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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再答李秉泉 下一主题:三评李秉泉的数理观
 [31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22 14:54 

对【30楼】说:
我不是学术骗子。学术骗子是不敢给中国科学院和南京大学南通中学寄有关材料的。如果是个骗子,去中科院那是找死。学术骗子是客观存在的。究竟有谁?中科院可以结论,历史可以结论。您今年71了,我今年70了。我们都快玩蛋了。到时候看中科院怎么给您和我结论。说嘴没有用。
 [32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22 15:43 

对【30楼】说:

在我看来,您吕锦华同志就是一个厚颜无耻的“学术骗子”,是个不学无术又千方百计通过污蔑挑战相对论物理学会为极端组织和军事组织来炒作自己的无赖!难道事实不是这样吗!怎么劝说也没有用。可能这些日子清醒了那么一点点。当然也可能继续在污蔑他人的泥坑中驴打滚!让您悬崖勒马,您不悬崖勒马,那么,您就继续为非作歹吧!

[楼主]  [33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3/23 18:58 

对【32楼】说:
你李秉泉再强辩也是没用了。网上的读者绝大多数在高中以上的数理程度。你的造假已被揭穿,反相会除了把你作为被我打伤的落水狗,可能会收留外,他们绝对不会有人学"张良"来给你穿鞋的了!你现在就是求李子丰教授帮你将你自吹的文章译成英文,怕他也没兴趣了,更别说帮你送瑞典皇家科学院了!
 [34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24 10:24 

对【33楼】说:
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您必定是我的手下败将!您在学术上没有道理了,您只能搞一些歪门邪道来转移话题,蒙混过关,说不定什么时间您就溜之大吉,您就逃之夭夭。您在相对论方面根本没有什么学术水平,就是大草包一个。不要看您今天闹得欢,明天就瘪三了。您哪里是一个大学毕业生!您是纯粹的一个学术无赖,我说您是学术上的西楚霸王真是抬举您了。您没有一点西楚霸王的霸气,您却有上海滩上的小瘪三的流里流气,痞子气!您赶紧悬崖勒马吧!您赶紧醒悟吧!胡说八道没有好下场!您有学术能耐,您就回答我的学术提问!不敢回答,就老老实实地说话。千万不要信口开河,千万不要胡说八道!
[楼主]  [35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3/24 16:07 

对【34楼】说:
你的梦呓和精神病者的式子能算什么呢?你能以0.6C甚至1.4C的速度运动?!你有这种航天设计,你早就成为中国航天的技术领导人了。正因为,你只会胡闹乱搞,才要你退出航天研究工作。现在你呆在内蒙呼市,离你的28光秒的梦境那么远,你能归位吗?李子丰反相会,连跳蚤都会收的,当然也会收你。不过我看你的那些垃圾一是不会有人帮你提交瑞典皇家科学院的,你天天言道也不会成为真理的,不会有人给你的光脚穿鞋,也不会有人来做你的粉丝的。你只能为反相会做一个蹦跳的小丑而已!!
 [36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24 17:27 

对【35楼】说:
吕锦华同志,您自己对于伽利略坐标变换和洛仑兹坐标变换一无所知,或者说一知半解,尽说些外行话。我会与您进行详细讨论,您不要逃之夭夭哟! 
 [37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25 09:29 

