2)att =(1/2)*15*2*(√2-1)*2*(√2-1) =30*(3-2√2) =90-60√2 =5.1471862576142970718986765474181万公里。 h=L+S=60*(√2-1)+90-60√2 =30万公里 我的公式计算出来的都有物理意义。 你再回过头看你的公式计算出的结果: 在小于1秒的时间内光竟然走了60万公里! 如果放慢座舱加速度,令a=5万公里/秒秒,依然用你的公式,计算出 L=30+(30^2/5)[1-5*30/30^2-√(1-2*5*30/30^2)] =30+(30^2/5)[1-5/30-√(1-1/3)] =30+180*[5/6-√(2/3)] =30+150-180√(2/3) =180[1-√(2/3)] =33.030615433009314108162955517647万公里。 你看!你看!你的座舱加速度减小了,光走过的距离也缩短了!真是咄咄怪事!你能通过语言把你的物理原理讲解讲解吗? 推出一个新的物理公式是好事,但一定要讲得通!你用你的“光速不变论、源位不变论、间隔不变性”给我解释解释。你解释解释光是怎么在小于1秒的时间内走了60万公里的! 到底谁是“死不要脸的家伙”?谁在“播撒毒雾”? |
对【67楼】说: 王普霖,你继续死不要脸在播撒毒雾…… 你应该首先将定解条件(a=15万公里/秒秒;h=30万公里,c=30万公里)代入公式: t=(c/a)[1-√(1-2ah/cc)]求出时间 t=2秒.你就连这个基本的小学生的计算程序都不会。 然后,再说……你再看看 还有什么矛盾? 而且 我的光程是相对于座舱下行了60万公里,座舱高度为30万公里,座舱中的光斑下沉了30万公里。%%%%%%%%%%%%%%%%%%%%% 按照你的公式 光程小于座舱高度,所以意味着加速座舱中水平抛射光线会上翘 ,当a→0时,光程等于h,而当a→0时 则属于匀速运动 在匀速上升的座舱系水平抛射光子 既不上翘 也不下沉。下落光程等于座舱高度。 经过具体计算,你的公式并不符合物理事实。所以你必须你王普霖并不是在普降甘霖 而是在播撒毒雾 妖言惑众 误导他人 亵渎真理 警告王普霖必须立即停止学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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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67楼】说: 王普霖,你继续死不要脸在播撒毒雾…… 你应该首先将定解条件(a=15万公里/秒秒;h=30万公里,c=30万公里)代入公式: t=(c/a)[1-√(1-2ah/cc)]求出时间 t=2秒.你就连这个基本的小学生的计算程序都不会。 然后,再说……你再看看 还有什么矛盾? 而且 我的光程是相对于座舱下行了60万公里,座舱高度为30万公里,座舱中的光斑下沉了30万公里。%%%%%%%%%%%%%%%%%%%%% 按照你的公式 光程小于座舱高度,所以意味着加速座舱中水平抛射光线会上翘 ,当a→0时,光程等于h,而当a→0时 则属于匀速运动 在匀速上升的座舱系水平抛射光子 既不上翘 也不下沉。下落光程等于座舱高度。 经过具体计算,你的公式并不符合物理事实。所以你必须你王普霖并不是在普降甘霖 而是在播撒毒雾 妖言惑众 误导他人 亵渎真理 警告王普霖必须立即停止学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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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66楼】说: 你先把你的虚数问题解决了再说吧。