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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英明的观点跟我的观点基本相仿,赞同英民上述观点的绝大部分,不过,我认为“夸克”和其它“以太子”都是有结构的(因为有结构所以才可分割),至多是存在结构相对简单或相对复杂之分。 尤其赞同英民的“他们可以无限分割”之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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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英明的观点跟我的观点基本相仿,赞同英民上述观点的绝大部分,不过,我认为“夸克”和其它“以太子”都是有结构的(因为有结构所以才可分割),至多是存在结构相对简单或相对复杂之分。 尤其赞同英民的“他们可以无限分割”之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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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英明的观点跟我的观点基本相仿,赞同英民上述观点的绝大部分,不过,我认为“夸克”和其它“以太子”都是有结构的(因为有结构所以才可分割),至多是存在结构相对简单或相对复杂之分。 尤其赞同英民的“他们可以无限分割”之说… --------------------------------------------------------------------------------------------------- 一:四种相互作用力都是物质运动的表现,即,四种力都是靠物质的运动传递的。 二:力都有方向,不是向心就是离心,或者说,不是引力就是斥力。方向不同的力可以相互抵消,因此,最终宇宙只存在一种力。也就是说传递四种力的物质是在一种力的作用下运动的。找到这种力可以统一四种力。也就是说,四种力是一种真正的力的四种不同的表现,确切的说,是一种物质在一种力的作用下的四种表现。 三:纯粹的物质,内部不含空间,体积无论怎样压缩都不改变,物质的量由纯粹物质的体积决定。我们所看到的任何可以被压缩的物质,都不是纯物质,他们的内部含有空间,真正的基本物质是纯物质,内部没有任何空间,没有可供任何物质运动的场地,无法存在进一步的结构。 四:真正的基本物质在真正的力的作用下,按一定规律运动,这种真正的基本物质就是以太,以太内部不存在任何空间,它的体积不可以被压缩,它的体积永远不变,是质量守恒的原因。以太的运动规律完全一样,不同的只有质量,夸克是质量大的以太,光子是质量小的以太。夸克和光子之间,还存在无穷多不同质量的以太,这些以太,都不是构成原子的基本物质,最终都将成为最小的以太。 五:宇宙遵守数学逻辑,大的由小的构成,一切现象都是以太(物质)运动的表现,一切运动规律都是由以太的运动规律构成的,利用以太的运动规律,可以推出一切现象的产生过程,认识以太的运动规律,就是找到了认识一切现象的方法,因此认识以太的运动规律后,人们就不用猜想各种现象的产生过程和原理。 六:宇宙中的所有现象都是相互联系的,没有任何现象可以孤立地存在,把各种现象用各种“以太集”解释,不去进一步问各种以太集之间的关系是什么,虽然节省脑力劳动,但是却把各种现象孤立起来。无法使所有的以太联系起来,无法使所有的现象联系起来。 七:物理学的理论难题可以描述为,宏观和微观的相互孤立,不能把宏观现象和微观现象联系起来,宏观上有宏观的说辞,微观上有微观上的说辞,两种说辞相互矛盾,这是否定以太存在的必然结果,是否定基本物质在一种力的作用下运动的必然结果。要解决物理理论的矛盾,就必须承认客观的宇宙是牛顿的宇宙,就必须承认宇宙是确定的,绝对的,完全可知的。 八:物质具有两种属性,即具有无限可分的属性,无论怎样分割,物质属性不变,物质始终是物质;物质又具有一定的大小,不论怎样向小分割,他始终存在一定的大小,具有确定的大小。物质即无限可分又存在构成的最小单位,这并不矛盾,这就像1是所有正整数的基数,但是,1又可以被任何正整数除相,你和思林的观点都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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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思林的观点存在原则区别(我的观点:物质无限可分;思林观点:物质有限可分,且质子最小或中子最小) 思林基本观点:质子=中子,质子或中子是构成任意物质的“原子”【引号“原子”特指“思林原子”,即思林认为,只有质子或中子才有资格叫做原子,传统“元素周期表”对应的任何原子(如氢原子、氧原子)都不能叫做原子】,电子、光子等都不存在,以太更不存在,思林实际上是一个还没有公开亮相的“反以太者”… 我的观点和思林的观点是对立的,不可能两个观点都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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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93楼】说: 我没有看个思林的理论,并不确切知道它的逻辑,他的发言总是千言万语,似乎有说不完的话,而我又比较懒惰,所以,并没有仔细看过他的发言,仅仅从一些只言片语,听他说信仰原子论,信仰牛顿逻辑,所以,以为他的理论应该可以。