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东西是人为定义的,知道什么叫定义吗?就是起名字。
比如某人生了个儿子,起了个名叫“AB”,你有什么不满意的啊?上次就有人说他要用“惯性系”这个名字给他创造的那个系统用,说人家“匀速直线运动的系统”不允许叫“惯性系”这个名字。讨论物理学怎么讨论起抢夺名称使用权的问题了? 人家给“匀速直线运动的系统”起了个名字叫惯性系,有什么不允许吗?人家起这个名的时候你不说,现在用了几百年了又要来抢。 数学中把“相等、等价”这上意思用符号“=”表示,还取了个名字叫“等于”,现在又来抢这个名。“等于”这个名可是比物理学的岁数都大啊,这么老的名字也要抢啊? 强迫别人换名字是什么心态啊?这不是数学问题了,也不是物理学和任何自然科学的问题,是原始的占有欲心理。 一看到别人有什么就想居为己有。 A>B=B<A,人家把这一类的对比结果相等的现象称作“相对性原理”,你要是对“相对性原理”这个名字喜欢,你应该早生5000年,那样你就有机会先用这个名字了。后来的人也没理由和你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