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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视超光速分析 下一主题:奇文共赏:记念冤死的君
 [31楼]  作者:刘岳泉  发表时间: 2011/03/13 21:55 

    老曾的低级错误是在算式的分子分母中各丢了一个括号,也的确有知错不认错的倾向,物理学水平还是非常不错的。谁都有犯低级错误的时候,这又算得了什么?犯得着连发几个主题帖甚至置顶来侮辱他?一个中学数学老师成天就为了几个代数或算术题在这称雄发大量垃圾帖,相对论中的问题一个也粘不了边,难道从来就没学过微积分或几何学?真令人汗颜!那几天我正想抽时间与姗姗把季灏试验中的问题来个最后了结,可是一打开这网页就全是西陆陈诚吕锦华1940为牛顿力学翻案三人的垃圾帖,感到非常恶心,一个版主不仅物理学基础差,而且心术不正(搞“反相会”的目的是想取代当时的李子丰和北相联谊会而自称老大),建议取消他的版主资格而不是他自己让位。

    我一直没去“反相吧”是因为觉得那里的版主水平低(打算时间宽余点后再去科学网或相对论吧),一个好的版主就是一个论坛的招牌,担当版主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应,不担责应至少不应丑化论坛形象。彬彬想改变这“无为而治”的状态我支持,但也不主张他管得太严,论坛需要高水平的学术讨论帖,而网站则需要点击率,你不能把发垃圾帖的人全赶跑而使论坛冷冷清清,所以应掌握个度而适当删除些刷屏帖和垃圾帖就行了,年轻人前途无量,应多煅炼。

    思林是这里为数不多的元老之一,挂个版主位置当之无愧,但发帖千万要注意帖子的学术水平,虽对相对论的理解不深,如果能成为牛顿力学的科普宣传者对反相的意义同样非常重要。但是,我无法理解的是,思林作为一名牛顿力学体系的坚强捍卫者,怎么居然不仅会否定电子存在的客观性,否定麦克斯韦电磁论的基本原理,连牛顿对岁差的解释也要否定?那个王金甲已经成为“民科危害社会”的害群之马,网上搜索“岁差”居然连百度百科也是他的胡说八道,被他们反牛反到正规的岁差解释也不一定好找了,你应该用你的智慧给他来个科普式的全面反击,千万不要再去搞你那个统一原子与天体“力学方程”了,因为你的数学基础还永远永远不够!

    以上是对几位的肺腑之言,陈诚如要继续对我人身攻击那就请便吧,反正以后我原则上不会再来本坛回帖了。


※※※※※※
相对论误导科学走邪路,是非曲折待历史见证;引力场以太旧貌焕新颜,定海神柱将扭转乾坤。.................... 想当初时空迷思闯科海,荣辱以乐可生命当歌;看如今闲庭信步攀高峰,重构宇宙再平展时空。
 [32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3 22:35 

他这不合格的数学教师连分式的计算顺序都搞不清,丢了人还找借口、井边挑水河边卖,哪里有分子要加括号、分母要加括号的,是他平坝中学的教材讲义吧!再说,根本就没看过相对论的速度相加公式,那公式的上面有括号吗!更有甚者他还将分子分母用括号括在一起(0.5/1)的平方——这是侮辱数学。

他多威风呀!在反相吧发纯粹骂贴骂思林,思林上当去回了贴、他就封了思林的号;在这里发十来个垃圾帖子,讽刺、漫骂我,显摆封我的号十天,一是感谢梁彬彬的公道、二是他对我来那套他也瞎了眼,相对论吧的吧主都没有他这么混蛋。所以我之前说过,这是黄德民做的一件“好事”。



曾云海
 [33楼]  作者:xhzjzs  发表时间: 2011/03/13 22:40 
 [34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3 23:24 

对【32楼】说:

“他这不合格的数学教师连分式的计算顺序都搞不清…”
++++++++++
想听二的和张崇安的劝解,都已经不想再说了,
既然曾教授还认为我‘连分式的计算顺序都搞不清’,
那我再重新告诉你,分式问题我教你祖宗八代都绰绰有余,
不信的话,你曾教授只管出题就是…