你的主贴说共有22篇,怎么不继续贴出?我想仔细看看,好好批批,开个玩笑。也希望思林,把自己的理论,介绍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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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94楼]:实际上,谁都不愿去看思林的“王妈裹脚”胡扯淡!! 你要是好奇且考虑简单的话,一个突入点:你就问他“什么叫做原子”即可… 我的主贴22篇,当时只贴出了前十篇(主要观点基本在前十篇,后十二篇基本是一些观点还不太成熟的辅助性解释),目的是在“以太”说方面,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后来感觉大家似乎不是太感兴趣,所以没必要贴出来占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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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林胡扯证据之一: 当前谁要是问他思林:“元素周期表”对应的氢原子、氧原子,是不是原子? 思林必然说,氢原子、氧原子,那都不是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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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楼] 作者:xiaoyingmin 发表时间: 2009/07/27 19:27 对【93楼】说:
我没有看个思林的理论,并不确切知道它的逻辑,他的发言总是千言万语,似乎有说不完的话,而我又比较懒惰,所以,并没有仔细看过他的发言,仅仅从一些只言片语,听他说信仰原子论,信仰牛顿逻辑,所以,以为他的理论应该可以。你的主贴说共有22篇,怎么不继续贴出?我想仔细看看,好好批批,开个玩笑。也希望思林,把自己的理论,介绍一下。 一个迷天大谎的启示 [楼主]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2001/08/14 所谓的迷天大谎是爱因斯坦认为的:古典理论这条破船,靠修补漏洞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有效的办法就是另建新船。 因为,爱因斯坦明明知道其能在弯曲时空中畅游的飞船(相对论),只能在古典理论这艘知识海洋中的航母上升空和着陆的,却说这是条破船,靠修补漏洞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有效的办法就是另建新船,目的无非是才劝人们放弃这条确实是简陋(但绝不是破到不能用了),也确实是需要修理(但绝不是有漏洞否则早就沉没了)的老船,上他的说是能够穿梭不同时空,但需要等漏洞修补好了才能上路的的新船。 所以,人们在这一(当然爱因斯坦本人并没意识到这是个)迷天大谎欺骗下,放下了仅剩几个月就能完全的母舰修理工作,不是去修补快一百年了还没修好的时间飞船,就是去造各式各样的更加神奇莫测的新船,更有甚者的是干脆直接创造一个能伸(成一个有限而无边大球体)能缩(成一个有质无形的奇怪点)的宇宙等。 由此我得到的启示是:无论是想击沉相对论、还是想修好相对论、更是想新建什么论的战友们,请你们先放下徒劳无功的研究,都回过头来来研究研究牛顿建造的科学航母,为什么在这一百多年里经历了数次涛天巨浪、甚至于核武器的攻击,到现在还没沉没的真正原因不是宏因观世界与微观世界之间有本质区; 而是因导航图上存在着四个主要的常识性错误: 首先是牛顿对物体之惯性的误解。即:在宇宙中即没有不受外力作用的物体,也不存在物体的匀速直线运动; 其次是牛顿对运动之原因的误解。即:物体因其相互之间的万有引力作用而运动或静止,并不需要第一推动; 再次是牛顿对引力之系数的误解。即:在物物之间相互作用的引力关系的恒量,并不是在宇宙中普适的常数; 最后是牛顿对空间之属性的误解。即:运动或静止的主体是物体,所以讨论是否有绝对静止的空间毫无意义。 综上所述,只要您能够接受这几个事实的话,您就会发现没必要望浩瀚的知识海洋而兴没有更好的船之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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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疑十大物理实验 求证十大科学发现
