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社区女性社区汽车社区军事社区文学社区社会社区娱乐社区游戏社区个人空间
上一主题:本人宣布从今天起暂且与王飞罢战... 下一主题:遭遇相对论联谊会的流氓
这就是证据。是他先对我进行不正当的行为的
[楼主]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2011/02/26 02:34
点击:3766次

先说明,这是沈建其十年前给我发的信的内容,当初他没有留下地址,我就发到的当初老耗子网站上。其地址是:

http://www.physicswd.com/ch/index_ch.html>

此信放在其中的"热点论坛"里。(题目是《对我的惯性力学三定律解力学习题的回复》。其中我最大的用意是说明沈建其其中的多条言论,我是用隐喻来说一些研究方法与理论思维错误的。因为当初我不知道沈建其这个名字是谁,是不是确有其人。但是,后来沈建其在此讨论区露面了。于是就拿我的潮汐文章来搞事了。一直搞了十年。这就是沈建其的这个人的恶劣品质的体现。这就是证据。是他先对我进行不正当的行为的。这个不正当的行为,就是其中带有"轻蔑的"态度,没有真正看我的全部文章,而说的如此话。这个说明中学生都会的说法,说明沈建其根本不是正派的人,后来的事态发展事实也证明了,沈建其的这个结论是错误的。因为,仅是中学生都会的解题技巧问题的科学论文价值,不会十年来许多物理论文网站都在陆续转载的。这就是证明。因为,物理教材网站,教师教案网站,还是大学的物理教研室网站,还有更多的门户网站,还有博士网站,还有外国的网站都在转载,这说明了是属于中学生解题技巧价值的论文吗?中学生都会事吗?沈建其这个十年来的对我的所作所为,这不是正常的学术讨论的性质。这是谁都可以看出来的。沈建其自己还自鸣得意的以为耍此小诡计与手法很高明,结果,是谁自取其辱,我想是有答案的。

下楼就是他的原来的信件与我回复信件的内容。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39024-1.html[复制地址]
上一主题:本人宣布从今天起暂且与王飞罢战... 下一主题:遭遇相对论联谊会的流氓
[楼主]  [2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6 02:35 

mayinzu:您好!
看了你下文(注:是我的《用我的惯性力学三定律解力学习题》文章),我的意见:
1。您的新三定律其实只是解题技巧而已,许多中学生也在用,没有什么实质的东西。根本就不是什么实现了爱因斯坦的本意。
况且爱因斯坦本意也是不对的(按后来近代物理来看)。
2。美国加州先驱者号实验反常引力结果,我前年研究过。今年准备发表(我的理论是可变引力常数理论)。先驱者号实验反常引力结果的反常加速度大小是:10的-9次方米每二次方秒。我的理论表明:这一反常加速度在数值上应等于宇宙总质量在宇宙边缘产生的引力场强。进一步计算表明,的确是这一数值。
我不关心引力定律是不是基本定律,这与人的定义有关。我认为应从广义相对论角度来看牛顿引力定律是不是基本定律。
3。实际上,先驱者号实验反常引力结果不但牛顿引力定律解释不了,相对论也解释不了,所以说基本定律受到挑战。有人主张否定相对论。我呢,认为相对论不能否定,但引力常数可能依赖于空间、时间。
致礼!!
沈建其,浙江大学

