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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用极化场理论谈旋涡 下一主题:对万有引力常数的剖析
 [31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06/10 20:12 

对【30楼】说:
凡是认为别人疯疯癫癫的人其实你自己就是个地道的疯子!推荐你这个疯子去阅读《天才与白痴》一书。
 [32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3/06/10 20:34 

接27楼回28楼:(以“”表示假概念)
"相对性伽变式"、"相对性洛变式"、"相对性惯性系"实质是三假同一。
你敢与我比拼"相对性伽变式"与‘伽变原式’的真假吗?
你如有求真精神,还怕比拼真假吗?
 [33楼]  作者:新能源新科技2  发表时间: 2013/06/10 21:28 

对【29楼作者:541218】说:

没有想到,你忘记了自己被封禁的遭遇,难道媳妇熬成婆了?

引用作者:541218 “….不是学好了再干,干,就是最好的学习方式,要从战争中学习战争。
不是将前人的学术观点系统地研读好了再创作,创作与探索的行为就是最有效的提高自己学术修养的过程….”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82221.html [2楼]


为什么大家不愿意批驳 比如19楼中提到的几篇,是否能够批驳一二?

关于角动量,朱老师已经驳倒我了吗?
 [34楼]  作者:新能源新科技2  发表时间: 2013/06/10 21:30 

支持[32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的“你如有求真精神,还怕比拼真假吗?”


支持求真精神。
 [35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06/10 22:26 

对【33楼】说:
我当然能够使你醒悟,你究竟错在哪里,但是 也得面对面地比比划划才便于施教……那怕是一名高级教师也需要在黑板上作图且通过模型演示来帮助教学……没有一个是通过一封信 一个帖子就用可以将愚蠢的学生思路理顺的,我要等你说唯独指望你朱顶余老师施教了,我才会最后一个作答  我不愿意抢话……你马老弟还是另请高明去吧  等你无果而归再说吧
 [3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06/10 22:57 

马老弟,你必须记住:你所导出的新结论必须至少得到一位理科教授的再三认同,才有讨论意义。譬如,我提出 质能联系定律E=mc^2中的E究竟是否应该包括势能,引力场中自由下落的粒子的质量是否与其速率无关,就得到了沈建其副教授的再三认同 所以 我这个提法即使是错误的也值得讨论。
现在 我问你,如果你马天平的某些新结论也得到诸如沈建其副教授的再三认同,我必然立即投入研究!可是 你没有!你怎么叫我有兴趣搭理你!不仅黄德民没有兴趣,我也没有兴趣!我在学生时代就是这样的,如果有谁说这道题是全校同学都没有一个能完成的习题,我就立即产生兴趣……不甘示弱 投入思索 别人不能完成 我必须能够完成 !这就是我的性格!我就是要称雄霸世,必争第一 !我不知道马老弟是怎么想的,
 [37楼]  作者:新能源新科技2  发表时间: 2013/06/11 05:31 

对【29楼作者:541218】说:

今天再次评论29楼。

很久以前,曾经看到一个漫画,一个人在树后面瞄准啄木鸟,这个人和枪组成类似啄木鸟。

难以理解,作为探索真理的同路人,亲爱的541218 呀,相煎何太急。
 [38楼]  作者:新能源新科技2  发表时间: 2013/06/11 05:31 

对【35、36楼】说:
既然发现简单的错误,为什么不愿意说出来。难道找这些理由的时间,不能化作回答。

引用“如果有谁说这道题是全校同学都没有一个能完成的习题,我就立即产生兴趣”
===那么,当很多人认为我的文章不可能正确的时候,难道你必然认同?
 [39楼]  作者:王晓斌cn  发表时间: 2013/06/11 10:23 

对【38楼】说:
 

论坛行动指引

一、论坛的宗旨:为广大的科学爱好者提供一个公开、透明、公平、理性、包容、开放、独立的交流平台,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

二、论坛组织原则

本论坛遵从自发、自主、自律、平等、公开、透明的原则,本论坛所有的权利来源于论坛的参与者,所有的权利归于论坛的参与者,所有的权利服务于参与者。

常设组织机构由以下部分构成:

1、学术委员会

职责:

成员构成:

2、监察委员会

职责:

成员构成:

3、内务委员会

职责:

成员构成:

4、交流委员会

职责:

成员构成:

常设组织机构的产生办法

常设组织机构由全体参与者投票选举产生

常设组织机构的任期

常设组织机构的交接

非常设组织机构

独立委员会

产生办法

职责

人员构成

三、论坛行为原则

    本论坛致力于为论坛成员的科学理论、科学实验、科学发现、科学观点提供一个讨论完善推广的平台,科学实验、科学发现必须是真实的,提供的报告必须是完整的(建议制订一套指导性的实验规范、实验报告的规范),科学理论、科学观点、讨论话题其内容应具有逻辑性、规范性(使用的假定必须在发贴的前面特别注明,引用的文献也要说明,推导和说明过程应是符合逻辑的,但话题可以是颠覆性的),谢绝一切与前面所列内容无关之非科学性话题,特别是与宗教、神秘主义有关之话题。

四、成员行为原则

   我们的理论、观点、实验往往都是建立在我们所能感知的事物、环境之上的,而并不是建立在整个宇宙的基础之上的,小环境内适用的理论、观点、实验放之整个宇宙则不一定能够适用,因此,我们的理论、观点、实验往往都是具有局限性的,客观上我们就是井底之蛙;虽然我们都想完全客观地进行实验、提出观点与理论,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我们做不到这一点,其中必然参杂有我们的偏好、我们的固有观念的影响,所以,我们的理论、观点、实验往往都是具有主观性的;真理是客观的,但真理往往不是一步就能达到的,我们只是正走在通往真理的道路上,正处在追求真理的进程中;所以,我们在坚信我们提出的理论、观点、实验都是真实的、正确无比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秉持一种开放的、不偏不移的中立心态,让我们的讨论建立在平和、理性、逻辑性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去伪存真、把我们捡到的矿石淬炼成金。讨论过程中,应遵循:

1、 发言应该具有针对性:针对讨论对象的观点、推导说明过程等,提出疑义,提出你的观点,直接回答对方提出的问题。

2、 发言应该具有专一性:讨论应该专注于原有的讨论范围,不要转移话题,你如果要讨论新话题,可以等讨论结束后再提出,或者另起新贴。

3、发言内容应具有逻辑性:讨论过程中提出的结论、观点应该是有根有据的,其过程应该是符合逻辑的,当然并不排斥合理的假定。

4、发言应该尽量做到简洁、明确无歧义。

5、排除一切非学术性话题。

6、禁止一切空洞无物为博眼球、排行的刷屏行为;为免错失蒙尘的明珠,提供一种置顶求关注的机制。

7、提供一种免责的不限制的发言机制,譬如设立专贴,或者每段时间提供一定的时间,满足某些参与者的发泄需求。

参与者如果有违规发言的,

五、成员组织原则

加入论坛的程序:

退出论坛的程序:

参与者违规发言处置程序:

六、论坛知识产权

七、论坛年会制度

八、论坛财务制度

九、论坛附属物管理制度

[楼主]  [40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13/06/11 11:05 

对【39楼】说:

不错!希望你进一步完善!

建议增加论坛主题:挑战相对论以及与此有关的内容。 

 [41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3/06/11 12:19 

我觉得我们论坛的人是自生自灭,丝毫不影响地球转动。我们那一辈的人已经很少来了,现在轮到了下一代。也好,能有个能发泄排解的地方,也可避免好多人真的必须去医院。
 [42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06/11 13:42 

对【39楼】说:
希望每个人 对于每一个帖子 都必须虔诚地认真地负责地一针见血地一语破的地直插心脏式地言辞犀利地苛刻批判(吐槽)!不许敷衍与违心地恭维或无原则地苟同,更不能带着嫉妒恨的心理故意歪曲找茬 不许照顾发帖人的面子,不管他是谁,只要你不认可他的发言,你就必须直截了当旗帜鲜明的地说出来,不要碍面子 吞吞吐吐支支吾吾 拐弯抹角 只认真理不认人。不能拿真理做交易,发言必须承担责任(含法律责任),如果你坚持否定或坚持肯定否认的某种论调,那你必须承担责任(含一切后果),如果你的判断失误 你必须承担责任(含法律责任),杜绝信口开河,出于个人好恶 出于嫉妒 故意的歪曲,杜绝“默杀”现象!要么就立即退出!若不退出,就必须承担一切言论责任“后果”,履行一切发言义务。
 [43楼]  作者:王晓斌cn  发表时间: 2013/06/11 13:51 

