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行差”现象,你不会再否认的吧?
“光行差公式”就是依据光速不变原理推导出来的! 依据光行差公式,当飞机处于观察者的正上方时发出一束闪光,待观察者接收到闪光信号时,飞机已经离开了观察者的正上方,飞机实际位置与正上方的偏角的正切(而决不是其正弦)等于飞机速度除以光速。这种计算思路得到天文观测数据的主持! 如果 光速也象声速具有叠加性,则当入射光垂直于反射面往返过程所经历时间与其反射面的平动速度无关! |
“光行差”现象,你不会再否认的吧?
“光行差公式”就是依据光速不变原理推导出来的! 依据光行差公式,当飞机处于观察者的正上方时发出一束闪光,待观察者接收到闪光信号时,飞机已经离开了观察者的正上方,飞机实际位置与正上方的偏角的正切(而决不是其正弦)等于飞机速度除以光速。这种计算思路得到天文观测数据的主持! 如果 光速也象声速具有叠加性,则当入射光垂直于反射面往返过程所经历时间与其反射面的平动速度无关! |
“光行差公式”是依据光速(相对于光源)不变的科学事实!不是你的“光速不变定理”!
[楼主] [2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09 00:41 光速与光源(相对于观察者)的运动状态无关;就是我所导出的“光速不变定理”的含义! 顺便问一下你与爱因斯坦一样为什么非要把科学事实变成你们的假设。也就是原理戓定理?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依据光行差公式,当飞机处于观察者的正上方时发出一束闪光,待观察者接收到闪光信号时,飞机已经离开了观察者的正上方,飞机实际位置与正上方的偏角的正切(而决不是其正弦)等于飞机速度除以光速。这种计算思路得到天文观测数据的主持!
-------------------------------- 飞机实际位置是不可知的。因此是毫无意义的。 你还没有接收到此刻飞机发出的光。你看到飞机的此刻,飞机估计已经坠毁了。 所以,不是用你这个解释的。你的解释也近似得到数值是巧合,不是原理性的。 你明白吗。 |
【依据光速(相对于光源)不变的科学事实!】这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也就是说:“光速不变现象”并不是指光子离开光源的速率与光源的运动状态无关;而是指光子迫近观察者的速率与光源相对于观察者的运动状态无关! 或者说光子离开其诞生地的速率与其母体相对于观察者的运动状态无关!而光子离开光源(诞生光子的母体)的速度等于光子离开其诞生地的速度与其母体(光源)离开其降生光子的地点的速度的矢量和! 所以 光子总是沿着其诞生地与观察者的连线以固有的速率前进的!光速乃其介质的特性常熟!真空也是一种光介质!任何观察者所在的惯性系(运动空间)都属于光介质!或曰任何观察者都携带者自己专有的空间系(即光介质体系)所以,可以看成,观察者总是静止在光介质体系中!所以总可以认为光源是在相对于光介质运动!就像天空的飞机总是在相对于大气运动着,所以飞机的轰鸣声 向地面的扩散速率与飞机的飞行速度无关! 光行差的计算思路(公式)严格、精确地证明了光子迫近观察者的速率是一个常数! 光源的实际位置是计算的结果!并不是直觉的结果!因为光源的速度已知,运行轨道已知,所以可以严格计算出在某一个时刻光源所抵达的位置! 同时,我们也可以建立理想试验:假设有一架飞机在上空沿着水平线以既定的速度匀速平稳地前进着…………在处于观察者的正上方时发出一束闪光…………这种假设并不违反科学原则!现在,我们用试探公式进行计算,看哪一种思路的计算结果更接近测量结果,就可以判定哪一种思路更符合客观规律? 人们探索自然规律 就是这样的,就是首先提出各种猜测与假设,然后确定试探方案,看哪一种假设更接近测量结果…………那么就认定那种思路更可靠…………如果能够找到更接近测量值的计算思路,那就再改进认识,再琢磨这种新公式的物理意义是什么?对自然现象进行再认识……人类对自然现象的认识和理解就是这样不断地逼近客观事实的过程…………这个过程永远不会完结…………希望你们这些小伙子们自信自立不甘示弱,勇于探索 大胆怀疑 敢于批判 敢于独树一帜 不轻信他人 不迷信权威 只相信事实更要崇尚逻辑…………要集思广益 要谦虚地向网友学习 取长补短 互相启迪 善意地提醒他人 融智于一炉 共铸辉煌 …………千万别误以为他人都是白痴都是疯子都是理盲 !只有你尊重他人 你才会得到他人的爱戴与崇拜! |