这不是解方程出来的复数解, 我告诉你,我的公式会出现虚数,这就是伟大之处 妙就妙在这会出现虚数这个特点上,因为 时间不可能取虚数,所以 一旦出现虚数 即2ah> cc时,意味着 光子抵达观察者的时间永远不会出现,即永远等不到来自光源的闪光信号……这就可以预言:会观察到 “黑洞”现象……其实观察到“黑洞”现象只是因为被观察的天体太遥远而已,也可以等效地理解为 光子的能量不足以克服力场势能而逃逸出黑洞天体的引力场……这仅仅是一种等效的理解思路而已 并非一定存在着天体能够使光子无法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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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66楼】说: 你先把你的虚数问题解决了再说吧。这不是解方程出来的复数解, 我告诉你,我的公式会出现虚数,这就是伟大之处 妙就妙在这会出现虚数这个特点上,因为 时间不可能取虚数,所以 一旦出现虚数 即2ah> cc时,意味着 光子抵达观察者的时间永远不会出现,即永远等不到来自光源的闪光信号……这就可以预言:会观察到 “黑洞”现象……其实观察到“黑洞”现象只是因为被观察的天体太遥远而已,也可以等效地理解为 光子的能量不足以克服力场势能而逃逸出黑洞天体的引力场……这仅仅是一种等效的理解思路而已 并非一定存在着天体能够使光子无法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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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其实观察到“黑洞”现象只是因为被观察的天体太遥远而已,也可以等效地理解为 光子的能量不足以克服力场势能而逃逸出黑洞天体的引力场……”的看法与我的看法有相似之处。
在我的《击球手与……》一贴第三楼中,我在那里提到了多宇宙,指出了宇宙之间的隔阂就是距离。任何光都有有限能量,在路途中会失去能量,不能到达无穷远处。到达某个边界的时候,其能量降低到背静辐射的水平,基本就到头了。所以我们观测到的各向同性的3K宇宙背景,基本就是本宇宙的边界。边界外还有可能存在多个宇宙,但我们永远观察不到。 |
事实上,如果按照光源在地板上向上发光,我也可以很容易推导出来,根本用不上什么源位不变定理和什么间隔不变性。
光从向上加速的地板发出,到达天花板时,光的行程是L=ct。而发光点距离天花板的距离是S=h+v0t+(1/2)att, L=S 得方程 att+2(v0-c)t+2h=0 解方程得t=[c-v0±√((c-v0)^2-2ah)]/a 舍去t=[c-v0+√((c-v0)^2-2ah)]/a 得 t=[c-v0-√((c-v0)^2-2ah)]/a 代入L=ct 得到两个公式 L=(c/a)[c-v0-√((c-v0)^2-2ah)],(a≠0)…………(3) L=ch/(c-v0),(a=0)…………(4) 设h=30万公里,a=15万公里,v0=0 L=c[c-v0-√((c-v0)^2-2ah)]/a =30[30-√(30*30*-2*15*30)]/15 =60万公里 如果a=5万公里/秒秒 L=c[c--v0-√((c-v0)^2-2ah)]/a =30[30-√(30*30*-2*5*30)]/5 =33.030615433009314108162955517647万公里 和用你的公式计算的结果一样,但是表达比你的简单多了。不要把你的东西吹乎得神乎其神。我只根据我的光在惯性系内光速各向同性的原则,就都能得到相应的结果。 此公式和前面[60楼]推出的 L=(c/a)[√((v0+c)^2+2ah)-(v0+c)], (a≠0)…………(1) L=ch/(v0+c) ,(a=0)…………(2) 是一套雌雄剑,分别适合光源在天花板和地板上的两种情况。 比较一下(1)、(2)和(3)、(4) L=(c/a)[√((c+v0)^2+2ah)-(c+v0)], (a≠0)…………(1) L=ch/(c+v0) ,(a=0)…………(2) L=(c/a)[(c-v0)-√((c-v0)^2-2ah)],(a≠0)…………(3) L=ch/(c-v0),(a=0)…………(4) 你会发现它们只是的符号的差异。整个就是一个共轭匹配的公式。完全可以合并成一个式子。 |
“我的光程是相对于座舱下行了60万公里,座舱高度为30万公里”
