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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不变与同因同果矛盾问题讨论的总结(讨论稿)和一点体会
[楼主] 作者:liangxinga  发表时间:2004/02/06 17:09
点击:1163次

    光速不变与同因同果矛盾问题讨论的总结(讨论稿)和一点体会

    光速不变与同因同果矛盾问题的讨论是从2003年9月26日开始的(见36402号帖即新火车闪电理想实验、41992号帖和42964号帖),到今天为止已有四个多月了,到了该做总结的时间了。

    该讨论得到广大坛友的支持,尤其是无尘等积极性更高,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该讨论的结论是:光速不变与因果律同因同果相矛盾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四个多月的讨论中捍相者(包括三个挑大梁的存内)没能驳倒我的论证,他们提出的"同因不一定同果"、"加速系中不同地点的因不同"、用相对论去证明光速不变以及把假设当公理等等谎唐的反驳均被我一一驳回。
    通过这个专题讨论,我有一点体会想告诉批相者。捍相者绝对不可能辩得过批相者,这不是因为捍相者的辩才不行而是因为相对论自身的毛病太多并且是无药可治的毛病。也难怪捍相者们都采用了"一损二蒙三逃跑"的辩论策略。所以,批相者尽管放心与捍相者辩,只要你不被他们的一损二蒙骗过,最后的结果必定是他们逃跑,他们逃跑了就证明你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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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无尘宗禅  发表时间: 2004/02/06 19:53 

该讨论的结论是:光速不变与因果律同因同果相矛盾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四个多月的讨论中捍相者(包括三个挑大梁的存内)没能驳倒我的论证,他们提出的"同因不一定同果"、"加速系中不同地点的因不同"、用相对论去证明光速不变『『重复:没有人用相对论去证明光速不变。』』以及把假设当公理 『『重复:如果一个基本假设被目前的所有实验和观测所证实,它就被上升为公理』』 等等谎唐的反驳均被我一一驳回。『『『你并没有驳回谁,而是你一直在原来的地方兜圈子,根本不去好好理解别人的解说,也不去认认真真地看书。』』』
    通过这个专题讨论,我有一点体会想告诉批相者。捍相者绝对不可能辩得过批相者,这不是因为捍相者的辩才不行而是因为相对论自身的毛病太多并且是无药可治的毛病。  『『『通常是批相者的物理和数学知识的欠缺,导致对相对论的错误理解。由于没有很好的物理和数学根底(通常只有高中或大一非物理专业的水平),批相者不能准确地理解相对论。一旦遇到想不通,往往总是片面地认为自己是对的。由于没有好的学习机会,或不想继续看书学习,所以批相者的固执在所难免。』』』也难怪捍相者们都采用了"一损二蒙三逃跑"的辩论策略。所以,批相者尽管放心与捍相者辩,只要你不被他们的一损二蒙骗过,最后的结果必定是他们逃跑,他们逃跑了就证明你胜利了。 『『『由于没有办法在本论坛中教批相者更深的物理和数学知识,而且有些批相者所犯错误太幼稚,持相者通常只能一论二点三放弃。』』』
[楼主]  [3楼]  作者:liangxinga  发表时间: 2004/02/06 21:01 

我的插话在<<<>>>括号中

『『重复:没有人用相对论去证明光速不变。』』---<<<我也重复:我没说你,但你不能保证别人没这样干。>>>---

『『重复:如果一个基本假设被目前的所有实验和观测所证实,它就被上升为公理』』---<<<我也重复:你已承认过假设与公理这两个词不同。>>>---

 『『『你并没有驳回谁,而是你一直在原来的地方兜圈子,根本不去好好理解别人的解说,也不去认认真真地看书。』』』---<<<这种兜圈子的话现在不用再说了,还是在讨论具体问题时多接触实际为好。>>>---

『『『通常是批相者的物理和数学知识的欠缺,导致对相对论的错误理解。由于没有很好的物理和数学根底(通常只有高中或大一非物理专业的水平),批相者不能准确地理解相对论。一旦遇到想不通,往往总是片面地认为自己是对的。由于没有好的学习机会,或不想继续看书学习,所以批相者的固执在所难免。』』』---<<<我们是讨论具体问题,即使你其他的知识比我多得无法计量,只要在这个具体问题上你辩不过我,那就说明在这个具体问题上你还有欠缺。>>>---

『『『由于没有办法在本论坛中教批相者更深的物理和数学知识,而且有些批相者所犯错误太幼稚,持相者通常只能一论二点三放弃。』』』---<<<不要再为捍相者的逃跑政策辩解了,批相者的理解能力并不象捍相者想象的那样差。>>>---

---<<<对你的积极参与我是肯定的,这一点在总结中已表示过感谢。美中不足的是,有时也逃跑有时也说些不讲道理的话。偶尔一两次也可以理解,象沈建其那样总是文不对题、说一句话就跑,那就不象话了。>>>---

 [4楼]  作者:无尘宗禅  发表时间: 2004/02/06 21:42 

『『重复:没有人用相对论去证明光速不变。』』---<<<我也重复:我没说你,但你不能保证别人没这样干。>>>--- 『『『持相者不会这样做。』』』


『『重复:如果一个基本假设被目前的所有实验和观测所证实,它就被上升为公理』』---<<<我也重复:你已承认过假设与公理这两个词不同。>>>---  『『『它们的共同点是不能用逻辑证明它们的对错。比如你企图用逻辑证明光速不变不对』』』


 『『『你并没有驳回谁,而是你一直在原来的地方兜圈子,根本不去好好理解别人的解说,也不去认认真真地看书。』』』---<<<这种兜圈子的话现在不用再说了,还是在讨论具体问题时多接触实际为好。>>>---  『『这里直接指出了你的问题,没有兜圈子。』』


『『『通常是批相者的物理和数学知识的欠缺,导致对相对论的错误理解。由于没有很好的物理和数学根底(通常只有高中或大一非物理专业的水平),批相者不能准确地理解相对论。一旦遇到想不通,往往总是片面地认为自己是对的。由于没有好的学习机会,或不想继续看书学习,所以批相者的固执在所难免。』』』---<<<我们是讨论具体问题,即使你其他的知识比我多得无法计量,只要在这个具体问题上你辩不过我,那就说明在这个具体问题上你还有欠缺。>>>---  『『当你没有其他必要的知识的时候,任何具体问题的讨论都无法进行下去。比如,如果一个人只知道有理数,可以给他讲沟三股四弦五,但无法给他讲清楚勾一股一弦为多少?你该明白我的意思。』』』


『『『由于没有办法在本论坛中教批相者更深的物理和数学知识,而且有些批相者所犯错误太幼稚,持相者通常只能一论二点三放弃。』』』---<<<不要再为捍相者的逃跑政策辩解了,批相者的理解能力并不象捍相者想象的那样差。>>>--- 『『『有些批相者的理解力我是不感恭维,比如有人就是理解不了某些特解问题。他们的想象力有时到是比较惊人,比如说光与电磁波毫无关系。』』』