我的回答:
来而不往非礼也,但沈先生不写E—mail地址,只得在此有礼了:
(1) 说我的新三定律中学生都在用,是恭维我了,我最大的希望是小学生也能用。如果我们的科学理论永远不能让中学生理解,永远“超玄”水平,还不如进教堂去膜拜上帝。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是科学历史上的最大的成就,如此高水平的理论为什么放在中学的教科书里,实在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堆上”。
(2) 仅仅是想改变一个“常数”的想法,就称为我的理论,我可不敢说。(如果随便可改变“引力”常数,目前仍有人在想测定此“常数”干嘛。)
(3) “况且爱因斯坦本意也是不对的”;“认为相对论不能否定”——幼儿园里的儿童在斗嘴:就是!就不是!就是!就……。
(4) 能把“常数”(系数)变为变数,那还是基本定律吗?不还是经验公式吗?如果变为“变数”还不灵,也可能是太阳的质量没算准,我们再改变一下太阳的“质量”吧——算命先生对我说这个礼拜有一个“坎”,吆!我想起来了,前天晚上我被蚊子咬了一口。(如果科学堕落到算命先生的“水平”,实在是太可悲了)
(5) “引力常数可能依赖于空间、时间。”—— 王阿姨的儿子刚生下来不会吃奶可能是由于他的嘴长得大一些。(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6) (按后来近代物理来看)—还是认识的“参考系”问题。当我们在探讨理论的时候,我们认识的参考系应该是客观世界,不是某理论。当我们想解释某一客观现象的时候,我们的认识的参考系才是某理论。当我看到一篇名为《对大自然的思考》论文时,一看内容基本上全是怎样改变数学公式的问题。抽象思考 = 大自然,抽象的宇宙=客观的宇宙,分不开!——看到他爸时,我就思考是不是魔鬼(也许是黑洞)。


………………………………………………………………………………
【【这就是你十年前给我的信件。也就是这个信件才引起了你十多年对我的纠缠于诋毁的行为。总说我骂你骂的厉害。你看此我对你信的回复里虽然有些话好像是骂人的话,不是针对你的,我针对的是一种"思维”方式。这是你首先对我用“轻蔑”的态度与口气来对待我的。主要是第一个你的话。什么中学生的技巧等的口气。当时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既然是以浙江大学,我以为怎么会有这样的大学物理教师。如此的浅薄与自大。所以如此口气回复而已。如此的科学物理思想如此的低劣与无知,让我只能如此的角度回复。仅此而已。结果真的应了此信的反应出来你的品质,十年来无数次的纠缠。实在是小人与无赖,已经证明无疑的事了。】】】

最重要的引起我反感的就是那句话,“您的新三定律其实只是解题技巧而已,许多中学生也在用,没有什么实质的东西。”这是明显的带着一种不屑一顾的态度说的。怎么不让我反感。如果沈建其如此说是对的,那么公理上是有情可原的,但是,这三定律只是技巧而已,这个结论属于他根本不深入的看文章,表面看问题。是轻率的。这个结论,对于我用了十多年的辛苦而得到的成果,其价值就是中学生的解题技巧而已。这对于谁来说都是一种特殊的感觉。如果真是属于科妄性质,连中学都没有学好的水平来写这个文章,也有情可原的。问题是如此吗。再就是又没有根据的说什么“没有什么实质东西”。事实是如此吗。等等。

没事,你继续表演,只能在此讨论区搅合了,你的这些东西拿不到台面上的。那太丢人了。

[楼主]  [3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6 02:36 
[楼主]  [4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6 02:37 
[楼主]  [5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6 11:50 
 [6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2/26 19:44 

老马翻出十年前的我们的帖子,恰恰证明其自取其辱。

瞧瞧,我只是说了一句“只是解题技巧”“没有实质”,老马的“来而不往非礼也”回复用词就很不客气(无论对我,对教科书,对近代物理),他用了“一朵鲜花插在牛粪堆上”,“幼儿园里的儿童在斗嘴”,以“前天晚上我被蚊子咬了一口”“王阿姨的儿子刚生下来不会吃奶可能是由于他的嘴长得大一些”讽刺,“看到他爸时,我就思考是不是魔鬼”等等语言,挑起事端,如此“来而不往非礼也”?! 你要是不认同我的观点,你直接说“不同意”,“不对”,“思维错误”即可,何必如此无诚意的说呢?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真实含义。你以为只允许你不舒服,不可允许我不舒服。

