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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1.3“相对性假设”、“伽利略变换... 下一主题:另一种证伪等效原理的方法(修改)
 [61楼]  作者:新能源新科技3  发表时间: 2014/04/20 21:57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62楼]  作者:新能源新科技3  发表时间: 2014/04/20 22:06 

讨论不应该是有利于指责,而是有利于了解真相.
 [63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4/04/20 22:08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64楼]  作者:新能源新科技3  发表时间: 2014/04/20 22:20 

天啊,惯性运动的物体,是否持续受到力
 [65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4/04/20 22:20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66楼]  作者:新能源新科技3  发表时间: 2014/04/20 22:21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67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4/04/20 22:22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68楼]  作者:新能源新科技3  发表时间: 2014/04/20 22:55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6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4/04/20 22:58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70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4/04/20 23:12 

马天平,

你就不要提这些外行问题打岔了。

你64楼说:“天啊,惯性运动的物体,是否持续受到力”——我是说惯性运动的物体持续受到力吗?——是说那个物体有这个即使速度就具有这个力——比如:一个物体从高空自由下落、到达地面的即时速度是19.8米/秒;或者是你要牵引一辆车达到某一速度就需要那个力——比如:我要王普林去拉驴车,拉驴车的速度5米/秒需要王的牵引力是多少?拉驴车的速度是多少?(当然,王还得付出附加的地面摩擦力和车轴的摩擦力等)

你66楼“速度的平方=米^2/秒^2”——速度是每秒多少米,你的计算结果数还要写上秒^2或秒吗?

莫问这样的外行话打岔!
[楼主]  [71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04/21 01:00 

朱顶余先生:
我要错了我就承认,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你愿意告诉我你就告诉我,不愿意说就别说。你要指出谁是纣,我为什么虐了?你要我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吗?我王普霖不结党,不营私。我来这里是为了汲取营养,谁说的道理对我同意谁的,从不做交易。我在有生之年能搞明白多少就搞明白多少,这是我的业余爱好。
我永远不会用人品做代价。我不会学你们那样做人的。
[楼主]  [72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04/21 04:17 

这也是你看着这些荒谬东西不去批驳,听之任之的唯一理由。你实际上就是坐山观虎斗,谁输你都乐。
我暂且不管我的说法片面不片面,我学牛顿定律只学到了一个公式,就是F=ma,F是合力。就这个弹簧拉长不拉长我还是理解的。加速度不变,速度增加了,根据相对论质量也增加了,表观重力就是大了。这是走到哪里都说得过去的。至于接近光速时究竟要拉多长,按它的接近程度去算。
至于在地面静止的物体,弹簧伸长量始终不变。如果你把能量增加引起的质增部分的质量加到地面上的那个静止物体的质量上,我看你怎么加?加完还是原物吗?它还能静止吗?
等效原理是并不能自圆其说的一个论证,他说把质增部分加到静止地面上悬挂的重物上,就和太空中的等效了。这本身就违反了前提条件:两个相同的物体。

哦,两个一千克的铅球,一个在地面上悬挂,一个在无重力场中加速,速度增加到铅球质量变成100个铅球的质量时,在地面上的弹簧上再加挂99个铅球,使得地面上的铅球质量也是100个原质量。这样做弹簧伸长量肯定相同。肯定等效。关键是这还叫等效吗?

假想也要有合理性,地面显然无法加上这99个铅球的质量。
[楼主]  [7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04/21 05:03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74楼]  作者:新能源新科技3  发表时间: 2014/04/21 05:58 

当我使用质增在爱因斯坦吧挑战时候,有人批评说,狭义相对论不适用于引力场。因此,后来的文章改变思路,

等效原理违反质速关系,证伪广义相对论。
惯性质量等于引力质量,否定质速关系、否定狭义相对论
电梯思想实验,证伪等效原理、广义相对性原理、广义相对论。
[楼主]  [75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04/21 06:05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楼主]  [76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04/21 06:05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77楼]  作者:新能源新科技3  发表时间: 2014/04/21 06:11 