 [35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4 06:33 

对【31楼】说:
一打开这网页就全是西陆陈诚…三人的垃圾帖,感到非常恶心…
++++++
请问:‘垃圾帖’是怎样定义的?谁给出的定义?本论坛有谁公认过?
 [36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4 06:41 

[26楼]

老大(红斌)挂个名?不用举证吧?
老二(德民)常失踪?不用举证吧?
老三(建其)瞎扯淡,需要举证吧:


(例一)光子学概念辨析
[楼主]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2011/03/03
http://tinymce.moxiecode.cp/mce_temp_url

----------------------------------------

(例二)请朱顶余先生把.......
[楼主] 作者:jqsphy 发表时间:2011/03/13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41714.html
 [37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4 07:47 

对【31楼】说:
  ①“谁都有犯低级错误的时候,这又算得了什么?犯得着连发几个主题帖甚至置顶来侮辱他?”②“一个中学数学老师成天就为了几个代数或算术题在这称雄发大量垃圾帖,相对论中的问题一个也粘不了边,难道从来就没学过微积分或几何学?真令人汗颜!”③“陈诚如要继续对我人身攻击那就请便吧”④“一个版主不仅物理学基础差,而且心术不正(搞“反相会”的目的是想取代当时的李子丰和北相联谊会而自称老大),建议取消他的版主资格而不是他自己让位”…
  ++++++++++
  ①我没有不允许他犯错误,是他大言不惭要用其错误教数学老师做算术,并先出言不逊,不了解我置顶半天都没有的原因的来龙去脉,请少开口;②什么叫做‘垃圾帖’?你说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么?狗屁不通的‘苹果方程’哪里跟微积分或几何学沾边了我没有用微积分或几何学去解释?慢慢‘汗颜’去吧!③继续对你人身攻击?我对你人身攻击过几次,请给出链接!④物理基础差在什么地方请刘大师指出,‘心术不正’一类高兴咋说你说去,版主资格不如你看着办吧,已经说过,你刘岳泉想要我就给你了,请二的操作一下你上岗就是…
 [38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4 08:53 

对34楼,

你不是想靠夺权趁成名吗?想靠指明道姓的发污蔑人家的帖子成名吗?揭你的实底、让你成个够——算式的运算规则都搞不清。




曾云海
 [39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4 09:25 

对【38楼】说:

  ①你不是想靠夺权趁成名吗?②想靠指明道姓的发污蔑人家的帖子成名吗?③揭你的实底、让你成个够——算式的运算规则都搞不清。
  ++++++++
  ①下次不再重复,版主你要就拿去,请二的操作一下你上岗就是。
  ②是谁先指名道姓??自己看去:

(29楼“陈诚,我教你做算术: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3个苹果”)
  ③“算式的运算规则都搞不清”你说了算么??关于‘连分式的计算顺序都搞不清’我再重新告诉你,分式问题我教你祖宗八代都绰绰有余,不信你只管出题就是…

 [40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4 10:20 

服不服在你,说不说在我。你那V1+V2=V1,V2=0。就是幼儿园和初级小学的算术。拿什么去?



曾云海
 [41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4 10:40 

对【40楼】说:
  没什么服不服的,我已经想听二的和张崇安的劝解,不想再说了!!
  不过,如果你想继续用“这不合格的数学教师连分式的计算顺序都搞不清”一类逗你乐呵的话,因为要助人为乐,所以我还是应该尽人意不是??…
 [42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4 11:19 

你到你那个首发的主题贴里去认真回答问题!