作者 思林 【摘 要】 美国物理学家评出的“最美丽”十大物理实验,的确都很美丽但却不是无可置疑的,而无可置疑的是这一系列重大的发现轨迹表明,物理学由简单到复杂、由精确到模糊、由确定到不确定的发展历程,至于本文求证的一系列“最朴实”的十大发现,将导致物理学在无需任何假设的前提下现实完全彻底的大统一。 【关键词】 任意时刻 理想质点 万有引力 引力系数 引力摄动 2002年美国物理学家评出的十大经典物理实验,之所以被誉为是“最美丽”的实验,主要因为这些实验的共同之处是:用最简单的实验方法、或最基本的数学方法、以及最单纯的物理结论建造了一座又座科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然而这些里程碑由于历史的局限性,不仅有的实验结论虽然很单纯但因前提不正确而不可能得出科学的结论,更重要的是所有的实验都因存在着这样或那样让人疑惑未解的问题而并不是无可置疑的。 例一、在埃拉托色尼测量地球圆周长实验中,时间到底是什么? 例二、在伽利略的自由落体实验中,究竞什么是自然物的本质? 例三、在伽利略的加速度实验中,重力加速度为什么恒定存在? 例四、在牛顿的棱镜分解太阳光实验中,七色光是分解出来的? 例五、在卡文迪许扭矩实验中,测出了引力恒量的参数普适吗? 例六、在托马斯?杨的光干涉实验中,光的传播需不需要媒质? 例七、在米歇尔?傅科钟摆实验中,钟摆旋转是因房屋在移动? 例八、在罗伯特?米利肯的油滴实验中,电荷是电子的带电量? 例九、在卢瑟福发现核子实验中,原子核为何静止在原子中心? 例十、在双缝演示应用于电子干涉实验中,波粒二象真成立吗? 而当我们先抛开对这些实验的(或许是毫无意义的)置疑,重新审视根据每年夏日正午两地物体的太阳影子不同,来计算地球的周长物理实验时,就应该发现在物理学上始终忽视着“时刻”这一个非常重要的物理概念,因为所有的物理实验几乎都是以一个初始时刻到一个终止时刻的“时间间隔”为前提条件,而此实验则只是以一个(应该是等于零的)时刻为前提条件,所以从这一前提条件出发,不仅能根据太阳照在地球上的物体的影子,来计算地球的周长;更能够根据在“任意时刻”电磁光热声等波动现象均无法产生或尚未形成的事实,来证明将导致物理学统一的“最朴实(也就是根本无需假设)的”十大科学发现。 第一、卡文迪许扭矩实验测出的万有引力恒量的参数并不是宇宙中的普适常数; 第二、构成宇宙万物的所有化学元素都是仅由相互作用的质子构成的无核星系; 第三、在化学元素中的电磁强弱等相互作用都是与距离平方成反比的万有引力; 第四、电磁光热声等波动现象的本质是高速转动着的质子之间的万有引力摄动; 第五、宇宙仅仅是由因相互之间的引力作用而在虚空中运动的无数质子构成的; 第六、牛顿力学的完备性的三大定律的实质是物体本质与物质关系及物理系统; 第七、自然界的一切现象都是由实物之间的引力关系构成的物质与能量及信息; 第八、电磁论是在与燃素和热质等同出一辄的电磁荷基础之上建立的错误假说; 第九、相对论是在违反速率合成法则的前提下用错误的变换推导出的荒谬理论; 第十、量子论是在混淆了波动与粒子之间区别才编造波粒二象性的测不准原理。 至于本文提出的置疑与发现虽然因与当代物理观念格格不入而让人难以理解,但只要我们再重新审视一下“扭矩实验”就可以发现:人们在做此实验时始终忽略了“地心引力”这一非常关键的实验条件,如果这一条件改变了的话,那么万有引力恒量的参数也应随之而改变。要证明这一预言并不难,除了到极地与月球及太空等处去验证,再就是从万有引力与向心力在行星结构上的恒等关系(GMm/R2=mu2/R)中来求证,因为万有引力恒量毫无疑问的是物体之间的引力关系常数,所以在不同的引力关系中就应该有不同的引力系数。 这就是笔者请求有实验条件与计算能力的读者,依据在月球上与化学元素中及失重的条件下,物体之间的引力关系肯定不同的事实,亲自验证一下这一即简单、又精确、还确定无疑的第一个发现。并由此出发则不仅笔者的其他九个发现,以及他人的种种发现都将随之而被彻底的证实或证伪;而且本文对十大物理实验的置疑,以及人们对物理学上的所有置疑无论正确与否,都将随之而得到圆满的答复;最重要的是物理学的统一,以及人类知识的统一必将随之而在牛顿的科学研究领纲的指导下成为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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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有引力恒量是宇宙中的普适常数吗?