---<<<对你的积极参与我是肯定的,这一点在总结中已表示过感谢。美中不足的是,有时也逃跑有时也说些不讲道理的话。偶尔一两次也可以理解,象沈建其那样总是文不对题、说一句话就跑,那就不象话了。>>>--- 『『『重复:一论二点三放弃。有我与你讨论,jqs就不便插嘴了。只是在我有不到之处,他才来说一下,只是你无法理解。不是逃跑,是不想说了,因为该说的都说了。而有时道理都讲尽了,你还在原地踏步,这时就说一些简略的话。由于过于简练,你就感到无理了。』』』

 [5楼]  作者:清华小猪  发表时间: 2004/02/06 22:53 

本来我是不想再与您争论这个问题的,但您既然作出总结,我也总结一下吧

该讨论的结论是:光速不变与因果律同因同果相矛盾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四个多月的讨论中捍相者(包括三个挑大梁的存内)没能驳倒我的论证,他们提出的"同因不一定同果"、"加速系中不同地点的因不同"、用相对论去证明光速不变以及把假设当公理等等谎唐的反驳均被我一一驳回。   

[[小猪:我只想重申一下:加速系中不同地点的“因”不同,是无可回避的事实。您自己也已承认,加速系中不同位置相对静止的两个钟收发光信号,A钟到B钟是红移,B钟到A钟则是蓝移。这已经足够证明它们处在不同地位了,“不同因”已经成立了,从而“同果”——两钟继续同步——就没有必然性了。

只是我曾进一步指出相对静止的两个钟之间如果发生红移或蓝移则意味着两个钟的快慢不一样,不同步成为必然。因为在各自一个周期内收发了不同光子数,而由于相对静止,光路上光子数是不变的,不存在光子“堆积”或“借贷”。您就死活理解不了这一点。我只好如无尘所言“一论二点三放弃”。我并没有点石成金的法力啊:)

而您的论证,完全是基于两钟加速后仍同步的。
现在,不需要您理解频移与钟快慢的关系,只要您承认有红移或蓝移就足够了。
]]

[楼主]  [6楼]  作者:liangxinga  发表时间: 2004/02/06 23:01 

『『重复:如果一个基本假设被目前的所有实验和观测所证实,它就被上升为公理』』---<<<我也重复:你已承认过假设与公理这两个词不同。>>>---  『『『它们的共同点是不能用逻辑证明它们的对错。比如你企图用逻辑证明光速不变不对』』』

---<<<你承认假设与公理有共同点,那就说明它们还有不同点,所以不能把假设与公理混为一谈,而沈却硬说二者完全相同。开始我只是善意给他指出并无要与他辩论此问题之意,而他竞不肯认错。在这种小问题上他都如此顾及面子而放弃真理,就更不要说大问题了。
你说公理不能用逻辑证明对错可以理解,因为公理从来都是由无数的实践证明的;你说假设不能用逻辑证明对错就无法理解了,今天不想展开谈,其实道理很简单,你可以再思考一下。
我用逻辑证明光速不变与同因同果矛盾,你到现在也没找到任何漏洞,唯一的一个‘同因不一定同果’的理由也被我驳回了。
至于你在该帖中提到的其他几个问题,我看都是设及讨论态度问题,这都是枝节问题,我的看法是:我们已互相说过了,也就算完了,在枝节问题上没必要花精力去争论。>>>---

[楼主]  [7楼]  作者:liangxinga  发表时间: 2004/02/07 10:16 

今年2月2日我写的中结(见42964号帖)你不可能看不到,但是你并没发表不同意见;2月2日之前有几处讨论你主动以不接着讨论的方式中断了讨论。根据以上现象我认为你已承认了我的观点,没想到在我写总结时你又站出来说话了。也好,只要你有诚意讨论就好,我是愿意把问题辩明的。

我的插话在<<<>>>括号中。


[[小猪:我只想重申一下:加速系中不同地点的“因”不同,是无可回避的事实。您自己也承认,加速系中不同位置相对静止的两个钟收发光信号,A钟到B钟是红移,B钟到A钟则是蓝移。这已经足够证明它们处在不同地位了,“不同因”已经成立了。

<<<有红(兰)移就能证明钟不同步了吗?如,钟A处有一杆枪发射子弹,每分钟发十粒,钟B处有一面靶子接收子弹,每分钟收到九粒;你能由此证明钟A、B不同步了吗?你能由此证明A、B两处影响钟走得快慢的‘因’不同了吗?>>>

只是我曾进一步指出相对静止的两个钟之间如果发生红移或蓝移则意味着两个钟的快慢不一样。因为在各自一个周期内收发了不同光子数,而由于相对静止,光路上光子数是不变的。您就死活理解不了这一点。

<<<问题不在于‘您就死活理解不了这一点。’,而在于在你脑子里已把光速作为了标准器。我一直说你把测量工具(即标准器)与被测对象弄颠倒了,在这里你又表现出来了。你应该反复地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现在,不需要您理解这一点,只要您承认有红移或蓝移就足够了。

<<<以上论述已说明远远不够。>>>]]

 

 [8楼]  作者:清华小猪  发表时间: 2004/02/07 12:52 

如果您能找到一两位支持者……

今年2月2日我写的中结(见42964号帖)你不可能看不到,但是你并没发表不同意见;2月2日之前有几处讨论你主动以不接着讨论的方式中断了讨论。根据以上现象我认为你已承认了我的观点,没想到在我写总结时你又站出来说话了。也好,只要你有诚意讨论就好,我是愿意把问题辩明的。

[[小猪:如果以不再发表意见作为失败的判据,则最容易取胜的办法就是死活不认输让对方退出讨论或用愚蠢让对方绝望。我们间已经没有办法分出是非,因为单个人不可能作为观点对错的判据。而且如果您的观点一个支持者也没有,我驳倒您的观点也没有什么意义。因此除非您能找到一两个支持者,我是不会再与您争论这个问题的了。这也是我曾对思林采取的方式。看看有谁会在如下的观点陈述中站到您一边吧。]]

我的插话在<<<>>>括号中。

[[小猪:我只想重申一下:加速系中不同地点的“因”不同,是无可回避的事实。您自己也承认,加速系中不同位置相对静止的两个钟收发光信号,A钟到B钟是红移,B钟到A钟则是蓝移。这已经足够证明它们处在不同地位了,“不同因”已经成立了,从而“同果”——两钟继续同步——就没有必然性了。

<<<有红(兰)移就能证明钟不同步了吗?如,钟A处有一杆枪发射子弹,每分钟发十粒,钟B处有一面靶子接收子弹,每分钟收到九粒;你能由此证明钟A、B不同步了吗?你能由此证明A、B两处影响钟走得快慢的‘因’不同了吗?>>>

[[注意关键前提还有“两钟相对静止”。接您的论述,还有一粒子弹到哪去了??还有反过来蓝移的情况,A钟每分钟发射九粒,B钟每分钟收到十粒,多出的一粒从哪里来???显然只能是两钟的“分钟”不是一样快慢的!!!连这点都理解不了,我不免战还能如何??可笑的是您竟将这种免战当成承认您的观点!!好吧,您去欢庆您的胜利吧!!!]]

