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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59楼】说: 光速常数的成因,我不赞成是媒介的性征所致。 ==================================== 可惜光速偏偏由介电常数和磁导率所决定。这两者都是媒介的特性。 光有粒子性,也有波动性。硬要支持一个反对另一个,又说不出理由。时间长了,不会有人来理会这些偏执的观点。更不会与你辩什么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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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59楼】说: 光速常数的成因,我不赞成是媒介的性征所致。 ==================================== 可惜光速偏偏由介电常数和磁导率所决定。这两者都是媒介的特性。 光有粒子性,也有波动性。硬要支持一个反对另一个,又说不出理由。时间长了,不会有人来理会这些偏执的观点。更不会与你辩什么论。 |
| “磁导率”、“介电常数”是可通过光、电的各种介质的客观存在的属性。不同的介质当然会有不同的数值。我认为的以太不是叶波他们的机械以太,而是由物体喷射出来的场量子构成的以太。它们有质量、能量、速度。物体是以太的凝聚。不同的物体周围当然有不同强度的场量子,对应着库仑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这就像人,各地都有人,但是数量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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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50楼】说: 是啊,磁场方向确定后,它上下左右应该是对称的,为什么洛伦兹力只有一个方向呢,那就是电子的微观结构不是对称的。也表现在安培定则上。为什么电子在运动时会遵循安培定则呢(和正电场反)。现代理论知识说电子是自旋的和有极性的。为什么电子在空间运动会向一个方向自旋呢,这又涉及到电子受到电场力的作用。如果没有电场力是纯惯性运动或人为拖动呢,是否也只向一个方向自旋,如果是,那么空间对电子运动也不对称了。 这一切太复杂了,也许人类对他们的认识是皮毛。 虽然磁场现象很明显,人类对它的运用无所不在,本人甚至认为没有磁场,电磁波实为电场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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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现象学追问光速不变的科学思维
摘要:提出新概念物理学:任何物质的运动都决定于自身的系统构成。新概念物理就是把握物质系统构成对自身运动具有必然性决定关系的理性:物质属性、功能、运动方式及内外联系方式,都决定于自身的系统构成。任何物质的运动都不可能超越和摆脱自身系统构成的规定作用。将物质系统构成视为物质本质,对物质运动现象中的事实具有必然性决定关系就是新概念物理。 关键词:现象学思维方式、本质学思维方式、三不脱离认识论。 人类在长期演变进化过程中,形成了会思维,并且越来越善于思维的大脑。思维随着人类生活的需要进化,不同时代的人,有不同的生活,也就有不同的思维和不同的思维方式。思维方式随着人类认识论的发展进步,标志着人类认识论的发展阶段。21世纪前,我认为都属于现象学时代,人类思维方式基本上都是现象学思维方式。现象学已创造了人类历史上的辉煌,已载入了人类文明进步的史册。然而,现象学思维已不能满足21世纪人类生活的需要,制造了不少不科学的神话,导致哲学、科学和人类发展的危机。 1.物理学的进步是人类进步的基础。人类进步是从生活中认识物理开始,随着物理学进步发展的。从物理学发展出不同学科。哲学是综合了广义物理学的“个别”和“特殊”的结晶:物理的“一般”和“普遍”。