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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请教 下一主题:在太原民科两会闭幕式上的简短发言
张崇安先生,我刚看到朱永强先生的发言
[楼主]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2013/08/15 16:19
点击:1144次

《大道至简!总揽全局看问题,(太原会议无法展示的论点)》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303249-3.html

[64楼] 作者:复旦朱永强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

有些情况我可以反映当时我先交费600元后工作人员给了我一张600元的收据,接着季老师交了600元但工作人员开了1100元的收据,当时没听到双方有任何言论可能工作人员疏忽了解释.

 

 

 

很清楚,朱永强先生作为目击证人,其证言与我引用过的的李三清先生的陈述一致(帖子《质疑"北武公司胡华平"》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303738.html

所以,当朱教授交了600,他毫不犹豫的,问都没有问,就交了600.估计工作人员当时,碍着面子,也没有及时解释

 

 

 

张先生若是不服气,可以再去问问还有没有其它目击证人,也许能找到几个支持你手下工作人员的呢。但是就目前的证据而言,对你们北武公司不利。因为朱永强、李三清两人与季灏之间都不存在利益关系,勾结起来诋毁你手下工作人员的几率很低。可以推定胡华平等人在你面前"展示无奈的沮丧"、说季灏"不听解释,强行只给600"(出处:《张操教授:爱因斯坦成在建立相对论,败在否定以太》)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302965-3.html你知道3号中午我的收费人员回来在我面前展示无奈的沮丧吗?他们说你不听解释,强行只给600.)纯属扯淡。既然如此,他们伪造李三清的1100收据让季灏补交会务费也是完全可能的。

 

 

真相大白,你作为会议组织者、北武公司老板应该有个说法。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303864.html[复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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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lisanqing001  发表时间: 2013/08/15 16:32 

楼主,别说下去了行吗?工作人员,对张崇安老师负责,对大家伙很尊敬,犯点小错很正常,再说,这种“错”在社会上完全不算什么,无非想将事情办了,又不想得罪人,而有点矫枉过正。
所以,我希望您不要再说下去了!人啊,还是应该有些容量的,对吗?
至少,我对几个工作人员是非常满意的。
[楼主]  [3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8/15 16:49 

对【2楼】说: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犯点错误很正常,但是犯了错误不承认还反咬一口的行径就不能轻易放过。比如那个“北武公司胡华平”就嚣张的狠。看看他说的话“我不理解的是,当天的事情都已经搞清楚并且得到了理解,为什么要在事后翻账呢?而且利用网络这个很扩大化的平台,在事情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对别人的人品进行恶意的攻击呢?”好像自己真有多么无辜似的。如果不是你和朱永强先生站出来作证,季灏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要让这种颠倒黑白、反咬一口的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社会氛围才会逐渐清明。

 [4楼]  作者:lisanqing001  发表时间: 2013/08/15 17:05 

对【3楼】说:
也许人家忘记了我们是干什么的。我们是民科,抬杠专家,洞察力惊人偷笑
[楼主]  [5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8/15 17:40 

对【4楼】说:

大笑

 [6楼]  作者:张崇安  发表时间: 2013/08/15 17:54 

今正日先生:你到底想干什么?既然三号开了季灏千一的收据,证明我猜测这张收据是四号开的也错。那么,我们的人四号中午向季灏出示的就是这张收据。这足以说明帐面是不平的。
关于收据的事,你我都不在场,交给季灏、朱永强、胡华平、高永兵、李三清互相对质,把事情弄清好!
我再次申明,在事情没有证据下,不准说我们任何“造假、人品。”
[楼主]  [7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8/15 18:19 

对【6楼】说:

张崇安:你不要岔开话题。我在本帖说的不是收据问题,而是质疑你说的"你知道3号中午我的收费人员回来在我面前展示无奈的沮丧吗?他们说你不听解释,强行只给600."这件事。目前根据朱永强和李三清的证词可以推断:要么你的工作人员在欺骗你,要么你在欺骗大家(你的工作人员根本没说季灏不听解释、强行只给600,是你编造的)。因此,即使不谈收据的事,就你上面的陈述就可以推定你们北武公司的人(你或者你的收费人员)人品有问题。

 [8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8/15 18:29 

胡华平的话还不算造假、人品。没有朱永强,我能说清楚吗?我能要我小孩出来证明吗!你到今天还不知道自己错在什么地方!
[楼主]  [9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8/15 18:42 

