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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21楼我已经阅完。感谢具体计算!!不过我认为,这绝对不是仅仅寻找1/r^2、1/(r-C)^2、1/[r(r-C)]的系数那么简单的。比方说,1/(r-C),可以化为1/r+C/(r(r-C)),那么其平方,即1/(r-C)^2,也可以生成1/r^2与1/[r(r-C)]。
1/r^2、1/(r-C)^2、1/[r(r-C)]并非独立、“线性无关的”,彼此是有联系的,因此它们的系数分布不是唯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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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21楼我已经阅完。感谢具体计算!!不过我认为,这绝对不是仅仅寻找1/r^2、1/(r-C)^2、1/[r(r-C)]的系数那么简单的。比方说,1/(r-C),可以化为1/r+C/(r(r-C)),那么其平方,即1/(r-C)^2,也可以生成1/r^2与1/[r(r-C)]。
1/r^2、1/(r-C)^2、1/[r(r-C)]并非独立、“线性无关的”,彼此是有联系的,因此它们的系数分布不是唯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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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21楼我已经阅完。感谢具体计算!!不过我认为,这绝对不是仅仅寻找1/r^2、1/(r-C)^2、1/[r(r-C)]的系数那么简单的。比方说,1/(r-C),可以化为1/r+C/(r(r-C)),那么其平方,即1/(r-C)^2,也可以生成1/r^2与1/[r^2(r-C)]。
1/r^2、1/(r-C)^2、1/[r(r-C)]并非独立、“线性无关的”,彼此是有联系的,因此它们的系数分布不是唯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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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0楼】说: 那就 待 变形后 再对 各种 同类项 进行各自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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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0楼】说: 那就 待 变形后 再对 各种 同类项 进行各自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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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2楼】说: 多项式 中的 “项”是相对的,可以存在“项中项”, 譬如 我们怎样才能运用恒等式原理从(a+b-5)x^2+(2a-c-5)x+a+d-9=0 中求出 :a、b、c、d 这 四个知数 ? 这里似乎缺少条件?
其实,我们可以进行恒等变形 使之 多出(x+1)^2这一项, a(x+1)^2 +bx^2-cx+d=3(1+x)^2+2x^2-x+6 这个例子说明 “项”是相对的,可以组合出一种 新的 “项”。 也就是说,我们不必 使用 分式分解的手段 去努力 分解某些结构的“项”,完全可以去考察现有形式的 “项”的系数 是否平衡?如果是恒等式 无论你如何变更“项”的具体结构,各种新项的系数必将达成新的平衡。 也就是说 判断 恒等式 与“项”的具体结构形式无关。 所以 不必去努力分解 分式。 反之亦然 如果多项式 在某种 结构形式状态没有达成系数平衡,即使你去努力分解出新的“项”,勉强使得该项达成了平衡,必将出现 新的不平衡“项”,只要含有一种同类项的系数不平衡,那么就会“一票否决”,即决定了这个多项式不属于恒等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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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验证 “数值解”的准确性?
“数值验解法”最直接、最可信。 |
| 朱先生,我验证过几遍了,应是成立的. 请再仔细验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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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6楼】说: 沈教授 干脆进行数值验解: (C/r^2){(1/4)[1/(r-C)-1/r]+1/(2r)}+(1-C/r){[-1/(r-C)^2+1/r^2]/2 干脆 令 C=1,r=2,且分别代入上式【援引 [21楼]】,进行数值验证,一步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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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6楼】说: 沈教授 干脆进行数值验解: (C/r^2){(1/4)[1/(r-C)-1/r]+1/(2r)}+(1-C/r){[-1/(r-C)^2+1/r^2]/2 干脆 令 C=1,r=2,且分别代入上式【援引 [21楼]】,进行数值验证,一步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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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6楼】说: 沈教授,你将验解过程的草稿纸 拍照上传至 h.l.zdy@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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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2楼】说: 沈教授,你这个方程组有两个解析解,很可能不是质因式型的多项式。 3X’+2X/r-2/r-XY=0, [Y/4+1/(2r)]X’ +[Y’/2+Y^2/4+3Y/(2r)+1/r^2]X-1/r^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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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6楼】说: 非线性微分方程超过两项,就有可能存在线性无关的多个解,因为 有可能 不属于 质因式。 非线性微分方程的唯一解 只适用于 两项微分方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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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使用 Maple9.5数学软件的“factor”功能对表达式:(C/r^2){(1/4)[1/(r-C)-1/r]+1/(2r)}+(1-C/r){[-1/(r-C)^2+1/r^2]/2 +(1/4)[1/(r-C)-1/r]^2+1/r^2+(3/2)(1/r)[1/(r-C)-1/r]}-1/r^2=0进行直接验证,结果显示确实等于零。
严格证明 X=1-C/r,Y=1/(r-C)-1/r 沈教授给出的这组解析解也满足第二道方程的要求。 超过两项的非线性微分方程的解析解不仅难找,而且不容易穷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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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相信, 肯定还存在另一组解,只是求不出来. 沈教授,你如何敢肯定 还会有另一组解的呢? 判断 非线性微分方程(组)的解析解 的个数,是比较麻烦的,但只要你找到了侦破方向,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鄙人,以为 对于“质因式型”的非线性 微分方程(组)不应该存在着多个解析解。 关键 就是 如何判定 是否属于“质因式型”? 譬如,(X'r)^3-(X)^3=0 这个非线性微分方程 就不属于“质因式型”虽然只有“一阶”却应该有三个解析解。当然对于只有两项的方程,一眼就可以看出,但对于三项或更多项的情形,就很难一眼看出 究竟是否属于“质因式型”,这就是难点;也是关键所在。这应该是我们判定其解析解个数的侦破方向之一。当从中分解出 线性方程时,再注意“子方程”的阶数对其解析解的个数的影响。这样就会减少我们在面对非线性方程时的盲目性和茫然感、甚至产生不可知论,以为是个大黑洞 雾中花 水中月 滋生消极悲观 却懦退缩的心理。要坚信 这是小菜一碟, 从战略上藐视困难 大胆探索 但又要步步为营谨慎推理,敢为天下先,敢于垦荒 独辟蹊径 敢于独树一帜 切忌满足于 教科书。 后人有责 任有义务 有能力 开创前人的未尽事宜 ,人类认识自然规律 就是靠世代相继的不懈努力 从而实现逐步完善; 使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逐步逼近客观规律…… 这个过程 永远不会完结 永远处在“正在进行时”的状态。虽然我们都很愚蠢笨拙,但即使愚者若坚持千虑亦或会产生新的意识…… 要解放思想 冲破神秘感 不要以为 非线性微分方程(组)的求解问题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禁地,不要以为只有 庞加莱 泰勒 莱布尼兹……等数学大圣才有资格探索这些未知领域 或许你我也是一代数学大圣 。 只要你“妄想”自己“也能”,且将这种“妄想”当真,自不量力 误闯误撞 痴迷不醒 走火入魔 锲而不舍 坚持数十年如一日 或许会久梦成真 。 所谓“大师”,其实就是“大痴” 。 对于 你给出的那个非线性微分方程组 也因为它不属于“质因式型”,而不光是“消函后”所得常微分非线性方程之“阶数”的问题。“阶数”只对线性方程的解析解的个数有必然的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