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
|
[楼主] [114楼] 作者:lisanqing001
认识结论=认识对象+认识方法(含定义、约定、认识工具等等),即认识结论不完全取决于认识对象,还与认识方法有关,而认识方法的选择和使用与人类的智慧有关,即使认识对象不变,认识方法的改变同样会影响到认识结论。 而在你的头脑里,否定了认识方法对认识结论的影响,成了:认识结论=认识对象,这是错误的。 |
|
对【116楼】说: 请原谅我说诳语:您抽象的不够,也就是总揽全局的不彻底。因为你还是涉及了那么多多余的概念。 |
|
对【116楼】说: 认识结论=认识对象+认识方法(含定义、约定、认识工具等等),即认识结论不完全取决于认识对象,还与认识方法有关,而认识方法的选择和使用与人类的智慧有关,即使认识对象不变,认识方法的改变同样会影响到认识结论。 ================== 您看:认识,对象,方法,定义,约定,工具。。。。这么多概念,能把握住吗?必要吗? |
|
[楼主] [117楼] 作者:lisanqing001
那你就成了这个世界上抽象能力最强的人了,恭喜你。 |
|
对【115楼】说: 我也不想谈维新唯物。 人就是一个普通物体。 该物体被其它物体作用了(感知现象),然后加速了(总结了理论)。然后匀速了(推论或数学化整理了理论),然后碰撞了其它物体(制造了飞机大炮,或者是原材料物体被碰撞成飞机大炮) 这就是高度抽象。抽象的结果:人啊,就是一个普通的物质单位。人的一切思想,活动,都是物质之间的作用变化过程。 牛顿总结为物体三定律过程。 统一理论总结为场作用变化过程。
如果您将人特殊化处理,就增加了一个不必要的假设,这个假设将使理论陷入不可避免的循环逻辑漩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