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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相会会员代表作正确性确认”讨论帖①(帖主郭峰君),欢迎反相朋友、维相朋友批评指正…
[楼主]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2008/09/01 16:42
点击:2301次

“中国反相会会员代表作正确性确认”讨论帖①(帖主郭峰君)
欢迎反相朋友、维相朋友批评指正…

  今天是9月1日,若大家没有意见的话,就从今天开始,进行第一轮“中国反相会会员代表作正确性确认”的讨论(结束时间较难估计)。显然,无论是要战胜相对论,还是要“立”客观自然理论,首先,会员代表作必须要经得起我们内部“讨论小组”的检验,此外,还要经得起诸多反相朋友和维相朋友的推敲,最后才有可能登上“大雅之堂”。下面先进行《关于声波在流体媒质中传播问题的探讨》(郭峰君)一文的讨论,建议“讨论小组”的6个人都要发言(难以判别该文所有观点究竟正确或错误的小组成员,请贴出“弃权”字样的帖子),经过数天(难以估计天数)发言结束后,主持人根据大家的发言作出大致合理的小结(显然至少小结往往不可能面面俱到,需要大家补充),大家对小结无异议时,则该小结便是对相应文稿正确性的大致评估(这种大致评估也可用“优、良、中、差”等进行估计后,便可从总体上判断某文稿的主要观点究竟是否成立)。显然,由于自然知识范围的广博,所以这种评估尺度很不好掌握,因而往往不可能绝对正确,我们只能做的东西就是:在“边作战边学习”的过程中尽量少犯错误…。
  新学年开始较忙,较少有时间上网,某些不能回复的帖子网友们见谅!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118354.html[复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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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qstt  发表时间: 2008/09/02 09:49 

我在[请大家解释“爱佛斯--斯提威耳实验”]帖子中已经对郭峰君先生该论文作了评论。即:
“你开始的推论不错,可是你中间不是数学推出,而是直接引用1/√[1-(uu/cc)],所以你的结果套用解释此实验也高度符合;因此现在在科技刊物使用的可能性较大,但还是令人感到遗憾。”
我的观点明说,就是在某些实验上解释高精度符合,还不费神,例如解释“爱佛斯--斯提威耳实验”就是如此;但用它外推则必反逻辑,而且使自然科学陷入困境和歧途。
我的观点是,一切和时空坐标相关的实验,均能用伽利略变换解释!包括前段时间争论的sagnac效应。
唯一的问题是:真空被拖曳的物理机制及规律需要弄清楚,且并不容易;例如菲涅耳拖拽系数的解释和折射率有关,但折射率的成因(物理机制)就不清楚;而且以折射率断定拖拽系数要失效,例如sagnac效应,爱佛斯--斯提威耳实验。
但是反观洛仑兹变换反逻辑,更谈不上物理机制及规律!
 [3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9/02 14:25 

感谢西陆陈诚将本人拙作张贴到本论坛!感谢qstt对本人拙作给出的评议!
本人在研究狭义相对论过程中,也对多普勒效应进行着思考。若关于多普勒效应的经典理论成立,则其必然与经典力学定律服从相对性原理相抵触,也就是说,虽然根据力学现象,我们无法判断是否存在绝对或特殊参考系,但是根据声学现象,我们似乎可以判断是否存在绝对或特殊参考系(即在传声介质中静止的参照系应被视为绝对或特殊参照系)。另一方面,我们相信,在伽利略大船中,声学定律与力学定律一样,也不会受到船是否运动的任何影响。
狭义相对论看似荒谬,却难被推翻,关键在于如何诠释它的数学前提——洛仑兹变换。我们若洛仑兹变换正确,则难以从逻辑上否定爱因斯坦根据洛仑兹变换进一步推导的速度公式、尺缩公式、钟慢公式等一系列狭义相对论结论。若洛仑兹变换错误,则麦克斯韦方程失去了在互做匀速直线运动的两个参照系间协变的条件。
以声速替换光速得到仿洛仑兹变换是本人的尝试。其目的在于实现以同种流体传声介质的流动和声速在该种流体介质中保持不变为物理基础,使描述平面声波的波动方程在互做匀速直线运动的两个参照系间仍存在协变关系。这就意味着,伽利略变换只适用于运动学定律,洛仑兹变换只适用于波动学定律(且只适用于描述平面波的波动学定律)。
本人认为,用x’=x×sqrt((c+v)/(c-v)),y’=y,z’=z,t’=t×sqrt((c+v)/(c-v))取代洛仑兹变换做为保证麦克斯韦方程在互做匀速直线运动的两个参照系间协变的条件可能更为适宜,而且因为根据这组变换,无法再推导出速度公式、尺缩公式、钟慢公式等一系列狭义相对论结论,所以狭义相对论(至少其关于运动学部分)也就不攻自破了。
本人诚恳接受各位学者对本人拙作的批评和指正,并对参与本人拙作评议的各位学者表示衷心感谢!
 [4楼]  作者:qstt  发表时间: 2008/09/02 16:33 