你说“最重要的引起我反感的就是那句话,“您的新三定律其实只是解题技巧而已,许多中学生也在用,没有什么实质的东西。”” ,你解释一下即可,证明它不仅是技巧。被我这样说的,何止是你,你有什么痛苦的?比起你的狠骂,我还要痛苦呢。原来你的度量就如此小啊?早知道你就提醒一下,说你听了这句“技巧”话,很痛苦,何必如此怨恨啊?你用了十年研究,获得这么个评论。你该清醒了。被我评论的理论,不要说研究十年,二十年,研究三十年的也有,我说他是错误的,给他看前人相关文献,证明这一点,他也当做一种意见接受。还有前不久,一位人员来找我,说他有一个“大”发现,利用他的哲学观和物理知识来研究,说还要申请国家重大课题,连申请书都写好了,还要求给大学生做报告,我以前还说过他的研究毫无价值,这次我指出他的中学物理错误,他一开始不信,说了两个小时,最后终于信了,这个错误是他的理论的致命点。临走前,他还说:“这次讨论很有价值。”前不久,黄德民先生还打电话来问我不同材料的小孔衍射图样是不是依赖于其原子种类(他或许有一个重要预言,想来证明这一点)。我直接就说,这个实验不值得做,答案肯定是“不依赖”,最后我给了他一个证据--光栅。光栅就是用不同材料做的,光栅可以用来精密测量波长,要是衍射图样依赖于不同原子种类,那么不同实验室测波长就有不同结果。我们在电话中都抢着说话,有一些争论,最后黄先生听了“光栅实验”,还是谢谢我提供这个信息。温州一位人员研究热力学第二定律反例,从中专开始研究到现在60岁,最近十年来找我十多次,被我一一指出缺陷,他一一去‘修正’。也被我说“毫无价值”“漏洞百出”“老和尚的百衲衣,修修补补”。过些日子,他还要求来找我,已经从年前约到新年,只是因为我忙,且我也认为我的评论已经评完了,可他还是想听我说说,当然他也想说服我。他也觉得,只要说服了我,就意味着说服了一批人;只要被我挑出问题,那么这问题也可能被别人挑出。我算一块验金石,可以利用。

他们哪里都像你啊?你真是惹不起。

十年前如此。可见其一贯的“嫉恶如仇”,就是这么一个仇法,如今要“杀人”,要让人“少零件”了,要搞恐怖袭击,也是可以理解的了。我的失策在于,明明知道惹不起,却还要去惹。

而现在看来,马氏三定律里面没有一处是对的,除了解题技巧(从反作用力角度出发,可以算对)。十年前评论“只是中学生的解题技巧”,仍旧正确。

建议:你要是认为有价值,去发表。网上转载,不算,因为你的“树立空靶子打打”的潮汐论转载次数还要多呢。


停止评论,我惹不起。

 [7楼]  作者:xhzjzs  发表时间: 2011/02/26 20:21 

3.4.5楼不是我删的。

※※※※※※
天地之道,以阴阳二气造化万物。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8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2/26 20:34 

对【2楼】说:
温州一位人员研究热力学第二定律反例,从中专开始研究到现在60岁,最近十年来找我十多次,被我一一指出缺陷,他一一去‘修正'。也被我说"毫无价值""漏洞百出""老和尚的百衲衣,修修补补"。过些日子,他还要求来找我,已经从年前约到新年,只是因为我忙,且我也认为我的评论已经评完了,可他还是想听我说说,当然他也想说服我。他也觉得,只要说服了我,就意味着说服了一批人;只要被我挑出问题,那么这问题也可能被别人挑出。我算一块验金石,可以利用。

他们哪里都像你啊?你真是惹不起。

[楼主]  [9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6 21:06 

你就是自恋型,总觉得你自己是什么专家,你跟那些民科搅合,你就觉得自己了不起了,真有你的
[楼主]  [10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6 21:06 
[楼主]  [11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6 21:07 

我刚才试试是不是把我的id封了。结果没有封。本来我建议z、版主封的,也好我不来跟你等搅合浪费时间。
[楼主]  [12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6 21:26 

沈建其,你这种人,实在让人感到厌恶,到这份了,还自吹自擂,你在那些根本一点科学研究素质(你也一样的属于没有研究素质的),而且不知道搞科学研究深浅的学了点知识就想什么诺贝尔奖的社会人员显摆。你算什么。你在物理学界算什么,什么都不是。你研究出什么成果来了。这么多年在网上与社会忽悠。你也不看看你是什么水平。连我前面的十年前的回复内容都一点不理解。你不是智商是什么。你仅是倒豆子而已的能耐。装什么“专家”。你的那些浅薄的物理思想与认识,那才是属于害人的行为。你属于“妄自尊大”的典型。这么多年你跟我“搅合”,我没有看到你有一点的清晰地思路与思想。你的记忆能力可能好点。高分低能指什么,能是指理解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想象力,综合归纳等能力。你这些都没有。我说的话,你根本都不理解。还自以为是的说我。狗眼看人低。这话对你太适用了。你根本不理解物理许多的深入的东西。你仅是作表面文章的主。算了。跟傻子辩论,根本就没有意义。