这里更值得惊讶的是:若当观察者接收到闪光信号时,飞机的实际位置已经正好抵达观察者的正上方,但观察者借助闪光的来向判断飞机尚未抵达正上方,这个滞后角的正弦值(而不再是先前那种情况的正切值)才等于飞机速度除以光速!一般情况是运用余弦定理来计算的!为了叙述直观简便,我特意将一般的计算公式简化为这种特殊的简洁明了的情形,以便于交流。这就是得到天文观测资料支持的计算思路(光行视角差余弦定理)的应用特例简介。
这可以用语言概括为:源位不变定理 或曰 光速不变定理。 光速不变定理 是指光子迫近观察者的速率与光源相对于观察者的运动状态无关!而决不是指光子离开光源(降生光子的母体如灯泡)的速度!切不可混淆!光子离开光源的速度并不是一个常数!因为速度总是选择观察者为参照物! |
[楼主] [2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09 00:41 光速(c)与光源的运动状态(u)无关;就是我所导出的“光速不变定理”的含义! [楼主] [6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11 18:27 【“光行差公式”是依据光速(c)相对于光源的运动状态(u)不变的科学事实!】 这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也就是说: “光速不变现象”并不是指光子离开光源的速率(c)与光源的运动状态(u)无关; 而是指光子迫近观察者的速率(c)与光源相对于观察者的运动状态(u)无关! 或者说光子离开其诞生地的速率(c)与其母体相对于观察者的运动状态(u)无关! 而光子离开光源的速度(c)等于光子离开其诞生地的速度(c)与其母体(光源)离开其降生光子的地点的速度(u)的矢量和(c + u)! ------------------------- 楼主自己把自己说胡涂了!“光速不变”有三种: 第一种“光速(c)与光源的运动状态(u)无关”是科学事实!(c 与 u 不可加!) 第二种“光速(c)与介质的运动状态(v)无关”是实验事实!(c + v = c ;v = 0 !) 第三种“光速(c)与观察者运动状态(v)无关”是错误假说!(c + v > c ;v > 0 !)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光速不变”有三种: 第一种“光速(c)与光源的运动状态(u)无关”是科学事实!(c 与 u 不可加!)
顺便问一下你与爱因斯坦一样为什么非要把简单的科学事实。变成你们的复杂假设!(也就是原理戓定理)?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我写的“毛笔字”是很清晰的!由于你是个“散光眼”!所以你就觉得我的“毛笔字”很糊涂…………
从你的帖子看,你根本不理解“光速不变原理”的物理内涵! 你的物理概念很糊涂! 小伙子,还是谦虚一点吧! 我不再搭理你啦! 纵使是特级教师,也不能使 顽石点头………… 描述一个通俗的例子:即使是迎面疾驰而来的火车头上发来的光,也以每秒三十万公里的速度接近你(观察者),如果正当疾驰着的列车发出闪光时正好与路基上对齐的路灯也恰好同时发出闪光,那么这两股闪光将同时抵达正前方的那个观察者! 通过这个具体的例子,你应该听明白了吧!小伙子!你别再胡搅蛮缠了!如果你继续歪曲这个例子,那就不再应答你这个糊涂虫! |
楼主自画像!