郭先生,
麦克斯韦方程是静电场和恒定磁场基本规律的方程,不是解释两个场源相互运动的规律的方程。
有如讨论水波在水中的基本规律的方程,即是说麦克斯韦方程是讨论电磁波在空间(它是基础物质)的基本规律的方程;同类于:你如果讨论水波在两个水波源都相对水又互相相对运动时,二者相对水波的基本规律则明显不同!因为实际上讨论了三个系之间的运动关系还加人了水波波速/频率的关系,它和伽利略变换根本不同!但它也并不否定伽利略变换!即以伽利略变换的速度变换/经典频率变化公式照样可解释。
所谓洛仑兹变换正是这种拼凑出的非二系(有空间系本身无法直接观测)再加上并非参考点而是光波速/频率的关系的怪胎;用它否定不了麦克斯韦方程。或者说,把三个系之间的(可能不等)运动关系搞协变是不恰当的。
伽利略变换适用于运动学定律,同样适用于波动学(也是物质运动)定律;当然,一般的伽利略变换只是讨论的二系之间的惯性运动关系,那不是否定非惯性运动关系;或者说不与非惯性运动关系相矛盾。
 [5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9/02 21:43 

回qstt先生:
麦克斯韦方程是在认为存在以太且坐标系在以太中静止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定律。如果我们用海洋与以太类比,用声波与光波类比,就不得不承认,任何部分海水都不是相对于地球静止的且各部分海水之间存在相对流动,声波仍然可以从这部分海水中传播到那部分海水中,而这部分海水与那部分海水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因为声学定律都是在与介质静止的坐标系中建立起来的,所以我们有必要研究声波在从这部分海水中传播到那部分与其有相对流动的海水中的过程,声学定律(如平面波波动方程)如何保持不变性的课题。这个课题恰恰由于声速在任何部分海水中都必然保持不变性(例如在25摄氏度海水中,声速为1531米/秒)而无法利用伽利略变换使声学定律保持不变性。洛仑兹变换可以满足麦克斯韦方程在互做匀速直线运动的两个坐标系间保持协变的要求,在爱因斯坦给出洛仑兹变换的数学推导之前,洛仑兹变换早已被洛仑兹等多位物理学家先后拼凑出来。在洛仑兹和庞卡莱的物理学思想中虽然对狭义相对论中的某些原理有所体现,但是他们都至死没有理解和认同狭义相对论。同样,我只接受洛仑兹变换,但不接受爱因斯坦对其赋予的诠释。伽利略变换是在时间同步的前提下,描述一个质点在两坐标系的位置和速度的对应关系;洛仑兹变换是在光速不变的的前提下,描述一列光波在两坐标系的波长和周期的对应关系。
 [6楼]  作者:qstt  发表时间: 2008/09/03 11:36 