你动不动什么正确与否,本身就属于思维呆滞的表现。我今天看到另外的关于你的论坛,我说的跟我交流最痛快的“星空葡萄干”,怎么说你的,根本就不想跟你说话,我是非常理解的。跟你交流比跟猴子交流都费劲。自己还觉得是什么“高人”,可笑至极。你前面举得例子,说什么那些人找你,你也不看看那些人是什么人。一个弱智的人毕竟比一条鱼智商高点。但是,这就可以显示你高明了。你怎么不跟科学院的研究员去比高低。跟社会上的一些科妄对比,这真是有出息。

[楼主]  [13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6 21:37 

沈建其,我现在我不在乎你说我什么那些不正确或错误,因为这是你的看法。傻子也可以说这样的话,问题是看实质是什么。另外,也不是因为你这样说,就是真的你说的那样了。什么叫“公理”,不是理论公理含义,就是说,整个物理学界的大多数都认可的事,你一个无名鼠辈的评论算什么。自有公论这话你懂不懂。你也就在此这个阴暗的角落里瞎咋胡。在阴沟里自鸣得意,也算是一种过瘾的感觉?谁把你当回事。也就是那些根本没有科学素养的人跟你鬼混。你到成了这些人的“教#¥主"”了。好感觉吗?你在我眼里,你根本就没有任何资格来评论我,因为你的评论根本属于由于智商问题胡说八道。
 [14楼]  作者:xhzjzs  发表时间: 2011/02/26 21:43 

我只封了你IP,怎么你也复活了。跟沈建其说完了吗?1小时候后把你封住。

要不这样:你和朱隔开封,这星期封他,下星期封你。或者先封你再封他。错开,看一下谁对论坛有利。

※※※※※※
天地之道,以阴阳二气造化万物。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15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2/26 21:47 

既然我“一个弱智的人毕竟比一条鱼智商高点”,那么你何必如此痛苦在乎我的评论?为何不一笑了之罢了?
真是滑稽。

你看看你,到处都是歪曲基本讨论事实,到处都是放大,到处都是谩骂。竟然世界上还有这么一个奇怪的人存在。
[楼主]  [16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6 21:52 
[楼主]  [17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6 21:55 

对【14楼】说:
我是同意你封我的,但是沈建其在我的帖子后面还继续的用不良的语言回复此楼,那我怎么来对他的言论来反驳,这就是不公平。只许他放肆诽@!#谤我,而我没有反驳的权利与机会,就像相对论吧一样,那个吧现在的门可罗雀就是例子。如果在我被封的时间里有人还对我进行挑衅与发帖。我会用更大的更猛烈的反侵@#略战¥%争的力量来反!@#击的。自@#卫反@#击从来都是正!@义的行为,都会是合理的。这个坛子针对我发帖目前只有沈建其与朱顶愚。另外,是谁先挑起战!@争的,这是根本的性质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沈建其还继续的耍赖纠缠,这里不能讨个公道,我会用其他的手段与办法来解决得。

你放心,只是因为沈建其与朱顶愚先对我谩骂与诽谤,我才来此论坛发帖的。否则我根本不来,或有时候来了看看,也不言语。因为早在十年前都把话说完了。这里的老人都知道。都不来了。何故怕被封。我在西单女孩吧一年前我是那里的最核心的人员,我不想当吧主,就像十年前此论坛大吧主想让我当此论坛吧主 ,我都不想当的,因为我没有闲暇时间。但是那里的吧主照样删我的帖子,因为我声明,论坛必须是一视同仁。才能服众。所以,在此没有特殊人物。所以,我说封我,我是根本认为很公平与正常的。如果,沈建其在我被封期间,继续挑事,我必须会有机会的进行的。

