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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希望大家能全面、长期关注此人(刘武青)的表演,切不要被他的一时一事迷惑了!
[楼主]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2010/06/17 08:28
点击:4725次

网友评论:希望大家能全面、长期关注此人(刘武青)的表演

网友评论:希望大家能全面、长期关注此人(刘武青)的表演,切不要被他的一时一事迷惑了!
科创论坛 » 江湖科学发布 » 关于引力和电磁力的实验现象
qdyzw

    请问科学院数学所会对每年成麻袋的"歌猜"予以评审吗?对于刘武青这类粗糙的毫无价值的小儿杂耍,要求中国物理学界予以重视,那简直是糟蹋物理界的智商!请大家静下心来,对刘的所谓实验和报告仔细审阅,看看他实验是否经得起推敲,多年来,网友对他的实验漏洞和异议,曾多次善意提出,希望与其交流,均被他顾左右而言它敷衍过去,请问哪位网友有和他正常的交流过的记录?
      近十年了,刘一直沉醉于虚幻的效应和发现之中,究竟他的"发现发明|是否能站的住脚,让我们看看他本人为他的"发现发明"申请的发明专利的结局吧:他以他的"发现、发明"申请的专利全部被驳回或视为撤回!!我们知道:发明专利是要经过专家实质审查的,"被驳回"意味着他的发现根本不成立,"视为撤回"意味着他自觉过不了审查这一关,不敢再申请实质审查!
      自己明知基于所谓的发现发明申请的专利全部被驳回无一获得专利,却继续瞒天过海,到各论坛大肆兜售所谓的这个效应那个发现!实在令人鄙视!能蒙一个蒙一个,能混一关混一关,这是在做学问吗?希望大家能全面、长期关注此人的表演,切不要被他的一时一事迷惑了!
Posted: 2010-06-13 17:11 | 17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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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7 08:29 

刘武青多次威胁我,要吴会长解除我这个“副秘书长”职务。
而我会正式请吴会长考虑,开除刘武青会员资格,不能让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楼主]  [3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7 08:40 

已经9天了,刘武青继续在网上发贴为自己遮丑,可是仍然不敢透露一点点实验详情,显然,他做贼心虚。
我会找到张光国教授的联系方式,问清楚实验详情,让广大网友彻底认清刘武青的虚伪、无赖真面目,让所有曾经被他蒙骗而支持过他的人转变立场,一致唾弃刘武青!
[楼主]  [4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7 08:45 

jinjiawang 2010-06-10 08:49

原帖由 syhxw 于 2010-6-10 8:15:00 发表
刘武青,就冲着你耍无赖的份上,我就要把你的虚伪、欺诈真相让所有被你蒙骗的人知道,让你再也骗不下去!

支持黄新卫同志揭露伪科学!!!
 [5楼]  作者:x2009  发表时间: 2010/06/17 12:35 

不知道老刘现在在哪个论坛混呢?
[楼主]  [6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7 14:09 

http://www.1st.com.cn/cgi-bin/forums.cgi?forum=30>

http://bbs.sciencenet.cn/showforum-44.aspx>

http://bbs.kechuang.org/thread.php?fid=115>

http://www.tdsr.cn/bbs/forumdisplay.php?fid=2>

http://bbs.tech110.net/forumdisplay.php?fid=34&page=1
>
这是刘武青招摇撞骗的地方,过去曾经有少数人被他蒙骗而支持过他。
 [7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0/06/17 16:41 

他的"发现、发明"申请的专利全部被驳回或视为撤回!!——不对吧?他已成功申请几十项专利啦?有的证书他还在网上贴过呢?
不过他的文章我实在读不下去,文理不通,我每次读心里都挺别扭。这是真的,一开始我对他是没有成见的。
[楼主]  [8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7 17:06 

发明专利属于重大发明,必须通过审查才授权,才有效,而实用新型专利则不用。
[楼主]  [9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7 17:07 

李炳铁libingtie 2010-06-17 16:34
还有“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的“中国预印本服务系统”,是一个快捷发表科技论文的好选择。并且那里没有歧视,英雄不论出处,一视同仁。