哈哈!你死不认输是不?光源在t=0时在距离地板30万公里高度处,光源的初始速度是零。也正在此时脱离了开始加速的座舱顶部并发出一短暂闪光,发光后,光源保持惯性静止。光在此时向地板行进,如果地板不加速上升,光会在1秒时刻到达地板。但是地板是迎着光加速的,因此会在小于1秒的时候遇到光。根本没有2秒的来历! 这个座舱实际就是一块天花板、一块地板、中间还有一个在t=0时刻脱离了天花板的、在惯性空间静止的、发完了闪光熄灭了的死光源。可以认为是连四壁都不存在的一个空架子。它本身并不具有随它加速的场。 记住啊!这是一段持续时间极短的一段闪光的传播。它就是在t=0时刻、速度v=0的光源发出的光。光在向地板传播过程中,发完光的光源依旧靠惯性静止在原地。地板向上的加速度实际就是相对这个死光源的加速度。向下传播的光的光速,也是相对这个死光源的速度c。 你再狡辩也没用。从在惯性系中静止的光源发出的光在惯性系中以光速c向地板行进。这个光速和你t>0此后的座舱加速与否都不再有关系。但是光和地板的相对距离却在减小。贡献由ct和(1/2)att给出。这个脱离了光源的光不可能到达地板时经历了2秒。只能说你的式子是错误式子。因为你根本讲不出道理,你也画不出光路图。 |
[74楼]是在发现你从地板向上发光以前发出的,因为这里一直讨论向下发光,我就按向下发光讨论的。但对于从地板向上发光,你的公式是对的。
但我也推出一套分别适合向上和向下发光的光程计算公式,具有对称美。 |
更正[73楼]第15行“a=15万公里”应为“a=15万公里/秒秒” |
我的这套公式
L= (c/a)[c-v0-√((c-v0)^2-2ah)],(a≠0)适合从地板向天花板发射光的计算。 L=-(c/a)[c+v0-√((c+v0)^2+2ah)],(a≠0)适合从天花板向地板发射光的计算。 如果v0=0,公式更可化简为 L= (c/a)[c-√(c^2-2ah)],(a≠0)适合从地板向天花板发射光的计算。 L=-(c/a)[c-√(c^2+2ah)],(a≠0)适合从天花板向地板发射光的计算。 |
其实东拉西扯的就是你。在讨论水平方向上光斑的距离问题时,你不讨论水平的,你在
[4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4/11/14 13:05 对【41楼】说: 你要我计算座舱天花板的高度h的具体数值,就凭给出重力加速度g=9.8m/s,就满足充要条件啦?啊?是么?简直愚蠢的不可理喻!你必须还得再给出一个定解条件(具体数值),譬如“频移值”光子从顶部下落到地板处的频移量究竟(具体数值)是多少?这才可以精确计算出座舱的高度的具体数值。 我在[45楼]说: 好啊!就按无限大平面引力场恒定加速度g=9.8ms-2,c=299792458ms-1,500nm波长的光下落到地面,频移是0.1%,你只用你的(2)式给我计算出h吧。我倒要看看这两个参数你怎么代入(2)式。我还多给了你一个波长。 你不正常作答,又把向上加速的的座舱中的光源偷偷改到地板上并推出你的式子。你这个偷偷更改了光源位置情况和前面的话题完全不对路。你也未加说明。 直到你[71楼]“2ah> cc时,意味着 光子抵达观察者的时间永远不会出现,”才看出你是把光源放到地板上向天花板发射光。 事实上,只有光源在地板上向上发射,座舱又向上加速才能出现在天花板上的观察者永远看不到光的情形。光向地板照射绝无这种可能!“我的光程是相对于座舱下行了60万公里”充分证明了你把加速度的方向和光的传播偷偷搞成同方向的了。根本背离了话题。 从这点上看,你东拉西扯的本事真不小。真正问你的你却回答不上来。比如横向的那个位移…… 你的式子对应光从向上加速的座舱地板向天花板发出,我的式子对应光从向上加速的座舱天花板向下发出。整个一个南辕北辙。 |
我在本楼[50楼]早已明确“计算向上加速的天花板上的光源发的光,射向加速的地板的路程,是十分简单的。”
我计算的是天花板向下发光,你是计算从地板向天花板发光,扯到两处去了。 我们讨论的根本不是同一个问题。 你在[43楼]说: “光子从顶部下落到地板处的频移量究竟(具体数值)是多少?这才可以精确计算出座舱的高度的具体数值。” 是指光源向地板发光。 你又在[46楼]说: “我认真推导一下 在以加速度a的匀加速上升着的座舱中 若天花板到地板的高度为h,则光子所经历的路程则为L:L=h+(cc/2a)[1-√(1-2ah/cc)]” 在[46楼]及以后,你并没有明确提出要更改光源位置。你偷换发光位置不知你想表达什么? 你的公式和我的公式格格不入的原因是你我的发光位置不同。希望以后的讨论不要再出现类似的问题了。扯东的时候不要扯西。免得浪费时间。 |