 

[楼主]  [18楼]  作者:英卓  发表时间: 2011/02/26 22:19 

我保证在7天之内即使不封我,我也不发帖子了。除非沈建其继续针对我发帖。及朱顶愚还有发帖的权利,一个论坛有这么几个搅屎棍子,这个论坛必然的人烟稀少的。另外,如果论坛吧主当“独#¥裁”。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也不会长久的。这么多年网上的经验就是如此。此论坛就有个好处,之所以存在到今天,虽然已经不红火了,就是因为吧主不根据自己的好恶来执#¥法,
 [19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2/26 22:26 

对【16楼】说:

你的论文在网上转载,就说自己了不起;我的论文在期刊发表,你就讽刺,有如此“不对等”的评说吗?

别人说你好,与你一道走,你就宣传;别人来找我讨论,你就说来找我的都是像我一样的无知的人。你的很多评说,都是不对等的。

还有,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歪曲基本讨论事实,无限放大理解成所谓的“污蔑”“诽谤”。哪有像你这样的人?

我对别人的评说和分析议论,一半是我主动去分析议论,还有一半是别人找上门来的(被我主动评说的,也鲜有像你马英卓那么小气得要“杀人”“少零件”。为了一句“只是个技巧”的评语可以怀恨在心,还没有看到气量如此小的。忽悠,死扛,是你的另外特色。品质到水平,都是极品)。

另外,不是我故意要去评论别人理论,别人要求我讨论的,我也推脱不掉,忙得很。所以你说的都不是事实。

 [20楼]  作者:xhzjzs  发表时间: 2011/02/26 22:26 

好了,沈建其别骚扰了。我封了,让马英卓清静一下,让我们也清静一下。

※※※※※※
天地之道,以阴阳二气造化万物。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21楼]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 2011/02/26 22:28 
 [22楼]  作者:xhzjzs  发表时间: 2011/02/26 22:32 
 [23楼]  作者:老鹰110  发表时间: 2011/03/02 00:25 

3、4、5、10楼谁删的。这不公平。沈建其用我实名利用评论的名义诋毁我的动机的帖子不删。我用沈建其的实名发帖,虽然主楼不删,但是涉及沈建其的帖子为什么删掉。这可是本论坛从来没有的事。这个删帖的人当然是沈建其了(因为Z版主已经声明不是他删的,“目前常务吧主”你们两个,另外的常务吧主没有删帖的先例,都十年了,我还不知道这些人谁是什么品质。因为帖子只有版主与发帖人可以删。所以该撤掉沈建其版主位置(真后悔,我当初为什么建议让你留下,留下如此的祸根--我犯了“东郭先生”的错误了。)并且滚出这个论坛。这个后果,是要追究彻底的。沈建其,这个小人。实在可恶透顶。你就看看后果吧,我会让你犯下的罪行得到惩罚的。

 

虽然沈建其一般不敢删帖(本论坛传统版主是不能因为涉及自己的帖子就随便删的。这也是本论坛十年来还存在的原因,十年前的铺天盖地的论坛都消亡了,),但是这因为是实名指他,而且也出现在百度的他实名搜索首页里,会影响他的面子,(他知道如此,才用实名独立发帖针对我。而且以评论的名义。所以,我一不做二不休的,……)所以,就如此的不顾此坛的传统,这版主已经不适合当了。

 [24楼]  作者:老鹰110  发表时间: 2011/03/02 01:45 

我没有违背18楼的诺言,因为沈建其在我这个楼下面又发帖了。而且留下的的帖子在其后,没有全部删掉。
 [25楼]  作者:我是肖军  发表时间: 2011/03/02 12:37 

英卓
当一个人能够用心指出你文中的错误时,你应该感谢他,尽管他的语气有些不当,也不至于反唇相讥
 [26楼]  作者:老鹰110  发表时间: 2011/03/02 13:14 