只是我曾进一步指出相对静止的两个钟之间如果发生红移或蓝移则意味着两个钟的快慢不一样。因为在各自一个周期内收发了不同光子数,而由于相对静止,光路上光子数是不变的,不存在光子“堆积”或“借贷”。您就死活理解不了这一点。我只好如无尘所言“一论二点三放弃”。我并没有点石成金的法力啊:)

<<<问题不在于‘您就死活理解不了这一点。’,而在于在你脑子里已把光速作为了标准器。我一直说你把测量工具(即标准器)与被测对象弄颠倒了,在这里你又表现出来了。你应该反复地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而您的论证,完全是基于两钟加速后仍同步的。

现在,不需要您理解这一点,只要您承认有红移或蓝移就足够了。

<<<以上论述已说明远远不够。>>>]]

[楼主]  [9楼]  作者:liangxinga  发表时间: 2004/02/07 14:05 

[[小猪:如果以不再发表意见作为失败的判据,则最容易取胜的办法就是死活不认输让对方退出讨论或用愚蠢让对方绝望。我们间已经没有办法分出是非,因为单个人不可能作为观点对错的判据。而且如果您的观点一个支持者也没有,我驳倒您的观点也没有什么意义。因此除非您能找到一两个支持者,我是不会再与您争论这个问题的了。这也是我曾对思林采取的方式。看看有谁会在如下的观点陈述中站到您一边吧。]]

<<<liang:你认为别人都象你那样死不认输吗?还记得我曾经承认说错话吗?难道坚持因果律的同因同果也叫愚蠢吗?我判断你认输并不是单凭你不回复这一点,而是终合了我们讨论的全过程。这是对辩论的认识问题,不是学术问题,可以不较真,我们各人说过各人的观点就算完事,应把主要精力用在学术讨论上,我对无尘也是这样说的。>>>

[[注意关键前提还有“两钟相对静止”。接您的论述,还有一粒子弹到哪去了??---<<<liang:还有一粒子弹下一分钟才到达.>>>---还有反过来蓝移的情况,A钟每分钟发射九粒,B钟每分钟收到十粒,多出的一粒从哪里来???---<<<liang:下一分钟的子弹提前来到。>>>---显然只能是两钟的“分钟”不是一样快慢的!!!---<<<liang:显然是子弹的运行是不均匀的。>>>---连这点都理解不了,我不免战还能如何??---<<<liang:明明是自己脑子不转弯,硬是把测量工具与被测量对象颠倒过来,却偏要说别人理解能力差。你不得不挂免战牌>>>---可笑的是您竟将这种免战当成承认您的观点!!---<<<liang:正因为我看到你无理可讲了才认为你承认了我的观点。我并没觉得你可笑。>>>---好吧,您去欢庆您的胜利吧!!!---<<<liang:我只会庆祝相对论的失败和真理的胜利。>>>---]]

 [10楼]  作者:清华小猪  发表时间: 2004/02/07 15:53 

您真的让人哭笑不得!

[[注意关键前提还有“两钟相对静止”。接您的论述,还有一粒子弹到哪去了??---<<<liang:还有一粒子弹下一分钟才到达.>>>---还有反过来蓝移的情况,A钟每分钟发射九粒,B钟每分钟收到十粒,多出的一粒从哪里来???---<<<liang:下一分钟的子弹提前来到。>>>---显然只能是两钟的“分钟”不是一样快慢的!!!---<<<liang:显然是子弹的运行是不均匀的。>>>---

[[小猪:以蓝移为例吧。A钟每分钟发射九粒,B钟每分钟收到十粒。您坚持认为两钟快慢相同,也就是说B钟收到100粒时,刚好经过了10分钟,而A钟与B钟快慢相同,也应当刚好经过了10分钟,因此A钟应当只发射了90粒。多出来的10粒哪里来?

您说是下一分钟发射的提前来到!也就是多出来的10粒中的前9粒是A钟第11分钟内才发射的,后一粒是A钟在第12分钟开始才发射的,可B钟在第10分钟内已经全部收到了!!

还硬要说两钟同步。您真的让人哭笑不得!您还是去找一位支持者吧!]]

[楼主]  [11楼]  作者:liangxinga  发表时间: 2004/02/07 16:46 

还是好好的反思吧!

[[小猪:以蓝移为例吧。A钟每分钟发射九粒,B钟每分钟收到十粒。您坚持认为两钟快慢相同,也就是说B钟收到100粒时,刚好经过了10分钟,而A钟与B钟快慢相同,也应当刚好经过了10分钟,因此A钟应当只发射了90粒。多出来的10粒哪里来?

 

您说是下一分钟发射的提前来到!也就是多出来的10粒中的前9粒是A钟第11分钟内才发射的,后一粒是A钟在第12分钟开始才发射的,可B钟在第10分钟内已经全部收到了!!

 

还硬要说两钟同步。您真的让人哭笑不得!您还是去找一位支持者吧!]]

<<<liang:你只知笑别人却不知笑自己。

A钟第0至1秒时段枪发出的子弹也在B钟的第0至1秒时段被接收器收到吗???连这种小学生都会算的算术题都不会做,还好意思笑别人!!!

由于子弹速度有变化,接收器在一秒的时段内完全可以收到枪在大于或小于一秒的时段所发出的子弹,这有什么难理解的?

别哭笑不得了,还是好好的反思吧! 

 [12楼]  作者:清华小猪  发表时间: 2004/02/07 17:12 

反思去吧!或者去找一个支持者吧!

<<

A钟第0至1秒时段枪发出的子弹也在B钟的第0至1秒时段被接收器收到吗???连这种小学生都会算的算术题都不会做,还好意思笑别人!!!

[[小猪:好吧,看您提出了一个新的具体论证,我就再次依您的思路算一下吧。

A钟第0分钟发出的第一粒子弹B钟在第T0分钟收到。总行了吧?

经过T分钟后,B钟收到R=10(T-T0)粒,A钟发射了E=9T粒,对吧?

只要T>10T0,即T010(T-T/10)=9T=E

也就是说只要经过大于10T0的时间,B钟收到的子弹就比A钟发射的子弹还多了。其实我早先的帖子已经明确告诉您,收发过程可以是一万年,因此始末暂态不必考虑。

反思去吧!或者去找一个支持者吧!]]

