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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磁力 电力 引力 场等的本质 下一主题:哪位保存有我前一篇论文的朋友请...
网友评论:希望大家能全面、长期关注此人(刘武青)的表演,切不要被他的一时一事迷惑了!
[楼主]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2010/06/17 08:28
点击:47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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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7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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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7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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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4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7 08:45 

jinjiawang 2010-06-10 08:49

原帖由 syhxw 于 2010-6-10 8:15:00 发表
刘武青,就冲着你耍无赖的份上,我就要把你的虚伪、欺诈真相让所有被你蒙骗的人知道,让你再也骗不下去!

支持黄新卫同志揭露伪科学!!!
 [5楼]  作者:x2009  发表时间: 2010/06/17 12:35 

不知道老刘现在在哪个论坛混呢?
[楼主]  [6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7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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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0/06/17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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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8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7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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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9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7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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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  作者:才子对阵  发表时间: 2010/06/18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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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  作者:才子对阵  发表时间: 2010/06/18 21:32 

支持网友们多做实验!希望大家都用实验说话!
[楼主]  [12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9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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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3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9 09:55 


刘武青面对众多网友质疑,拒不透露和张光国教授一起做实验的电容器规格、电压、天平读数,这是做贼心虚的体现。
众所周知,刘武青一贯鼓吹自己申请了专利,保护了优先发现权。而且,他还喜欢在国家科技图书馆预印本文库发垃圾文章,作为他率先发现**效应的证据。
可是他现在一反常态,找种种借口拒绝透露和张光国教授一起做实验的电容器规格、电压、天平读数。
开始的借口是“要等到明天,因为网站规定,每天仅能发十张照片。而且,我发照片要深夜,你可以看我发帖的时间。这里有一个网速问题。 ”(刘武青6月9日11:30:00 语)可是现在时间过去11天了,几十个字就能够说清楚的,刘武青却始终不敢透露。
后来的借口是“科学竞争太激烈了。”(刘武青6月9日23:29 语)那就更应该及早公布、获得率先发现的证据,刘武青为什么一反常态?
对于这些,刘武青始终保持沉默,转移话题,逃避质疑。这是做贼心虚的体现!
刘武青有权保持沉默,但是你的行为已经构成学术诈骗!
 [14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06/19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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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  作者:匆匆过客之一  发表时间: 2010/06/19 17:13 

对【7楼】说:

这正是刘令人厌恶之处,申请专利(包括使用外观、实用新型,发明)大体要经过几个步骤——申请文件格式符合八股文式的要求即可获得一个申请号,缴上申请费后,不同阶段还要有几个号:

1. 申请号:专利受理后给出:20081*******.*
2. 专利号:专利证书上给出: ZL20081*******.*
3. 公开号:发明专利在实审前公开后给出:CN********
4. 公告号: 专利授权后公告阶段给出:CN**********

获得授权后,在申请号前面冠上ZL********才是真正的专利权号,如果把申请号,公开号,作为专利号宣传是违法的!而刘就是利用大多数人对这几个号的不熟悉,搞小动作,混淆视听,把他的申请号、公开号鱼目混珠作为专利号到处宣扬,确实不道德必须予以揭露!大家可以比对他的50几个专利,看看他的发现发明有几个走到最后取得了专利权?!一个没有!!!

如果感兴趣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检索,发明人输入刘武青,再检索法律状态,就可知刘的底细了!

应该说刘这把年纪了,把精力投入到科技实验,理应得到尊敬,可是如今他早已背离了追求科学真理的目标,长时期地采取鸵鸟手法,自欺欺人,一味弄虚作假,沽名钓誉,到处滥发垃圾帖,根本无法与其进行正常的交流,需要对这种行为予以规劝,不可一再姑息纵容。

[楼主]  [16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9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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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7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19 17:43 

我从来没有骂刘武青,不知道刘武青说我骂他有什么根据?
无赖、无耻、恬不知耻、招摇撞骗,如果用在其他人身上,可能是人身攻击。可是,这都是对刘武青的准确描述,完全符合刘武青的特征,根本不存在骂刘武青问题。
因此,刘武青误解黄新卫了。如果刘武青认为黄新卫描述错了,请举出反例。

什么叫骂人?
把不符合某人特征的形容词强加给某人,如把“懦夫”强加给勇士身上,把“流氓”强加给正派人身上,这就是骂人。
一个人本身就是贼,被抓捕归案,我们说他是“小偷”、“偷窃”,这叫骂人吗?难道只有说他是“好人”,才是文明上网、才不是骂人?
同样,无赖、无耻、恬不知耻、做贼心虚、招摇撞骗,这难道不是对刘武青的准确描述吗?这哪里有一点骂人的成分?
请刘武青转贴以上内容,不要找借口不转贴。
 [18楼]  作者:x2009  发表时间: 2010/06/2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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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楼]  作者:刘岳泉  发表时间: 2010/06/20 22:47 

对【15楼】说:
    正因为他用尽自己毕生的精力财力申请了五十多个没有一个“走到最后取得了专利权”,才更值得同情,那么多打着各种牌子较尽脑汁弄到大笔实验经费的人(特别是有关相对论问题“研究的”),他们又出了多少成果?那些人在享尽荣华富贵高高在上,你们为什么要对一个如此的弱者刘武青却要横瞪鼻子直瞪眼???

    扪心自问一下,你们自己又比他强多少?你们今天如此待他小心自己遭报应!!!

※※※※※※
我不反相对论,因为它整个就是一堆垃圾!例如﹕狄拉克推导正电子的“相对论”方法、计算原子光谱精细能级分裂的拟合“公式”等等等等

 [20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06/21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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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1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21 09:22 

对【19楼】说:
看来刘岳泉也准备学习刘武青的成功之路了,所以对我们揭露刘武青感到愤慨。
一个学术骗子,自始至终不肯承认错误,还妄想继续骗下去,也值得你刘岳泉同情,还诅咒我们要遭到报应,你刘岳泉和刘武青一样可耻!
[楼主]  [22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2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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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3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21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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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06/21 12:05 

嘿嘿

莫非刘武青比李淼之流更惹你生气?比王益罪更大?比公然叫嚣“谁让你不幸生在中国”的何祚庥更无耻?
比王洪成更该千刀万剐?比孙东东更混账?



 [25楼]  作者:屋里学大师  发表时间: 2010/06/21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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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楼]  作者:lywcy68  发表时间: 2010/06/21 14:12 

惭愧,半桶水而已。

是不是比你的秘书差一大截呢?

600613如何?
[楼主]  [27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2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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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楼]  作者:刘岳泉  发表时间: 2010/06/21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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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楼]  作者:马国梁  发表时间: 2010/06/22 08:53 

黄先生,适可而止。就是为了自己,也要吃好喝好把生养好,活的尽量愉快些。
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但上有党纪国法,下有伦理道德,你已经尽力了。善意的批评有了,严肃的批判也有了,足够了。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楼主]  [30楼]  作者:黄新卫  发表时间: 2010/06/22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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