刘武青 2010-06-17 16:50
回复 178# 李炳铁libingtie 的帖子
是的,我已在其中发了数拾篇文章了。


syhxw 2010-06-17 16:55
原帖由 刘武青 于 2010-6-17 16:50:00 发表
是的,我已在其中发了数拾篇文章了。

是的,刘武青过去的电容器充电实验报告在那里发了好几篇,而且还申请了专利保护他的优先发现权。
可是这次和张光国教授一起做的实验,刘武青却一反常态,死活不敢公布,找种种借口逃避。
显然是做贼心虚!
 [10楼]  作者:才子对阵  发表时间: 2010/06/18 21:28 

称道一个人的研究是要有理由的。我之所以赞成刘武青和冯劲松先生的实

作者:人愚 于 2009-07-02 11:28:43 发表 只看该作者


称道一个人的研究是要有理由的。我之所以赞成刘武青和冯劲松先生的实验,是因为他们的研究符合这样一条规律:物体的能量决定物体的存在状态这一特定的自然规律。能量是世界存在的本质,物质是存在的现象。要改变物质存在的状态必须改变它具有的能量。当一个物体的能量发生变化,就必然引起物体存在状态的变化。刘武青和冯劲松的实验研究正符合这条规律!所以我给于了肯定和高度评价!黄新为,无知能量决定物体或者物质存在的性质!因此,极尽反对刘武青和冯劲松的实验结果,竟然用实验误差这样低级的手段去否定他人的辛勤劳动,这是很错误。大有方舟之之行为。事实上,每一个搞实验的人首先考虑的就是度量器具的误差等级,刘武青和冯劲松先生应当说早已考虑到了,怎么还会等到你黄新为来鹦鹉学舌呢?实际上他和方舟之一样并不是真正懂得科学,而是和方舟之一样非常幼稚的理解科学,糟蹋科学的圣洁!!
黄新为还常常拿共识来断定理论的真伪,拿教科书来判断真伪!诸不知,真理常常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共识常常掩盖谬论。比如,
我们知道,在伽利略生活的时代,伽利略的见地就是在当时反人类的,反共识的,没有任何主流科学家承认伽利略的研究成果,而是竭尽全力挖苦讽刺,诽谤污蔑,唾骂嘲笑,更有宗教天主的肆意镇压,囚禁迫害!坚持真理者受尽屈辱!方舟之是扼杀现代科学的侩子手,黄新为暂时还没有真大的权利!不过心里倒是在想哈!



 [11楼]  作者:才子对阵  发表时间: 2010/06/18 21:32 

支持网友们多做实验!希望大家都用实验说话!
[楼主]  [12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9 08:51 

屈人愚,也是刘武青之流人物,正是这两个人,使联谊会名誉扫地!
才子对阵,显然应该是冯劲松了。
既然刘武青不敢透漏最近和张光国教授一起做的实验详情,冯劲松也不敢透露么?
[楼主]  [13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9 09:55 


刘武青面对众多网友质疑,拒不透露和张光国教授一起做实验的电容器规格、电压、天平读数,这是做贼心虚的体现。
众所周知,刘武青一贯鼓吹自己申请了专利,保护了优先发现权。而且,他还喜欢在国家科技图书馆预印本文库发垃圾文章,作为他率先发现**效应的证据。
可是他现在一反常态,找种种借口拒绝透露和张光国教授一起做实验的电容器规格、电压、天平读数。
开始的借口是“要等到明天,因为网站规定,每天仅能发十张照片。而且,我发照片要深夜,你可以看我发帖的时间。这里有一个网速问题。 ”(刘武青6月9日11:30:00 语)可是现在时间过去11天了,几十个字就能够说清楚的,刘武青却始终不敢透露。
后来的借口是“科学竞争太激烈了。”(刘武青6月9日23:29 语)那就更应该及早公布、获得率先发现的证据,刘武青为什么一反常态?
对于这些,刘武青始终保持沉默,转移话题,逃避质疑。这是做贼心虚的体现!
刘武青有权保持沉默,但是你的行为已经构成学术诈骗!
 [14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06/19 11:47 

不会吧?

才子对阵=冯劲松?