任何科学学科都是在研究物理:不同物质,有不同系统构成,这决定了:不同物质有不同的属性、功能、运动方式及不同的内外联系方式,这又决定了不同条件下,物质的不同运动的现象和规律。哲学从不同的“个别”和“特殊”中,结晶出物质运动的“一般”和“普遍”,以一般和普遍能够有效追问物质运动的个别和特殊,正是人类大脑智慧功能的发挥。于是就有了:不同科学学科的“个别、特殊”不断充实哲学;哲学的“一般和普遍”不断推进科学各个学科的“个别和特殊”的进步和发展。 现象学哲学的危机,是各学科发展危机的集中。哲学危机首先就表现在应用危机:哲学失去了把握各个学科“个别”和“特殊”发展的指导意义。现象学的哲学思维方式变得不实际,不现实,人们已普遍感觉到哲学已不实用。科学各学科摆脱现象学哲学,各学科自由发展的“个别”和“特殊”,新哲学的“一般”和“普遍”也正酝酿在其中。 2.深入的物质世界系统构成的三不脱离哲学 20年的哲学思考,形成超越现象学哲学的新理性哲学,首先,将其中的三理性之一:“认知的求真理性”应用于物理学。特征是:深入到物质世界系统构成,不脱离物质及其系统构成,不脱离物质系统构成对物质运动具有必然性决定关系的运动原理,不脱离物质运动现象中可确证的事实:物质系统构成对物质属性、功能、运动方式、内外联系方式,及现象和运动规律的决定作用的关系。基于这三方具有相互印证的关系,以三不脱离的认识论和三方相互印证的系统论证方式来把握物质的运动理性。这就是21世纪终将得到大发展的新概念物理学。超越现象学物理学将是必趋之势。 3.现象学的神话必将破灭 从恐怖、迷信、无知走向自信、文明、科学可概括人类发展史。走出前人留下神话的阴影,是后人发展科学极为正常而必不可少的环节。传统物理学并没有能够回答:形成电、磁场是什么“特殊物质”;电荷及运动电荷怎样产生并发射了这些“特殊物质”,形成了电场、磁场。也没有回答光速怎样形成的,电磁波与电磁场有什么本质区别。关于光,现象学物理学制造了许多神话:光子被认为是“静止质量为零”,“呈现电磁中性的粒子”,“是无质量的纯能量形态的物质”。“正电子与负电子相遇会湮灭为质量为零”,有质量的正、负电子湮灭为无静止质量的光子,此说明显违背了物质不灭定律和质量守恒定律,却能够堂而皇之登入了科学的殿堂。“光速不变”仅是现象,却被设为不可追问为什么的“原理”,成为“相对论”中能够“决定宇宙时空”的神奇力量。关于“光子”怎样被光源产生,又怎样被加速,却从未得到追问。广义相对论从现象不能认识引力的本质,却用脱离实在的数学来推导出“引力波、引力子”的实在,甚至推导宇宙的实在,制造了许多神话进入科学殿堂:时空的非物质性扭曲、“时空隧道”使不可逆的过程变得可逆,宇宙能够从“奇点能”的大爆炸中诞生,却不交代“奇点能”来自哪里?为神学留下了大大的空间。研究物质的属性、功能、运动理性,脱离物质及其系统构成的实在,是一切神话形成的基础。但是只要以物质本质及其所决定的原理与现象的事实,检验是否能够三方相互印证,经受不了这样的系统论证的神话也就破灭了。这是系统唯物论的方法论。所以,可以把系统唯物论的思维方式称为是本质学思维方式。 4超越现象学的哲学 系统唯物论,以三不脱离的认识论和三方相互印证的系统论证的方法论,坚持一切从物质及其系统构成的实在出发,以物质世界系统构成所决定的普遍规律和系统联系所形成的系统逻辑为理性思维的工具,进行三不脱离,三方印证的系统论证的辨证理性思维,来把握物质世界的运动理性,相对于现象学,新概念物理学应该属于本质学。应用于物理学,对现象学物理的超越,使现象学创造的神话破灭,给出形成电场、磁场的“特殊物质”,产生“万有引力”现象的本质,形成“光速不变”(说明了为什么的)原理的系统构成等。展现了新概念物理超越现象学物理发展的前景! 5.比较两种不同思维方式 不同思维方式,得到了不同结论,评判当然应以客观性为标准。以A、B分别代表两种思维方式:现象学思维方式、系统唯物论的本质学思维方式。 5.1电荷与电场 A:“场、源整体说” 认为电场是电荷发射的特殊物质,说不出特殊物质是什么,也说不出电荷是怎样发射“场”的。 B:看不见物质是弱束缚态的正负电子对,充斥全宇宙,名其为元粒子,电荷使包围它的元粒子极化,依据的是朴素而简单的真理:电荷具有“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属性,无须电荷发射任何物质,异性相吸使元粒子包围电荷,同性相斥,电荷的存在就减弱了元粒子内部正负电子对的相吸,加强了元粒子彼此的异性相吸,元粒子就这样关联成电力线,放射状的电力线分布构成了电场。