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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文共赏:记念冤死的君
[楼主]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2011/03/31 22:05
点击:460次

转载> 2011-03-31 10:01:50 阅读8 评论3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公元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就是XXX职专每逢周二就升旗的那一天。我正在教学楼前的广场上与同事们交头接耳的闲谈,遇见郑君,前来问我道,"先生可曾为商业城的惨案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她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罢,博友们很希望这时候能读到先生就此事写的文章。"

这是我知道的。我所开办的博客网页,大概是因为很少理料之故罢,点击量一向就甚为寥落,然而就在这样的生活艰难中,铁杆的博友仍然还有那么几个。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死者毫不相干,但在生者,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倘若此举真能安慰那冤死的"在天之灵",那我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事件发生已有一星期,离三月十八日也已经十天了,再不动笔实在良心不忍,所以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现实的社会并非那么和谐。三个人的血流在地上,怪瘆人的,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如此惨案,值得我们每个人去深思。而此后一些人的冷漠、阴阳怪气、幸灾乐祸、流言飞语,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非常痛惜那些当事人的悲哀,故将由此事引发的感慨写出来警示后人,也将之作为对死者的一点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

真的君子,不光能够热诚待人,也能够宽以待人。可这是怎样的行凶者和受害者?本来都是邻居,都在社会上艰难的生存,可是竟然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一再结怨,辱骂不休,纠集亲朋助阵,直至拔刀杀戮!致使干净的地面上洒下淋漓的鲜血,让看到和听到这事的人无不感到震惊。这还如何谈得上邻居?这样的邻居不做也罢!

在三个死伤的人之中,有一位死者实在是冤枉。这位冤者本是局外之人,完全无辜,是跟来劝架的。他作为当事人兄弟的朋友,又身为商人,深知和气生财的道理,所以他极力劝说两家罢战言和。可谁曾想:疯狂的屠刀竟然挥向最靠前的他。可怜的好人当即趴到在地,喷血不止,浑身抽搐,即刻毙命。我们大家应该向他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他不是那些躲在远处只是看热闹的庸俗市民,而是为了建设中国的和谐社会而牺牲的烈士。

这个人我根本就不认识。但是听说了他的事以后我还是为之深深感动了。也许他只是一个普通商人,可是他却在劝人为善的过程中倒下了。虽然他和我们永别了,可是如果大家都能像他那样,与人以善、积极劝善,那么我们的和谐社会就定能早日建成。

我是在第二天上本市论坛时,才得悉商业城昨天晚上发生了杀人的事,但不知其详。直到过了几天才得知整个事件的真相。说是两死一伤,而其中有一个人是冤死的。对此我甚是震惊。我早就知道去年发生了几起酒后开车疯狂撞人之事,可不曾想在我们身边竟发生了酒后疯狂、滥杀无辜的事。况且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瞬间就让数人喋血街头。

然而事情却是真的,作证的有许多人,他们都看见了。而且还有人证明:这不但是杀害,简直是虐杀。因为女死者倒地后身上还挨了两木棍。

但是传言却不胫而走,真伪难辨。有人说女死者的人品也不怎么样,凶手是因为老婆被打气急了才杀人的;也有说那死了的男人就是死者的兄弟。......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我们的现实社会之所以还有那么多不和谐现象的原因了,这就是:极端自私、小肚鸡肠。冲动啊,冲动,一旦有人让冲动爆发,那么就会有人在冲动中死亡。

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

虽然我没有亲见,听说,两家也仅是因为电费引起的纠纷。用电缴费,天经地义。可是她,却因为人家的电费少、自己的电费多而找到了工商局。让工商局的人怀疑有人偷电,说必须全部校表,以致最后全部换成电子表。还有她在因此受到辱骂的时候,她不是宽容忍让,想方设法息事宁人,却打电话叫来了娘家兄弟,扩大事态。而那个她,若还有良心就应该检讨自己的过错,中止不合法的行为。可是她却不顾街邻之谊,竟然变本加厉,挑衅大骂。且在老公喝酒回来后纵夫行凶,酿成悲剧。这位卖窗帘的凶手也是,酗酒回来,怎就魔鬼附体,本是口头争吵竟抄起了家伙。抓住对方女人猛刺几刀后,又对她嫂子和劝架男人各刺一刀。刺穿前胸,已是致命的创伤,只是没有便死。可那凶手的女人又上来猛击两棍,于是还没到医院就死掉了。

卖裤子的女老板确是死掉了,这是真的,有她自己的尸骸为证;无辜的好心男人也确实死掉了,有他自己的尸骸为证;只有女老板的嫂子还在医院里的重症监护室里挣扎。当凶手挥刀乱砍的时候,这是怎样的一种疯狂啊!若不是被及时摁住手腕还不知要再砍几人。可就在这短短的十几秒之内,三个家庭已经全被毁了。卖裤的女老板婚姻不顺,二婚才一年多即死于非命,撇下未成年的女儿谁人疼爱?冤死的男人本来洽谈生意,可谁曾想竟然客死异地,难返家园;还有那个杀人的凶手,他毁了别人也毁了自己,等待他的只有正义的枪子。可怜他的父母啊,养儿本为防老,可怎料想现在却要白发人先送黑发人上路......

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繁荣,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至于此外的深层意义,我认为应该是警醒世人,因为一点小事就动手杀人这实在不值得。人类自形成以来,为了生存,在与大自然的斗争中已经不知死了多少;人类自相残杀的战争也常常难以避免。所以在平日我们不应该再相互残杀,何况在这难得的太平盛世。

然而既然已经发生了不幸,我们当然就应该记取这个血的教训。消除杀机,做到人与人和睦相处。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

我早就知道:我们中国是一个大国,人口众多,关系复杂。所发生的凶案当然为数不少。但这回我还是深感意外:一是案发地竟距离我们这么近;二是事发就那么突然,后果如此严重,起因是那么不值。因此便不由自主的一再为之感叹,且动手写了此文。一来向死者致哀,二来为活人祈福。倘要寻求本文的意义,恐怕就在此罢。

我相信活下来的人,前面依旧充满了希望。今后将会有更多人一心向善,努力奋斗,用劳动去创造更多的幸福。

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记念冤死的君!

                                          二〇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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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4/01 08:30 

感情真挚,观点正确,值得学习。要友好,要平等,要团结,要冷静,要宽容,要正确面对客观现实。
[楼主]  [3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1/04/01 08:55 

谢谢回复。今后我们谁也不能再杀人了,要珍惜生命啊!非典没病死我们,地震没砸死我们,海啸没吞噬我们,已经足够幸运了!
 [4楼]  作者:郭连成  发表时间: 2011/04/01 09:25 

作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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