【提 要】 牛顿在发现万有引力定律时,认为万有引力公式中的引力恒量是宇宙中的普适常数,并因历史条件所限牛顿没能给出准确的数值,虽然从100多年后的卡文迪许开始到现在做了无数次精确的测量,但人们始终忽略了万有引力恒量是物体之间万有引力的关系常数的事实,也就是说这个引力关系数在不同物体之间或不同环境之中,因其引力关系不同,而不可能只有一个在宇宙中普适的关系常数,由此出发我们就可以无需任何假设的实现力的统一。 【关键词】 现在时刻 理想质点 引力中心 万有引力 行星结构 众所周知牛顿在对伽利略的惯性定律、与自由落体定律、及相对性原理等,与开普勒的行星运动的三大定律,及惠更斯的钟摆原理、碰撞原理、向心力定律等等科学成就进行伟大综合时,运用了三个非常重要的物理概念:瞬时速度、理想质点、万有引力。而笔者将在这三个物理概念的基础之上,实事求是的提出现在的万有引力恒量只是以地球为引力中心时的一个引力关系常数G=6.67×10-11(米3秒-2千克-1),即并不是宇宙中普适的一个常数。 因为所谓“瞬时速度”是指在时间无限趋零的一瞬间,物体在单位时间内的平均速度(即:某一物体在每秒中平均运动了多少米)。那么在时间无限趋零的一瞬间任何物体无疑只能是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换一个更直观、更明确、更真实的说法就是:在过去(-T)与将来(+T)之间临界点的(应该是等于零的)现在T=0时刻,因电磁光热声等等的自然现象均无法产生或形成,所以这时的宇宙仅仅是由无数相对静止着的理想质点(M)构成的世界。而“理想质点”是指所有可见物在一定条件下,不仅都可以视为一个仅有空间位置和引力质量的几何点,而且都可以视为一个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围绕某-引力中心转动着行星,最重要的都可以视为一个相互作用的引力中心。至于“万有引力”则是指在物体之间的因都具有引力质量而相互吸引的作用关系。 据此我们先依据在行星结构上的向心力与万有引力的恒等关系绘制出一幅现在时刻的力学原理图: 事(变化着的可见东西)物‖物 理 量‖现在 的 基本公式 的 数值 与 单位 物体的运动‖‖运动的物体‖时间间隔‖T = (-T)+(T)= 0 秒 …… S^2 ………………M…‖运动路程‖S = T×S÷T = 0 米 (m)—— = (m)G —— ‖运动速度‖V = S÷T = 0 米秒^-1 …… T^2……………… R…‖物体质量‖M;m = V^2×R÷G > 0 千克 一维的时间‖‖三维的空间‖空间距离‖R = G×M÷V^2 > 0 米 世(古往今来上下四方)界‖引力系数‖G = V^2×R÷M > 0 米^3秒^-2千克^-1 然后再抛开在任意时刻均无法产生或形成的电磁光热声等等现象及相关的种种假说,最后从这幅即简单得无需任何假设、又精确得无法产生误解、还确定得无可设置疑问的力学图景出发,就可以发现要验证万有引力恒量不是宇宙中普适的常数这一推断,除了到极地或月球及太空等等不同环境中去做扭秆实验之外,再就是直接将氢元素中已知的物理量代入上图公式中就可以证实。 即:由于在具有行星结构的氢元素中,其引力中心(也就是质子)的质量,与其行星(也就是电子)的旋转速度及轨道半径都是已知的,根据地球(M)与其行星的的旋转速度及轨道半径有:G=V^2R/M≈6.67×10^-11(米^3秒^-2千克^-1);那么在氢元素中则有:f=u^2 r/m≈5.56×10^27(米^3秒^-2千克^-1)。所收以宇宙中并不存在普适的一个引力恒量。 由此出发可以说:不仅是力学、而且是物理学、更重要的是整个科学也就随之了而逐步的能实现完全彻底的统一。因为这一事实足以证明:不仅所有的化学元素都仅仅是由因相互作用而相对公转着的质子构成的无核星系;而且电磁力与强核力及弱核力等都是超距作用的万有引力;最重要的是电磁光热声等波动的本质都是以光速作用的引力摄动等等所以这一系列即简单无假、又精确无误、还确定无疑的事实。 作者:思林 二〇〇四年五月十二日 ===================================== 原稿到我的“趣盘”下载: http://cuiban.qupa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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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三定律是牛顿力学的全部精髓,故而叫牛顿三定律,牛顿三定律相互支持,相得益彰,形成固若金汤的逻辑体系,几百年来,无数科学家对牛多的逻辑都顶礼膜拜,叹服他那严密的无懈可击的定理定律和理论体系。