极化电荷的密度可依据电场库仑定律计算为: 库仑定律: Fe=Ke•Q1 Q2/r 2=Q1 Q2/G•ρq 2r 2; 库伦定律比例常数Ke=1/G•ρq 2=8.9875×109N•m 2/C 2; 极化电荷密度:ρq=√﹙G•Ke﹚=1.291C/m 3。 物理概念明晰,电荷相互作用是通过包围电荷的元粒子被电荷极化的极化电荷构成的电力线来实现的。 比例常数与自由空间电容率的关系: Ke=1/﹙4πε0)=1/﹙Gρq2﹚。 ε0=Gρq2/4π 。 按A说的“场、源整体说”,也说不清自由空间电容率是什么物质形成的,与源,与场各有什么关系。 按B说:自由空间电容率ε0与引力常数(本质为压力常数G,实质是看不见物质在宇宙中的分布决定的)和极化电荷密度平方有关。物理概念清楚而明晰。 5.2光速 A:认为光速是静止质量为零的粒子的特性,光子的能量是正、负电子对相遇的一瞬间产生的,正、负电子都有质量,相遇后会湮灭为无静止质量的纯能量形态的光子,光子就得到了光速动能,运动过程无需加速,光的传输无须媒质,能够传输到无限远。(显然,与事实不符:光的传输距离最为明显的是与光源大小有关:太阳与火柴光传输距离相差十万八千里是不足以形容的;然而,太阳光也绝不是能够传输到无限远,即使比太阳大上几十万倍的恒星,在夜太空中我们能够看到:它仅在闪烁发出微弱的光。) 其实,其中有诸多神话,只要深入到物质世界系统构成追问本质、原理与事实的三方,能否相互印证,就能够识别神话,其自然也就破灭了。 1)“质量完全消失”说,是违背物质不灭定律的,实质是对于充斥宇宙的看不见物质——元粒子没有认识到。科学的认识应该是正、负电子复合为最低级的粒子,具有两倍电子质量,湮没在充斥整个宇宙空间中,成为看不见物质。 不是e++e-→γ,而是e++e-=γ。不是γ→e++e-,而是γ=e++e-。 2)“质量完全消失,成为纯能量形态的无质量物质”。与整个已建立的物理大厦都是矛盾的。这作为神话才能够成立。能量是必须依附于物质的实在的。在认识到:光是光源的光电子在媒质:元粒子中的电磁运动中得到了光速。不能再接受质量为零的物质才能够创造光速。也不能接受无质量,还能够具有能量。光速不变,不仅与光源及其运动状态无关,与任何机械运动的坐标系无关,而且还与宇宙的时空相对化无关。 3)零质量,任何力都不能对它加速。无须加速,就具有光速,这只有神才能够做到。 4)光速不变与光源及其运动状态无关,把光子说成是光源发射的,光源怎样才能够产生,并且以一份一份的“能量子”形态,发射这纯能量形态的光子? 5)光在自由空间传输又无须媒质,空间却有决定光速的电容率和磁导率,电容率和磁导率只能依附于媒质的属性;不依附于任何物质的属性是哪里产生的,这里又是一个神话:空间存在不依附于任何物质的属性! 6)经典电磁理论说:运动电荷能够在空间激发电磁场。光子自身呈现电荷中性,又怎样能够存在,并在自由空间激发电磁场和传输电磁能。 用物质系统构成,及其所决定的物质运动原理,与现象中的事实,以此三方相互印证来系统论证现象学物理的理论,能够发现许多神话,根本不能自圆其说。 B:新概念物理认识到自由空间充斥看不见物质——元粒子。元粒子具有正负电子对的系统构成,决定了包围电荷的元粒子,因为电荷的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属性,元粒子减弱了内部正负电子对的异性相吸,加强了与电荷及彼此间的异性相吸,关联成起始于电荷的射线——电力线,呈放射状分布的电场。元粒子极化为构成电力线的极化电荷。电荷间的相互作用力就是通过电场的电力线来实现电荷的同性相斥,异性相吸。无怪乎,法拉第能够肯定电荷间的超距作用现象,是因为电力线电场的实在。运动电荷能够使负电子相对正电子出现绕转,成为具有S-N极的磁体,元粒子被“运动电荷”磁化为元磁体。异极性相吸,关联成闭合的磁力线,构成磁场。所以,唯有运动电荷才能够使自由空间出现电磁场。鉴于此,质疑:呈现电磁中性的“光子”能够在空间激发出运动的电磁场吗? 1)光源只能产生电磁波频率的交变电子流 我回顾自己的专业——无线通信。发射设备只能产生承载电磁能的电子流,送到发射天线上的,就是光源电磁能的频率也就决定了电磁波频率的交变电子流,可不是发射呈现电磁中性的光子。肯定:光源送到空间的不可能是呈现电磁中性的“光子”,这样的光子也不可能承载电磁能,而是运动电荷——电子。呈现电磁中性的只能是充斥宇宙空间的正负电子对——元粒子。 2)追问光速是怎样形成的 已经认识到光源所能够产生的只是能够承载电磁能的电子,接下来就应该认识:承载了电磁能的电子,是如何进入空间作为运动电荷的,又如何承载着电磁能能够以光速向远方传输的。 