对【25楼】说:
如果真的错误,那么就应该指出为什么错误。这是需要论证的。不能简单的说对与错的。对我简单的说对或错我都反对。尤其科学理论,更不能简单的用对与错来评价的。这是都知道的常识。我怎么感谢他,那个口气,明明是属于妄自尊大的浅薄的人的口气。自己学术底气那么差,他说对与错,本身就属于不自量力的表现。你看看那些资深的学者哪有这样口气说话的。另外,错与对问题,必须有个标准的,如果标准都不统一,你说谁对谁错?这是有逻辑标准的。

 

当初我看到沈建其后面表明自己的见解的几条语言,我就知道这是一位学识相当浅薄的人。所以,用了形象的比喻来说明问题,否则抽象说,他不一定理解。结果形象比喻都不理解,这可是智商问题了。所以,怎么就是骂了。都十年了,现在沈建其通过评论我的那几楼,还是说明这个问题。胡说八道,没有条理,漫无边际的胡扯。这只能有两种可能,沈建其有学识,但是故意的把水搅浑;另种可能,只能证明其智商问题。否则很正常的思维的人不会这样。跟沈建其辩论实在费劲。

 [27楼]  作者:老鹰110  发表时间: 2011/03/02 13:35 

对【25楼】说:

1、你说“用心”问题,沈建其的那个语言是属于“用心”后的结论吗。正是因为表面看看问题,才是如此的结论。所以怎么感谢他。因为他说的中学生都会的技巧问题,这本身就是属于根本没有详细看,另外,如果详细看了,也属于根本由于知识的浅薄与倒豆子性质,也看不懂。那么这样的评论怎么会是应该感谢的。恰恰应该属于鄙视的行为与作风,

2、问题是他说错误,就是错误了吗,连傻子都可以说的话,就因为不管谁说,都感谢,?岂有此理。再另外,多年来事实证明是如此他说的性质与实质吗?(客观的角度,不是我本身角度)。

所以你说话以后也得注意点。你别在此参唬。许多人说话怎么这么都把自己当根葱。沈建其算什么东西,他说谁对谁错,就好使吗。谁把他当回事,也就是那些科妄与学了点科学知识门外汉,才把他当回事。因为沈建其属于科学忽悠的主,知道了些看了些有关的知识,就直接拿来显摆,他们觉得知识广博了。

 

“知识”这词本身就已经表明了。不仅仅“知道”,还要“认识”。认识不到位,怎么叫知识。

 [28楼]  作者:老鹰110  发表时间: 2011/03/02 13:43 

对【25楼】说:
什么“语气不当”,这有点智商的人都会看出来,这语气属于什么性质。单纯的不当?属于不知天高地厚的自以为是的品质的人的语气。这种人,如果再经常的接触他,有点社会经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这是一般都属于小人之类的。会玩些小手段的鄙陋小人。这口气会判断出来的。结果怎么样,这后来的沈建其的表现,就是如此吧。反正,这绝不是属于那些有深厚的功底与知识的人说的语气。如果说的内容符合,还好些。
 [29楼]  作者:老鹰110  发表时间: 2011/03/02 13:57 

对【25楼】说:
比如:,当沈建其说“常数可能依赖空间与时间”,我后面用“王阿姨……”,这是比喻,就是“物质与物质的属性,与空间时间没有因果联系。空间时间仅是物质的存在形式。怎么会“依赖空间与时间”,这就是讽刺?,我的前面回复他信的所有的话,都是在说一种科学或物理的思想与逻辑等问题。沈建其根本没有这方面的训练,智商问题也根本不会理解(都十年了,还是那个水平--倒豆子,点^钞机.所以就以为是骂他的语言。这些方面沈建其多年来行为与言论已经充分的显示的他的只有“知”没有“识”的典型的大白薯性质的伪学者性质。问题的关键是,利用辩论与评论的名义作诋毁与嘲笑的动机的品质恶劣的性质。
 [30楼]  作者:老鹰110  发表时间: 2011/03/02 18:45 

精彩推荐>>

  简捷回复 [点此进入编辑器回帖页]  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
 推荐到西陆名言:
签  名:
作  者:
密  码:
游客来访 
注册用户 提 交
西陆网(www.xilu.com )版权所有 点击拥有西陆免费论坛  联系西陆小精灵

0.19603085517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