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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楼]  作者:121.76.31.*  发表时间: 2009/06/08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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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6/08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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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3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6/08 08:44 

  to[28楼]陆道渊先生,那个《狭相“速度变换”的谬误性》还没披清楚,又要来“非常不愿但又不得不指出陈诚先生的错误”??省省吧!!…
 [34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6/08 08:53 

陈诚,我已彻底把你的否定了,你懵得可怜,没办法。
 [35楼]  作者:123.165.63.*  发表时间: 2009/06/08 08:53 

"基本粒子不基本"与"原子分可"都是"科学"胡话!

基本粒子若不基本就不能叫基本粒子!原子若可分不能叫原子!名不正......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chinasilin/msgview-135857-51895-1.html

 [36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6/08 09:07 

周和陈蠢得难兄难弟。

[楼主]  [37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6/08 09:10 

  to[35楼]:过去把某粒子叫做“基本粒子”,把某粒子叫做“原子”,所以,那种“基本粒子不基本”与“原子可分”都是“科学”胡话!
  的确如此“胡话”!!…

 [38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09/06/08 09:26 

对【30楼】说:

鹿倒悬先生:

MZD同志说无限可分,是从哲学上讲的。哲学中概括了数学的特征。物理上能不能以机械分割的方式无限分割,他并没有做定论。你们企图用某一具体特例未被证明来证明他的哲学上的错误是徒劳的。哲学上的无限可分与一分为二一样,不是机械的分割,而是可分析的意思。正如对您鹿倒悬一分为二,是分析您的优缺点,不等于把您一劈二卖给男人补阳。

[楼主]  [39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6/08 11:22 

   to[28楼]:陆道渊先生,你的“我非常不愿但又不得不指出陈诚先生的错误”别不别扭??我曾经说过,光明磊落是“中国反相会”成员的应有品格!!庇护我陈诚的错误,那就等于你陆道渊在犯错误,别那么难为情了,懂了吗?要指出何错误?请!!…
 [40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6/08 13:08 

不是已给你全部指出了吗?你真懵还是假懵?!!!
[楼主]  [41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6/08 15:03 

  陆先生,你要么用“1”要么用“e”要么用“q”等来回答问题,你还不如把名字改做“1eq”吧!…
 [42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6/08 17:06 

先占位,再打字麽。

 [43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6/0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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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6/0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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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45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6/08 17:58 

  to[40楼]:全部指出了?真懵!!囫囵吞枣?连个简单物理问题也没解决也算是你全部指出了?你最好一条一条地指,一条一条地解决,免得没解决的东西以后吓着你…
 [46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6/08 18:04 


钻你肚里撑死成一双。
[楼主]  [47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6/08 18:50 

  对【46楼】说:陆道A,我究竟支持哪一个‘空反相者’反对你了??…
 [48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6/08 19:14 

现在的问题是,你本人是个无知又蠢的反相者。
我在等待你回答:小球2号与1号的相对速度到底是‘绝对速度差’还是‘纯相对速度’?
你避而问其它,是没意义的,我不予回应。
[楼主]  [49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6/08 19:48 

对【48楼】说:
我的观点,“2号小球与1号小球”之间只有一种速度:相对速度!!
如果你认为有几种速度,那就请你给出几种速度的相应速度值!
 [50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9/06/08 21:32 

跑题了?
[35楼]
"基本粒子不基本"与"原子分可"都是"科学"胡话!
基本粒子若不基本就不能叫基本粒子!原子若可分不能叫原子!名不正......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chinasilin/msgview-135857-51895-1.html

[楼主]  [51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6/09 00:54 

回复[28楼]的“由陈的话,知他对‘无限’这一概念还是无知的”:

谁说无知者不可以说别人无知?这人该不会就是你陆先生吧…

 