对【35楼】说:
吕锦华同志,您在[35]质疑我,说什么“你的梦呓和精神病者的式子能算什么呢?你能以0.6C甚至1.4C的速度运动?!吕锦华同志,对您的质疑,我表示欢迎。我提出的式子是合情合理的,吕锦华同志,您认为我提出的式子是梦呓和精神病者的式子,您必须得说点道理出来,这样才能让人口服心服我们不要空对空。相对论就是空对空,所以欺骗了无数的人;您吕锦华同志学习爱因斯坦,也搞空对空,来欺骗人们,来蒙混过关,来鱼目混珠,来混淆是非。任何人只要给出具体的数值就可以彻底揭露相对论的骗局,同样可以揭露吕锦华同志的骗局。百家争鸣开展的是学术批评和反批评。我们可爱的滑稽的老头儿戏的老头目不识丁的老头吕锦华同志提出了“你能以0.6C甚至1.4C的速度运动?!”这样空前绝后惊天动地的大问题!!!那么,我可以提出同样空前绝后惊天动地的大问题:在提问伽利略坐标变换式“你能以0.6C甚至1.4C的速度运动?!”根据对等的原则,我们可以和应该提问洛仑兹坐标变换式中x’=γ(x-Vt=5/3)(28Cs-1.4Ct),请问吕锦华同志“你能以(5/30.6C1C甚至(5/31.4C7/3C)即2.3333333333C的速度运动吗?!”按照洛仑兹坐标变换式 出现了大于2 C的速度,即2.3333333333C的速度,这样空前绝后惊天动地的数据,是相对论的杰作,因此首先请我们可爱的滑稽的老头儿戏的老头目不识丁的老头吕锦华同志回答我的反问。以后我李秉泉一点一点介绍0.6C甚至1.4C的正确的解释等等。(这样的解释已经写作了一些,我觉得我首先解释不如让吕锦华同志首先回答2.3333333333C是怎么一回事好)。附带,我们可爱的滑稽的老头儿戏的老头目不识丁的老头吕锦华同志还没有回答我在过去的提问,装聋作哑是吕锦华同志的伎俩,问题在这里呢! 吕锦华同志您回避不了。回避的方法只有一个:逃之夭夭!否则插翅难逃!请回答下面的问题:==============================================================吕锦华同志,在《三答李秉泉》的 [4]中,我李秉泉说:“吕锦华同志:在《三答李秉泉》的 [3]中您说:“任何人到网上查看你的大作都看到你到处吹嘘,只要用初等数学就能证实牛顿力学不仅可用于低速运动,而且可用于高速运动!而这正是你李秉泉副教授的伟大发现 空前绝后惊天动地大破天荒和属于无价之宝可以进入人类知识宝库的么。”好像我李秉泉胡说八道似的。其实这样的发现您吕锦华同志也可以获得的,但是您没有这个幸运。不敢面对现实,仍然闭着眼睛不愿意看到我对我的发现的论证。您的招数就是装聋作哑。现在我李秉泉对已经给出的论证作进一步的比较详细的证明如下: 给出S系中质点p的坐标的具体的表达式  x=28Cs-0.6Ct   y=0   z=0  S’系的速度 V=0.8C   [其中C是光速的符合,1C=300000千米/=300000km/s ;1Cs=1光秒=300000千米Cs叫做光秒,距离单位  ]根据伽利略坐标变换式有   x’=x-Vt=28Cs-0.6Ct-0.8Ct=28Cs-1.4Ct    y’=y=0   z’=z=0 根据洛仑兹坐标变换式有   x’=γ(x-Vt=5/3)(28Cs-0.6Ct-0.8Ct=5/3)(28Cs-1.4Ct    y’=y=0   z’=z=0  只要是高中生,只要对于全时间段进行认真仔细的计算,进行分析研究,进行比较就可以得到在高速下伽利略坐标变换式在高速下适用、正确、成立;洛仑兹坐标变换式第一式在高速下不适用、不正确、不成立,洛仑兹坐标变换式第一式是荒谬的;吕锦华同志,您为什么不回答我的问题:在具体的例子中,根据伽利略坐标变换式有   x’=x-Vt=28Cs-0.6Ct-0.8Ct=28Cs-1.4Ct  t=20秒, x’=x-Vt==28Cs-1.4C20=0根据洛仑兹坐标变换式有   x’=γ(x-Vt=5/3)(28Cs-0.6Ct-0.8Ct=5/3)(28Cs-1.4Ct t=20秒, x’=γ(x-Vt=5/3)(28Cs-1.4C20))=0可是主流观点却说伽利略坐标变换式在高速下不适用,难道您没有看出其中的荒谬吗!?请吕锦华同志不要不敢面对现实,不要装聋作哑!请吕锦华同志批驳!========================李秉泉2011/3/25于南地 
 [38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25 14:49 