爱因斯坦的压缩因子也会出现“虚数”,所以 爱因斯坦就猜想这个“虚数”暗示一个速度上限,不能超过光速。
我这里所推导出的计算公式 也会出现“虚数”,这里暗示着,光子的能量有限不能面对无限高的座舱 当座舱的高度 h>√(cc/2g)时,则座舱的天花板上的观察者观看座舱地板上的光源就是黑色光源即呈“黑洞”。 而你的计算公式 是无法计做出预言的,你以为 无论匀加速上升着的座舱的高度无论多高,舱顶的观察者都可以观察到来自该座舱地板上的光源所辐射出的光子……我所推导出的计算公式做出了明确的警示:座舱的高度是有个临界值的,按照爱因斯坦的话说匀加速上升着的座舱的高度是有个特定的不可逾越的极限的。当且仅当加速度等于零时座舱的高度才可以允许无限高。 你说我所推导出的这个英明伟大奇妙的计算公式,会 出现“虚数”,是福还是祸?有没有它的伟大的物理意义,即意味着任何光子都不可能从匀加速上升着的座舱的地板飞抵无限高的座舱天花板上的接收器。你说这个虚数所暗示物理意义多么英明伟大,这个计算公式多么正确!我在运用源位不变定理 结合 光速不变定理 以及等效原理 相对性原理 参照物的平权性 运动的相对性 但力学基本原理 推导 这个计算公式时,哪里想到还要兼顾 光子的有限能量不可能克服无限大的重力势能飞抵无限高的座舱顶部……你说 这就连本人自己也万万没想到这么多……嘿……只要你没走错路 你就不会走上绝路你就会左右逢源……你就会意外幸获你所意想不到的惊喜图景 你还以为我的计算公式 会出现虚数 是个灾难 是个尴尬 是个不幸 是个错误的征兆……你逼着我对出现虚数的情况作出物理阐释……我 从容不迫地作出义正词严的物理阐释 ,再次彰显了 这一计算公式的英明伟大正确,左右逢源,还阐释了 匀加速上升的座舱中 水平抛射光子必然下沉……这也符合运动学原理 我的计算公式就是因为英明正确才左右逢源 处处得到印证 这也充分证明了 源位不变性(间隔不变性) 光速不变性 等效原理 相对性原理 运动的相对性 参照物的平权性 等等基本原理 的无比英明伟大正确。 |
对【79楼】说: 你的公式和我的公式格格不入的原因是你我的发光位置不同。
%%%%%%%%%%%%%%%%%%%%%%%%%%%%%%%%%% 无论 光源是固结于天花板; 还是固结于在地板,其光程L 都服从着同一个计算公式。 这就是因为运动具有相对性 参照物具有平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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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记住光速是相对场速而言的就一切问题都能解决。不管你的光源和目标如何在场中运动,光源所发之光一旦进入场内,光速就和光源没有关系了。目标如果相对场有速度,有和场顺行的速度,接收到的光频率低,反之频率高。这都是可以通过日常经验判断出来的。
如果运动的目标速度方向和照射过来的光垂直,则目标上会发生多电子吸收,造成横向红移。这是我早已阐明了的。一个电子发出的能量,如果静止打在一个物体上,被物体上的一个电子完全吸收,则该电子获得光子全部能量。当光子打过来时,由于目标在横向运动,一个光子的能量会被很多电子所吸收,每个电子都得到一部分能量,体现出的就是横向多普勒红移。我在和张崇安的对话中也早已阐明过这个观点,我并且创造了“多电子吸收”这个词汇。我的这些观点你们都可以引用。只要不声称是自己独立想出来的就是了。你们可以继续发扬光大。 天体的距离使得光的能量密度变得十分小(和距离的平方成反比)。天体之间的巨大横向速度又使得本来就微乎其微的,少而又少的光子被多电子吸收,因此产生的红移是巨大的。比如地球和太阳有30千米/秒的横向速度,星系之间就有几百千米甚至更高的横向速度。宇宙间(多宇宙模型)的横向速度更可以大得惊人。横向速度v=距离r*角速度ω。