3)运动电荷就是以光速运动的电子 是光源产生的光电子被洛伦兹力连续不断拉出光源,由光电子横向集合所形成的电磁场的洛伦兹力,使光电子得到纵向的光速,可按洛伦兹力计算运动电荷的质量: Fm=m•a=m•c2/r; e2•c2/﹙G•ρm2•r2﹚=m•c2/r; ρm=ρq•c,代入上式,r:设为运动电荷的运动半径,整理上式得: m=e2/G•ρm2•r =1.6 2×10-19/﹙6.673×10-11×3.8712×108×2×2.82×10-15) =9.07869×10-31kg ≈me 上述计算结果证明:在自由空间以光速运动的运动电荷,就是光源产生的电子,就是真正的光子,在零能场中以元粒子为媒质,其横向集合,以光速传递光源的电磁能。应该可以说:光子,根本不是爱因斯坦所说的:“光子是静止质量为零”,“呈现电磁中性”,“是由光源发射的”等。也否定了“唯有质量为零的粒子能够以光速运动”的神话,也否定了光、电、磁的“场、源是整体”说的神话。 4)电磁波与麦克斯韦方程 电磁波的形成过程之一 是光源的承载了电磁能的交变电子流形成了电磁场,电磁场的洛伦兹力改变了产生电磁场的交变电子流的电子的运动方向,垂直于横向电磁场平面把光电子纵向拉出光源。而光源电子产生的电场力是不能够改变交变电子流的运动方向,并把光电子拉出光源的。 描述这过程的是麦克斯韦方程组的“安培环路定理” 积分型:∮_L▒〖H•dl〗=-∬_s▒〖﹙j+∂D/∂t〗﹚•ds; 是光源参与电磁振动的交变电子流j 引发的磁场。微分表达式如下, 微分型: ∇×H=j+∂D/∂t 。 上式说明磁场是有旋场,交变磁场产生于光源的交变电子流j=Isinωt。式中的 ∂D/∂t项,就是麦克斯韦所说的“位移电流”,当时人们还认识不到:光是光源参与电磁振动的电子,在媒质中的运动。有变化的光电子的横向集合就是“位移电流”的本质,它是被洛伦兹力纵向拉出光源的电子,所以也称其为光电子,以∂D/∂t来表述磁场的形成是完全等效的;但没有光电子变化的横向集合就不会有连续的电磁波。位移电流产生于变化的涡旋电场说,被解释为“涡旋磁场能够产生电场,涡旋电场能够产生磁场,电磁波传输无需媒质”,此说违背麦克斯韦的:“光是产生电磁现象媒质的横向振动”说。无线通信过程,交变电流的中断,立即造成电磁波中断,通信中断。就可证明光电子的存在。光电子说比“位移电流”说更接近真实。电磁波起始于光源参与电磁振动的电子流,由光源输出的光电子(即被媒质中产生的交变磁场的洛伦兹力拉出光源的)使电磁波能够在空间连续。 电磁波的形成过程之二 描述这一过程应该用麦克斯韦方程组的高斯定理。 积分型: ∯_s▒〖Dds=〗 ∭_v▒〖ρ•dv〗 上式:闭合封闭曲面s内的电位移通量等于该曲面所包围体积v内的自由电荷的代数和。在这里自由电荷的代数和应该就是横向集合的光电子,形成的电位移通量。光电子使元粒子极化 极化电荷传递光电子的电场力推进前面的光电子。前面的光电子在电场作用下被纵向推进。光电子就是这样,在磁场和电场的连续加速下得到了光速和动能。 光电子被拉出光源,或纵向推进,所受到的磁场力与光电子形成的纵向电场力是相等的: Fm=e 2c 2/(Gρm2 2 re 2)=e 2/(Gρq2 2 re 2)=Fe 纵向运动的单个光电子所形成的电场也是纵向的。光电子在这两个场的力交替作用下,运动速度就是光速。光电子时而成为元磁体的电子,其得到的加速度为: V2/re=Fe/me=e2/Gρq re 2•me V=√﹙e2/Gρq2 re•me﹚ =1.6 2×10-19×2/﹙6.673×10-11×1.2912×2.82×10-15×9.1×10-31) =2.994×108 m/s 这结果也证明:光速,“不是静止质量为零的光子能够达到光速”,而是具有质量的光电子在媒质:元粒子中,传输速度就能够达到光速。 按“光电子说”只要麦克斯韦方程组中的两个就可以正确描述光在媒质中的运动。光电子密度应该随距离平方递减,却正比于光源电子流强度的平方。这与电磁波能量随距离平方递减是一致的。光源的强弱差别值是极大的,如一根火柴的光是无法与恒星比的,但火柴的光告诉我们:光的传输决不是无限的。应该是与光电子的密度随距离平方递减有关。正是光电子横向集合承载电磁能随光电子密度一样,随距离平方递减,这些剩余电磁能随距离平方递减,人与仪器的取值标准当然也是不同的。 至今,物理学并不能正确回答于1823年提出的“奥伯斯佯谬”: “无数均匀分布的恒星为什么照不亮夜太空。”按照光的新认识,光的传输距离决定于光源的主要有两个因素:1)光源能量多少,能够输出多少光电子;2)光源存在寿命。