【[52楼] 作者:王晓斌cn 发表时间: 2014/04/20 18:59 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回复50楼:请zyh618先生把你出在43楼的习题完完整整地做一次,把整个过程贴出来,我是提不起半点兴趣做这样的习题。】

====我根据已知条件,我只能得到【外行话打岔!】的批评。
期待 王晓斌cn 的水落石出。
[楼主]  [78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04/21 06:11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楼主]  [79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04/21 06:11 

就算你的理由多么充分,不说出来别人也不知道。即使说出来,也要在讨论中才能确认。我记得当初你还发了一个贴,说你证明了什么什么等于1了,沾沾自喜了一通,最后说出来边也没沾。不是也贻笑大方了一回吗?大家都是亲眼所见。我后来通过我的方法证明出来了,虽不是十分严谨,但基本靠谱。你为什么把它删了?你根本是见不得别人比你强。而我,不象你那样不可一世,所以我被贻笑大方一次、两次也无所谓。本来这话我是不想说的。现在我的讨论贴已经被我自我封锁了,想讨论你的也没机会了。我在这里发表什么理论都是无条件,既不取得金币也不作为交换条件。我也不能把你说的看法据为己有,所以对你说不说并不在意。最好不说,不说我还有继续研究的乐趣,一旦我发表了还有独家见解,我占第一。你虽然知道,可你没说,你就是孙山。你要是说了呢,我就停止这部分研究转而研究下一个课题,也节省我时间。
[楼主]  [80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04/21 06:12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81楼]  作者:新能源新科技3  发表时间: 2014/04/21 06:22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82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4/04/21 07:36 

速度的平方就是速度的平方,你们在分号前面、米的后面还加上一个平方,你们不知道自己无知的可笑吗?——况且,我在前面就早已说明:这个^2不是加速度中的每秒每秒,而是速度的平方。

43楼那个公式的出处你们都不知道?——初中一年级物理、高中一年级物理、大学物理上面都有。你们读过初中没有?
[楼主]  [8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04/21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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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4/04/21 08:39 

[55楼] 作者:新能源新科技3 发表时间: 2014/04/20 19:54
1楼的效力,似乎可以自动解除了。

[56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4/04/20 21:15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楼主根本就不以身做则不说,还鼓励违规:

[146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4/04/18 21:22
对王普霖先生: zyh、silin俩是典形空反相分子、三无(无知、无赖、无聊)分子,根本未读懂狭相的不通,至于广相更不用说了,你被这俩反对才好,如被支持,那你真的就完了。

[147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04/18 21:25
谢谢陆先生提醒!我明白了!


[81楼] 作者:新能源新科技3 发表时间: 2014/04/21 06:22
1楼吓人,应该作废。

[83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04/21 07:46
一楼并不吓人,你只要不乱顶贴,不说牵涉政治的话题,不会有大碍。


关键是学做陆道渊先生就没事!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楼主]  [85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04/21 08:46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86楼]  作者:新能源新科技3  发表时间: 2014/04/21 08:51 

弹力不等价,的文章中,
火车能够代替地面上弹簧产生弹力了,是吗?
 [87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4/04/21 09:23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8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4/04/21 13:56 

[85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04/21 08:46
陆先生说了你不爱听的话,你也用同样话回应了陆先生不是?你也反复复制给我了不是?你骂得次数多,还欠别人的呢?四、五十岁的人了,那么不依不饶,象个什么?表现出来的形象是什么,只能有损自己。看你是东北人,东北人应该是豪爽、大度。我希望在你身上也能反映出东北人的风貌。

他那叫骂!我这正是替天行道的豪爽,和不计得失的大度!如果你能尽职尽责还用得着我出手吗?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89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4/04/21 14:31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楼主]  [90楼]  作者:王普霖  发表时间: 2014/04/21 14:52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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