由于子弹速度有变化,接收器在一秒的时段内完全可以收到枪在大于或小于一秒的时段所发出的子弹,这有什么难理解的?

别哭笑不得了,还是好好的反思吧! 

[楼主]  [13楼]  作者:liangxinga  发表时间: 2004/02/07 18:33 

A钟第0至1秒时段枪发出的子弹也在B钟的第0至1秒时段被接收器收到吗???连这种小学生都会算的算术题都不会做,还好意思笑别人!!!

[[小猪:好吧,看您提出了一个新的具体论证,我就再次依您的思路算一下吧。

A钟第0分钟发出的第一粒子弹B钟在第T0分钟收到。总行了吧?

经过T分钟后,B钟收到R=10(T-T0)粒,A钟发射了E=9T粒,对吧?

只要T>10T0,即T010(T-T/10)=9T=E

也就是说只要经过大于10T0的时间,B钟收到的子弹就比A钟发射的子弹还多了。其实我早先的帖子已经明确告诉您,收发过程可以是一万年,因此始末暂态不必考虑。

反思去吧!或者去找一个支持者吧!]]

由于子弹速度有变化,接收器在一秒的时段内完全可以收到枪在大于或小于一秒的时段所发出的子弹,这有什么难理解的?

别哭笑不得了,还是好好的反思吧!

 

以上是你(小猪)上帖的内容,以下是我(liang)对你们回复。

 

枪在TA2-TA0时段内发射出n粒子弹,靶子在TB3-TB1时段内接收到n粒子弹,其中TA2-TA0不一定等于TB3-TB1。这难道有什么问题吗?怎么可能产生象你说的‘B钟收到的子弹就比A钟发射的子弹还多了’的现象呢?

 [14楼]  作者:无尘宗禅  发表时间: 2004/02/08 00:03 

---<<<你承认假设与公理有共同点,那就说明它们还有不同点,所以不能把假设与公理混为一谈,而沈却硬说二者完全相同。开始我只是善意给他指出并无要与他辩论此问题之意,而他竞不肯认错。在这种小问题上他都如此顾及面子而放弃真理,就更不要说大问题了。 『『『公理是被现在所有实验和观测证实的基本假设。公理本质上还只能是假设。因为不能保证将来被证明也符合实验和观测的。这样说你该明白了吧。』』』
你说公理不能用逻辑证明对错可以理解,因为公理从来都是由无数的实践证明的;你说假设不能用逻辑证明对错就无法理解了,『『『我们这里讨论的是光速不变这样一个基本假设,而不是其他非基本假设。光速不变是上升为公理的假设,已经严格证明由它构造的时空体系是自洽的。』』』』今天不想展开谈,其实道理很简单,你可以再思考一下。
我用逻辑证明光速不变与同因同果矛盾 『『『再重复一遍,你说的“因果律”不是因果律。因果律不变是指,在一个参照系中发生的A前B后事件过程,在另一个参照系也是A前B后发生的,而不会变成B前A后。不会因为一个事件的时间在两个参照系中不同而发生次序颠倒。』』』,你到现在也没找到任何漏洞,唯一的一个‘同因不一定同果’的理由也被我驳回了。
至于你在该帖中提到的其他几个问题,我看都是设及讨论态度问题,这都是枝节问题,我的看法是:我们已互相说过了,也就算完了,在枝节问题上没必要花精力去争论。『『『你提及,我也提及作为回复。你不提,我也不提。』』』>>>---

[楼主]  [15楼]  作者:liangxinga  发表时间: 2004/02/08 09:03 

『『『公理是被现在所有实验和观测证实的基本假设。公理本质上还只能是假设。因为不能保证将来被证明也符合实验和观测的。这样说你该明白了吧。』』』
<<<这个问题本来不是咱俩讨论的内容,你已把物理问题说到哲学的份上了,鉴于此,我们还是各自保留意见吧。>>>

『『『我们这里讨论的是光速不变这样一个基本假设,而不是其他非基本假设。光速不变是上升为公理的假设,已经严格证明由它构造的时空体系是自洽的。』』』』
<<<自洽的并不等于是正确的,更不能说明原假设正确。>>>『『『再重复一遍,你说的“因果律”不是因果律。因果律不变是指,在一个参照系中发生的A前B后事件过程,在另一个参照系也是A前B后发生的,而不会变成B前A后。不会因为一个事件的时间在两个参照系中不同而发生次序颠倒。』』』
<<<因为你对因果律概念的理解与我不同,我考虑没必要再为一个概念的含义争来争去,所以,我早就换了一种说法叫同因同果,不信的话你就再看看上帖的原文。>>>

『『『你提及,我也提及作为回复。你不提,我也不提。』』』
<<<很好,你很明白,是讨论问题的好对手。>>>

 [16楼]  作者:无尘宗禅  发表时间: 2004/02/08 09:58 

『『『公理是被现在所有实验和观测证实的基本假设。公理本质上还只能是假设。因为不能保证将来被证明也符合实验和观测的。这样说你该明白了吧。』』』
<<<这个问题本来不是咱俩讨论的内容,你已把物理问题说到哲学的份上了,鉴于此,我们还是各自保留意见吧。>>> 『『『这个不是哲学问题,而是科学问题。是科学理论建立的必然途径。』』』


『『『我们这里讨论的是光速不变这样一个基本假设,而不是其他非基本假设。光速不变是上升为公理的假设,已经严格证明由它构造的时空体系是自洽的。』』』』
<<<自洽的并不等于是正确的,更不能说明原假设正确。>>> 『『『自洽就是无逻辑矛盾,所以用逻辑来证明一个自洽体系不自洽是不可能的一件事』』』

『『『再重复一遍,你说的“因果律”不是因果律。因果律不变是指,在一个参照系中发生的A前B后事件过程,在另一个参照系也是A前B后发生的,而不会变成B前A后。不会因为一个事件的时间在两个参照系中不同而发生次序颠倒。』』』
<<<因为你对因果律概念的理解与我不同,我考虑没必要再为一个概念的含义争来争去,所以,我早就换了一种说法叫同因同果,不信的话你就再看看上帖的原文。>>> 『『因果律只有一个概念。能认识到你的“因果律”不是因果律,这是进步。你的‘同因同果说’的准确表达是“同因同果是绝对的,同因一定同果”。我的‘同因同果说’与你的区别是“同因同果是有条件的,同因不一定同果”』』』