[2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08 17:34 我这个理盲只能与沈建其、赵凯华、罗蔚茵、杨新铁、许江宁等博导顺畅交流………… 一个理盲兼自以为是、不知廉耻、唯己独尊、唯己唯是、无稽之谈、胡搅蛮缠、乱扯淡、不遵从逻辑法则的疯子而已!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描述一个通俗的例子: 即使是迎面疾驰(u)而来的火车头上发来的光(c),也以每秒三十万公里的速度接近你(观察者), 如果正当疾驰着(u)的列车发出闪光(c)时正好与路基上对齐的路灯也恰好同时发出闪光(c),那么这两股闪光将同时抵达正前方的那个观察者! [6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11 19:30 “光速不变”有三种: 第一种“光速(c)与光源的运动状态(u)无关”是科学事实!(c 与 u 不可加!) 顺便问一下你与爱因斯坦一样为什么非要把简单的科学事实。变成你们的复杂假设!(也就是原理戓定理)?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小伙子,你必须明白:事实是测量的结果!
定理是推导的结果! “光速不变定理”是推导的结论! “光速不变原理”则属于测量的结果。 开始,人们只是由测量获知光速与光源的运动状态无关! 后来(93年)有朱顶余推导得光速与光源的运动状态无关的结论!故而,光速不变原理被朱顶余升级为光速不变定理! 小伙子 你明白了么? 你只不过是个盲目的信徒而已!因为你既没有亲自测量过光速的特点,也没有推导出光速不变的结论!所以你只是个人云亦云者,鹦鹉学舌而已!你先前一直否认光速不变的说法!你在我的耐心教育下终于动摇了你那光速可变的无稽之谈………… 你出于虚荣心理,还在胡搅蛮缠 偷偷地挪动立场…………由盲目反对光速不变言论的立场偷偷地转移向光速不变派这边来…………还在文过饰非 你一贯立场 路人皆知 你的立场的偷偷转变也路人皆知 别掩耳盗铃…………你不但不交学费 你还在佯装清楚者!你佯装是来帮助本大侠理顺概念的导师…………真是自欺欺人 ………… 本大侠再三声称 于93年秋 已将 光速不变原理 升级 为定理!你一直站在否认光速不变的反动立场上!你现在又开始佯装 你一直认定光速不变原理是科学事实! |
[楼主] [71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11 21:19 [
因为你既没有亲自测量过光速的特点,也没有推导出光速不变的结论!所以你只是个人云亦云者,鹦鹉学舌而已! 你在我的耐心教育下终于动摇了你那光速可变的无稽之谈………… ------------------------- 楼主自己把自己说胡涂了!“光速不变”有三种: 第一种“光速(c)与光源的运动状态(u)无关”是科学事实!(c 与 u 不可加!) 第二种“光速(c)与介质的运动状态(v)无关”是实验事实!(c + v = c ;v = 0 !) 第三种“光速(c)与观察者运动状态(v)无关”是错误假说!(c + v > c ;v > 0 !) 楼主自画像! [2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08 17:34 我这个理盲只能与沈建其、赵凯华、罗蔚茵、杨新铁、许江宁等博导顺畅交流………… 一个理盲兼自以为是、不知廉耻、唯己独尊、唯己唯是、无稽之谈、胡搅蛮缠、乱扯淡、不遵从逻辑法则的疯子而已!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第三种“光速(c)与观察者运动状态(v)无关”是错误假说!(c + v > c ;v > 0 !) 】 孰是孰非,众读者自有评断……并不以你我之间互相亵渎为准! |
现在 你终于 明白 [12楼]的答案了吧! 光源相对于观察者的运动状态并不影响光子驶向观察者的速度 !!! 此乃颠扑不破的客观真理 !!! |
[楼主] [35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10 10:52除