郭先生,
你前面说的正确,但是,“研究声波在从这部分海水中传播到那部分与其有相对流动的海水中的过程,声学定律(如平面波波动方程)如何保持不变性的课题”,此课题不是惯性坐标系关系可直接描述的课提。
这部分海水中传播到那部分与其有相对流动的海水,这两部分海水无法那样相对运动,只会产生涡流。讨论这类坐标变换只好在固体和流体之间进行,两个固体和流体都相互运动时,只好分别以两个固体之间和一个固体与流体之间讨论;这样那个声速/光速的推论就不是不变值。
即所谓洛仑兹变换解释的实验,实际不是二惯性系之间的表现,表观似乎不符合伽利略变换了。
因此我说,洛仑兹变换是三个惯性系之间的表现加波速的非坐标变换的怪胎。
或者说,实际上,一列任何波在两坐标系的波长和周期的对应关系都可用经典理论描述,包括上面说的两个固体和流体都相互运动时的波长和周期的对应关系。
 [7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9/03 14:23 

回qstt先生:
本人拙作中的理想实验一就是为讨论流体介质流动而设计的。平面波波动方程在A管内和B管内稳恒流动的流水中应保持数学形式的一致性,其协变条件就是仿洛仑兹变换。我认为,爱因斯坦对洛仑兹变换有曲解,所以只有他敢于利用洛仑兹变换中的式1除以式4,并设定u=x/t,u'=x'/t',此设定与他在推导洛仑兹变换时给出的前提x-ct=0,x'-ct'=0是互不相容的。但是反相者与维相者之间就此问题展开辩论,很难判定谁是谁非,只能变成互相讥讽,甚至恶语伤人。本人拙作的内容虽然非常简单,但是其中涉及到的知识面包括相对性原理、洛仑兹变换、多普勒效应和流体力学等。我对爱佛斯--斯提威耳实验更是曾经非常重视,正是通过这个实验的结论,物理学家们更加相信洛仑兹变换和爱因斯坦给出的直线光多普勒效应频率对应关系式的正确性。
 [8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9/04 23:55 

对王汝涌实验的尝试性解释
王汝涌实验证明:在运动光纤中,沿互为相反方向传播的光束的光程差Δt与光纤长度L和光纤速度v的积之间存在成比例关系,并确认Δt=2Lv/cc。
王汝涌实验不仅为更深入地研究萨格纳克效应开辟了新的道路,而且为更自洽地解释萨格纳克效应提出了新的课题,其学术价值必将在未来得到充分展现。
本文试图对王汝涌实验给出一种新的理论解释,并证明
Δt=2L(fv)/(κκcc-ffvv]≈2Lv/cc。
1 以太及物体运动对其的影响
假设光是依靠以太传播的波,笔者赋予以太三种基本性质:1、以太是流性物质;2、以太可无限分割;3、物体相对运动拽引以太相对流动。
根据万有引力定律F=Gm1m2/RR,在任意两物体间的直连线上都必然存在着一个万有引力平衡点。若以太受万有引力作用,当甲乙两物体以相对速度V运动时,则分布在其直连线上的以太存在梯度流速。设甲乙两物体间距离为r,并以甲物体为参照系,对于其直连线上与甲物体间距离为r的任意点的以太相对于甲物体的流速v有v=Vr/R。
因所有天体离地球非常遥远,地球与所有天体间的万有引力平衡点均在地球外部,故地球内部及表面的以太随地球运动而流动,不会出现以太风。而当地球上任意有限质量的物体相对于地球运动时,因这些物体与地球间的万有引力平衡点均其内部,故分布在这些物体内部的以太在万有引力作用下出现滞缓流动现象,其平均流速为fv(其中f为拽引系数,且0<f<1)。
2 光在光纤中传播的折合光速
因光在光纤中并非沿直线传播,而是沿折线传播,故光在光纤中的光速c’(称为折合光速)小于光在用于制造光纤的材料中的光速c,有c’=κc(其中κ为折合系数,且0<κ<1)。
3 对王汝涌实验的尝试性解释
当光纤以速度v相对于地球运动时,以地球为参照系,因顺着光纤运动方向传播的光的光速为κc-fv,逆着光纤运动方向传播的光的光速κc+fv,故得到
Δt=2L(fv)/(κκcc-ffvv)。
在κκcc>>ffvv和f/κκ≈1的条件下,上式可简化为
Δt≈2Lv/cc。