『『『你提及,我也提及作为回复。你不提,我也不提。』』』
<<<很好,你很明白,是讨论问题的好对手。>>>

[楼主]  [17楼]  作者:liangxinga  发表时间: 2004/02/08 11:53 

、『『『公理是被现在所有实验和观测证实的基本假设。公理本质上还只能是假设。因为不能保证将来被证明也符合实验和观测的。这样说你该明白了吧。』』』
<<<这个问题本来不是咱俩讨论的内容,你已把物理问题说到哲学的份上了,鉴于此,我们还是各自保留意见吧。>>> 『『『这个不是哲学问题,而是科学问题。是科学理论建立的必然途径。』』』
<<<我说各自保留意见你还不同意,那好,以后我主动发帖要请你来讨论。今天暂不讨论,以免讨论内容过多而影响主题。>>>『『『自洽就是无逻辑矛盾,所以用逻辑来证明一个自洽体系不自洽是不可能的一件事』』』
<<<自洽,请注意这个‘自’字,它只是指自己内部无逻辑矛盾,并不等于说这个理论与其他公理也无矛盾,所以,我们仍然可以用其他理论证明这个理论中的某些陈述是错误的。例如,某人可以假设上帝是存在的,然后从该假设出发推导出一个内部自洽的理论。我们可以用上帝是不存在的这条公理去证明上帝是存的这个假设不成立。实际上,这里说的其他理论往往是该理论的一部分,只不过没明确指出而已,例如你说的因果律和同因同果,很多理论并没特别说明它们是该理论的组成部分但实际上都是。>>>『『因果律只有一个概念。能认识到你的“因果律”不是因果律,这是进步。你的‘同因同果说’的准确表达是“同因同果是绝对的,同因一定同果”。我的‘同因同果说’与你的区别是“同因同果是有条件的,同因不一定同果”』』』
<<<上帖我已说过,在因果律的含义问题上不必较真,这是枝节问题,没必要在它们身上花大精力。你的同因同果说与现行的公认说法是不一致的,以前我已把大学教材上的一段话抄给你,你认可过。你可以举几个同因不一定同果的具体事例。>>>
 [18楼]  作者:无尘宗禅  发表时间: 2004/02/08 13:13 

<<<我说各自保留意见你还不同意,『『没有说不同意,任何人都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我没有让你一定要接受我的意见,我只是谈我的看法,一个被大多数人接受的看法。』』』那好,以后我主动发帖要请你来讨论。今天暂不讨论,以免讨论内容过多而影响主题。>>>『『『自洽就是无逻辑矛盾,所以用逻辑来证明一个自洽体系不自洽是不可能的一件事』』』
<<<自洽,请注意这个‘自’字,它只是指自己内部无逻辑矛盾,并不等于说这个理论与其他公理也无矛盾, 『『『你的问题就在这里,这也是不少反相者的问题。现在有A,B两个理论,A自洽,B也自洽。A与B的关系是什么呢?有两种可能性,AB是相容的,AB是相斥的。如果AB相容,则A与B等价。AB相斥,也就是AB之间是相互有矛盾存在。那么AB相斥时,AB两者那个是对的呢?你既不能说A对B错,也不能说A错B对。AB这两个理论的对错由谁来判别呢?那就看那个与实验和观察相符合。』』』所以,我们仍然可以用其他理论证明这个理论中的某些陈述是错误的。例如,某人可以假设上帝是存在的,然后从该假设出发推导出一个内部自洽的理论。我们可以用上帝是不存在的这条公理去证明上帝是存的这个假设不成立。『『『上帝的假设成不了公理,因为自相矛盾。上帝是无所不能的,这应该是上帝的本质属性吧。上帝能让他自己永远消逝而不存在嘛?如果能,那么上帝就会不存在;如果不能,上帝就不是上帝。』』』实际上,这里说的其他理论往往是该理论的一部分,只不过没明确指出而已,例如你说的因果律和同因同果,很多理论并没特别说明它们是该理论的组成部分但实际上都是。 『『『因果律相对论已经包含,有条件的同因同果相对论也包含了。相对论只是没有包含你的绝对的同因同果。』』』 >>>『『因果律只有一个概念。能认识到你的“因果律”不是因果律,这是进步。你的‘同因同果说’的准确表达是“同因同果是绝对的,同因一定同果”。我的‘同因同果说’与你的区别是“同因同果是有条件的,同因不一定同果”』』』
<<<上帖我已说过,在因果律的含义问题上不必较真,这是枝节问题,没必要在它们身上花大精力。『『“光速不变和因果律矛盾”是你的论点啊』』』你的同因同果说与现行的公认说法是不一致的,『『『一致!』』』以前我已把大学教材上的一段话抄给你,『『那本教材???』』你认可过。你可以举几个同因不一定同果的具体事例。 『『『重复:最简单的例子:C60通过狭缝,缝宽50nm,C60大小约5nm,但是通过缝后,粒子的位置无法定位在50nm左右的范围内,而是在100微米范围内。』』』>>>
[楼主]  [19楼]  作者:liangxinga  发表时间: 2004/02/08 14:45 

『『『你的问题就在这里,这也是不少反相者的问题。现在有A,B两个理论,A自洽,B也自洽。A与B的关系是什么呢?有两种可能性,AB是相容的,AB是相斥的。如果AB相容,则A与B等价。AB相斥,也就是AB之间是相互有矛盾存在。那么AB相斥时,AB两者那个是对的呢?你既不能说A对B错,也不能说A错B对。AB这两个理论的对错由谁来判别呢?那就看那个与实验和观察相符合。』』』
<<<可以由实验决定也可以由已有的理论决定,如果A是已被证明了的公理,那么B就是错的。例如,如果同因同果是公理,而光速不变与同因同果矛盾,那就说明光速不变是错的。>>>

『『『上帝的假设成不了公理,因为自相矛盾。上帝是无所不能的,这应该是上帝的本质属性吧。上帝能让他自己永远消逝而不存在嘛?如果能,那么上帝就会不存在;如果不能,上帝就不是上帝。』』』
<<<上帝是不存在的是人所共知的公理,你又说上帝是万能的,你这样做有诡辩之嫌。那就再给你举另一个例子。某人假设人是不死的,从这个前提出发也能推导出一个内部自洽的理论。我们用人总是要死的这条公理就可以把某人的假设推翻。>>>

 。『『“光速不变和因果律矛盾”是你的论点啊』』』
<<<我当时说的因果律是前因后果、同因同果…,它包含同因同果,我已多次说过,我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争论才只提同因同果。你现在抓住不放有失你的讨论风度。>>>

『『『重复:最简单的例子:C60通过狭缝,缝宽50nm,C60大小约5nm,但是通过缝后,粒子的位置无法定位在50nm左右的范围内,而是在100微米范围内。』』』
<<<这个例子中决定粒子位置(果)的前提条件(因)只有50cm一个吗?还多得很,你没说出来。>>>,

