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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暂不讨论波粒之争。 黄先生,我在“guojia先生的诘难的确很有见地”一贴中,提到:“guojia先生提出的问题的确是很值得考虑的,这个问题的澄清的确是批判相对论之后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我一直希望得到解决的”。并且简略分析了三种情况下可能发生的困难,并指出“以上三点的确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虽然它并不影响我们批判光速不变假说,但也的确表示我们还不能揭示光的传播本质。” 我认为光传播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不宜以一种无法验证的假设去替代另一种假设,目前大家可以统一的认识就是否定相对论的光速不变假说,至于光速的真实属性,留待以后去解决。看来大家反对对光速不变的观点是统一的,并且,持相对论观点的群体中,对光速不变的认识也不尽相同,所以我经常说这些人并未真正理解相对论的光速不变的含义。 可以暂时放弃波粒之争,统一关于光速具有一般速度概念相同的定义,争取学术界的初步认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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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速则不达 相对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是简单的搞几个试验的否定性结果就可以搞定的。原理性的东西是很简单的,相对论是站不住脚的。但关键是相对论在物理结构中的地位,如果要解决相对论问题,首先需要解决两大物理理论的矛盾,牛顿力学和电磁理论。但由于牛顿理论和电磁理论在经验约定基础上的经验约定原理都是采用经验约定的模式,或者信仰的模式,似乎是不可以证明的。在这样的基础上,相对论这个过渡的理论仍然还存在一定的意义。打破相对论无法处理牛顿力学和电磁理论间的问题,这和不打破相对论又有什么区别! 相对论和量子力学都是这样的过渡理论,不会因为某一个现象或者试验和客观事实不符而被放弃。就像相对论的诞生一样,它也不会因为这种玄奥的新奇的模式而诞生一样,相对论和量子论的诞生从科学上来说主要就在于牛顿力学和电磁理论间的矛盾不协调性。相对论的诞生也不是主要的“三个证明性的实验”。 相对论的被人们所普遍接受是时代的产物,如果没有原子弹结束二战,那么相对论被这个社会普遍接受还会需要很长的时间,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和平和政治的需要。所以相对论和量子论很快的传遍全世界并被普遍接受。现在的社会政治、经济和军事都处于一种很微妙的阶段。科学对社会发展也处在一种很微妙的阶段。动力是不足的。即便在有新的理论,也不会有相对论和量子论这么好的运气。 物理学的发展是任重而道远,物理学的下一期的任务是解决能源的问题和材料(或者材料加工)的问题。和抛弃掉相对论和量子论而进入到下一个阶段的目的是相同的。在这些问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以前,目前的物理学的格局较难打破。我建议希望放弃掉相对论的朋友多做些忍耐和努力,因为时代和科学是同步的,互相促进。只有在这些方法性的问题解决掉之后,才有希望重建新的物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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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铃还须系铃人,挑战相对论还是要从光速问题开始! 马先生,解铃还须系铃人,挑战相对论还是要从光速问题开始! 1.相对论起源于光速问题,可以说,没有光速问题,就没有相对论. 2.相对论并不是个测量问题.在这一点上逆子等人有误解.如他常常提到的多普勒效应问题,在经典理论中确实只是个观测问题,但在相对论中,它既考虑了考虑问题(与经典相同),同时还考虑了由时空引起的"时间膨胀",多普勒效应是由这两部分组成的所以已不是个单纯的观测问题.又如"质增问题",实验确实证实有质增现象(而且在相对论前人们就已注意到).所以将相对论定位于观测理论是不合适的.严格说它是一种"时空理论"(牛顿理论是一种物质作用理论.) 黄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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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两个问题是可以一下子解决的 这是我的老师刘启新先生解决的:就是逆子先生所说的, 迈克尔孙实验说的光速与光源运动有关, 而双星现象说的光速与光源运动无关, 刘启新先生很巧妙地解决了这一矛盾,请问各位网友, 在这发表有知识产权保护吗?我想替他建这一个网站或个人主页再贴出去, 但我的上网技术不够, 不会建站和个人主页, 请那位高手指点为盼, 感谢之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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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是很重要的,在1986年,我将“建立电磁力减轻物体重量概念的教具”申请了专利 专利申请是很重要的,在1986年,我将“建立电磁力减轻物体重量概念的教具”申请了专利。这样,对首创权就有了保证。 刘武青,三个效应,http://cqfyl.nease.net> =================================== 国家科技成果发布将遭严管 加强专利保护 -提问:本报记者曾伟 -回答:科技部发展计划司成果处处长黄伟 记者:为什么要制定《暂行规定》来规范科技成果的发布? 黄伟: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考虑:一是对由国家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国家有知情权,国家有权了解这些计划的进展及取得成果的情况。二是基于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考虑,一些重大科技成果往往与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如果任由个别参与单位随便发布,有可能导致泄密,损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再者,也是为了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传化。