有足够的光电子输出能力,能够有足够长的寿命,才能够传输到足够远。照不亮夜太空,只能说明光源是有限的,并不能说明宇宙与“大爆炸”有关。光的直线不变光速,只能说明元粒子在宇宙分布的均匀性和各向同性。光的传输与元粒子的分布有关,如光纤弯曲,光的传输也会随光纤弯曲,光电子的运动会受到电磁场存在的影响,在雷雨夜我们能够看到奇形怪状的闪电,当然是雷雨云千变万化的电磁场有关。元粒子围绕星球的弯曲分布,当然也会导致光传输途径的弯曲。决不是引力导致光的弯曲偏折。“引力”与光的弯曲,并列,出于同一个原因:元粒子包围星球的分布状况。 科学与谬误,其实就差一步,对于谬误,只需迈出纠正的一步,就进入了真理的范畴。前人制造的神话,由后人来打破是科学发展的正常规律。而且,往往都是认识论的进步来推动的。系统唯物论的进步就在于深入到物质世界系统构成的认知求真理性的思维是科学的:运用三不脱离的认识论和三方相互印证的系统论证方法论,以物质系统构成决定自身运动的宇宙普遍规律和系统联系构成的系统逻辑为理性辩证思维的工具,来把握物质与其系统构成及其所决定的运动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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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楼】,黄先生: 我不否认你对光行差现象及MM实验的解释是有合理性的,但是这种解释并不需要“类以太”为基础,历史上的“以太”说同样可以有你这样的解释。 “光”是什么,如果说光是粒子而不是“波”,那么,在某坐标系中“光速”体现出来的“各向同性”是很难解释的。从这一点上说,媒介波的说法更合理些(说光是波不等于说光没有粒子性),且“媒介波”的说法不会影响相对论“光速不变”的成立。 从牛顿力学的角度上说,历史上的光速试验并不需要相对论的那些“计量技巧”,没有这些计量技巧,牛顿力学同样也可以解释通这些实验结论。其关键点就是重新审视“拖曳”与“光行差”之间的关系,与你用“类以太”解释的光行差一样,“拖曳”不会消除“光行差”,这一点应该是牛顿力学的认识上出了问题。既然你能把这一点理解通了,用“类以太”代替“以太”就没有必要了。 另外,我们通常以为,相对论排出了“以太”存在的可能性,其实不然,相对论同样不能排出“以太”的存在,只是把这种可能性通过“计量技巧”给掩盖了,这是一种假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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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76楼】说: 宋先生,本人并不排斥光是波的说法,但我倾向于光是粒子,我有我的理由,具体在我书中有阐述。粒子的速度在发射系就是各向同性的,当然我这里假设了一个“类以太”系,有点特殊,因为不这样,难于解释有关现象。 我不知道你说“牛顿力学同样也可以解释通这些实验结论”的具体含义,如果不作新的假设,你如何解释?我很想了解! 我不知道你说的相对论的“计量技巧”是什么,请具体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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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79楼】说: 宋先生,用光是波以太是媒质的观点难于解释有关实验观测比如光行差,至于类以太如何影响光速现阶段完全可以不深究,只以假设形式给出,正如历史上引力场、电场等是什么不必过于追究,先假设它们存在即可。 我不是不相信你说的“计量技巧”的说法,我问有是:真实的光速实验表现出了光速不变的结果,你认为在这些实验过程中,采用了哪些“计量技巧”从而导致了该结果,不能泛泛而谈只谈可能性,不与实际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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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楼],黄先生:
我已经说了很多次,对于“光行差”的解释,你的思路是非常可取的,把你的“类以太”换成“以太”不会对解释造成影响,你可以试一下。 而且,如果光是媒介波,那么地球系得到“光速不变”的实验结论就合理的多。由于地球系上,牛顿力学得到的“光速各向同性”是成立的,也满足相对论的需求,因此,在地球系,相对论无需对时空计量进行改造。 最重要的原理是:如果光是“媒介波”,那么,按照相对论的方法去对钟,则没有任何实验能够证明光速不等于c。这就如同把某把尺子定义为1米的标准,则除非操作有误,否则基于这样的标准来计量,没有人能够得出:标准尺子的长度不是1米。 即,不论是在地球系还是非地球系,相对论的本质是把“光速等于c”作为时空计量基准来使用的,在逻辑自洽、严格操作的前提下,不会出现自己否定自己的实验结论。这就是相对论不同于牛顿力学的“计量技巧”,它不仅继承了(牛顿力学)在地球系得到的“光速等于c”,也可以让其它坐标系的光速也等于c。 因此,一旦证实:“存在一个坐标系,在该坐标系光速总能计量为c”,那么在此基础上,其它坐标系的光速能否等于c,就是一个纯理论、纯计量规划的问题。可惜,大多数人不喜欢这种纯理论性的思考,总以为另有某个“客观事实”决定了“光速不变”的成立与否,总以为不谈点“客观事实”就缺点什么、就索然无味、就脱离实际,这种思路是一个“方向性的错误”,人们永远不会找到那个臆想的“客观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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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82楼】说: 这个不用你说,所有书上都在这么类比。单独地解释任何一个实验都很简单,难的是要同时解释10多种实验结果,单纯用粒子不加其它任何假设的观点能做到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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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楼],黄先生:
你只需把你的“类以太”换成“以太”,然后顺着你主贴5.3论述的部分再走一遍,你就知道:地球拖曳以太也不会抵消光行差。按照你的思路摘抄如下: 将以太分为两层:地球(表面)以太层、与外层空间以太层,因地球对以太的“拖曳”使得两层以太存在相对运动。假设有观测者甲乙,甲在外层空间以太层,乙在地球表面以太层,甲乙都相对地面静止。如此以来,甲相对外层空间以太层是运动的,假设与外层空间以太层相对静止的观测者看到星光的方向是不变的,则甲能观测到光行差。 (以下采用你的图1,且把你写的内容由“类以太”改成“以太”,基本照抄过来即可)即甲看到的星光在到达地球“以太”层之前已经倾斜,接着,甲继续观察星光进入地球“以太”层的情形,在甲看来地球“以太”层是静止的,不存在对星光水平方向的拖曳,因此,星光方向不会改变,将直着进入地球“以太”层。也就是说,“早已”倾斜的星光将继续保持已有的角度进入地球“以太”层。因此,甲会认为与自己保持静止的乙看到的光线是倾斜的,乙能够看到光行差。从乙来看,甲乙相对同一坐标系静止,甲能看到什么,乙就能看到什么,甲能看到光行差,乙也能看到光行差。因此,“以太”拖曳不影响地面观测者对光性差的观察。 即,你的这段论述同样适合“以太”,是比较合理的。反过来则说明,在某个环节上,历史上的认识出了问题,这个环节就是“拖曳”,把地球在某个方向对“以太的拖曳”混淆为地球在某个方向对“光速的拖曳”,历史上错误地将这两件事情等同视之,因此,才会造成“以太拖曳”会消除光行差的错误结论,以至于错误地得出:MM实验与“光行差”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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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87楼】说: 要做一件事就把它做深做透,不能泛泛而谈、浅尝辄止,对光速现象就要如此,不能只及其一不及其余。我很奇怪,一个简单的Sagnac效应你始终理解不了且尽做一些不着边际的联想,不知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