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60楼】说:
网页显示乱了程序…… 对于这一帖我当即就予以回复了,可是,一直不出来,而出来的帖子 则不是针对这个帖子的回复,所以给人“所答非所问”的感觉,给人“回避问题”的感觉。 关于 “物理方程”的择解问题,我的看法是,正因为是 “物理规律的唯一性”才产生了对“解析解”的“择弃”问题,“解铃还得系铃者”,这里的“系铃者”不是别者,就是“物理规律”,既然是 “物理规律”给我们所制造的“纠结”,我们不能放过“物理规律”;所以,我们应该 毫不犹豫地去从“物理规律”中寻找“解药”,这就是“择解”的总方针、大方向、总原则,就沿着这个方向探索,必然能够突破难关。 譬如 我们曾经 从 欧勒方程 中获得关于 比熵的两个解析解,一个解是表示比熵等于一个常数;另一个解,则表示 比熵 除了含有常数项,同时还含有 变量(密度参量)一项;这两个解析解 从数学角度看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但它们却各自对应着截然不同的物理规律,而客观事实却是唯一的,绝无可能“亦此亦彼”,究竟何去何从?容不得闪烁其词 模棱两可 必须拿出有力的理由充分的依据来做出令人心无余悸的心悦诚服的择弃。 那就是 利用 封闭的热力学系统在绝热可逆胀缩过程系统总熵必然保持守恒 的熵变规律 来建立一个含有“比熵”的定积分,再对其关于系统总体积的微商必须等于零,来做出判决。 局域在数学内部纠结肯定是无济于事的;必须走出数学领域 进入物理领域寻找“解药”。 如果不是“物理规律的唯一性”的要求 也就不会出现对 解析解 的 “择弃”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