由于电子发射光子是有时间的,比如Δt=1e-9秒。因此一段光具有的时间长度也是Δt。在Δt时间内光扫过的横向距离是L=vΔt。 一个电子发出波长λ=500nm波长的光,那么这个光的频率是f=c/λ=5.99584916e+14 Hz。在Δt=1.e-9s 的发光期间内要发出ft=599585个波,如果该光打在横向速度为1000米/秒的目标上,那么光所扫过的长度是 L=vΔt=1000*1.e-9=1.e-6米,即1微米。1微米上有多少个原子呢?按照1埃=1.e-10米的距离算,这条线上数量线密度λn=1.e+10m-1的原子,原子上还有许多外层电子。那么每个原子得到的波数是n=Lλn=1.e-6*1.e+10=1000。那么换算到Δt上,这个原子得到的光的频率就下降为f'=n/Δt=1000/1.e-9=1.e+12Hz。这个光的频率只有原来频率的1/600。这就是哈勃红移的本质。也是距离红移。其实并不是宇宙加速膨胀,就是横向多普勒效应之一,多电子吸收。 |
对【81楼】说:
我的“源位不变性定理”并不孤立,而是“间隔不变性”的直观表达,都植根于 “光速不变原理” 、“等效原理 ”、“相对性原理” 以及“运动的相对性” 、“参照物的平权性” 等基本原理。
我不知道你的计算公式的理论依据是什么?那就是 《王普霖独家理论》。 你居然说我中了 “等效原理”的毒太深。不承认匀加速上升着的座舱中存在着等效匀强力场。你我没有共同的物理信仰 缺乏共同的思想基础 缺乏共同的物理逻辑规则。不可能达成共识。 继续交流毫无学术意义,最多具有消遣调侃取乐捧腹喷饭的游戏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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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这套公式比你那个公式来得更简洁吧?
如果v0=0,公式更可化简为 L= (c/a)[c-√(c^2-2ah)],(a≠0)适合从地板向天花板发射光的计算。 L=-(c/a)[c-√(c^2+2ah)],(a≠0)适合从天花板向地板发射光的计算。 给个评论嗨!你[34楼]不是说“如果 你王普霖 什么时候 也推导出具体的计算公式 居然与我的一致,即使你的推导过程与我的思路完全不和谐,那也无妨 我只看最后结果,不管你的具体做法 毛泽东说 我们只要能渡过这条滔滔大河 不管你什么具体方法 都算成功 就为取得胜利完成了第一步。你王普霖过河了么? ” 我过河了吗? |
“继续交流毫无学术意义,最多具有消遣调侃取乐捧腹喷饭的游戏意义。”
你如果是这种玩世不恭的态度,那就请你滚得远远的。我做学问没工夫和你调侃。从这句话就看出你是个内心十分丑陋的人。徒有些小聪明,却不知如何做人。你把能做朋友的人都是这样对待,也可见你不会有什么朋友。这个地球没有哪块贱骨头都照样转,卫星该上天还上天。这里并没有你的什么贡献,相反我却是有贡献的。我也从不拾人牙慧,咀嚼别人咀嚼过的东西。我有自己独到的系统理论,而你没有。你只能望洋兴叹。做一些肆意诋毁别人的小动作。我的光子是带正电粒子的论断、光子速度不是光速等一系列理论都是你从来没听说过的。我自成体系的理论可以解释你们很多人不能解释的东西。我随便流露点东西出来就足够启发一些人的联想了。可你的东西启发了谁了?你能推导出来的东西我也给你推导出来了。你以为世界上就你一个人聪明? 物理理论也没有因你的存在而出现什么辉煌。惟一的一个什么什么论据你自己说也不是自己独创的。请问你有几个独创的理论?不都是受别人的“启发”后就想据为己有的吗?你自己没有创造新理论的天分,也只能东捡一点,西凑一点。所以你没有系统的理论。你的缺陷就是在对物理机理的理解上。 通过你这句话,我彻底了解你了。我待人以诚的态度在你这里得到了最彻底的失败。你自己愿意自己家喷屎也没人管你。以后我不再搭理你,你自己如果还要脸面的话,请不要继续和我来往,免得我不留情面。 |
对【85楼】说: “老顽童”式的性格是他的某种福气,跟他开开玩笑也是可以的,如果不适应,希望一笑而过。 |
“老顽童”式的性格是顶愚的某种福气,跟他开开玩笑也是可以的,如果不适应,希望一笑而过。(完全赞同!)