『『那本教材???』』
<<<尽管你用三个问号,我也只能回答你一次。刘鸿钧主编的普通逻辑。>>>  

 [20楼]  作者:无尘宗禅  发表时间: 2004/02/08 16:18 

『『『你的问题就在这里,这也是不少反相者的问题。现在有A,B两个理论,A自洽,B也自洽。A与B的关系是什么呢?有两种可能性,AB是相容的,AB是相斥的。如果AB相容,则A与B等价。AB相斥,也就是AB之间是相互有矛盾存在。那么AB相斥时,AB两者那个是对的呢?你既不能说A对B错,也不能说A错B对。AB这两个理论的对错由谁来判别呢?那就看那个与实验和观察相符合。』』』
<<<可以由实验决定也可以由已有的理论决定,如果A是已被证明了的公理,那么B就是错的。例如,如果同因同果是公理,而光速不变与同因同果矛盾,那就说明光速不变是错的。>>>  『『『重复:你的“绝对的同因同果”不是公理。 你没有考虑钟同步的参照系环境。 换个角度说,你可以把“因”和“因变成果的条件”都看成产生“果”的“因”,那么你在分析问题时只考虑了起点的“因”,没有考虑“形成果的条件”的“因”。你的“因”只是起因,没有包含形成“果”的条件,所以你的同因同果是“绝对的同因同果”。』』』


『『『上帝的假设成不了公理,因为自相矛盾。上帝是无所不能的,这应该是上帝的本质属性吧。上帝能让他自己永远消逝而不存在嘛?如果能,那么上帝就会不存在;如果不能,上帝就不是上帝。』』』
<<<上帝是不存在的是人所共知的公理,你又说上帝是万能的,你这样做有诡辩之嫌。那就再给你举另一个例子。某人假设人是不死的,从这个前提出发也能推导出一个内部自洽的理论。我们用人总是要死的这条公理就可以把某人的假设推翻。>>>  『『『是你在说,假设上帝存在,可以构造一个理论;假设上帝不存在,也可以构造一个理论。我是说假设上帝存在,不能构造一个理论,因为这个理论不自洽。你的举例失效的。』』』


 。『『“光速不变和因果律矛盾”是你的论点啊』』』
<<<我当时说的因果律是前因后果、同因同果…,它包含同因同果,我已多次说过,我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争论才只提同因同果。你现在抓住不放有失你的讨论风度。>>>  『『『也就是说你放弃了“光速不变和因果律矛盾”的观点,是吗?!』』』


『『『重复:最简单的例子:C60通过狭缝,缝宽50nm,C60大小约5nm,但是通过缝后,粒子的位置无法定位在50nm左右的范围内,而是在100微米范围内。』』』
<<<这个例子中决定粒子位置(果)的前提条件(因)只有50cm一个吗?还多得很,你没说出来。>>>, 『『『对,只与50nm缝宽有关。』』』


『『那本教材???』』
<<<尽管你用三个问号,我也只能回答你一次。刘鸿钧主编的普通逻辑。>>>  『『『你该认认真真地按照逻辑学中概念,判断,推理及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对你的推理过程好好审视一番。看看你的逻辑问题之所在(参考小猪对你的贴)』』』

[楼主]  [21楼]  作者:liangxinga  发表时间: 2004/02/08 18:17 


『『『重复:你的“绝对的同因同果”不是公理。 你没有考虑钟同步的参照系环境。 换个角度说,你可以把“因”和“因变成果的条件”都看成产生“果”的“因”,那么你在分析问题时只考虑了起点的“因”,没有考虑“形成果的条件”的“因”。你的“因”只是起因,没有包含形成“果”的条件,所以你的同因同果是“绝对的同因同果”。』』』
<<<你所说的两类“因”我都考虑进去了。>>>

『『『也就是说你放弃了“光速不变和因果律矛盾”的观点,是吗?!』』』
<<<具体说是光速不变与同因同果矛盾,总起来说是光速不变与因果律矛盾,这是因为因果律包括同因同果。我想知道,你所说的因果律的内容是从哪里得来的,有什么根据要依你说的为准?从本质上讲,叫因果律或叫同因同果都一样,都是公理。>>>

『『『对,只与50nm缝宽有关。』』』
<<<还有那么多的因素你没说出来,例如,粒子是每次都穿过缝的同一位置吗?缝的各处宽度完全相同吗?等等,要知道,在微观情况下,原因中的小小的差别都会引发结果的大变动。>>>

『『『你该认认真真地按照逻辑学中概念,判断,推理及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对你的推理过程好好审视一番。看看你的逻辑问题之所在(参考小猪对你的贴)』』』
<<<你的这种说法不错,我写文章时是认真的。但是你并没指出我的推导过程的哪一步不合逻辑。小猪指出的问题我已一一作了回复。>>>

 [22楼]  作者:无尘宗禅  发表时间: 2004/02/08 20:19 

『『『重复:你的“绝对的同因同果”不是公理。 你没有考虑钟同步的参照系环境。 换个角度说,你可以把“因”和“因变成果的条件”都看成产生“果”的“因”,那么你在分析问题时只考虑了起点的“因”,没有考虑“形成果的条件”的“因”。你的“因”只是起因,没有包含形成“果”的条件,所以你的同因同果是“绝对的同因同果”。』』』
<<<你所说的两类“因”我都考虑进去了。>>> 『『『没有,你只考虑了前一种“因”。』』』


『『『也就是说你放弃了“光速不变和因果律矛盾”的观点,是吗?!』』』
<<<具体说是光速不变与同因同果矛盾,总起来说是光速不变与因果律矛盾,这是因为因果律包括同因同果。我想知道,你所说的因果律的内容是从哪里得来的,有什么根据要依你说的为准?从本质上讲,叫因果律或叫同因同果都一样,都是公理。>>>  『『『一般介绍相对论的书上都有。』』』


『『『对,只与50nm缝宽有关。』』』
<<<还有那么多的因素你没说出来,例如,粒子是每次都穿过缝的同一位置吗?缝的各处宽度完全相同吗?等等,要知道,在微观情况下,原因中的小小的差别都会引发结果的大变动。>>> 『『『去看相关的近代物理书。我不能在这里上物理课。』』』


『『『你该认认真真地按照逻辑学中概念,判断,推理及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对你的推理过程好好审视一番。看看你的逻辑问题之所在(参考小猪对你的贴)』』』
<<<你的这种说法不错,我写文章时是认真的。但是你并没指出我的推导过程的哪一步不合逻辑。小猪指出的问题我已一一作了回复。>>> 『『『你理解的答也是答,不理解的答也是答。』』』