对【40楼】说:
         这只是一个框架,该怎么把它细化,望大家提出宝贵意见,我的任务是综合大家的意见,把它具体化、可操作化,希望大家不吝建议。
 [4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06/11 13:52 

对【39楼】说:

避免不作为与乱作为的现象!必须没法使每个成员都感到责任重大 骑虎难下  进退两难  左右为难

否则 一个 突破性灵感出来 无人问津  采取“默杀”的逃避责任的方式来埋葬真理,见死不救!就好比 当你听到门外有撕心裂肺的惨叫呼救声……你探头一看正是你所深恶痛绝的那个令你讨厌者,你就出于嫉恨个人好恶佯装没听见继续睡大觉任其惨死……这种残忍之徒早该灭绝!

 [45楼]  作者:王晓斌cn  发表时间: 2013/06/11 14:10 

对【44楼】说:
       那可以设立一种挑战机制,立帖人可以指名道性地发出挑战,被挑战者必须应战,除非他提出回避,为避免恶意挑战,规定可以挑战的次数,为避免恶意回避,规定回避次数,规定接受挑战的次数,超出就不得再向他挑战。
 [46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06/11 14:29 

对【39楼】说:
要平等对话,不要搞学历歧视  不要恃才傲物  不要自以为是 不要搞人治 要提倡法制 要以理服人 不要滥用权力,不要靠个人好恶行事 要民主 平等 公平 公正 透明 允许抗辩  要讲道理  不靠义气行事  版主必须将封杀大权交给被封杀者自己封杀自己的IP!这在江湖上叫做“自己了断”将大刀交给被擒者自己,自刎!或 饮弹而绝! 自杀制!叫被封杀者“死”得心甘情愿 毫无怨言。版主的IP由任何一位网友来肆意封杀!也就是说 普通网友必须拥有肆意封杀任意一位版主IP的特权!这要求 每一个版主 不能凭借 权力来压服网友,而只能靠善良的心呵护和美德来慰藉每一位网友,使得每一位网友从内心感觉这位版主就是就是救世主就是乐于助人的最善良的网友 ,版主必须以德报怨不能淫威滥杀无辜 靠个人好恶行事  版主看不惯谁 就找茬封杀谁,而网友看不惯某位版主却不能找茬封杀某位版主,这就叫做权力的不对称 权利的不平等 关系不民主 这就导致一种压抑一种暴动  一种火山式的总爆发   ……  必须消除这种不平等 实现民主与平等
 [47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06/11 16:06 

对【45楼】说:
对于一个离经叛道的新观点,必须每一位网友都负责任地发表自己内心的看法(吐槽),言辞必须尖刻犀利,态度必须明朗 旗帜必须鲜明   认理不认人。如果你故意歪曲、胡搅蛮缠 蓄意歪曲贬低 你必须承担其一切后果。不得违心谬赞 无原则苟同 拿真理做交易,也必须承担一切后果,如果有一个网友说 吞饮砒霜可以防衰老,你立即恭维道:不错!好办法!误导了许多无知者吞饮了砒霜,毒死一大堆的人……那你也必须承担这一严重的社会后果。如果适当饮用一定量的砒霜确实能够对猝死者有起死回生的奇效,你处于谨慎 一律予以否决,结果误导他人坐失良机   你也应该承担这一严重的社会后果。这就需要 言之有理 论之有据 切忌无稽之谈 人云亦云  不负责任地瞎起哄  必须谨慎地负责人地积极应答!那你应该说这一骇人听闻的新想法 需要谨慎验试……值得关注!   
 [48楼]  作者:王晓斌cn  发表时间: 2013/06/11 17:29 

对【46楼】说:
        楼主,你所说的这些概念性的东西都已体现,希望提出细节层面的建议,把它落实到行动中,望大家提出更多建议!
[楼主]  [49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13/06/11 19:21 

对【44楼】说:
那请你先说服“新能源新科技”!
 [50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06/11 22:52 

对【49楼】说:

德民,谁也别幻想使顽石点头……

马天平这个糊涂蛋不仅仅是基础差 悟性低,更是自以为是 妄自尊大 王春元第二。胡搅蛮缠,俗不认输,你怎么能说服他,除非你无原则地一味地恭维他、谬赞他 才能被他接受。如果这样地把他当孩子哄,这就是沦为幼儿园了 就是对科学的不负责 就是犯罪!