“老顽固”式的性格是楼主的某种晦气,跟他开开玩笑是不可以的,如果开玩笑,希望别找他可。(不知对否?)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L=h+(cc/a)[1-ah/cc-√(1-2ah/cc)]
这个貌似很复杂的式子,可以继续化简: L=h+(cc/a)[1-ah/cc-√(1-2ah/cc)] =h+(cc/ca)[c-ah/c-√(cc-2ah)] =h+(cc/ca)[c-√(cc-2ah)-ah/c(cc/ca) =h+(c/a)[c-√(cc-2ah)]-h =(c/a)[c-√(cc-2ah)] 完全和下列式子一样: L= (c/a)[c-√(c^2-2ah)],(a≠0)适合从地板向天花板发射光的计算。 L=-(c/a)[c-√(c^2+2ah)],(a≠0)适合从天花板向地板发射光的计算。 |
对【86楼】说: 王普霖的 咆哮 …… 再次证明了 朱顶余的英明论断:所有人 都以为只有自己才是能够创立系统的理论体系的科学巨匠!包括 马天平 张祥前 王春元 骆茂荣 马英卓 赵新龙 朱顶余 ……等等 等等 具不完全统计至少不下 九千万名! 没有一个是个大孬种!都是英雄!都是豪杰!都是千古一人 都是旷世奇才!都是戈壁滩上一尊突兀的巨石。 就连愚蠢透顶 毫无物理基础 满口胡言乱语 惑众谣言的王普霖 居然也自称具有系统的理论体系……真的笑死人啦 还满口脏话 (诸如 “掏出屎蛋” 、 “喷屎”之类的不文明词语 丧失了理智 王普霖的思维极度混乱 理智不清 自吹自擂 有一个谁也听不懂的王普霖独家专有的理论体系)像泼妇一样到处辱骂潜科学家朱顶余老师,亵渎朱顶余老师的人格。对朱顶余老师频频迸发重大突破性灵感恨之入骨 充满嫉妒恨心理。 江苏 朱顶余 自己 于1998年10月初独自仰望灿烂的星空 布满闪闪璀璨的明珠 美丽的晴朗夜空 使我运用物理学的眼光观察欣赏着 不禁浮想联翩……这些闪烁亿万万年之久的明珠 何以不会熄灭?亘古不休息 ……结合 氢原子玻尔轨道模型 原子轨道的半径越大其电子动能就越小 再结合量子力学原子轨道即得知越是原子的外层电子云的电子平均动能就越小 而平均动能正比于其“温度”,立即类比性推测到 在地球周围大气层的高层 其温度应该更低 因为原子核外的电子云很像地球周围的大气层……就这样意外迸发了一个诱人的猜想 在重力场中 大气的温度应该存在着依高度而递减的分布?其机理是不是 就像弹性小球那样 逆着重力方向便递减其动能 呢?于是一发而不可收…… 二年后写出一篇猜想性稿子投给 浙江大学物理系盛正卯教授 主办 的中国物理教学 网刊 后来 被浙江 冯建明发现 就主动 发来邮件 告知 浙江仙居县 胡杨斌 以及 河南郑州 的谢荣庆教授 等 都向后 意识到了 引力能够影响温度分布这一物理规律…… 再后来 我在中科院高能所常哲主人兼博导 的办公室聊天 得知 还有 广州的苏万春老师也发表了类似的观点……直至今天 他们都早已偃旗息鼓了……只剩下我 朱顶余这一头大笨猪 大傻瓜 还吃力不拉好 一直坚持不懈 锲而不舍 在此聒噪不止 越钻越深 越钻越精湛 越精辟 拓展 升级了熵增原理 而不是彻底打倒了熵增原理 熵增原理 就像其他物理学基本原理一样是打不倒的 只能拓展升级 就像共产党是打不倒的 只能得到改革与发展 更符合广大劳动人民的心愿 更符合社会进步的需要 习近平 李克强 张德江 等 新一代 领导人 深得民心 践行群众路线 抑强助弱 关注弱势群体的呼声 特别敏感各部门各系统 利用职务之便 滥用职权 假公报私 泄私愤 图报复 打击异己分子 迫害群众的基本人权 构成职务犯罪 已经举报立即绳之以法 对群众的举报 报警呼救 不得怠慢 不得冷漠 更不得刁难阻挠 要保证举报热线畅通 群众举报信号就是最高命令!