曾云海
 [43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4 15:55 

没有能再“干点正事”的版主了?
 [44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4 16:01 

对【40楼】、【42楼】说:
“你那V1+V2=V1,V2=0。就是幼儿园和初级小学的算术”
++++++++++
你水平高,所以你可以弄‘苹果方程’教大家的:
(二) 1个苹果+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个苹果
“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3个苹果”,给:


 

 [45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4 18:03 

用我们长沙人的方言,小陈你有的宝气吧,拿幼儿园的1+0=1的算术那个论坛跑到这个论坛的问,你还想吃那么大的苹果哟,不给你,画饼充饥吧。




曾云海
 [46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5 01:08 

曾宝贝,1+0=1是你祖先都清楚的,
到你这辈你可以不不认这结论,
但也没必要去拿相对论速度咚咚来计算苹果个数吧:
“(二) 1个苹果+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个苹果”
“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3个苹果”,
弄出个 “1个苹果+1/3个苹果=1个苹果”还浑然不知,哈哈哈哈…
 [4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5 05:46 

西陆陈诚的垃圾帖
思林结论:“‘苹果方程’用于反相不是垃圾!…”
所以,思林应该获得一个苹果,给: 见[44楼]图!

思林的终极性结论:
“垃圾(只要能够有效的)”用于反对相对论不是垃圾!
“垃圾(尽管是版主的帖)”用于败坏本坛形象是垃圾!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48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5 07:57 

真正可以败坏本坛形象的垃圾之一,是思林的如下类似结论:
“a相当于光速c”【即:‘假研究员’=c(光速)】…
 [49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5 08:59 

“1+0=1是你祖先都清楚的”——是啊!我的两岁的曾孙子也知道。可是贵州平坝中学的数学教师陈诚还以为是他的伟大发现到处张扬呢!更好看的是:他用速度1去加速度0、结果自然是速度1,没有的东西你去加什么?——他不仅有点“宝气”、而是“蛮多”的宝气。




曾云海
 [50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5 08:59 

陈诚真疯了!思林不走了!

[38楼]
陈小丑,真是数学教师吗?
崔完美,不仅知道物体和速度不可以混为一谈!
还知道,一个裁判不仅吹黑哨,还下场违规踢球员,这不这是“a+b=1头猪”吗!

[39楼]
难怪身为数学教师的陈小丑,总找老曾求教数学!
老曾也是的,教他就没亊了,其实他也知到,只是他反相把自己反胡涂而已!
即:a、b、c、...x、y、z可以代表任何东西的任何量,但a+b就要"不可以混为一谈",而要"相对论"了!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51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5 09:41 

建议思林拜曾云海为师,跟他学所谓的‘苹果方程’去吧
“(二) 1个苹果+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个苹果”
 [52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5 10:41 

你还说苹果方程干什么?那又不是针对你的,你有了1+0=1就一辈子受用了。





曾云海
 [53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5 10:51 

对【52楼】说:

你还说苹果方程干什么?那又不是针对你的,你有了1+0=1就一辈子受用了。
 +++++++++
‘苹果方程’不是针对我的,那就是针对大家的了,
有进步,你可以拿来针对大家了,恭喜进步。

“1+0=1”你不也在受用么?
你吃完一碗饭,再给你零碗饭,你总不可能跟大家说,
我曾云海“总共吃了(1+1/3)碗饭”吧。

 [54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5 11:00 

谁有你那么“宝气”呀!——用吃了一碗饭加吃了0碗饭的。




曾云海
 [55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5 11:09 

对【54楼】说:
你一家人在吃饭,你吃完一碗饭,还想吃,让家人添饭,
不想那天饭做得少,没有饭了,你家人拿个空碗给你,
所以,就有结果:“1+0=1”
你总不可能跟家人说,
我“总共吃了(1+1/3)碗饭”吧。
否则,你家人会说你学相对论学糊涂了
 [56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3/15 11:53 

思林一看就懂,他没有教训我呀!我曾孙子还还只能懂1+0=1,我不会教的。



曾云海
 [5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5 12:25 

[50楼] 陈诚真疯了!思林不走了!.....

