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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明白,尺是干什么用的。它是供你测量你所在的位置上物体长度的,不是让你拿着地球上的卡尺量月亮的,你也不具有可操作性。
很显然,你没有任何理由能够证明0.8c的车上的尺变短了。你用车上的尺测量车长依然是400米,在地面上测量它依然是400米。为什么地面上测量也是400米呢?且看: 静止时,车尾在原点0米处,车头在400米处。当车运动起来,车头和车尾具有相同的加速度和速度。车尾距离原点的距离在不断增加,车头距离原来400米处的距离也不断增加。车尾的坐标是s1=att/2,车头的坐标是s2=400+att/2,不管你加速到什么速度,车头和车尾的距离总是s2-s1=400+att/2-att/2=400米。这个距离是不会变的,跟速度没有关系。因此,地面上看运动的列车也没有变长或变短。 你在车上测量的是400米,在地面上测量的还是400米。你那个变短从哪个理论推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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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楼] 作者:王普霖
在牛顿力学下,按照你给的条件在S系加速(能否真实实现且不用管它),火车到了S'系的长度还是400米,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种思路和结论在牛顿力学下保证成立,换一种理论就不一定成立。 在牛顿力学下,我们会约定:S'系的1米尺在S系来计量也要等于1米,S系的1米尺在S系'来计量也要等于1米(这其中还涉及测量规则和同时概念,也不说它)。但是,牛顿力学的这个约定不是必然的、必须的,不管你喜欢与否,我们可以改变这一约定,一旦换一个约定,则即使火车按照你提出的条件加速到S'系,S'系的计量结果完全可以不等于400米。 就与你说这些吧,能不能消化就看你自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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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楼] 作者:王普霖
不要把计量结果与计量对象混为一谈,不要把“约定可以改变计量结果”错解为“约定可以改变计量对象”。如果我分析的没错,你把约定可以使得物体的长度计量结果由400米变为300米,错解为计量对象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用牛顿力学的计量体系,或者说用你熟悉、你喜欢的计量体系,没有人能够使得S'系计量的400米长度在S系变成300米的计量结果。就我前面所说相对论中的例子,在S'系的400米,S系计量的就是240米,注意,不要把这种不同或“这种收缩”理解为被计量对象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计量对象没有任何变化,并不是你理解的“计量对象发生了收缩”;如果把这个例子换算到牛顿力学,则S'和S系计量的长度都是240米,不会有S'系计量为400米的结果,你也就能够接受了。 我这样说,你心里可能还是觉得十分别扭,甚至把相对论的这种计量看作是不可理喻的,从内心里坚决反对这种约定的出现。但是,不管你如何反感,这种约定还是可实现的,你永远不能证明这种约定是错误的。而从学术的角度讲,约定是可以千变万化的,即使人们只用其中的一种,其它情形仍然有研究的必要,人们必须懂得,今天所用乃是一种选择,一旦改变了,就会引起很多连锁的反应。 以你目前的心态和思维,我只能尽我所能,你能明白最好,明白不了也只能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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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楼] 作者:王普霖
“计量对象没有发生变化”,这不是我承认了,而是你混淆了。 我说过,对于一个理论来说,约定会改变理论的形式,“好的约定”会使问题描述更简洁,会得到更优美的表达式,会实现人类不同的追求。用类比的手法来说,一套理论体系如同一幢建筑,建筑呈现出的风格与人们对建筑的设计需求有密切的关系,物理理论同样如此,人们在建立物理理论的时候会有一些总体的要求,比如简洁、优美、易懂,而我们熟悉的公设也是对所建立理论提出的一个总体需求,为了实现这些目的,人们就需要做出相应的规划,而约定就是实现这些需求和规划的一部分。 相对论有两个公设,归根到底则是“相对性原理”,“光速不变”可以说是相对性原理的一种要求。而除此之外,物理学中还缺了一个很重要的基准,那就是速度基准,也许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基准的必要,但是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速度基准都是测量单向速度所必需的,而纵观人类已探知的领域,没有那类物体比光子的运动更适合充当这个速度基准。 而总体而言,相对论有相对论的优势,牛顿力学有牛顿力学的优势(至少你喜欢),你有权利选择哪一个来应用,却没有权利左右其他人的选择,更不能因为你的不喜欢而断定它是错误的。 |
| 相对性原理也不适合光速,它只在低速时近似成立。光速不变更是扯淡,比如一个光源顺序发两个光子,一前一后,无论你坐在哪个光子上看另外一个光子,你都无法看到,更不要说测量,因为谁也不能追上谁或超过谁。这时你还能看到光速c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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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84楼】说: 要是这样的话,就不无循环论证之嫌矣。 我们还是要尊重历史事实,在历史上是先有光速不变,后有相对论。相对论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光速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