对【6楼】说:
根据季灏在8楼的说法,当时和他一起开会的的外甥也是目击证人。现在,季灏方面的证人有朱永强、李三清(和季灏没有利害关系)两人加上外甥(亲戚,和季灏有利害关系)共三人。而张崇安方面是两名收费人员,都与其有利害关系(端着张的饭碗)。从双方证据的证明力来看(啥叫证据的证明力,可以上网搜索),明显季灏占理。就算是到法院打官司,也是季灏赢定了。
 [10楼]  作者:张崇安  发表时间: 2013/08/15 18:52 

对【8楼】说:
胡华平按照会议收费标准,给你开出一千一的收据,你只给了六百。这个环节就属于我们造假?
 [11楼]  作者:张崇安  发表时间: 2013/08/15 19:16 

对【8楼】说:
老季:胡华平三号给你开千一的收据不对吗?我们造什么假了?
[楼主]  [12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8/15 19:16 

对【10楼】说:

张老板高明!又来转移话题。季灏有没有造假是另外一回事。就算季灏造了假,也不能说明你们在“3号中午我的收费人员回来在我面前展示无奈的沮丧吗?他们说你不听解释,强行只给600.”和伪造李三清收据这两件事上没说谎

 

而且,根据李三清在其它帖子里的说法,季灏在金钱方面一向大大咧咧。对有没有发票收据之类漠不关心,因为对他这类自费玩票性质的民科来说有发票收据也没处报销。所以,也不存在季灏向单位虚报1100揩油500的可能性。从人之常情来看,反正没处报销,数字不准确也无所谓,就不要麻烦东道主再开一张了。主人这么做,自有他的道理。东道主既然不主动解释,我也没必要多此一举问了。这个在情理之中。

 

倒是你张崇安,你们北武公司的人收600开1100,反而质问季灏也有错。强词夺理,莫此为甚。

[楼主]  [13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8/15 19:26 

对【11楼】说:

我们造什么假了?

 

"你知道3号中午我的收费人员回来在我面前展示无奈的沮丧吗?他们说你不听解释,强行只给600."—这句是假的吗?

 

你自己承认“至于胡华平说"四号查帐,发现少收五百",这是为他们的领导我开脱。”(参见帖子《张崇安先生,你和"北武公司胡华平"到底谁在撒谎???》7楼)—胡华平为给你这个领导开脱,不惜虚构事实、编造“四号查账,发现少收五百”的谎言,欺骗广大网友。这算不算造假?算不算人品问题?

[楼主]  [14楼]  作者:今正日  发表时间: 2013/08/15 20:22 

对【6楼】说:

我再次申明,在事情没有证据下,不准说我们任何"造假、人品。"

 

 

岂有此理。朱永强、李三清的证词说的这么清楚了,你还在掩耳盗铃说什么“没有证据”。另外,你自己承认的“至于胡华平说"四号查帐,发现少收五百",这是为他们的领导我开脱。”也是证据—法律上叫“自认”,属于最佳证据。这些都足够认定你们北武公司某些人的人品有问题。你还死不认账,以为这里围观的人都是瞎子吗?

 [15楼]  作者:张崇安  发表时间: 2013/08/15 21:52 

对【14楼】说:
今正日:我没时间和你闲扯,只是季灏先生不再说“造李三清千一收据”就好了。收费的过我不在跟前,好多情节我也是猜。我刚才问了高永兵,他说因为忙乱,给季灏开千一,但季先生只给六百。中午高永兵见我第一句话就是季先生只给六百,而且表现出很无奈。 我不理解的是:既然季先生知道李三清交一千,为什么交六百?而且第二天也不做解释? 我们发了会议通知,就得按通知原则办事,既然三清的孩子、杨光京的孩子都收了费,季灏先生搞特殊化是不可以的。 胡华平高永兵在次日和季先生二次收费,说明了收费标准,季先生很配合。可事过去后,为什么又提出个“李三清千一造假?”对我们进行攻击? 好了,谁如果再提李三清千一假收据,请一定拿证据说话。别的杂事我们不再解释。我一再告诉大家,我没参与收费,到现在收据未看到。不过如果那位存疑,我们完全可以把收据扫描放在这里。但条件是如果拿要求者必须实名,拿不到证据必须公开道歉!因为我们扫描传网是要浪费时间,人力,电的。
 [16楼]  作者:lisanqing001  发表时间: 2013/08/16 06:38 

对【15楼】说:

您早这么解释多好?