[楼主]  [23楼]  作者:liangxinga  发表时间: 2004/02/08 21:18 

『『『没有,你只考虑了前一种“因”。』』』
<<<不要只说结论不说理由。>>>

『『『一般介绍相对论的书上都有。』』』

<<<爱因斯坦的原著中没有,其他几本主要的书也没有,我真不知你是从哪儿找到的?>>>

『『『去看相关的近代物理书。我不能在这里上物理课。』』』
<<<知道你说的近代物理是指量子理论,以往与小猪讨论时他也说过。你们不觉得量子力学与相对论不相容吗?连爱因斯坦都反对量子力学,你们怎么能用量子力学的理论去证明相对论呢?>>>

『『『你理解的答也是答,不理解的答也是答。』』』
<<<你这样说话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要真想解决问题就应该具体指出我的回复什么地方不对?为什么不对?,>>>

<<<自讨论以来,你与小猪总共向我的论证提出了两个问题,一个是你说的“同因不一定同果”,另一个是小猪说的加速系中不同地点的因不同。关于同因不一定同果你心里已明白,关于不同地因则不同,我与小猪的讨论就在我们正在讨论帖的上方,你可以以一个第三方的身份客观的看看。>>>

 [24楼]  作者:无尘宗禅  发表时间: 2004/02/08 23:05 

『『『没有,你只考虑了前一种“因”。』』』
<<<不要只说结论不说理由。>>> 『『『不同地的运动的两个钟与地面不同地的两个钟对准,经过一段时间运动,这两个钟还能与地面两个钟对准嘛? 他们初始的“因”是一样的,由于环境不同(不同地),所以在没有明确的理由下,你不能说它们一定还是对准的。』』』


『『『一般介绍相对论的书上都有。』』』

<<<爱因斯坦的原著中没有,其他几本主要的书也没有,我真不知你是从哪儿找到的?>>> 『『『去看这个:http://fxwl.myrice.com/source/history/cnddayst/004.htm>』』』


『『『去看相关的近代物理书。我不能在这里上物理课。』』』
<<<知道你说的近代物理是指量子理论,以往与小猪讨论时他也说过。你们不觉得量子力学与相对论不相容吗?连爱因斯坦都反对量子力学,你们怎么能用量子力学的理论去证明相对论呢?>>>  『『『这是一个实验。无论你用量子力学还是其他什么力学来解释它,它还是一个实验事实。是教你看近代物理的实验。』』』


『『『你理解的答也是答,不理解的答也是答。』』』
<<<你这样说话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要真想解决问题就应该具体指出我的回复什么地方不对?为什么不对?,>>>  『『正是在说你回复的不对地方。』』』


<<<自讨论以来,你与小猪总共向我的论证提出了两个问题,一个是你说的“同因不一定同果”,另一个是小猪说的加速系中不同地点的因不同。关于同因不一定同果你心里已明白,关于不同地因则不同,我与小猪的讨论就在我们正在讨论帖的上方,你可以以一个第三方的身份客观的看看。>>> 『『『不同地点的“因”一样时,随着时空变化,你有什么物理定律能保证它们对于某个观察者的变化过程也相同,从而得到相同的果。见上』』』

[楼主]  [25楼]  作者:liangxinga  发表时间: 2004/02/09 09:43 

『『『不同地的运动的两个钟与地面不同地的两个钟对准,经过一段时间运动,这两个钟还能与地面两个钟对准嘛? 他们初始的“因”是一样的,由于环境不同(不同地),所以在没有明确的理由下,你不能说它们一定还是对准的。』』』
<<<空间是均匀就可以保证不同地点的钟一定还是对准的。>>>

『『『这是一个实验。无论你用量子力学还是其他什么力学来解释它,它还是一个实验事实。是教你看近代物理的实验。』』』
<<<这一类的实验我看的多,但它们都是微观领域的东西,都是用微观领域的尚不成熟的连爱因斯坦也不承认的理论进行解释的,你用这样的实验(从本质上讲,它们都是原因尚不明确的事件)来证明同因不一定同果不觉得太牵强附会吗?>>>

『『正是在说你回复的不对地方。』』』
<<<我不知哪个地方回复的不对,请明示。>>>

『『『不同地点的“因”一样时,随着时空变化,你有什么物理定律能保证它们对于某个观察者的变化过程也相同,从而得到相同的果。见上』』』
<<<空间是均匀的这一条就足够了。>>>

 [26楼]  作者:无尘宗禅  发表时间: 2004/02/09 12:22 

『『『不同地的运动的两个钟与地面不同地的两个钟对准,经过一段时间运动,这两个钟还能与地面两个钟对准嘛? 他们初始的“因”是一样的,由于环境不同(不同地),所以在没有明确的理由下,你不能说它们一定还是对准的。』』』
<<<空间是均匀就可以保证不同地点的钟一定还是对准的。>>> 『『『空间均匀是指在相同的时空条件环境下物理过程不变。对于一个观测者来说,A,B是不同的地点,AB上的事物过程对他来说就是不同的时空条件。比较以下情况:一人M拿着一个钟站在A点看钟的运行方式a,和M站在B点看钟的运行方式b。如果时空是均匀的,那么a=b,即M看到相同的运行情况;如果时空是不均匀的,那么a不等于b,即M看到不同的运行情况。』』』


『『『这是一个实验。无论你用量子力学还是其他什么力学来解释它,它还是一个实验事实。是教你看近代物理的实验。』』』
<<<这一类的实验我看的多,但它们都是微观领域的东西,都是用微观领域的尚不成熟的连爱因斯坦也不承认的理论进行解释的,你用这样的实验(从本质上讲,它们都是原因尚不明确的事件)来证明同因不一定同果不觉得太牵强附会吗?>>>  『『『正是因为情况不明,所以我们不能用它们构造的钟作为对钟的标准。爱因斯坦不承认的不是实验事实,而是理论构架。客观上存在正测量的不确定性与理论对这种不确定性的解释是两回事。』』』


『『正是在说你回复的不对地方。』』』
<<<我不知哪个地方回复的不对,请明示。>>>  『『『回复不一定是准确地回答。在这里你又绝对化了。』』』


『『『不同地点的“因”一样时,随着时空变化,你有什么物理定律能保证它们对于某个观察者的变化过程也相同,从而得到相同的果。见上』』』
<<<空间是均匀的这一条就足够了。>>>

[楼主]  [27楼]  作者:liangxinga  发表时间: 2004/02/09 14:07 

<<<空间均匀就可以保证不同地点的钟一定还是对准的。>>> 『『『空间均匀是指在相同的时空条件环境下物理过程不变。<<<对呀,时钟所指示的一秒就是一个物理过程,物理过程不变,钟当然也就不会变了。>>>对于一个观测者来说,A,B是不同的地点,AB上的事物过程对他来说就是不同的时空条件。<<<不同地点就是不同条件与空间是均匀的互相矛盾。>>>比较以下情况:一人M拿着一个钟站在A点看钟的运行方式,和M站在B点看钟的运行方式b。如果时空是均匀的,那么a=b,即M看到相同的运行情况;如果时空是不均匀的,那么a不等于b,即M看到不同的运行情况。<<<说的对,但我们讨论的事件的时空是均匀的。>>>』』』