你去问沈建其,他会郑重地告诉你,朱顶余的言论基本值得肯定!而且并不是新鲜的话题![哲学黑洞]肯定了我导出的“光行差公式”!沈建其肯定了我导出的“重力场能够导致绝热封闭的理想气体内存在着永恒的温度梯度”!我的许多言论都得到了赵凯华、罗蔚茵 博导们的肯定!赵凯华尤其肯定了 “质点组质心系的动量矩与参考点选择无关”的结论…………不胜枚举………… 只不过 你这个狗杂种听不懂而已!狗杂种你别再来胡搅蛮缠 ! 我的话你一句也听不懂!因为你不是人种!我的话不需要你的肯定!你的可否毫无意义! 我不再搭理你这个灭绝人性的狗杂种!因为我们不具有共同的思想基础!你不遵循基本逻辑!因为你听不懂“光速不变原理”! [36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10 12:03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已将原标题删除!) 光速不变原理 被我 运用经典电磁波理论予以严格证明! 原标题“反相”是理盲的表现!不!都是傻瓜(蠢货)!慢性自杀者!可怜的呻吟(哀号)者!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11/01/06 11:29 [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06 16:01 “反相”是理盲的表现!不!都是傻瓜(蠢货)!慢性自杀者! 楼主可怜的呻吟(哀号)! 楼主自画像! [2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08 17:34 我这个理盲只能与沈建其、赵凯华、罗蔚茵、杨新铁、许江宁等博导顺畅交流………… 一个理盲兼自以为是、不知廉耻、唯己独尊、唯己唯是、无稽之谈、胡搅蛮缠、乱扯淡、不遵从逻辑法则的疯子而已!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楼主] [37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10 12:48 !!! [3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10 13:30 楼主可怜的哀(叹)号!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你无言以对了吧?
你违反辩论的模式:你必须针对我最新的帖子进行逐句辩驳………… [6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11 19:30 “光速不变”有三种: 第一种“光速(c)与光源的运动状态(u)无关”是科学事实!(c 与 u 不可加!) 这说明 你认同:立定在路基上的观察者能够同时观察到前方那疾驰着的列车头灯与之对齐的路灯同时发来的闪光! 既然如此,依据“相对性原理”(任何物理实验都不能识别自己所乘坐的封闭座舱究竟是在作(相对于地面)匀速行驶还是处于静止状态),你就没有理由否认:匀速疾驰着的列车上的乘客也必然将同时接受到这两束闪光!如果不能,则可以借此来判断,究竟出于匀速前进着的列车上还是静止于地面,这就打破了相对性原理!你就可以获得诺贝尔大奖啦…………哈哈……小伙子,你死到临头啦?[死临]你醒醒吧! 你现在终于明白[12楼]的答案了吧? 你赶快缴纳学费吧! 你的志向是好的!但你没有丢掉虚荣心!你怕别人称你是个二百五,疯子、白痴,所以你死不认帐!掩耳盗铃 自欺欺人 你企图挽回保住你的一贯正确的虚伪面孔,你以为你死不认账,你就能保住你的狗脸啦?只不过别人不愿意直说罢了! 别人都在回避,都在违心地恭维你!别人都从内心深处折服本大侠的严谨结论!别人之所以不发言,就是怕得罪你!如果我真的胡言乱语 ,别人就会直言不讳地来辱骂我了!因为我不要面子!是个二百五兼疯子 !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死临]:你的愿望是好的!但是 这仅仅是你的妄想:自我标榜而已!这是你的目标!但你并没有达到你的目标! 你并不是打击邪恶!你而是在用邪恶亵渎、干扰真理! 你是荒谬的“终极论者”!《终极物理学》、《终极理论》、你是理论物理的终极概括者? 那么理论物理专业毕业的沈建其往哪里放?拉方 往哪里放? 马应桌往哪里放?赵凯华往哪里放?赵兴龙王哪里放? 张崇安往哪里放?云野鹤往哪里放? 增云海往哪里放?王飞往哪里放? 刘武青往哪里放? 他们都希望自己是理论物理的终极概括者! 据我所知:在中国 的今天 至少有超过八千万个自称是自然科学理论终极概括者!这些人都是幻想狂!都是疯子!都不顾客观事实! 都死不认输!都死要面子!知错不认错!不敢承认自己错了! 在这论坛 只有朱顶余敢于公开反复承认自己只不过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疯子!还有沈建其也敢于承认自己曾经也说错过!再也没有别人敢于公开认错了! 马应捉死不认错!拼命狡辩!马应捉明明是一个中学生,后来去参军,复员后去煤矿挖煤 后来去从商炸油条……谋生 女儿去当模特 还说女儿是大学毕业 还说自己是东北大学数学系毕业 往自己脸上贴金 文汇报早已对马应捉的丑陋面孔作了详实的报道 你这死要面子的[死临]也是马应捉式的人物!一个狗杂种!胡扯淡! 理盲!再次证明:只有沈建其才配充满理论家的妄想………… |
[楼主] [7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12 06:58
