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9楼】说,
他是吃不下的,我却能吃的下: (一) 1个苹果+1个苹果/1+1×1/1的平方=1个苹果,再将这1个苹果与老师再给他的半个苹果相加, (二) 1个苹果+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个苹果。 曾云海 |
对【29楼】说,
他是吃不下的,我却能吃的下: (一) 1个苹果+1个苹果/1+1×1/1的平方=1个苹果,再将这1个苹果与老师再给他的半个苹果相加, (二) 1个苹果+0.5个苹果/1+1×0.5/1的平方=1个苹果。 曾云海 |
他如果肯交学费,我还可以教他一个兔子永远追不上乌龟的微分方程组,他可能会在三个月外能够学会。
曾云海 |
x^(1/2)y"=y^(3/2) 这就是本大峡横扫天下的资本 如果还有谁也能破解此类题型的方程,本大侠立即俯首称臣,要展示实实在在的硬功夫!不许停留于浮泛之论!必须破解世界难题!你的结论必须没有争议!必须敢于接受专家组裁决! 本大侠只愿与身怀破题绝技者为伍!必须是无争议的绝技!使用该破题绝技必须能够轻松破解千万道世界难题!破解结果必须敢于接受专家组裁决!敢于摊牌!必须遵循公认的逻辑法则! 严肃地乖张!属实地大言! |
对【29楼】说: 因有:c±u≡c 故有:u≡0 所以应写成:C=f(c,u)=c±k*u=c 其中:C 表示运动着的(相对于观察者)光源所发出的光速;c 则表示 静止着的(相对于观察者)的光源所发出的光速。 其中必有: 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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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谁 遭遇过的博导和研究生的求教(且给出了满意的答复,使对方惊讶不已)的次数最多?谁就是大侠!否则就是二侠或三侠…… 甚或只能赖称叫 小侠 |
[29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17 06:04 这有个线性方程(c±u≡c)不知顶余大侠吃得下吗! [楼主] [34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2/17 13:40 对【29楼】说: 因有:c±u≡c 故有:u≡0 所以应写成:C=f(c,u)=c±k*u=c 其中: C 表示运动着的(相对于观察者)光源所发出的光速; c 表示静止着的(相对于观察者)的光源所发出的光速。 其中必有: k=0 顶余的朱大侠连小侠都不如......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他看不懂我这不称侠的奇材列出的苹果方程,只好乱弹琴。
曾云海 |
对【36楼】说: x^(1/2)y"=y^(3/2) 此乃本大侠横扫天下的资本 故而誉之为 大侠 决不止 小侠 |
那是你看懂了我的32楼,我说的是你没有看懂我的31楼——我是文武全才啊,岂会将你这种“大狭”放在眼里! 曾云海 |
x^(1/2)y"=y^(3/2)
如果哪位也能轻松给出此类型方程的解析解? 本大侠立即俯首称臣!必须言之有物!不发空乏的议论! |
[楼主]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2011/02/15 15:36
本大侠对数理系研究生进行义务助解非线性微分方程(组)………… 前一次,本大侠 就发誓 退出浮泛的物理争论 进入非线性微分方程(组)义务助解行列………… [2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11/02/15 16:55 顶余的朱大侠 该退出学术论坛………… [楼主] [3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2/15 18:28 对【2楼】说:顶愚的大瞎猪快要退出人世间…………满意了吧 ※※※※※※ 即别轻信人说的,也别坚信己学的,更别迷信书写的;只信亲眼能见的,而且亲手能算的,关键亲身能验的;科学事实 |
他只看了几本武狭小说,理、数是白痴,语文不及格,还敢到人才济济的本论坛来称大狭,大瞎还差不多。
曾云海 |
对【41楼】说:
回帖必须仅仅围绕主题进行实质性学术交流!否则所答非所问,尽发一些乱扯淡的垃圾帖子,只能是痞子秉性的流露……不可理喻的一群疯子! 若不敢面对下列问题,请知趣!请便!别再纠缠! 本侠正忙着,无心与你等胡搅蛮缠!没有人搭理你,还死皮赖脸 不知廉耻 地 跟帖……见过不要脸的,就是没见过如此不要脸的!哈哈哈哈…………令我捧腹大笑…………的确在 自画像! 说别人是什么,其实自己恰好就是什么? ……………………………………………………………………………… x^(1/2)y"=y^(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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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solve('x^(0.5)*D2y=y^(1.5)','x')