『『『正是因为情况不明,所以我们不能用它们构造的钟作为对钟的标准。<<<我没用它作为对钟的标准。>>>爱因斯坦不承认的不是实验事实,而是理论构架。客观上存在正测量的不确定性与理论对这种不确定性的解释是两回事。<<<.即使是实验事实也不能用它证明同因不一定同果,理由乃是我上一帖中说过的即这一类事件的原因尚不明确。>>>』』』


 

 [28楼]  作者:无尘宗禅  发表时间: 2004/02/09 15:21 

<<<空间均匀就可以保证不同地点的钟一定还是对准的。 『『『空间均匀能保证相对静止的钟同步,但不能保证它们运动后与原来静止的钟同步』』』>>>

『『『空间均匀是指在相同的时空条件环境下物理过程不变。<<<对呀,时钟所指示的一秒就是一个物理过程,物理过程不变,钟当然也就不会变了。>>>对于一个观测者来说,A,B是不同的地点,AB上的事物过程对他来说就是不同的时空条件。<<<不同地点就是不同条件与空间是均匀的互相矛盾。『『『相对于一个观测者来说,不同地点就是不同条件。一个观测者在O点,A,B对于他来说是不同地点,所以对于他来说是不同条件。这与时空均匀没有矛盾。』』』>>>比较以下情况:一人M拿着一个钟站在A点看钟的运行方式,和M站在B点看钟的运行方式b。如果时空是均匀的,那么a=b,即M看到相同的运行情况;如果时空是不均匀的,那么a不等于b,即M看到不同的运行情况。<<<说的对,但我们讨论的事件的时空是均匀的。『『『你理解什么是时空均匀了嘛?再看看我的例子。』』』>>>』』』


『『『正是因为情况不明,所以我们不能用它们构造的钟作为对钟的标准。<<<我没用它作为对钟的标准。『『『你认为知道了已知条件,就一定能得到确定的结果。实验证实,在已知的条件下不一定能得到确定的结果。同因不一定同果。』』』>>>爱因斯坦不承认的不是实验事实,而是理论构架。客观上存在正测量的不确定性与理论对这种不确定性的解释是两回事。<<<.即使是实验事实也不能用它证明同因不一定同果,理由乃是我上一帖中说过的即这一类事件的原因尚不明确。 『『『重复:既然不能明确,你如何能明确地确定钟移动后还是同步的呢?』』』 >>>』』』

[楼主]  [29楼]  作者:liangxinga  发表时间: 2004/02/09 17:06 

『『『空间均匀能保证相对静止的钟同步,但不能保证它们运动后与原来静止的钟同步』』』
<<<你这句话回复的是我上上帖的内容,你总是只说结论不说根据。>>>

『『『相对于一个观测者来说,不同地点就是不同条件。一个观测者在O点,A,B对于他来说是不同地点,所以对于他来说是不同条件。这与时空均匀没有矛盾。』』』
<<<空间均匀就是指各处的‘因’是相同的,你说不同地点的条件不同,这还不矛盾什么才叫矛盾?>>>

『『『你理解什么是时空均匀了嘛?再看看我的例子。』』』
<<<空问均匀是指处处的物理条件相同,你的例子也符合这一条件。>>>

『『『你认为知道了已知条件,就一定能得到确定的结果。实验证实,在已知的条件下不一定能得到确定的结果。同因不一定同果。』』』
<<<我是指出你举的例子中原因还不明确不能证明你的同因不一定同果,一旦原因明确后就会以同因同果的规律出现。>>>

『『『重复:既然不能明确,你如何能明确地确定钟移动后还是同步的呢?』』』
<<<我指的是你举的例子中原因并未完全明确,并不是指钟。>>>

<<<到现在为止你还没有证明你的同因不一定同果,你的举例也是不对的。我以前已引用过逻辑学中的一句话,下面再抄给你,“因果联系的确定性从质的方面来说,就是在同样的条件下,同样的原因一定产生同样的结果”。如果你连逻辑都不相信,下面我真的无能为力了。>>>

 [30楼]  作者:无尘宗禅  发表时间: 2004/02/09 21:03 

『『『空间均匀能保证相对静止的钟同步,但不能保证它们运动后与原来静止的钟同步』』』
<<<你这句话回复的是我上上帖的内容,你总是只说结论不说根据。>>>  『『『一个钟从静止到运动,有什么理由说它还和静止的钟同步?』』』


『『『相对于一个观测者来说,不同地点就是不同条件。一个观测者在O点,A,B对于他来说是不同地点,所以对于他来说是不同条件。这与时空均匀没有矛盾。』』』
<<<空间均匀就是指各处的‘因’是相同的,你说不同地点的条件不同,这还不矛盾什么才叫矛盾?>>>  『『『但对某一个观测者来说,“因”就不同了。他离开A的距离和离开B的距离就不一样』』』

『『『你理解什么是时空均匀了嘛?再看看我的例子。』』』
<<<空问均匀是指处处的物理条件相同,你的例子也符合这一条件。>>>  『『『对于某个观测者来说就不一样,静止的火车和运动的火车是相同的物理条件? 在A上和在B上发生的物理过程对于A的观察者来说是相同的条件?』』』


『『『你认为知道了已知条件,就一定能得到确定的结果。实验证实,在已知的条件下不一定能得到确定的结果。同因不一定同果。』』』
<<<我是指出你举的例子中原因还不明确不能证明你的同因不一定同果,一旦原因明确后就会以同因同果的规律出现。>>>『  『『有一点实验是明确的,就是没有人能确定其确定的结果,只能知道其可能的结果。关于这些,你该好好学习近代物理』』』


『『『重复:既然不能明确,你如何能明确地确定钟移动后还是同步的呢?』』』
<<<我指的是你举的例子中原因并未完全明确,并不是指钟。>>> 『『这里已经回到了你的错误源头』』』


<<<到现在为止你还没有证明你的同因不一定同果,你的举例也是不对的。我以前已引用过逻辑学中的一句话,下面再抄给你,“因果联系的确定性从质的方面来说,就是在同样的条件下,同样的原因一定产生同样的结果” 『『『这个不是和我说的一模一样嘛!!!,我说:“同因不一定同果,同果不一定同因,同因同果是有条件的。”』』』。如果你连逻辑都不相信,下面我真的无能为力了。>>>

引文:“因果联系的确定性从质的方面来说,就是在同样的条件下,同样的原因一定产生同样的结果” 『『这话对嘛?』』

比较:“因果联系的确定性从质的方面来说,就是在不一样的条件下,同样的原因一定产生同样的结果” 『『这话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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