这是本人在以太研究方面的基本观点。其也可用于解释菲佐实验等诸多关于以太存在与否的实验。
 [9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9/05 21:53 
[楼主]  [10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8/09/09 09:36 

建议“讨论小组”的6个人都要发言,讨论继续…
 [11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08/09/11 18:35 

“根据万有引力定律F=Gm1m2/RR,在任意两物体间的直连线上都必然存在着一个万有引力平衡点。若以太受万有引力作用,当甲乙两物体以相对速度V运动时,则分布在其直连线上的以太存在梯度流速。”

因此你的Sagnac结果是0.
 [12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9/11 21:02 

对于两个质点而言,万有引力平衡点在这两个质点的连线上。如果其中一个质点的质量远远远远大于另一个原点的质量,那么万有引力平衡点位于另一个质点附近。
 [13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08/09/11 22:50 

Sagnac光纤在你的理论中是完全拖动以太的吧,“万有引力平衡点位于另一个质点附近”就是说不会在光纤中了,因此Sagnac怎么转结果都是0.
老杨不是要你看看超声波测速仪?怎么还这样认为?
 [14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9/11 23:00 

对于光纤而言,万有引力平衡点在其内部,而非外部。因为光纤有体积,不是线。
 [15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08/09/11 23:16 

你不是梯度以太吗?,怎么光纤蒸发了?
 [16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9/11 23:30 

而当地球上任意有限质量的物体相对于地球运动时,因这些物体与地球间的万有引力平衡点均其内部,故分布在这些物体内部的以太在万有引力作用下出现滞缓流动现象,其平均流速为fv(其中f为拽引系数,且0<f<1)。
 [17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08/09/12 16:37 

空心光纤没有K,K与介质质量无关,仅与折射率有关,如何解释?你的理论本质错误,修改无效。
我认为以太是引力场,只能叠加,不能拖动,因此空心光纤没有K,就算铁管也没K,它们的质量太低了,与地球比,约等于0。
如何解释K与介质质量无关,仅与折射率有关?我认为是介质效应,光作为引力波被透明介质接受后变为介质的动能,但透明介质的特点就是会把大部分的能量又传递出去,由于介质运动,因此光在它身上停留时要受到牵连,但与以太无关,牵连多少与介质有关,与其质量无关。

 [18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8/09/16 15:33 

就反相会要求拙文式样规范化,由衷诉说如下:
本人推敲相对论整51年,认识到这一充斥悖(悖是命题自我否定的简称)、诡辩甚至有篡改手段的理论是历史无奈的产物,具体来说是数学工具、逻辑工具都有严重缺陷所致。特别是哥德尔用逻辑法证明了真假命题都“不可判定定理”,使悖论合理化,更让相对论只强调实验验证,无视逻辑验证,以至有恃无恐的频频使用偷换和篡改手段(在拙文中有举证材料),取得“符合”实验的结果。于是相对论信奉者普遍,形成庞大的体系,几成宗教。
或许是精诚所至。,本人幸运发现了新实数概念〈实数〉和新逻辑法【逻辑】,从而得以使用实验、【逻辑】双验证法,推出与相对论整个体系的式子一一对立的无悖式子,例如得到与洛仑兹变换式对立的洛仑兹代换式、与总能量式对立的总能量变化式等等。这些式子因无悖而人人易懂,能使整个理科极大浅显了(具体推导步骤在原论著《相对论的双验证诠释》,现公布在《物理探疑》网上,可随时登陆审阅)。
考虑到相对论的庞大体系在各个学科都有与实验“符合”的结果,我们必须要有否定并取代其整个体系的理论,否则,局部否定是无济于事的。因此本人不得不用综合对照法,把用双验证法推得的式子与相对论在各个学科的式子综合一一对应列出对照。对照是硬道理,形成不可两立之势,不仅可让人们没有争论余地的辩清是非,而且,连续对照还可显示出相对论的悖论的走向,例如因不知使用转化方法,从表达粒子惯性运动的时空表式求得惯性因子γ,而是僵化为闵氏“四维时空表式”,从而又不得不无理用上黎曼几何,把运动的惯性荒缪说成时空弯曲,又不知使用不真的数∞和不区分时间和时钟的概念,最终只得认为“爆炸产生宇宙”。
由于拙文牵涉到多个学科,所以不能采用规范化式样。一切为了科学事业的进步,期望反相会对拙文的式样予以理解和支持。
陆道渊
 [19楼]  作者:王飞cn  发表时间: 2008/09/16 16:34 