好像有点区别呀。
 [15楼]  作者:匆匆过客之一  发表时间: 2010/06/19 17:13 

对【7楼】说:

这正是刘令人厌恶之处,申请专利(包括使用外观、实用新型,发明)大体要经过几个步骤——申请文件格式符合八股文式的要求即可获得一个申请号,缴上申请费后,不同阶段还要有几个号:

1. 申请号:专利受理后给出:20081*******.*
2. 专利号:专利证书上给出: ZL20081*******.*
3. 公开号:发明专利在实审前公开后给出:CN********
4. 公告号: 专利授权后公告阶段给出:CN**********

获得授权后,在申请号前面冠上ZL********才是真正的专利权号,如果把申请号,公开号,作为专利号宣传是违法的!而刘就是利用大多数人对这几个号的不熟悉,搞小动作,混淆视听,把他的申请号、公开号鱼目混珠作为专利号到处宣扬,确实不道德必须予以揭露!大家可以比对他的50几个专利,看看他的发现发明有几个走到最后取得了专利权?!一个没有!!!

如果感兴趣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检索,发明人输入刘武青,再检索法律状态,就可知刘的底细了!

应该说刘这把年纪了,把精力投入到科技实验,理应得到尊敬,可是如今他早已背离了追求科学真理的目标,长时期地采取鸵鸟手法,自欺欺人,一味弄虚作假,沽名钓誉,到处滥发垃圾帖,根本无法与其进行正常的交流,需要对这种行为予以规劝,不可一再姑息纵容。

[楼主]  [16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9 17:32 

支持楼上的观点,对刘武青不可一再姑息纵容!
刘武青就是一个学术骗子,这种人怎么能够成为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会员、败坏整个联谊会名声?我会正式提请吴会长研究开除刘武青会员资格。
[楼主]  [17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9 17:43 

我从来没有骂刘武青,不知道刘武青说我骂他有什么根据?
无赖、无耻、恬不知耻、招摇撞骗,如果用在其他人身上,可能是人身攻击。可是,这都是对刘武青的准确描述,完全符合刘武青的特征,根本不存在骂刘武青问题。
因此,刘武青误解黄新卫了。如果刘武青认为黄新卫描述错了,请举出反例。

什么叫骂人?
把不符合某人特征的形容词强加给某人,如把“懦夫”强加给勇士身上,把“流氓”强加给正派人身上,这就是骂人。
一个人本身就是贼,被抓捕归案,我们说他是“小偷”、“偷窃”,这叫骂人吗?难道只有说他是“好人”,才是文明上网、才不是骂人?
同样,无赖、无耻、恬不知耻、做贼心虚、招摇撞骗,这难道不是对刘武青的准确描述吗?这哪里有一点骂人的成分?
请刘武青转贴以上内容,不要找借口不转贴。
 [18楼]  作者:x2009  发表时间: 2010/06/20 15:10 

10楼真可怜啊,冯、刘居然抬出屈人愚给自己装门面,哈哈,真是可怜啊!
 [19楼]  作者:刘岳泉  发表时间: 2010/06/20 22:47 

对【15楼】说:
    正因为他用尽自己毕生的精力财力申请了五十多个没有一个“走到最后取得了专利权”,才更值得同情,那么多打着各种牌子较尽脑汁弄到大笔实验经费的人(特别是有关相对论问题“研究的”),他们又出了多少成果?那些人在享尽荣华富贵高高在上,你们为什么要对一个如此的弱者刘武青却要横瞪鼻子直瞪眼???

    扪心自问一下,你们自己又比他强多少?你们今天如此待他小心自己遭报应!!!

※※※※※※
我不反相对论,因为它整个就是一堆垃圾!例如﹕狄拉克推导正电子的“相对论”方法、计算原子光谱精细能级分裂的拟合“公式”等等等等

 [20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06/21 08:01 

可怜的刘武青!