陈诚为什么不敢问思林为什么不走了?...............
 [5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5 12:42 

(反相吧陈诚)20楼“友情”提示:已知条件是不能随便更换的,否则就不能得出确切结论!
比如,已知:“a=1名假研究员”你不能把a跟光速C相提并论,更不能用C去替换a等,否则,结果必然是胡诌八扯!

silin007 21楼 再回8楼的第二段!
“主楼已知条件:a=1名假研究员,b=1名假教授,方程:a+b=2头猪+x。
‘4楼’就已经叫你莫乱换已知条件!怎么又弄出个“a相当于光速c”来了?
‘假研究员’是物体,c是速度,物体和速度不可以混为一谈,身为研究员这都不知道么?”

20楼说的没错!“已知条件(确确实实)是不能随便更换的,否则就不能得出确切结论!”
但由于主楼的方程:a(1名假研究员)+ b(1名假教授)=x(2名头猪假学者)!成立!
所以不符合“思林就是用‘不成立的方程’推翻(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的”最基本条件!
因此就必须根据“用‘不成立的方程’推翻相对论的”最基本条件来更换一下已知条件:

爱氏的(相对论的)已知条件:a(1种速度)+ b(1种速度)=x(1种速度)!

陈诚的(不成立的)已知条件:a(1假研究员)+ b(1假教授)=x(2头猪学者)
思林的(更改后的)已知条件:a(1真裁判员)+ b(1假球员)=x(1头猪??)
即:一个裁判不仅吹黑哨,还下场踢球,更是违规踢人,这就是“a+b=1头猪”!

同理:(更改后的)已知条件:a(1真版主)+ b(1真吧员)=x(1真头猪陈诚)!
即:一个版主不仅吹黑哨,还下场骂街,更是删帖封号,这不是“a+b=1头猪”?

结论:(相对论的)已知条件:a(1种速度c)+ b(1种速度u)=x(1种速度c)!
即:一个不变的光速,任一可变的速度,还等于光速,也就是a+b=c-u=x=c!

可见:陈诚其实知到这些,只是反相把自己反胡涂了不说,还而把自己反的走火入魔了!
即:a与b可以代表任何东西的任何量,但a+b就要"不可以混为一谈",而要"相对论"了!

注: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就是用‘不成立的方程(a±b≡a,a≡c,b≠0)’建立的谬论!

8楼的第二段及其它各楼相关话题回答完毕!我从不多说“以免伤和气”三请陈诚反思!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59楼]  作者:西陆陈诚  发表时间: 2011/03/15 18:00 

陈诚真疯了!思林不走了!陈诚为什么不敢问思林为什么不走了?
+++++++++++
走不走都是你自己在说,腿生在你自己的肚子上,走不走关我P事…
 [60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15 20:09 

思林为什么不走了:


最后回8楼的第三段(最后一段)!
“这里,将就你2楼的发言奉还给你:“就这学识、这人品、这嘴脸也佩当反相者”??
在西陆,你攻击六位版主成隐,到反相吧,看来你是找碴来了!
处罚如下:封号1天,删除相关无知发言!”

第一句,
我说你“就这学识、这人品、这嘴脸也佩当反相者”有凭有据吧!
你说我“就这学识、这人品、这嘴脸也佩当反相者”有凭有据吗?

第二句,
你说我“在西陆,你攻击六位版主成隐,到反相吧,看来你是找碴来了!”有凭有据吗?

第三句
你对我“处罚如下:封号1天,删除相关无知发言!”有凭有据吗?

行了!思林“网战十年未尝一败”凭什么?
凭的就是真正的“健康科学”的最基本(中医)思想,
没听说过“天人合一”与“下医治病、中医治人、上医治国”?

思林就是因无行医执照不能当下医治病,而在网上当“中医”开个治疗人的观念的思林诊所!
至于“人的观念”和人类一样,也是除了健康与疾病两种状态之外,还有第三种亚健康状态!
即:健康的观念就是真理,疾病的观念就是谬论,亚健康的观念就是假说。唉!先说到这吧…
2011-3-15 12:11 回复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之最基本的观念方法理论等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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