最好贴上来。
 [20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9/16 21:27 

陆道渊先生:
您可以将你的大作发到各位的邮箱里,以便拜读。我的邮箱pyssgfj@Yeah.net
[楼主]  [21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8/09/18 09:03 

对【18楼】说:
   将自己的代表作按照“中国科技论文在线”论文的大致样式去规范作品,这只是我的建议,关于论文样式问题,当然我们首先要尊重作者的意愿,格式最好是自己去规范。我认为投稿论文都比较讲究格式,我们也可以借此机会在这方面交流一下相关格式等东西,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个人认为,关于格式方面,经过诸多细节的熟悉总有某种收获,如果作者一定要按照自己的格式贴帖子,我们也会尊重作者的意愿)…
[楼主]  [22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8/09/25 08:50 

  快一个月了,建议“讨论小组”的6个人对睡狮的帖子都要发言,若难以判别该文所有观点究竟正确或错误的小组成员,请给出“弃权”字样的帖子…
 [23楼]  作者:123.120.0.*  发表时间: 2008/09/26 08:37 

22楼,你要求别人发言,那你的发言在哪里呢?
[楼主]  [24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8/09/26 09:08 

对【23楼】说:
      我是临时主持人,想根据大家的发言再结合自己的观点,边发言边小结,以利缩短讨论时间(显然我的相关观点和这种小结未必客观,还需要补充完善),不知能否谈谈你对睡狮主帖观点的看法?…
[楼主]  [25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8/09/26 15:05 

  个人认为,《关于声波在流体媒质中传播问题的探讨》一文,以声波在流动的流体媒质中的传播过程为物理基础,去描述固体在流体中运动时的物理现象,其出发点是可取的(我的观点,任意物质的运动都是在某种流动的媒质流体中运动),“流体只能从固体周边绕过”的现象是普遍现象(否定现象好还没有),“附着在固体表面部分的流体会因粘性效应而与固体保持相对静止”之说也是可取的。
  不过,借助“仿洛伦兹变换(用声速替代光速)”来描述和证明相关命题,从而得出某种“协变性关系”时,这至少是不恰当的!进一步,认为已经由此对“洛伦兹变换”和“多普勒效应”做出了某种成立性诠释时,这至少根据是不足的(因为“仿洛伦兹变换”数学形式的成立性,只是一种假设,何况客观上“洛变换”的成立性是没有根据的)!!
  实际上,即使“洛变换”是成立的,“仿洛变换”则未必就成立,即“仿洛变换”的成立性应该要有相关严格证明才能说明问题!!
比如,“洛变换”成立时,仿照“洛变换”相关思路可以推出光速是极限速度;假设“仿洛变换”成立,则仿照“洛变换”相关思路必将会推出“声速是极限速度”结论,但显然“声速是极限速度”结论是荒谬的!!