此外,国家正实施专利战略和标准战略,对一些重大成果要加强专利保护。如果有人一味追求科研成果的发布和发表,有可能使科研成果丧失申请专利的条件,对国家、单位和个人利益都造成损害。 记者:近来学术界浮躁情绪较为普遍,《暂行规定》出台是否也有遏制学术界浮躁情绪蔓延的考虑? 黄伟:以前的确存在这种情况,一些国家科技计划的成果未经验证和评审,一些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为了引起注意,就不负责任地对外发布,甚至进行炒作。这种行为不仅给公众造成信息混乱,损害科研人员的整体形象,还可能给国家造成损害。这次,《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进行新闻发布时应注重客观、准确和时效性,通过对科技成果发布的归口管理,可望杜绝国家科技计划中科技成果发布的混乱现象,有利于抑制学术界的浮躁情绪。 记者:《暂行规定》对国家科技计划的“善后工作”有何规定? 黄伟:过去,我国一些国家科技计划完成之后,存在科研数据和档案保存不好、科研设备管理不善、设备浪费闲置等种种问题。这次,《暂行规定》对国家科技计划“善后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可望对科研数据和档案的保存、科研设备的归属管理与使用等“善后工作”有明显改善和促进。 记者:一个科学发现之所以得到世界公认,与其及时公开发布发表分不开。《暂行规定》对国家科技成果的发布实施严格管理,会不会影响科研成果的及时发布? 黄伟:通过正常管理渠道,决定是否发布一项国家科技成果的时效性将获保障,而且遇有重大科技成果需要尽快发布,我们会在“特事特办”的原则下,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需要强调的是,《暂行规定》规范的是国家科技计划中产出的科技成果,未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科技成果不在此列。 ===================================== ※※※※※※ 刘武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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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的看法正确 郑铨老先生也认为相对论的突破口是光速不变, 而许少知先生则说洛伦兹变换是错的, 刘启新先生也认为相对论的突破口是光速不变, 都与黄德民先生的看法相同,只是刘启新先生的理论系统己经建成,yanghx先生不是说, 你们只会拆不会建吗? 刘先生的新系经己保存在我处几十年了, 如果光速不变被否了, 则洛伦兹变换就不用攻击了, 相对论也不攻自破, 如果把主改方向放在洛伦兹变换和 相对论, 那是攻不下来的. 007先生说光速不是关键是欠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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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假说中,已解决了这两个问题,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新的实验证据! SENPY先生,您好! 我的假设也能解决这对矛盾,而且我设计了新的光速实验方案对我的假设做出检验。目前我最期待的是有人去实施。 关于网络上的知识产权保护,我也不是很清楚。我想,在网上发布的内容只要能被大众了解到,还是能够作为优先权证据的吧。我也一直想建一个个人主页,因水平和时间的关系,一直未建。 黄德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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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后半部分观点! 爱因斯坦也曾说过:一个理论要被证明不正确,只要一个实验就够了. 目前真的还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实验证据证明相对论是个错误.已有的实验都存在着很大争议.问题的关键在于,现有的实验往往是先有结果,再有解释.这样就给了相对论的支持者很大的辩解机会.如果反过来,先有假设,再有与相对论不一样的预言,这样的实验结果一旦出现,必定构成对相对论的重大威胁. 至于说牛顿力学与电磁理论的矛盾,有很大程度是相对论的支持者们强加的.如果您真的认为其中有很大矛盾,不妨请您讲出来. 黄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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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后半部分观点! 爱因斯坦也曾说过:一个理论要被证明不正确,只要一个实验就够了. 目前真的还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实验证据证明相对论是个错误.已有的实验都存在着很大争议.问题的关键在于,现有的实验往往是先有结果,再有解释.这样就给了相对论的支持者很大的辩解机会.如果反过来,先有假设,再有与相对论不一样的预言,这样的实验结果一旦出现,必定构成对相对论的重大威胁. 至于说牛顿力学与电磁理论的矛盾,有很大程度是相对论的支持者们强加的.如果您真的认为其中有很大矛盾,不妨请您讲出来. 黄德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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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如下:
1、光速的问题是电磁波的传递问题,同时也是相对论的首要假设。 在电磁波的速度公式中,依赖于介电常数和磁导率。与惯性参照系无关。 2、电磁理论对物质属性的扩展中,物质的结构属性依赖于电磁属性。光速为一常数并作为极限速度,不同的惯性参照系统,物质的结构属性必然不同。那么,定量系统在不同的惯性参照系统中存在区别。(相对论的空间收缩是间接的处理的这个问题。) 3、如果光速不为常数,那么电磁理论中关于介电常数和磁导率和电磁波的速度的关系必然是错误的。这是电磁理论的基础性的概念,必然导致现有的电磁理论不在成立。 4、牛顿力学中定量系统是恒定的,那么物质的结构属性必然是常数,和惯性参照系无关。这和电磁理论是矛盾的。(狭义相对论的相对性原理就是处理的这个问题) 爱因斯坦之所以在学界声誉卓著,就是因为他处理了牛顿力学和电磁理论的矛盾,尽管在物理原理上处理的方法是多莫可笑,但对于当时的科学来说,可以说是唯一的方法,这并不夸张。即便是现在,也没有更好的方法。除非让整个物理学支离破碎,残破不堪。我想没有人乐意这样做。