对【7楼】说:
思林同志>:您好!有个叫做思林终结者>的人有一个帖子,我觉得有点意思。现在[转载]在这里:原文地址:生命不息、倒相不止!(回沈博士的提示)>作者:思林终结者>十年了,沈博士也似乎还要为捍卫相对论和量子论奋斗终身不成?
事实上,相对论和量子论等若成立的话,不捍卫谁也打不倒它们;
反之是,相对论和量子论等若不成立的话,谁也捍卫子不了它们。
这说明,沈博士十年来的捍卫除了阻碍科学发展之外,毫无意义。
当然了,相对论和量子论等再荒谬,没人打它们是不会自己倒的;
反之是,再多的人打它们,若打不到根子上,自然是打不倒它们;
况且有:象沈博士这样十年如一日的用明显的谬论误导反相者了。

误导一:从数学上讲,Lorentz变换本身成群,因此仅仅从纯思辩角度,是根本无法找出其矛盾的。如果有人要说可以找出矛盾,那么也是因为所提问题超出了理论的适用范围。事实一:洛伦兹变换根本不成立。
误导二:狭义相对论,本身有很多微观实验(如高能物理),它已经成为了计算工具,每天都在经受无数次的检验。事实二:狭义相对论从未被验证。误导三:我认为在思维实验角度论证,本身意义已经不太大。量子论也好,相对论也罢,其基本框架已经确定,无法再撼动。如果有人认为这些理论是有效理论,唯象理论,其背后还隐藏着理论,那么可以去钻研。事实三:相对论群都是无效谬论。简言之:由于洛伦兹变换根本不成立。所以狭义相对论不能被验证。因此相对论群都是无效谬论。思林同志>,这个思林终结者>是否就是您,如果果真是您,我建议您必须具体地就上述您的观点进行学术论证。为什么?因为您的上述观点是属于正确的结论。例如:由于洛伦兹变换根本不成立。所以狭义相对论不能被验证。这个观点是正确的。我的观点就是这个观点。如果您不进行具体的论证,那么这个属于空前绝后惊天动地的正确结论,就不属于您了。而属于那个进行了正确论证的人。您明白了吗!?相对论是一块鲜美无比的大蛋糕,维护相对论的人们根本看不见这个蛋糕现象。反对相对论的人们,看到了这个大蛋糕,想吃吧,不知道如何下口!谁最后能够分到多少相对论这块鲜美无比的大蛋糕?是根据正确的学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来进行分配的。蛋糕的分配权在掌握中国科学院的手里。不管反对相对论的人们还是维护相对论的人们目前都懵懵懂懂的在那里盲目地说三道四,十年以后再清醒,可能要悔之晚矣!思林同志>:您明白了吗!?李秉泉2011/3/25于南地
 [39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25 15:03 

一对因无知而无畏才厚颜无耻的“大字报帖手”帖起没完了?(二位老将位这点亊能否在一两帖内解决?)
 [40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25 15:38 

对【39楼】说:
思林同志:您与他人的帖子斗嘴,来来往往的,不在少数。怎么就不恶心了您呢!?因为那是您的斗争的需要。至少,目前我与我的校友的斗争在无穷大的问题上,我的校友投降了,不再说什么1/0是无意义,而是承认1/0是无穷大了。我与我的校友的斗争,您想让我们终止是不可能的。除非管理人员不让发表。我与我的校友的斗争刚刚开始。您不过是想利用这个终止的意见达到险恶用心而已。您省省吧!
 [41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25 15:41 

"二位老将位这点亊能否在一两帖内解决?"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42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27 09:10 

对【41楼】说:
我与我的校友的斗争,您想让我们终止是不可能的。除非管理人员不让发表。我与我的校友的斗争刚刚开始。您不过是想利用这个终止的意见达到险恶用心而已。您省省吧!
 [43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27 09:25 

对【30楼】说:
楼主]  [30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对【29楼】说:在我看来,你是个厚颜无耻的“学术骗子”,是个不学无术又千方百计炒作自己的无赖!
吕锦华1940同志:谁是个厚颜无耻的“学术骗子”,是个不学无术又千方百计炒作自己的无赖?大家清楚!反正,我们两个之间有一个是厚颜无耻的“学术骗子”!让中科院结论!让历史结论!
[楼主]  [44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3/28 12:36 