 [52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6/09 01:20 

对陈诚49楼:
相对速度分:一、‘绝对速度差’w:u-v=w(u,v属同一绝对速度,因为w叠加在v之上,形成u<c,c是光在真空中的速率,具有主动性,可作为被动性的物速的极限)。例如你提问中的小球2号与1号的相对速度u'就是‘绝对速度差’w,因为u'叠加在v之上形成有极限c的u.如设想v→c,则u'会被压缩,因为u的极限为c。
二、‘纯相对速度’S(大写):u-v=S(u,v是两个绝对速度,因为S是u、v之和,所以S<2c;虽然是‘和’,但须用减号‘-’,决不可用‘+’号)。如果把你提问中的小球2号与1号相向而动,则其相对速度即为S。
对为上述,要注意四点:Ⅰ、不计地球速度。Ⅱ、为简,设小球都沿一直线运动。Ⅲ、S中的u、v的方向都可有正反。Ⅳ、表示相对速度必须用减号‘-’,只有这样,才不仅使第一种情况的经移项后所得的v+w 具有以c为极限的叠加效果,又使第二种情况的S中的u、v的方向可正可负,而且进而知道相对论各悖的死穴处,不过这是后话。
由上述,就知必须舍弃相对论的相对“惯性系”而用独立‘参考系’K,而你把小球o'、o"设为K'、K",这岂不是维相;进而你要完全否定“相对论速度变换式”,这不违反u<c?须知,用独立‘参考系’K就可把‘相对速度变换式’扬弃为‘绝对速度变化式’。

你要我回答的具体数值,须从‘绝对速度变化’的具体式子‘绝对速度变化式’算出来,但它作为“相对速度变换式”已被你枪毙了,怎办?这就是说,周腐子的答值是错的!!!

[楼主]  [53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6/09 06:13 

对【52楼】说:那你倒是给出你所说的速度的具体数值来呀!!

一、‘绝对速度差'v:u-w=v【v=?】
二、‘纯相对速度'S:u-w=S【S=?】

请注意,我的原问是:“在1分钟内的x轴方向上,m2相对m1的速度是多少?”

你要是继续不给数值、问东答西呢,那我们还有必要往下讨论吗?

 [54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6/09 08:13 

对不起,此前几天有事,现在我可以静下聊了。
从你53楼的问,知你还不知我52楼的关于‘绝对速度’以c为极限变化的表述;你问的数值须靠‘绝对速度’u变化的具体式子‘绝对速度变化式’算出来,但它作为“相对速度变换式”已被你杀了,怎办?
还是去你那《狭义相对……》帖下继续为宜好吗
[楼主]  [55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6/09 08:44 

对【54楼】说:

不讲理了是不是?“已作为‘相对速度变换式’被你(我陈诚)杀了”?

是真理的东西,我能杀得了吗??你太抬举我了吧!

我问的那个具体数值,就这么难计算吗?该不会是存在什么难言之隐吧!

沈建其要否定我的(n-1)v,他还有胆量给出具体数值,你堂堂反相大将,难道比他沈建其还不如吗?

[楼主]  [56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6/09 10:59 

  to[19楼]qstt:我反复看过《物质的量》,感觉很多观点跟我几乎一样,所以,更坚定了我“物质无限可分”观点的信念,谢谢…
[楼主]  [57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09/06/09 11:11 

   赞赏[29楼] 121.76.31.* 先生的人品!!以下的发言足见121.76.31.* 先生与众不同:

   从数学上来说,肯定是无限可分的。物理上限于技术力量,只能一步步走。拉方与维相者一样,在WG后成了先知先觉的事后诸葛亮。可是满口的粗言俗语,显示出她村妇的庸俗面目。

   我信仰ML主义、MZD思想,正是因为这样,我在1966年提出MZD思想一分为二,1971年通过学习“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搞清了相对论的真相,开始批相。1973年以后批判4人帮的爪牙李柯的假批爱,真维相、反马。后来又反对杨荣国的评法反儒、张铁生的白卷、批水浒和WG后邢賁思的客观真理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说实话,我鄙夷你们这种见风使舵,WG中搞极左,WG后跳到另一极端,个人主义恶性膨胀以致反马的无原则行为。
 

 [58楼]  作者:陆道渊  发表时间: 2009/06/09 14:25 

我已把52楼修缮了一下。
这周腐子数理极差、极端主观、信口雌黄的人,你与他作伴,就会被狗赶,不信,你就会看到证实!!!

不过,他爱说,多说制造反相声势是有用的。

 [59楼]  作者:121.76.31.*  发表时间: 2009/06/09 14:58 

就会被狗赶,
===========================================
我被狗赶,狗对你好。
 [60楼]  作者:123.97.143.*  发表时间: 2009/06/09 18:33 

毛泽东大人认为物质有大小,所以认为物质可以无限可分;

所以对错要先搞清楚物质有没有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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