20世纪中末叶的很多修正补丁不都是这种结果么!也包括量子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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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点我是赞成的…… “光速的问题是电磁波的传递问题,同时也是相对论的首要假设”。 是的,光速的研究实质上是研究电磁波的传播机理。什么是电磁波,它又是如何传播的。这属经典电磁学理论中解决的问题,在此理论中没有解决,我们再上升为光的问题上来解决,好象有点“越级”的感觉。所以说光速问题最好退到电磁学中来分析。从现有的电磁学理论是无法解决的,这是急需完善的。
※※※※※※ 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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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流水实验不抱有希望。 不过,对于相对于光源运动观测者他们测得到速度是否可以超光速呢?我想实验中是可以证实我的观点的。不过用光来作这个实验我还没有考虑过,如果用电磁波来作的话,效果会好一点。 我们知道无论观测者相对于光源静止还是运动,也无论其运动速率的大小。观测者测定到光的频率与波长的乘积永远是一个恒定值。这是为什么呢? 如果我们能从电磁波来作实验就可以说明这一现象,并可以说明这是c+u与c-u的相对光速所带来的结果。关于这方面的原理另贴再论。 ※※※※※※ 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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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断言天体超光速度辐射普遍存在、黑洞和暗物质都不可能存在。不知这能否给相对论带来威胁 ※※※※※※ hg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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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IXIE先生,我估计您会提到电磁波的波速问题,但这里完全是您的误解,或者说相对论的歪曲!是 不错,电磁波的速度,依赖于介电常数和磁导率。但这并不意味着波速不变。例如,声速公式中,也只依赖于弹性模量、介质密度(记的不准确了),也与参考系无关,您能说声速不变吗?不能 为什么,原因是这两个公式还都只涉及到动力学方程,没有涉及到参考系变换。所以不能由此得出波速或声速不变。 关于这一点,此论坛讨论的较多、也较彻底(包括近期我与GUOJIA先生的讨论),您可以查看。 黄德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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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子,你并没有谈出不抱希望的理由! 至于观察者运动的光速实验,我书中也提到了.但估计目前的技术水平,短期内还实现不了. 黄德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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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全是这样 光的实际速度不是不变,相对于不同的参照系统而是存在着变化,在相对论中也是这样。但是关键是时间膨胀和空间收缩。 在牛顿力学的定义系统中,60万公里每秒的速度,在相对论中空间长度收缩一倍就是30万公里每秒的速度。仍然没有超光速。3000万公里每秒的速度,只需要让时间膨胀100倍,速度仍然是30万公里每秒。空间收缩因子和时间膨胀因子的妙用也就在此。 我记得以前在这里讨论过相关的问题,当时逆子好像把它叫做子母弹。光速不变是指数值上的不变,并没有定义出什么样的数值和自然界的对应是什么样子。这里是没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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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迟早会接受的,只是时间问题 看来你还是比较保守的。不希望把问题在物理定义体系中扩展,其实只要是关系上是相关联的,都可以进行扩展,除非不是一个定义系统。这样也便于系统的稳定性。如果要想没有矛盾,对于一个定义系统来说,这是必须的。 目前的电磁理论的确无法处理光速的问题,这可是大手术。我认为主要的原因在于光的传递问题的无法探测性,没有有效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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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不成威胁 我认为超光速有一个相对性,相对于自然界的对应,或者说采用牛顿系统,应该是存在的。但是在相对论中,很难找到存在的证据。只要采用相对论系统的协变,应该没有超光速的存在。自然也构不成威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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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超光速不是说哪个理论承认不承认的问题,而是实验测定的结果 如果实验测定真空中的光速不是恒定的值C而是变化的,相对论还成立吗?如果由此证明黑洞不存在了,相对论还是正确的吗?如果这样,靠黑洞生存的霍金又该是怎样的情形呢? ※※※※※※ hg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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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运动物体,一个向西0.9c的速度运动,另一个向东0.8c的速度,两个物体的相对速度是大于c还是小于c。我想这个问题可以说明。 我们应该采取灵活的策略,搁置光的本质的争议,集中精力攻克相对论这个堡垒,才有可能是成功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