就连爱因斯坦面对牛顿的逻辑,也不得不望洋兴叹。不论是你还是任何科学家,在计算飞机,炮弹,卫星,以及地上的所有日常生活的运动,没有人会使用什么相对论或量子论,亦或是别的自以为是的理论,所有人都会使用牛顿的理论处理这些事情,可是你却说“首先是牛顿对物体之惯性的误解。即:在宇宙中即没有不受外力作用的物体,也不存在物体的匀速直线运动”,你这不是等于说,牛顿三定律不成立吗?牛顿三定律完全遵守数学逻辑,是根据数学逻辑推出的,你难道有一套非数学逻辑的力学定律? 你认为“其次是牛顿对运动之原因的误解。即:物体因其相互之间的万有引力作用而运动或静止,并不需要第一推动” ,引力坍缩问题怎么解决?也像爱因斯坦一样,创造一个宇宙常数吗? 你认为:“再次是牛顿对引力之系数的误解。即:在物物之间相互作用的引力关系的恒量,并不是在宇宙中普适的常数; ”万有引力不是理论,他只是一个公式,引力系数是观测值,根据观测结果而定,观测结果改变时,系数可以改变,并不影响牛顿力学的完美。引力的本质问题,牛顿曾多次解释说,自己不知道,他明确的进一步说,他“不想用猜想来解释引力的本质,不想用假说来解释引力,因为,因各家说走入科学理论之中,就会使假说在科学理论中泛滥”,是爱因斯坦厚颜无耻的用假说解释了引力,致使从牛顿时代以来,假说首次闯入科学理论之中,也正像牛顿所担心的那样,今天的所谓的物理理论,都是由假说构成的,假说已经在科学理论中泛滥成灾,只要你胆大不怕丢人,谁都可以提出自己的物理理论,今天的物理理论,平均每天都有一种诞生。 你还说“最后是牛顿对空间之属性的误解。即:运动或静止的主体是物体,所以讨论是否有绝对静止的空间毫无意义”,牛顿三定律描述的是物质在空间运动所遵守的规律,如果牛顿对空间的认识错误,则我们无法利用三定律认识物质在空间运动的规律。 所谓的物理理论,不过是认识物理现象的方法,当物理现象的认识方法被找到时,人们就再也不需要什么物理理论来告诉我们去怎样认识物理现象,这时,所有的物理理论就都完成了各自的历史使命。牛顿时代的人们都认为,宇宙中的所有现象都是物质运动的表现,物理学的理论工作是寻找宇宙的原动力。不是去建立什么理论,不再需要什么理论。我认为你是打着牛顿的大旗,干着反牛顿的活动,可能言辞过于严厉,但是,我不带着情绪论事,没有任何污蔑你的意思,请原谅我诚实的表达了我的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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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民的上述分析不能说是句句真理,但基本是入木三分,“打着牛顿的大旗,干着反牛顿的活动”已经在无意中点了崔某人的穴道!实际上,他的谬误处多着呢,刘岳泉曾说,“凡是不懂的他都要反…”这显然包括思林吃不准的牛顿东西,他也在反!英民说得好:“只要你胆大不怕丢人,谁都可以提出自己的物理理论”,崔研究员就是一个胆子大到要用他的所谓“科学氢弹”摧毁一切的人。 “凡是不懂的他都要反…”,英民要是不相信,且不说电子,你可以先问问他,什么叫做光子?什么叫做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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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对性原则的进一步思考 一、光的参考原则 袁树广 说起光的参考原则,我们能够想到的应该有两个:一、光媒质以太,二、爱因斯坦的光速不变原理(也可以笼统地说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这似乎也是目前物理学中仅有的两个光的参考原则。光媒质以太是在爱因斯坦相对论之前出现的,要谈论光的参考原则就应该先谈论光媒质以太。对于光媒质以太我并不是很清楚,不过我查了一些资料并简单的整理了一下,我便给出了下面的概述。 自从19世纪初光的波动说复活,光媒质以太就成了物理学家关注的焦点之一。当然,现代的人们对于以太似乎没有那么关注了。在当时,菲涅耳和斯托克斯对于以太有着不同的看法。菲涅耳认为:地球是由多孔的物质组成的,以太在其中运动几乎不会受到阻碍;地球表面的空气的折射率接近于1 ,说明地球表面的空气不能或是只能极轻微地影响以太的运动状态,我们可以把地球表面的以太看成是静止的。