  本打算看看大家的发言后,边发言边小结,以利缩短讨论时间,但23123.120.0.*好像要看看我的发言,所以只好谈谈个人看法了,不当之处希望朋友们赐教…

 [26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9/26 18:21 

首先,非常感谢陈诚先生对笔者的论文给予认真评议。针对陈诚先生对笔者的论文中的部分观点提出的质疑,现做如下答辩和解释:
1、仿洛仑兹变换(用声速替代光速)是笔者提出的“假设”。长期以来,笔者一直试图利用严谨可信的数学逻辑方法证明洛仑兹变换和笔者给出的声多普勒效应公式,但还是以失败告终。决定仿洛仑兹变换是否合理的关键在于笔者给出的声多普勒效应公式是否能够通过声多普勒效应定量实验得到验证。声传播定律(如波动方程)都是在静止介质中归纳总结出来的,只要介质的物理属性完全相同,声波在其中传播的速度就是一个确定值,与时间和空间的变化毫无关系。若两个相互独立的且物理属性完全相同的静态介质系统互做匀速直线运动,声从其中一个系统经过中间变速流动流体介质传播到另一个系统,必然发生多普勒效应,因声速在这两个系统中必须取同一个确定值,所以理应存在发射波长×发射频率=接收波长×接收频率,符号表示即λγ=λ’γ’。只有这样,声传播定律才能服从相对性原理。声传播定律在伽利略变换条件下并不服从相对性原理,但在仿洛仑兹变换条件下能够服从相对性原理。因此,笔者在挑战狭义相对论的探索思路上,采取了重新诠释洛仑兹变换的方法。麦克斯韦方程组是建立在静止以太假说基础建立起来的用于描述电磁波传播的数学模型,有研究已证明,在静止介质中,同样可以写出与麦克斯韦方程组在结构上基本相似的用于描述机械波传播的数学模型。在互做匀速直线运动的两个坐标系中,这两种方程组都需要依靠洛仑兹变换形式保持协变性。
2、笔者在论文中利用水做为流体介质,是因为水属于不可压缩的液态流体,而空气属于可压缩的气态流体。在空气中,音障早已被突破,所以认为声速是速度极限的观点无法再被认同。飞机之所以能够实现超音速飞行,一是在于空气中分子间距离较大,且空气既能流动,又能被压缩,二是在于飞机本身的设计形状和制造材料。笔者认为,在水中,声速仍然是固体物体运动速度的极限,人类绝不可能再发明并制造出能够在水下以超音速航行的潜水艇。声播具有能量,笔者认为,声速实质上就是在分子间传递能量的极限速度。
以上答辩敬请陈诚先生等同仁给予批评指正。
[楼主]  [27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8/09/30 17:01 

    对睡狮的帖子,请未发言的小组成员发言,可以给出“弃权”字样的帖子,或者粗略给出睡狮帖子优(90分以上)、良(80到90分)、中(70到80分)、差(60到70分)、特差(60分以下)的评估,以便进行小结,从而方便下一位反相会会员代表作的贴出,无论小组成员的评估如何,希望睡狮都不要骄傲或者气馁,我们是一个整体,应有宽宏胸襟…

     10月1日开始,可以进行“中国反相会会员代表作确认”的第二轮投稿,请欲投稿的反相会会员把自己的代表作投到如下邮箱,我们将择日进行会员代表作的相关讨论…

    ①陈  诚(贵州省平坝县第二中学,中数一级教师)dd8185@126.com  ②郭峰君(辽宁抚顺县农电局,用电二级监察)pyssgfj@Yeah.net  ③王 飞 (广东深圳,罗湖区莲塘)szwangfei001@126.com  ④叶  波(湖北省咸宁市农机研究所,高级工程师)yeboyebo@163.com  ⑤熊正武(成都市建设北路三段185号)532260192@qq.com  ⑥董银立(河南安阳,工程师)dongyinli@sina.com

 [28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9/30 19:30 

感谢陈诚、熊正武、王飞等诸位参与讨论。
 [29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8/09/30 20:00 

平阳睡狮:“笔者认为,在水中,声速仍然是固体物体运动速度的极限,人类绝不可能再发明并制造出能够在水下以超音速航行的潜水艇。”您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是物体的前进不是靠介质的能量传播。譬如,喷气式飞机就不靠螺旋桨,而是靠喷气的反冲力。再说光速现在早已突破了。为什么不可以喷水前进?
 [30楼]  作者:平阳睡狮  发表时间: 2008/09/30 20:10 

固体在流体中运动,固体必然要向流体传递能量,能量在流体中的传递速度为声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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