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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118楼对jqsphy、 吴沂光说:(我都用“”表示假概念。) 现在有了我118楼,式子和图已明白无误摆着给你们看,还能盲目蛮争狡辩吗? “相对性伽变式”无论在数学上或是物理上都是假式子,就像白骨精馒头,是骗人、害人的! 齐绩的“半相对性伽变式”在数学上已是真式子(虽然在物理上还不是真式子),这已对相对论革了半截命,是难能可贵的! 你jqsphy、 吴沂光俩,要认真看看“相对性伽变式”图,为什么是虚线? 请务必回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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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 我们被干扰得太多了,我们还接着前面的探讨。 115-117楼我们介绍了爱因斯坦本人是如何推导出洛伦兹变换的,并且深刻剖析了爱因斯坦的推导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胡乱拼凑!!! 不客气地说洛伦兹变换根本推导不出来!!!
如果有任何人还认为相对论正确的话,请必须能为我们推导出一个简单事件的洛伦兹变换。 ......【请推导一个简单事件的洛伦兹变换】
洛伦兹变换探讨的是什么呢?探讨的是某个物理事件的时空坐标(x,y,z,t)和(x',y',z',t')之间的关系。
现在我们把问题简化一下,你们只需把x轴上发生的一个简单事件的洛伦兹变换给大家推导出来。
...... 前提条件还一样的,有两个参考系,K'系向着K系x轴正向运动,速度为v,当两个坐标原点重合时,t=t'=0.
在x=1000m处,在t=10h时,发生的一个事件,例如爆炸一个炸弹。
请把x轴上发生的这样一个简单事件的洛伦兹变换给大家推导出来。 ...... 爱因斯坦推导出了任何事件时空坐标之间的关系。这样一个简单事件时空坐标之间的关系是不是更能推导出来?! 对于这样一个简单事件,既然我们可以应用洛伦兹变换,当然也必须要能够推导出来!!!
各位维护相对论的大仙们,请推导吧!注意是推导不是应用!!! ——这个问题我给沈大博士提出好几年了,他总是做缩头乌龟。
================================ 下面是爱因斯坦本人的推导,你们可以参考。
爱因斯坦著《狭义与广义相对论浅说》 附录1. 洛伦兹变换的简单推导
按照25楼洛伦兹变换图所示,两坐标系的相对取向,两坐标系的x轴永远是重合的。在这个情况下我们可以把问题分为几部分,首先只考虑x轴上发生的事件。任何一个这样的事件,对于坐标系K是由横坐标x和时间t来表示,对于坐标系K'是由横坐标x'和时间t'来表示,当给定x和t时,我们要求出x' 和t' 。
沿着正x轴前进的一个光信号按照方程 x = ct 或 x - ct = 0 (7.1)
传播。由于同一光信号必须以速度c相对于坐标系K'传播,因此相对于坐标系K'的传播将由类似的公式
x' - ct' = 0 (7.2)
表示。满足(7.1)的那些时空点(事件)必须也满足(7.2)。显然这一点是成立的,只要关系
(x' - ct') = W (x - ct) (7.3)
一般被满足,其中W表示一个常数;因为,按照(7.3),(x - ct) 等于零时(x' - ct')就必然也等于零。
如果我们对沿着负x轴传播的光线应用完全相同的考虑,我们就得到条件
(x' + ct') = H (x + ct) (7.4)
方程(7.3)和(7.4)相加(或相减)...... ...... ......
爱因斯坦本人推导的英文原版详见: http://www.Bartleby.com/173/a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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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先生, 你自称是反对相对论的人,我反对相对论你都看不出来??!!! 我不愿和反对相对论的人辩论,最开始就请你自己开贴探讨,你还叮着我这个反对相对论的人死死不放,你说你能聪明到哪去??? 唉!
李子丰教授说有一些人打着反相的旗号,把反对相对论的人搞臭!其实是在维护相对论。这样的人大有人在! 陆先生,我倒是愿意相信你不是这样的人,所以再次请你自己开贴探讨问题,如果你能自己找沈大博士和吴先生打一架才算你有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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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127楼批128楼齐绩 :(我都用“”表示假概念。) ∥我反对相对论你都看不出来??!!!∥? 我知道你有强烈的反相意识,但事实上你这么搞,是南辕北辙,倒反护了相。 你看124楼你这第(2)图的所谓“惯性系”O’还能保留吗?你还不知道,当你用了x> x’,只有‘。’表达的两地面点O和P有资格可做‘参考系’,O’没资格做‘参考系’即所谓“惯性系”,所以这被爱氏篡改成的O'的运动点必须重新改回原本的A(或Q)! 你还远远不知道 ,只有地面可作‘参考系',因为它虽然是转动的,但因是面而不是点,且拥有引力和大气,才有条件可作‘参考系’,使地面上的运动点的速度是与地球的 ‘绝对速度差’(注意,同属一个运动的两个速度的差称为‘绝对速度差’ ;分属两个运动的两个速度的差称为‘纯相对速度',是不可测量的。)而成为可测量。 看来,与你说太多没用;但可简而言之: 你还在用爱氏恶意编造的相对性“惯性系”,就表明你的东西本身就是一种相对论,还怎反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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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130楼斥131楼齐绩 :(我都用“”表示假概念。)
是你丢尽反相人士的脸,你连“惯性系”必是相对性的这事实也不知道(连文盲妇孺都知道)?! 摆在你面前只有两条路可选:要么你无知的死保“惯性系”O',因其相对性,重退回到“相对性伽变式”,要么把被爱氏篡改成的O'重新改回原本的A(或Q),只有如此,你这“半相对性伽变式”才还原为连初小学生都会运算的‘伽变原式’。 再说,你自己也用了x> x’,说明x’已由x-vt表出,即只用到O‘参考系’;你连自己也反对自己了?! 我在122楼已评你为∥对相对论革了半截命∥,已给足了你面子,鼓励你前进,如冥顽到底,只能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