斯托克斯认为菲涅耳以一切物体对于以太来讲都是透明的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理论是不能被容许的。他认为:在地球表面以太与地球的运动速度相同,地球可以完全地拽引以太;在远离地球表面足够高的地方,可以认为以太是静止的。事实上,人们普遍接受的是菲涅耳的以太观点,因为菲涅耳的静止以太说能够很好的解释光行差现象。 按照静止以太说的观点,由于地球的公转速度为30千米每秒,地球的表面应该存在"以太风"。为此,迈克尔孙和莫雷在后来做了在物理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迈克尔孙-莫雷实验。根据理论计算,实验中干涉条纹的移动量应该是0.37,而实际的测量值还不足0.01。迈克尔孙和莫雷认为:地球和以太之间存在着相对运动的话,这个相对速度可能不足地球公转速度的六十分之一,肯定不足四十分之一。他们在实验报告中说:"似乎有理由确信,即使在地球和以太之间存在着相对运动,它必定是很小的,小到足以完全驳倒菲涅耳的光行差解释。"事实上当时的人们并没有认为该实验是具有判决性的,迈克尔孙本人也不认为自己的实验结果有什么重要的意义。应该肯定的是这一实验结果引发了物理学界新的思考,而物理学界对于以太的处理方式似乎可以说是不了了之。 爱因斯坦在给达文波特的信中说:"在我本人的思想发展中,迈克尔孙的结果并没有引起很大的反响。" 爱因斯坦认为:真空中光的传播定律必须由一个能与相对性原理一致的较为复杂的原则取代;这是因为相对性原理自然而简单并且在人们的思想中具有很大的说服力;但是,理论物理学的发展说明了我们不该遵循这一途径。他认为新的理论应该与电动力学的理论协调起来。于是,他较深入的分析了时间和空间的物理概念,让人们看到相对性原理和光的传播定律(真空中光速恒定定律)没有丝毫的抵触之处。这样他完成了他的狭义相对论,光也就有了新的参考原则。对于爱因斯坦的光的参考原则我就不做分析了,我的看法早在前面的分析中说明了。 爱因斯坦在他的《狭义与广义相对论浅说》中说:"在物理学中几乎没有比真空中光的传播定律更简单的定律了。学校里的每个儿童都知道,或者相信他知道,光在真空中沿直线以速度c=300,000千米每秒传播。无论如何我们非常精确地知道,这个速度对于所有各色光线都是一样的。因为如果不是这样,则当一颗恒星为其邻近的黑暗星体所掩食时,其各色光线的最小发射值就不会同时被看到。荷兰天文学家德西特根据对双星的观察,也以相似的理由指出,光的传播速度不能依赖于发光物体的运动速度。"按照麦克斯韦的理论,电磁波是横波,在真空中的传播速度是c=1/(),这是一个常数。在数值上,这个速度c的大小与已测得的光速的大小吻合得相当好。麦克斯韦得出的结论是:光是一种电磁波,c也就是光在真空中的传播速度。这也是现代物理学界普遍接受的结论。由此看来,光速在真空中应该是非常稳定的,而且光在真空中的传播速度应该相对于空间中某些物质具有的某些属性是恒定的。 谈论到了这里还要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的话,得出的进一步的结论的可靠性将会大减,所以我本不应该继续讨论这个问题了。可是,我知道没有多少物理学的基础理论工作人员能够绝对肯定的说自己的研究结果不是物理学史上的一个过程,所以我觉得我在这里对光的参考原则做进一步的假设也不是不可以的事情。下面是我对光的参考原则的进一步的分析。 麦克斯韦的理论告诉我们光速在真空中或是介质中具有相应的恒定性。这是说光在真空中或是在介质中都是以一个确定不变的速度传播,这个速度的数值会随着介质的变化而变化。由前面我对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分析得到的冲突可以看出,光速恒定对于任意的物体来讲是无效的。而一些观测到的数据(如迈克尔孙-莫雷实验)告诉我们,光速恒定对于任意的物体来讲又具有一定的有效性。这看起来似乎有冲突在里面,这倒不是十分重要的事情;重要的是新的光的参考原则要解决这些问题,当然其中也包括这个看似冲突的冲突。 要想解决上面的问题,我不认为这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探求新的光的参考原则之前,我们不妨看一看宏观物体的参考原则。在宏观上,我们说一个物体A相对于另一个物体B在以速度v运动时,我们的立足点是物体A是静止的,我们要进一步说明的是物体B的运动状态,我们也可以反过来以物体B的运动状态为立足点。这是一条简单合理的参考原则,我们在没有比较充分的理由说明它不合理之前,我们是不应该提出一个与这一原则有冲突的光的参考原则的。在我看来,爱因斯坦相对论的提出表现出了与这句话中的观点的不一致。