马天平与朱顶余不尽相同,朱顶余虽然也给人自以为是狂妄自大 不可一世的感觉,但是 朱顶余 敢于下赌注

若你再三地指责他错了,他若死不认输,他就敢于下赌注!而且他的想法往往至少得到一位理科教授的再三认同。

而马天平则迥异,既不敢下赌注 又不认输,也从未得到过哪怕是一位理科教授的再三认同。你说对这种理盲的胡言乱语认真岂不是让人捧腹大笑嘛!大街上卖葱的坚称人死后有灵魂 有阴阳两个世界   你也要去说服他……世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不懂物理 你都要去说服他……不累死你才怪呢 毫无必要也毫无意义 对于“挑战相对论”这样的一个中外堪称一流的学术高端论坛岂容马天平之流的理盲来搅和  满篇幅 到处可见他的 疯言疯语:推翻这个 推翻那个  不知他有多大的能耐 自己不具备运用物理学基本原理去分析、理解具体的物理问题  就倒打一耙说角动量不守恒 相对性原理不成立等等……

我一眼就看出 马天平之所以声嘶力竭地叫嚣 角动量不守恒 就是因为 马天平的受力分析能力极差 他无以为 两个平行轴上的此轮的同向旋转相互啮合时导致角动量消失 他那里知道 当两个此轮啮合时必然产生力矩驱动底座(整个系统)做同向旋转以继承两个此轮的角动量 我已经反复地这样提示了  他还是坚持胡搅蛮缠 继续坚称角动量消失了……我叫他到我茅舍来 我当面 作图 比划 结合模具 进行详细的受力分析   此轮啮合时是怎么产生驱动力矩的?驱动力矩产生的动力学机理 是什么……依据是什么  理由是什么?保证说得一清二楚  绝不会有任何含糊 没有支吾搪塞 的环节 绝不会含糊其辞保证说得伶牙俐齿  保证任凭对方诘难 敢于摊牌  ……可是马天平不愿意大驾光临  我有什么好办法 只有任他去闹去吧

我不仅仅能够定性地作出动力学解释 维护角动量守恒定律   还能精辟地给出 具体的角速度值 但必须是完全弹性的碰撞过程 譬如 两个同轴旋转的齿轮发生完全弹性的啮合式碰撞 精确计算出碰撞后的两个齿轮以及底座三者的各自角速度,假设这两个齿轮的质量 半径 转速 各不相同  而且整个底座本没来也一直处于旋转状态 求啮合式碰撞后各自的角速度的大小和方向   这隶属于著名的“三体碰撞问题”,虽然只有两个齿轮发生啮合式碰撞 但整个体系便构成了第三者,所以这属于 三体碰撞问题   因为 我不仅仅系统深入研究过三个弹性体的平动同时相撞的问题 同时也研究过 同轴或平行轴多个齿轮的弹性啮合式相撞问题  这就广泛地允许齿轮的旋转方向各异 并不强求旋转方向必须保持一致  这属于 一般性的普适的系统性的多弹体正撞类动力学研究  马天平 这属于一种极其简单的特例 特别好对付 口答题 抢答题 小儿科的 不值一搭  所以我说一眼就看出马天平错在哪里  我对动力学现象的研究极其广泛细致规范严谨而深入 涉猎深广 思维的敏捷性 洞察力堪称世界一流 无与伦比  就譬如说 三弹体同时正撞问题也是独一无二的成就 谁也否定不了 与谁都敢豪赌一场包括沈建其副教授   所以我绝不会搭理马天平式的理盲 与他为伍深感耻辱  用王春元的话说叫做“胜之不武”,王春元的水平与马天平差不多 风格也极其相似 极其狂妄 自己一派胡言 还说与朱顶余争论毫无意义可谓胜之不武……所以在这里没有输家 都是赢家  没有蠢蛋 都是旷世奇才 都是当代最伟大的理论家 没有一个是孬种 都是英雄 都是真理的化身 都身怀绝技  都是天才家 只有[541218]才是顶愚蠢的疯猪!别的都是一代伟人  都是风度翩翩的绅士和大学者