现在 你终于 明白 [12楼]的答案了吧! 即乘客与路基上的修路工都将同时观察到来自两端的闪光! 因为 光源相对于观察者的运动状态并不影响光子接近观察者的速度! 你任何时候 都必须死死咬住:光源相对于观察者的运动状态并不影响光子驶向观察者的速度! [13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07 08:35 "就在此这种情况中:分别乘坐在两列车的中点的观察者 , 也必然分别将在一秒钟后同时接收到来自首尾的闪光信号! " 这不是客观事实! 客观事实是 闪光时刻,三个人都正好对齐。 ←--∣----------人----------∣---- ===闪光=========人=========闪光=== ----∣----------人----------∣--→ 一秒钟后,三个人相距数百公里 ←∣-----(c-u)-----人----(c+u)-----∣------ ===闪光======(c)=====人=====(c)=====闪光=== ------∣-----(c+u) ----人-----(c-u)----∣→ [楼主] [15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07 10:51 我是问:三个人是否都同时接收到两端的闪光信号? 这里必须死死咬住三点: 1,相对性原理;2,光速不变原理;3,电路闭合才会工作——发出闪光。 .................... [16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07 12:17 客观事实是 三个人只有一人同时接收到两端的闪光信号! 另外两人都是先接收到车头方向的闪光信号,后接收到车尾方向的闪光信号! =========================================================================== 可见,你这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家伙的思维多么混乱,简直是语无伦次!自相矛盾!一派胡言乱语………… 不明白地表是相对静止物参照系,“运动”都是相对地表的!你的“观察者的运动状态”是相对谁的? 可见没教训你这猪大瞎你就不知天高地厚了!好像以你的胡言乱语为准!你太不知廉耻!你太霸道!你太唯己独尊,你太唯己唯是,你的才是一个灭绝人性的狗杂种!你概念不清,逻辑混乱,语无伦次!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反相”是理盲的表现!不!都是傻瓜(蠢货)!慢性自杀者!可怜的呻吟(哀号)者!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11/01/06 11:29 “相对论”是一种很好的思路! 但并不是唯一的思路;更不是最好的思路! “光速不变定理”乃颠扑不破的客观真理! 所有反相者都出于无知 ! 都错误地以为光速与参考系的选择有关? 所以反相都属于理盲的表现!希望所有反相者都清醒头脑! 不再自迷心窍 至死不悟……无异于慢性自杀!可怜又可悲…… [2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06 11:47 亊实洽洽相反“不反相”是理盲的表现! [楼主] [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06 12:48 在科学史上,曾经发生过 日心说与地心说之争!结果呢?并不存在谁对谁错的问题! 所以,大家不要再做无畏的劳作了………… [4楼] 作者:沙滩拾贝人 发表时间: 2011/01/06 13:15 用拖拉机运载一群猪从A到B。用汽车再运载回来B到A. 那些猪真认为回来的路程短了。 因为猪的智商就能达到这个程度了。已经不错了。 [5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1/06 14:25 它去也呻吟(哀号),回也呻吟(哀号)——因为是猪。 [6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1/06 15:59 对【4楼】说:幽默,顶一下 [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06 16:01 可怜的呻吟(哀号)! [楼主] [3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10 16:59 哦,原来遇到了一个地道的文盲!就连一个文学符号“!”都不懂!真晦气!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你的逻辑真混乱!你的悟性真差!
