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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戏说玩尾巴的那一类 下一主题:时空的定义
 [91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2/04/18 10:02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92楼]  作者:否定相对论  发表时间: 2012/04/18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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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93楼]  作者:申书亭  发表时间: 2012/04/19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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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2/04/1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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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12/04/19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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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楼]  作者:否定相对论  发表时间: 2012/04/19 19:48 

对【93楼】说:
你以为有了先进的实验设备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吗?像你这样的蠢猪就是有再先进的实验设备也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
[楼主]  [97楼]  作者:申书亭  发表时间: 2012/04/20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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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12/04/20 10:00 


对【95楼】说:
反物质研究已经发展到军事领域,美国声称已经有重大突破。反物质的研究是国家最高机密,这么重要的先进技术,怎么可能在书本上找到?
=============================================================================================
我不知道你是语文水平差,还是因为无法回答我的贴子而故意说一些文不对题的话。我说的是“哪一本书上说过湮灭反应会使物质可灭,能量不守恒?”
难道你的贴子倒是道出了国家的最高机密。
与你这种语无伦次的人讨论是浪费时间。
[楼主]  [99楼]  作者:申书亭  发表时间: 2012/04/20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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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00楼]  作者:申书亭  发表时间: 2012/04/20 10:18 

对【98楼】说:

已经告诉你书上没有,北京高能物理研究所的实验报告上才有。

你听不懂人话,还是老年痴呆?

 [101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2/04/20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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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12/04/20 15:56 

申书亭除了会骂人,说不出任何道理。一个研究所的实验,无法用现有理论来解释,是很正常的。就像季灏实验,发现电子的能量没有按理论计算的结果使铅块温度升的更高。参加讨论的人都在找原因,但是至今没有人认为季灏实验中温度没有升高是能量消失了,不守恒了。

他提出这个实验不是第一次,我也早就作了解释。这不过是季灏实验的另一个版本。相撞的粒子的实际质量比按照加速器的定标值小,所以进行湮灭反应后生成的物质的能量也小于理论值。实验报告不是正式在国家权威刊物和出版社发表的文章。我为了防止他用这个实验报告来搪塞,所以才说:“哪一本书上说过湮灭反应会使物质可灭,能量不守恒?”


这种文不对题的混乱的思维,我看老年痴呆者中也很少见。正常人都知道,如果北京高能物理研究所的实验报告能够确定推翻能量守恒定律,那将会是轰动世界的大事。不可能没有一本书提到它。

[楼主]  [103楼]  作者:申书亭  发表时间: 2012/04/21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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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2/04/21 11:19 

我相信质能对应关系,但不相信质能转换关系。能量是对运动和运动潜力的量度。物质不可能转化成运动。
物质作为宇宙的主体是不生不灭的。它可以转化存在状态,形式,甚至可以“隐身”,但不会消失。能量是物质的属性之一,它和物质不存在转化关系。就像一个人死了,只能转化成尸体,而不可能转化成身高一样。
 [105楼]  作者:否定相对论  发表时间: 2012/04/21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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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06楼]  作者:申书亭  发表时间: 2012/04/23 08:18 

对【104楼】说:

正反物质湮灭实验证明物质是可灭的。湮灭反应产生的能量等于消失的质量乘以光速的平方。你说:【物质作为宇宙的主体是不生不灭的。】你没有做过正反物质的湮灭实验,你怎么知道物质不灭?证据何在?

顺带纠正一下:

现代物理学家发现宇宙中普通物质只占4%,23%的为暗物质,73%是暗能量,物质在宇宙中并不是宇宙的主体。

 [107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2/04/23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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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08楼]  作者:申书亭  发表时间: 2012/04/23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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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12/04/23 14:55 

光电效应
康普顿效应
 [110楼]  作者:否定相对论  发表时间: 2012/04/23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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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2/04/23 21:25 

对【108楼】说:

我没有证据!

[楼主]  [112楼]  作者:申书亭  发表时间: 2012/04/24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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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楼]  作者:周宪  发表时间: 2012/04/24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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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2/04/24 14:09 

在申某某看来,“有”可以变“无”,“无”中可以生“有”,他认为这是物质形态的变化。
他和我们一般人的概念不同,这注定了我们和他永远无法统一意见。
[楼主]  [115楼]  作者:申书亭  发表时间: 2012/04/25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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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16楼]  作者:申书亭  发表时间: 2012/04/25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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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7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2/04/25 11:59 

"有和无是物质形态的变化"——简直胡说八道。物质都没有了还谈什么形态变化。既然是个和尚,还整个什么发型?荒谬之极!
[楼主]  [118楼]  作者:申书亭  发表时间: 2012/04/26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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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2/04/26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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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20楼]  作者:申书亭  发表时间: 2012/04/26 08:53 

对【119楼】说:

你说:【只有"存在"才是一切一切都前提。你的"无"实质上是另一种形式的"有",它是物质的隐形状态。】这才是名副其实的胡说,用你的话说,一个物体已经没有了,哪来的“形式”?请问不存在的事物隐藏到哪里了?

你一面说:【物质都没有了还谈什么形态变化】,一面说:【"无"实质上是另一种形式的"有",它是物质的隐形状态】如此自相矛盾,你如何自圆其说?

“有”是存在,“无”是不存在,两者的性态截然不同。一个连“有”和“无”都分不清的人,如何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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