 [51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3/06/12 04:06 

接32楼:
但是,话得说全面,我确认hudemi 先生的《对相对论“长度变化”的深入分析》帖,是一向相对论最为致命的质难,因为这帖提出的是具体、直观又现实的硬问题!
单凭这致命质难,hudemi 先生已就立下了反相第一功!
 [52楼]  作者:wqqw7758521  发表时间: 2013/06/12 11:51 

对【39楼】说:

有一点哦,不可涉及到收费。

论坛环境靠大家营造,鼓励从自己做起!

道德是一条内裤,应该有,但不能逢人就问人家穿没穿,更不能检查人家,你我都懂这个。

欢迎大家来西陆论坛。

 [53楼]  作者:王晓斌cn  发表时间: 2013/06/12 12:38 

对【52楼】说:
        谢谢中肯的建议,“道德是一条内裤,应该有,但不能逢人就问人家穿没穿,更不能检查人家,你我都懂这个。”,是一句精彩的话,我们当然尊重个人的隐私,决不应该侵犯,也不容侵犯,正常的交流决不应涉及金钱,但如果有人自己为了博出彩、博眼球,自己要悬赏让人家来应战,战败之后,向对方支付辅导服务费,似乎也没有拒绝的理由。我在细化中的规则中打算增加这一条:悬赏条款。请给出宝贵意见,那怕是指责、漫骂都行,只要是从事实出发的。
 [5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3/06/12 14:03 

对【53楼】说:
如果 坚持自己的新论点,死不认输,那就必须下赌注!就好比,马天平坚称自己推翻了角动量守恒定律,谁的指责都不服输, 而且 马天平 再三要求 网友评判他的新论点,那么马天平就应该付出经济代价,雇佣对方帮助评判!但不能强求对方必须评判他的新论点。
 [55楼]  作者:陆道渊247484  发表时间: 2013/06/12 15:53 

紧接51楼:(以“”表示假概念)
在“狭相”中,由于"相对性惯性系"的"相对性",从"相对性洛变式"得到既x=γx’又x’=γx;从而把等式两边同除以c,就得既t=γt’又t’=γt,这就是臭名照著的“双生子佯谬”悖论。
这就是说,hudemi 先生这致命质难如能成功,就是反相的胜利。

所以,我建议把hudemi 先生的《对相对论“长度变化”的深入分析》帖长期置顶,直到质难成功为止。
[楼主]  [56楼]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 2013/06/12 15:57 

对【50楼】说:
能认识到有“顽石”存在就好,再请你回头看看你的44楼、47楼,你有什么心得?
 [57楼]  作者:新能源新科技3  发表时间: 2013/06/12 16:43 

   新能源新科技3 
 祝贺 王晓斌cn  成为版主。
 [58楼]  作者:新能源新科技3  发表时间: 2013/06/12 16:49 

对【54楼】说:

1、哪里存在推翻角动量守恒定律?

2、哪里存在强迫?

3、如果对方明确拒绝,我还能够继续挑战吗?

5、你知道,我多次表示不考虑学术赌博。所以如果一定要涉及,则我将考虑放弃讨论。

 [59楼]  作者:王晓斌cn  发表时间: 2013/06/12 16:50 

对【57楼】说:
      我不是斑竹,也无意成为斑竹。欢迎你就本话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60楼]  作者:新能源新科技2  发表时间: 2013/06/12 17:22 

对【59楼】说:
简单的规则,会更加容易理解和遵守。
复杂的规则,就有可能会像相对论吧一样、或者就像大学的行政化。

锁帖、黑名单、等管理,是否有章可循、是否随心所欲。

更多建议,请其他网友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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