首先,你已经接受了我的最新观点:光源相对于观察者的运动状态并不影响光子接近观察者的速度! 那么:在[12楼]的例子中,乘客就应该同时接收到列车首位两个闪电信号!应为乘客与列车首位两个闪电的距离相等!即乘客处于列车的中部,那么至于乘客随同列车向前运动,因为乘客(观察者)与光源之间的相对运动状态并不影响光子接近乘客的速度!所以前后两个闪光应该同时抵达乘客! 你别以为 当且仅当 观察者相对于路基静止时,才会同时接收到来自车灯与路灯同时同地发来的光信号!因为地球表面 并不是神秘的特殊的参照物! 难道你的逻辑你的悟性就如此地差!你还在辱骂我太糊涂!你还在亵渎我思维太混乱!你究竟怎么啦?[死临]?你究竟是真的低能儿还是故意装傻逗我玩? |
只要你认定列车首位的两个闪电同时发生,那么列车中部的乘客就必然同时接收到列车首位的两个闪电信号!不管你认为列车首位的光源相对于乘客是否存在着相对运动。
[死临]如果你就此问题,还与我争辩,我就认定你是个理盲兼疯子!逻辑混乱者、低能儿!不可理喻! |
[楼主] [8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12 08:54
首先,你已经接受了我的最新观点:光源相对于观察者的运动状态并不影响光子接近观察者的速度! 那么:在[12楼]的例子中,乘客就应该同时接收到列车首位两个闪电信号! 即乘客处于列车的中部,那么至于乘客随同列车向前运动,因为乘客(观察者)与光源之间的相对运动状态并不影响光子接近乘客的速度!所以前后两个闪光应该同时抵达乘客! [13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07 08:35 这不是客观事实! 客观事实是 闪光时刻,三个人都正好对齐。 ←--∣----------人----------∣---- ===闪光=========人=========闪光=== ----∣----------人----------∣--→ 一秒钟后,三个人相距数百公里 ←∣-----(c-u)-----人----(c+u)-----∣------ ===闪光======(c)=====人=====(c)=====闪光=== ------∣-----(c+u) ----人-----(c-u)----∣→ [楼主] [15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07 10:51 我是问:三个人是否都同时接收到两端的闪光信号? [16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07 12:17 客观事实是 三个人只有一人同时接收到两端的闪光信号! 另外两人都是先接收到车头方向的闪光信号,后接收到车尾方向的闪光信号!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楼主] [2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08 17:34
我这个理盲只能与沈建其、赵凯华、罗蔚茵、杨新铁、许江宁等博导顺畅交流………… 因为 他们与我具有共同的思想基础(遵循着共同的逻辑法则)和使用着共同的学术语言: 我与他们都对 相对性原理 光速不变原理 坚信不疑!有了这两条共同的基础,以后的一切推导都变得顺理成章了… 我绝不是盲目轻信 光速不变原理 的! 是我自己推导出来的!所以我对光速不变原理 坚信不疑! [24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08 19:28 楼主 (已将原标题删除!) 光速不变原理 被我 运用经典电磁波理论予以严格证明! 原标题“反相”是理盲的表现!不!都是傻瓜(蠢货)!慢性自杀者!可怜的呻吟(哀号)者!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11/01/06 11:29 [25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08 20:02 新换的这个标题表现了楼主根本不知道"光速不变原理"是什么?不信你表述一下"光速不变原理"让大家看看.... [楼主] [2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09 00:41 光速与光源(相对于观察者)的运动状态无关;就是我所导出的“光速不变定理”的含义! 谁若怀疑“光速不变原理”,我就不再搭理他! 更有甚者,连“相对性原理”都不接受,我更不搭理他!因为我们不具备共同的思想基础! ------------------- 不愧为猪大瞎!