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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云海,知错要改;陈诚,干点正事!
[楼主] 作者:hudemi  发表时间:2011/03/12 22:03
点击:3015次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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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张崇安  发表时间: 2011/03/12 22:27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3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3 00:15 

黄德民先生,


你没看明白吗?你仔细看看这个主题贴,他两人的观点哪一方正确呢?


=================================================================================================
精彩的实验,值得回味…

南澳洲结论:“假设v1+v2=v1成立,我能说v2可以不是零,认为v2一定是零是错误的,至于v2=?我也不知道,只能说v2远小于v1”(“v1+v2=v1”成立的南澳洲实验,见下面)

实验:到所在单位医务室测量自己的体重
具体方法:出发前在口袋里放一点东西,例如一粒芝麻,一颗绿豆,一张大团结,一粒粉笔头,什么都无所谓,下面以芝麻为例。令人重量是Mg,自己所带的一粒芝麻重量是mg。到医务室后站在磅秤上测量重量,自己记下磅秤的读数,把口袋里的芝麻拿出来放在旁边,再测一次,又记下读数。只要不作假,这两次读数必然一样。即Mg+mg=Mg
===================================================================================================

德民先生,

我的低级错误在哪里,你能指出来吗?但你必须指出来,否则,你这“老曾,要知错就改,不要死不认错。如果连非常明显非常低级的错误都还要强行辩解,只会让人看低”就是无稽之谈。

说白了那个主题贴本身就是与相对论不沾边的垃圾帖子,陈诚与南澳洲都错。我稍后会从头批判的,请德民先生关注!



曾云海

 [4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3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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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3 01:07 

[19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09 23:49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对【18楼】说:
曾蠢猪,你不是搞数学的,你不知道数学的严谨性,
你要证明的是“v1+v2=v1”中的“v2≠0”,
所以,算式就不能是29楼那类:
“c+0.5c/1+1×0.5/1的平方可以分解为(c/1+1×0.5/1的平方)+(0.5c/1+1×0.5/1的平方)=2/3c+1/3c=c”!!
何况,“2/3c+1/3c=c”已经不是“v1+v2=v1”类型的算式,所以你的证明无效,不信你问问沈建其去…
====================================================================================================

黄德民先生,

你先看看这个帖子,发表你的高见。




曾云海
 [6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3 01:07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7楼]  作者:张崇安  发表时间: 2011/03/13 04:36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3 07:01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9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3 08:07 

张崇安先生,


这个问题不能放,因为这是由于我批评学术观点的错误而对方发展为垃圾帖子满目。

黄德民先生应当为他的“老曾,要知错就改,不要死不认错。如果连非常明显非常低级的错误都还要强行辩解,只会让人看低”这段话负责。




曾云海
 [10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3 10:20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11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3 10:40 







增云海
 [12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3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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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3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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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3 11:37 

[10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3 10:20
.........思林也认为‘苹果方程’不成立!
~~~~~~~~~~~~~~~~~~~~~~~~~~~~~~~~~~~~~~

事实上思林就是用‘不成立的方程’推翻相对论的!
而陈诚你骂骂吵吵半个多月竟然不知‘苹果方程’就是‘相对论的速度相加公式’吗?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2/23 16:50
你(西陆陈诚)蠢不待发, 那实际就是一个相对论的速度相加公式,我用苹果代入是说明其荒谬。
~~~~~~~~~~~~~~~~~~~~~~~~~~~~~~~~~~~~~~~~~~~~~~~~~~~~~~~~~~~~~~~~~~~~~~~~~~~~~~~~~~~~~~

唉!(西陆陈诚)就这学识、这人品、这嘴脸也佩当反相者、也佩当......赶紧提辞呈吧!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15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3 11:59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16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3 12:01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17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3 12:12 

你让黄德民先生回答好不好?


曾云海
 [1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3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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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3 13:23 

老五身在汉 思林瞎扯蛋
 [20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3 14:02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21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3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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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3 15:09 

老五(心在曹营)身在汉的铁证…:
《反相吧刊》是‘曹营’?你说是就是么?
‘反相吧’跟‘西陆’是弟兄阵营,
这点眼光都没有,你思林怎么在反相战线混?
.
“是让你管理论坛…不是来吵架的!”
你以为我想跟曾云海吵么?
弄个‘苹果方程’也大言不惭要教数学老师做算术,
难道让我忍气吞声?什么逻辑?
.
不成立的‘苹果方程’你思林也可以拿去推翻相对论,
还“请另开新帖”,你说你思林扯淡不??
你以为我想跟你思林吵架么,那是浪费我的青春…
 [23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3 15:23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24楼]  作者:yuajin  发表时间: 2011/03/13 15:29 

一个是算术老师,一个是代数。一个是静止的概念,一个是动态的数学问题。当1加无穷小时,认为结果不等于1的还是用的是算术。因此没有对错问题,看你站在哪个角度。

※※※※※※
这个世界,说不清楚
 [25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3 15:32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26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3 15:37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27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3 15:40 

24楼说到点子上了!看看黄德民先生怎么发觉我的低级错误的,他总不至于像陈诚这样对相对论不沾边吧。




曾云海
 [2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3 16:32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29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3 17:48 

二老说:老陈,让你当个版主,是让你管理论坛,带领和引导论坛保持良好的学术氛围,不是来吵架的!
老五道:你以为我想跟曾云海吵么?弄个‘苹果方程’也大言不惭要教数学老师做算术,难道让我忍气吞声?什么逻辑?


陈诚真疯了!思林要走了!
[楼主]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2011/03/11 19:34
刘岳泉 发表时间:陈诚在这尽发拉圾帖,弄得这乌烟幛气,我们实在待不下去了。


[37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3 15:14
‘假研究员’是物体,c是速度(光速),崔研究员都不知道物体和速度不可以混为一谈么?


[3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3 15:32
陈小丑,真是数学教师吗?
崔完美,不仅知道物体和速度不可以混为一谈!
还知道,一个裁判不仅吹黑哨,还下场违规踢球员,这不这是“a+b=1头猪”吗!


[39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3 16:47
难怪身为数学教师的陈小丑,总找老曾求教数学!
老曾也是的,教他就没亊了,其实他也知到,只是他反相把自己反胡涂而已!
即:a、b、c、...x、y、z可以代表任何东西的任何量,但a+b就要"不可以混为一谈",而要"相对论"了!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30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3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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