有报必应!立即彻查到底 坚决遏制杜绝 凌驾于群众之上的霸权主义思想观念的残留余毒 伤害社会的机体。公平公正 民主 平等对话! 现在可不是你王普霖对朱顶余不客气的时候了!而是我朱顶余警告你王普霖要好自为之啦……免得自照尴尬啦 你是不是 要我 通知西陆网站 立即彻底永久关闭该 论坛啦?免得王普霖 肆无忌惮 妖言惑众 肆意亵渎自然科学 的圣洁 、误导他人,还不听朱顶余老师的善意教诲与挽救…… 你王普霖 至今说对过一句话了没?没有!从来没说对过一句!我有义务有权利 有资格立即及时帮助不明真相者 警惕被你王普霖的谣言所迷惑 这就是我朱顶余不请自来你的帖子里及时批判揭露你王普霖的惑众谣言的义举之缘!!! 朱顶余 多次 善意劝导你王普霖 你的执着感动了我 又看在你根本不具备应有的天资 很可怜 我便正式向你王普霖伸出友谊之手 企图拉你一把 你却说 打电话给你朱顶余 不配!你这叫什么观念 什么人生逻辑 打个谁才配?你王普霖原来是将人分出三六九等 只有打给上等人才配,是不?你还说要普降甘霖 你知道“普降” 的含义么?就是不分高低贵贱一视同仁 你呀你,你真的没救啦 我早就说过 要互相学习 互相启迪 互相提醒 互相参考 博彩众家之长 淡泊名利 相濡以沫 平等待人宽以待人以德报怨 取长补短 优势互补 联合创作 平分秋色 相得益彰 做一个有益于社会进步的人,争取对人类认识自然 理解自然 有所裨益…… 你怎么啦 不听善劝一意孤行 继续妖言惑众 胡说八道 尽说一些反科学的谬论 什么播种机 什么介质粒子密度影响着光波的频率 在力场中自由下落的运动系不是惯性系 在非惯性系不存在着 惯性力场……等等 你说的这些都是那家的胡话? 梦呓,是不是?还不听劝教 顽固不化…… 希望 黄德民同志 立即撤销 王普霖 的版主 职务 且立即彻底永久封杀王普霖的IP!以捍卫自然科学的严肃性! |
对[86楼]说:
我总希望一笑而过,因此得忍让也就忍让了,但事实上并不是能过的。这个人不知进退,变本加厉。他把一个认真和他对话的人作为调侃对象。事实上,我自从来到论坛以后,我就发现此人聪明,想作为朋友来交往。为此我还发过一个帖子《我所佩服的两位先生》,其中就含有这位。而且也和他加了好友。但是我通过后来的观察,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样。已知此人却是小肚鸡肠,一点男人气质都没有。说理不过时就口不择言,以后更是得寸进尺。他奉行的是嫉妒恨的做人准则,唯恐天下谁比他强。 我这个人交朋友只交君子,不交小人。为此我把他踢出我的群。我宁可结交马天平,也不结交朱顶余。他也因此对我是怀恨的,因此也总对我恶语相向。什么恶毒说什么,如果我被车撞死、被冻死、被电死等等,他是真心想气死我。如果没有刻骨仇恨,他能这样诅咒吗?亏他还是一个有文化的人,还是个中学老师,不知道是如何为人师表的? 对于这样的人,已经没有再与其继续对话的理由了。如他自己供认不讳的“在下 一直在故意矫情,即佯装 交恶 恶语相向 亵渎辱骂 王普霖 试图 挑战王普霖的心理极限……考验王普霖的是否具有韧性”。在他彻底交代之日,也是彻底绝交之时。我等的也是这一天,就要他自己说出来。我要的就是要他不打自招。这样我此后对他不再理睬就有了充分的理由。我完全可以把那些恶言恶语当是耳边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