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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如果肯交学费,我还可以教他一个兔子永远追不上乌龟的微分方程组,他可能会在三个月外能够学会。
曾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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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2)y"=y^(3/2) 这就是本大峡横扫天下的资本 如果还有谁也能破解此类题型的方程,本大侠立即俯首称臣,要展示实实在在的硬功夫!不许停留于浮泛之论!必须破解世界难题!你的结论必须没有争议!必须敢于接受专家组裁决! 本大侠只愿与身怀破题绝技者为伍!必须是无争议的绝技!使用该破题绝技必须能够轻松破解千万道世界难题!破解结果必须敢于接受专家组裁决!敢于摊牌!必须遵循公认的逻辑法则! 严肃地乖张!属实地大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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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17 06:04 这有个线性方程(c±u≡c)不知顶余大侠吃得下吗! [楼主] [3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2/17 13:40 对【29楼】说: 因有:c±u≡c 故有:u≡0 所以应写成:C=f(c,u)=c±k*u=c 其中: C 表示运动着的(相对于观察者)光源所发出的光速; c 表示静止着的(相对于观察者)的光源所发出的光速。 其中必有: k=0 顶余的朱大侠连小侠都不如......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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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6楼】说: x^(1/2)y"=y^(3/2) 此乃本大侠横扫天下的资本 故而誉之为 大侠 决不止 小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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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看了几本武狭小说,理、数是白痴,语文不及格,还敢到人才济济的本论坛来称大狭,大瞎还差不多。
曾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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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solve('x^(0.5)*D2y=y^(1.5)','x')
ans= 0 &where(_a/exp(Int(_b(_a),_a)+C1)^3,{[diff(_b(_a),_a)=(12*_a-_a^(3/2))*_b(_a)^3-7*_b(_a)^2,_b(_a)=1/x^3/(diff(y(x),x)*x+3*y(x)),_a=y(x)*x^3,x=exp(Int(_b(_a),_a)+C1),y(x)=_a/exp(Int(_b(_a),_a)+C1)^3]}) 一个解是0,还有一个解看不明白。 现在数学题的难度不是跟解题的步骤成正比,而是跟输入的难度成正比。 ※※※※※※ 天地之道,以阴阳二气造化万物。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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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在 自画像! 说别人是什么,其实自己恰好就是什么”——大瞎的逻辑不错!反过来,说自己是大侠就认为人家是大侠。
我写一个苹果方程他就莫名其妙了——告诉你大瞎,这可是一个光明正大的方程哟!你怎么这样少见识呢? 曾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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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2/15 15:52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回帖应该仅仅绕主题帖展开实质性讨论……回帖动机必须纯正……做一个文明的网友,理性的网友,豁达的网友,有出息的网友,有益于学术进步的网友,要向沈建其那样做一个令人钦佩与崇拜的学者,不要向朱顶余那样扮演胡搅蛮缠无理取闹令人恶心 被众人吐弃的疯狗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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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我才不是你那样的逻辑呢,说别人就是说别人的。 曾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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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8楼】说: …………………………………………………………………………………………………… x^(1/2)y"=y^(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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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2/17 22:25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的确在 自画像! 说别人是什么,其实自己恰好就是什么”——大瞎的逻辑不错!反过来,说自己是大侠就认为人家是大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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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56楼】说: 我与你保持一致! 说你的就是说你的!说我的也就是说我的! 你还是说说:汤玛斯-费米方程吧,你束手无策,你就向我俯首称臣吧! .................................................................................................................. x^(1/2)y"=y^(3/2) |
对【18楼】说:
……………………………………………………………………………………………… 梁斌斌,赶快信守诺言! 雕虫小技而已!你这一大类题型,被本侠 破解: 即 其解为 双曲(或三角)正(余)切函数,形如 u(x,t)≡k*[th(a*x+b*t)]^c 其中 k,a,b,c都是常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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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楼
小伎俩——某人捉了一只苍蝇握在手里,问别人,“你说我手里这只苍蝇是死的还是活的?”别人如果说是活的、他就将苍蝇捏死;别人如果说是死的、他手一松苍蝇飞了。 我那个苹果方程是回答思林的29楼的,那29楼你也麻起胆子回答了,可是卡壳了——你看我那个苹果方程多好呀,两个半苹果加起来变成了一个苹果,而且你还不得不承认我推导的那个方程合理——是你邀请我和思林到你这个帖子里来的呀!承认我对你的历来点评吧!或者将大侠的名号让给别人吧(我不要)。 说良心话,你在这里也并非一无是处——你上面的47楼还是对的。 曾云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