ans= 0 &where(_a/exp(Int(_b(_a),_a)+C1)^3,{[diff(_b(_a),_a)=(12*_a-_a^(3/2))*_b(_a)^3-7*_b(_a)^2,_b(_a)=1/x^3/(diff(y(x),x)*x+3*y(x)),_a=y(x)*x^3,x=exp(Int(_b(_a),_a)+C1),y(x)=_a/exp(Int(_b(_a),_a)+C1)^3]}) 一个解是0,还有一个解看不明白。 现在数学题的难度不是跟解题的步骤成正比,而是跟输入的难度成正比。 ※※※※※※ 天地之道,以阴阳二气造化万物。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
对【44楼】说: 多年前,杨新铁老师就将Maple软件处理结果复制下来发到我的信箱,前部分与你的处理结果一致, 我也首先使用多种数学软件(其中含Maple 10.0 )处理过! 因为 数学软件绝非某一两个人拥有,所以能够用数学软件处理出非线性微分方程的结果,就不能被称之为旷世奇才、盖世无双的绝技了! 应该叫小儿科的玩意儿! 之所以能够称得上 绝技!那必须首先超越所有种类最高级版本的数学软件含美国最大数学集团巨型计算机的软件包的处理能力!如果不能超越所有渠道所达到的处理能力!你都不能声称旷世奇才 举世无双!更不宜使用“身怀绝技”一词!那就是雕虫小技! 如果梁斌斌愿意将封杀权立即拱手于本侠……则 免除巨额学费不吝施教该绝技!包教包会!但只教一招!即所谓的“对称变换法”起源于 “拉普拉斯变换法”!乃属本侠几十年呕心沥血 炉火纯青 意外迸发灵感的结果! |
“的确在 自画像! 说别人是什么,其实自己恰好就是什么”——大瞎的逻辑不错!反过来,说自己是大侠就认为人家是大侠。
我写一个苹果方程他就莫名其妙了——告诉你大瞎,这可是一个光明正大的方程哟!你怎么这样少见识呢? 曾云海 |
[19楼] 作者:541218 发表时间: 2011/02/15 15:52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回帖应该仅仅绕主题帖展开实质性讨论……回帖动机必须纯正……做一个文明的网友,理性的网友,豁达的网友,有出息的网友,有益于学术进步的网友,要向沈建其那样做一个令人钦佩与崇拜的学者,不要向朱顶余那样扮演胡搅蛮缠无理取闹令人恶心 被众人吐弃的疯狗角色! |
对朱顶余鉴定完毕:人正常,水平不高。
始终围绕着通过吹嘘来抬高自己的企图,另外一个企图就是想封杀曾云海和思林。 ※※※※※※ 天地之道,以阴阳二气造化万物。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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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我才不是你那样的逻辑呢,说别人就是说别人的。 曾云海 |
对【48楼】说: …………………………………………………………………………………………………… x^(1/2)y"=y^(3/2) |
[46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2/17 22:25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的确在 自画像! 说别人是什么,其实自己恰好就是什么”——大瞎的逻辑不错!反过来,说自己是大侠就认为人家是大侠。 |
对【51楼】说: [46楼] 作者:zyh618 发表时间: 2011/02/17 22:25 [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 修改 来源 删除 “的确在 自画像! 说别人是什么,其实自己恰好就是什么”——大瞎的逻辑不错!反过来,说自己是大侠就认为人家是大侠。 说别人是“大瞎”,那就意味着自己才是个真正的“大瞎”! |
我说过了我不是你那样的逻辑,说你的就是说你的。
你还是说说我那个苹果方程怎么样吧! 曾云海 |
对【56楼】说: 我与你保持一致! 说你的就是说你的!说我的也就是说我的! 你还是说说:汤玛斯-费米方程吧,你束手无策,你就向我俯首称臣吧! .................................................................................................................. x^(1/2)y"=y^(3/2) |
对【18楼】说:
……………………………………………………………………………………………… 梁斌斌,赶快信守诺言! 雕虫小技而已!你这一大类题型,被本侠 破解: 即 其解为 双曲(或三角)正(余)切函数,形如 u(x,t)≡k*[th(a*x+b*t)]^c 其中 k,a,b,c都是常数。 |
更为一般的例式 u(x,t)≡c+k*[th(a*x+b*t)]^θ 本侠 身怀破题绝技 乃旷世奇才 数学天赋轶凡 神圣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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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楼
小伎俩——某人捉了一只苍蝇握在手里,问别人,“你说我手里这只苍蝇是死的还是活的?”别人如果说是活的、他就将苍蝇捏死;别人如果说是死的、他手一松苍蝇飞了。 我那个苹果方程是回答思林的29楼的,那29楼你也麻起胆子回答了,可是卡壳了——你看我那个苹果方程多好呀,两个半苹果加起来变成了一个苹果,而且你还不得不承认我推导的那个方程合理——是你邀请我和思林到你这个帖子里来的呀!承认我对你的历来点评吧!或者将大侠的名号让给别人吧(我不要)。 说良心话,你在这里也并非一无是处——你上面的47楼还是对的。 曾云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