1,季灏老师一句话我记得很清楚:不需要发票。这说明季灏老师没有看发票。

2,季灏老师交600,完全是跟着朱教授的后面,没有考虑其它。

3,真正的误会发生在次日,工作人员追讨过程。我可以适当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形:工作人员拿着季灏老师的1100发票,说,李三清等人也是这样交的(具体优惠了多少,没有提及),季灏老师大老粗,没有看发票的名字(因为他不需要发票),感觉,这是我李三清的发票。然后,出于面子,没有当场发作,直接给钱。

4,这样,误会就诞生了:工作人员不可能为了这点事,去再为我开一张发票,对吗?工作人员拿着季灏老师的发票来讨账,非常正常,非常合理,并且账面确实是1100.

5,工作人员心里:李三清,杨光京等人,都交了家属随从的费用(多少就没有提)。而季灏老师没有交,这是事实。那么,工作人员随口说:李三清等人都交了(“随从的钱”,这几个字没有说出来)。

6,季灏老师话听了一半:听到了发票上面是1100.和听到了李三清等都按照要求交了。这样,两者结合,误会如下:以为这张发票是李三清的,以为李三清发票上的数据是1100.而季灏老师先前就已经知道,我交的是1000.

7,本来,季灏老师也不会在意这点小事情,问题是“事情”不止一桩,如李三清的发言时间问题,如邮寄包裹问题,如“大人物”的签字问题,如李教授和张树斌老师的过激争论问题。。。。最后,无意说出来了,然后一股脑全倒出来了。其实季灏老师也多次规劝我,不要提,对大家伙都不好。可见,他其实不想提及此事。

 

很多事情,是越描越黑!我们完全按照常理来分析,这样,问题很自然和谐了。我首先向你们致歉,没有及时找到症结,而导致误会加深,矛盾不可逆转。

另外,张崇安老师一时心急,胡乱解释,导致矛盾加剧,应该先向季灏老师握手。虽然我理解开会的无奈,您被迫即当导演,又当演员,导致会议品质降低,但是,不代表其他人能理解。(您的解释中,真的有让我们撞墙的感觉)

 [17楼]  作者:张崇安  发表时间: 2013/08/16 06:56 

金正日:本次争论的起点到底有没有“李三清千一收据”?季灏先生是根据这点给北武公司“定罪”的。胡华平是争论了几天后才真名注册上网的,你没必要和他扯后面的事。先说起因。对你,我有如下要求:
1,你我都不在现场,我至少能给我手下打电话了解情况(给季灏打电话只说了三字后再未接),你也必须至少亲自调查一两位目击者才有说服力,你给谁打电话了?
2,按照逻辑推理,季灏先生给收钱人六百的同时,开票人也同时在开(因为整个报到时间就是半个小时,很忙很乱,我们是从太原早晨一个大巴拉到一百公里外奇村下车后报道的,此时离开幕时间仅剩半小时),我不相信开票人是看到季先生600后,开出千一。因为那样开票人会贴五百。另外,此前已收李三清一千(我说过孩子少收点),我不明白老季为何不参照李的收费却参照朱的?老季到底在当时看到给他开的千一收据?为什么不问询?
2、老季当时不问询千一收据也罢,他和我也说过,从不看细节(我曾告他一月前北相高端论坛会上给他发过通知),事实上四号晚季先生和我友好谈到深夜,五号我开车和季耿一道去大同,中午和郝共餐,也是很友好的)。我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两天后突然冒出“李三清千一假收据”和“人品问题”,四号晚上友好谈论,五号路上往返近十个小时何以不谈假收据之事?
3,金正日先生(你是不是金正恩的儿子?),你既不用真名,又不在现场,你并未给目击者打一个电话,你有什么权利插话?
 [18楼]  作者:季灏  发表时间: 2013/08/16 07:43 

张先生:1,你说我不相信开票人是看到季先生600后,开出千一,你错了。2,你说本次争论的起点到底有没有“李三清千一收据”?季灏先生是根据这点给北武公司“定罪”的,你说对了前面,我不是给北武公司“定罪”,是说你,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这个什么北武公司,3,你的那个工作人员说收600的情况,朱教授证明了,说明他制假了。4,你的人来收我1100的理由是什么?很容易想像。不拿李三清千一收据,怎么说服我也拿1100?你说5五号我开车和季耿一道去大同,中午和郝共餐,也是很友好的,错了,就是在路上,我决定和你没话说!你几次和我说话,我没有回答,所以我说到今天为止你还没有知道自己错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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