对【43楼】说:
对洛仑兹变换式,我明确地指出:它的定义域是[0,C),而你却以x'=γ(x-Vt=5/3)(28Cs-1.4Ct),v=1.4c代入,这就是你的理论发明!用自己的谬论强加在别人身上,足见你的无赖!中科院早把你的那些垃圾处理了,就像南大物理系一样,你可再去那里访谈一下就可获证了!
 [45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28 16:05 

对【44楼】说:
这是事实x’=γ(x-Vt=5/3)(28Cs-0.6Ct-0.8Ct=5/3)(28Cs-1.4Ct足以证明所谓的v=1.4c是纯粹的胡说八道!您自己去反省吧!
 [46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28 16:06 


[23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27 09:44
思林的观点:洛伦兹变换根本不成立是因光速不变原理根本就不成立。
老李的观点:洛伦兹变换根本不成立是因洛伦兹变换根本上就是爱因斯坦先生的想当然的产物,
胡编乱造的产物,与光速不变原理一点关系都没有,光速不变原理是成立的!正确的!

晕......晕....(洛伦兹变换是洛伦兹先生的.......)

[24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27 11:29
当然,洛伦兹变换同样是洛伦兹先生的想当然的产物,胡编乱造的产物。
思林同志自己搞不清楚这些概念,自己稀里糊涂,还到处冒充反对相对论的英雄,实在可笑。

[25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27 11:36
李秉泉同志自己搞不清楚这些概念,自己稀里糊涂,还到处冒充反对相对论的英雄,实在可笑。

[26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27 11:41
您把我的帖子,改变几个字,一发,好像完成了重要任务一样。您就是这么一点能耐!
有本事把自己的观点亮出来!有本事与我和我的校友进行学术上的搏斗呀!没有本事的家伙!

[27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27 11:48
思林只是把胡说改成事实而已.....思林观点你俩不都批过吗..........

[楼主] [28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3/28 11:56
对【25楼】说:洛仑兹变换在爱因斯坦相对论之前,爱因斯坦是用了洛仑兹变换
这个数学工具才完成了他的狭义相对论的数学体系。不读书是不行的!

[29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3/28 12:13
不读书是不行的!
书读多了更不行!例如:
老李他因"不读书"而无知才无畏(不怕丟人)的;
老吕你"书读多了"不该无知与无畏(不怕丟人)吧?
即:对一个无知的人,用得着"一评、二评、三评"不说,还"一答、二答、三答"的没完没了......

[31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28 15:37
思林同志:您自己读书可能很多,就好像下雨一样,雨过去了,什么没有留下。
我读书,可能比您少,但是我能够消化吸收,有了发现。您说我不读书,纯粹的胡说八道。
 [47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3/30 09:20 

对【46楼】说:
思林的观点:洛伦兹变换根本不成立是因光速不变原理根本就不成立。
李秉泉的观点:洛伦兹变换根本不成立是因洛伦兹变换根本上就是爱因斯坦先生的想当然的产物, 胡编乱造的产物,与光速不变原理一点关系都没有,光速不变原理是成立的!正确的!
思林同志,您如果有能耐的话,您就摆一摆思林的观点:洛伦兹变换根本不成立是因光速不变原理根本就不成立的理由;同样,我可以摆一摆李秉泉的观点:洛伦兹变换根本不成立是因洛伦兹变换根本上就是爱因斯坦先生的想当然的产物, 胡编乱造的产物,与光速不变原理一点关系都没有,光速不变原理是成立的!正确的!的理由。您思林同志摆不摆?您希望我摆我的理由吗?请回答!
[楼主]  [48楼]  作者:吕锦华1940  发表时间: 2011/04/09 13:38 

对【47楼】说:
洛伦兹变换是洛伦兹搞出来而为爱因斯坦用于狭义相对论的,并非爱因斯坦的发明!连这点知识都不清楚,还说自己怎样有学问,什么"空前绝后惊天动地大破天荒和属于无价之宝的"实在是"空前绝后惊天动地大破天荒"的大骗局,一钱不值(无价)的一个活宝!
 [49楼]  作者:为牛顿力学翻案  发表时间: 2011/04/10 10:05 

对【48楼】说:

 

是活宝还是无价之宝?需要请中国科学院鉴定!您是有眼无珠,根本不认货。您根本没有这个幸运。维护相对论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什么是离经叛道?什么是标新立异?什么是与众不同?您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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