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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十时许,我先后打电话求教北大理学院前任主任《大学物理》主编 赵凯华老师与中山大学罗蔚茵老师,向他们求教了关于光行差的问题,我指出文献对光行差的描述是错误的!得到他们的认同,赵老师说书本也会出错;这并不奇怪!但要看是不是所有教科书都说错了,那就值得研究了!罗蔚茵老师说,我要去阅览室查阅相关资料,以后再说。
问题很简单:就是依据惯性系的平权性,即对惯性系的选择具有任意性,其结果都一样!那我就总是选择以观察者为静止的参照系来讨论光行差现象,那就可以将问题归结为坐在地板上的白痴仰望夜空匀速水平飞行的飞机的闪光现象。这闪光应该总是来自飞机在发出闪光的那个时刻所在的位置即视位置!而不是来自当观察者接收到闪光的时刻飞机刚刚抵达的新位置!也就是说用光速与飞机的速度的合成便得到飞机实际(现时)位置的方向!而文献上的说法是用光速与飞机的速度的合成便得到飞机视位置的方向(视位置即曾经发出闪光那个时刻的位置)。 孰是孰非,可有人能甑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