他至少比那些靠剽窃起家,糊弄巨额经费的既有帽子又有位子的人高尚些。
[楼主]  [21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21 09:22 

对【19楼】说:
看来刘岳泉也准备学习刘武青的成功之路了,所以对我们揭露刘武青感到愤慨。
一个学术骗子,自始至终不肯承认错误,还妄想继续骗下去,也值得你刘岳泉同情,还诅咒我们要遭到报应,你刘岳泉和刘武青一样可耻!
[楼主]  [22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21 09:23 

科学网论坛 » 管理科学区及其它 » 个人学术展示 » 学术争论不要骂人,这是最基本的一条。

刘武青2010-06-20 09:24:01[举报]
学术争论很正常。
学术争论不要骂人,这是最基本的一条。
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的副秘书长黄新卫在网上多次骂人。
这是很不对的。
希望改之。


jinjiawang 2010-06-20 11:31
对于学术骗子,全国共诛之!全民共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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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黄新卫 的反伪(伪民科)精神!!!

[楼主]  [23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21 09:26 

引用【20楼】的话:
可怜的刘武青! 他至少比那些靠剽窃起家,糊弄巨额经费的既有帽子又有位子的人高尚些。
=============================================
若刘武青行骗得手,将骗取巨额经费、还戴上帽子、有了位子,人格更加高尚!
 [24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06/21 12:05 

嘿嘿

莫非刘武青比李淼之流更惹你生气?比王益罪更大?比公然叫嚣“谁让你不幸生在中国”的何祚庥更无耻?
比王洪成更该千刀万剐?比孙东东更混账?



 [25楼]  作者:屋里学大师  发表时间: 2010/06/21 13:24 

支持一下楼上的(但不是支持刘大伯)!其实,你的文学的水平的还是很不错滴。

※※※※※※
牛 东
 [26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06/21 14:12 

惭愧,半桶水而已。

是不是比你的秘书差一大截呢?

600613如何?
[楼主]  [27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21 16:10 

对【24楼】说:
是的,我确实没有见过刘武青这样寡廉鲜耻的人,看到他行骗,我就不答应。
 [28楼]  作者:刘岳泉  发表时间: 2010/06/21 23:30 

对【21楼】说:

    本来,你不畏强权的反叛精神是很值得称道的,同时你与刘武青、冯劲松都算是我的朋友我也不便说什么,但是你们的矛盾越闹越深我几次调解都无效,看来无人站出来说硬话是不行的了。

    刘武青到处发垃圾帖的确有些令人反感,本论坛沈建其曾封过他的ID解除后我也劝过他注意发帖质量并尽可能少开新帖,他也似乎收敛了两年,可是最近也许是他与你争得失去理智而变本加厉,版主才再次封了他的ID。到此为此你也应该收手了(其他论坛自然对他的发贴会有所制约),可是你却一直围着他阴魂不散,我不骂你骂谁?

    你实在是太过份了,你已经过份到令人生厌的地步!我不管你是什么心态,你知道他的身后是冯劲松,你也知道吴会长的为人处世方式,如果闹到他那他会允许你们的这样闹吗?我仅从他关于张建军搞“永动机”问题的态度我就知道他不是不清楚你们每个人的份量,到时候他维护的绝对是刘武青,吃亏的只能是你黄新卫!


※※※※※※
相对论一派胡言 物理界混淆是非 时空物绝对独立 “倒相者”返璞归真
 [29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0/06/22 08:53 

黄先生,适可而止。就是为了自己,也要吃好喝好把生养好,活的尽量愉快些。
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但上有党纪国法,下有伦理道德,你已经尽力了。善意的批评有了,严肃的批判也有了,足够了。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楼主]  [30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22 09:16 

对【28楼】说:
我的为人处世原则是:不管这样做对我有没有利,只要这样做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我就要坚持做下去!
得罪人我不在乎,我岂是你这样处处为自己着想的人?
以刘武青的为人,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弄虚作假的。而以大多数人的性格,是绝对不会与刘武青斗争到底的。
若不把刘武青彻底揭穿、打倒,将来还会有一个接一个的教授被他欺骗而肯定他的实验,还会有一个接一个的人提出自己的假说、理论来解释“刘武青效应”,最后肥皂泡越吹越大,直到危害科学界,被人点破。
到时候,那么多教授将名誉扫地,那么多假说、理论将成为笑柄,相对论研究联谊会将成为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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