笨到揭穿了爱因斯坦骗局还看不到! 即先把科学事实忽悠成相对论假设,再把相对谬论忽悠成原理最后.....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旷世奇猪!顶愚!大瞎! [楼主] [3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09 13:36 “朱顶余≡疯猪”这就是你们这帮疯子兼理盲对身怀破题绝技的旷世奇才朱顶余大侠的亵渎与侮辱!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楼主] [7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12 08:09 你无言以对了吧? 你违反辩论的模式:你必须针对我最新的帖子进行逐句辩驳………… [楼主] [2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09 00:41 光速(c)与光源的运动状态(u)无关;就是我所导出的“光速不变定理”的含义! [楼主] [6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11 18:27 【光速(c)相对于光源的运动状态(u)不变是科学事实!】 这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也就是说: “光速不变现象”并不是指光子速率(c)与光源的运动状态(u)无关; 而是指光子速率(c)与光源(相对于观察者)的运动状态(u)无关! 或者说光子速率(c)与其母体(相对于观察者)的运动状态(u)无关! 而光子速度(c)等于光子速度(c)与其母体(光源)速度(u)的矢量和(c + u)! ------------------------- 楼主自己把自己说胡涂了!固思林无言以对了!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光速不变”有三种:
第一种“光速(c)与光源的运动状态(u)无关”是科学事实!(c 与 u 不可加!) 第二种“光速(c)与介质的运动状态(v)无关”是实验事实!(c + v = c ;v = 0 !) 第三种“光速(c)与观察者运动状态(v)无关”是错误假说!(c + v > c ;v > 0 !)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from[64楼]:“而光子离开光源(诞生光子的母体)的速度等于光子离开其诞生地的速度与其母体(光源)离开其降生光子的地点的速度的矢量和! ”
from[86楼]:“而光子速度(c)等于光子速度(c)与其母体(光源)速度(u)的矢量和(c + u)! ” 你这个灭绝人性的狗杂种死到临头啦!!! 你究竟是在故意篡改他人的本意进行戏谑逗乐?还是你的悟性极差?原来你就是因为曲解爱因斯坦或者没有读懂爱因斯坦的本意,就开始大骂爱因斯坦笨蛋! 你应该好好地虔诚地向网友学习!带真正理解领悟了弄准确他人的真正内涵后三思而后言!你不应该叫“思林”!你应该叫“三思”、“谦虚”;当你觉得别人的言论荒谬时,你应该首先想到是自己的曲解悟性极差所致!当你觉得他人很丑陋时,你应该首先想到是自己的眼睛散光 视物模糊所致! 你自己误会曲解他人本意——虚设一个靶子,然后自己再去轰击!还说你攻击对方的错误! 你自己眼睛散光视物模糊,还说别人的皮肤糜烂不堪! |
[64楼]:
“而光子离开光源(诞生光子的母体)的速度 等于 光子离开其诞生地的速度与其母体(光源)离开其降生光子的地点的速度的矢量和! ” [86楼]: “而光速(c) 等于 光速(c)与其母体速度(u)的矢量和(c + u)! ” [6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1/11 19:30 “光速不变”有三种: 第一种“光速(c)与光源的运动状态(u)无关”是科学事实!(c 与 u 不可加!) 顺便问一下你与爱因斯坦一样为什么非要把简单的科学事实。变成你们的复杂假设!(也就是原理戓定理)?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
[楼主] [2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1/09 00:41
光速与光源的运动状态无关;就是我所导出的“光速不变定理”的含义! 这是你猪顶愚说的吧?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