在上面,我们除了可以看出新的光的参考原则不应该和宏观上的参考原则冲突之外,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别的什么。在我看来:无论是以物体A还是以物体B为立足点,立足点都是物体的一种运动状态;被描述的物体不管它的运动速度如何,我们要描述的也是它的运动状态。这样看来,我们是在以物体的运动状态为标准来描述物体的运动状态的。我们为什么不对光也这么做呢?这样做的话,光的参考原则就与宏观上的参考原则具有完全相同的形式,它们之间也就不会有冲突了。 我们知道光是一种电磁波,电磁波的本质就是电磁场,那么我们可以假设光速相对于电磁场是恒定的。这样光的参考基础就有了,这个参考原则承认了光速的恒定性。由于参考基础是单一的电磁场,那么光速恒定对于任意的物体来讲就是无效的了。光速恒定对于任意的物体来讲具有一定的有效性,则说明电磁场与物体之间还有一定的关系,而不是说这个问题无法解决。由此看来,这样的一种选择是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的。所以,我认为光的参考基准应该是电磁场。 袁树广,qingguke@163.com,QQ:453270553,欢迎联系交流。 ※※※※※※ 袁树广 |
| 电磁场的参考基准应该是什么呢?如果一直问下去,你回答了吗? |
| to[102楼]阁下的“光的参考基准是电磁场”结论,是用来解决什么问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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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03楼】说: 我可以回复你,如果你真的想知道,就联系我吧,qingguke@163.com。 ※※※※※※ 袁树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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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04楼】说: 和你的新以太的目的应该是一样的吧,我给发了邮件。 ※※※※※※ 袁树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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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曾收到黄鹏辉先生和袁树广先生的来信(为顾及隐私权,没有相关授意,我一般都不会公开来信),首先谢谢信任!! 现统一回复如下: ①我的《新“以太”论》(约18000字符)的贴出(只贴出了前十页),旨在抛砖引玉,其中相当多的内容都含有猜测成分,所以该文仅仅只能作“以太观”方面的参考资料。 ②该文的贴出,距今一年多了,这一年多,我参考了诸多“以太观”资料,感到我的原文至少存在部分小问题,所以,我的原Word文稿已经改动,现仍在继续修改中,还没有最后定稿。 ③二位先生若需要参考“原《新“以太”论》全文”,请点击查看:“原《新“以太”论》全文”,下载相关资料(图片)。 ④希望能见到二位先生的“以太观”,若愿意的话,请贴出来,大家交流,我想,这无论对大家还是对你们都是有好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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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诚先生,你好
看了你的《新“以太”论》一文,感觉与我的思想有某些相似之处,因此与你交流。我叫黄鹏辉,湖南岳阳人,1991年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物理专业,现住北京。我的QQ号644537151@qq.com,MSN是hph2008@hotmail.com。我的博客是:http://blog.ifeng.com/1292308.html。 请把你的《新“以太”论》Word文档发给我看看,我希望能够做些讨论。我觉得你的论文中虽然许多观点有价值,但还缺乏数学计算,这样就显得肤浅和专业性不够。借用物理学上的一个典故来说明:德布罗意提出物质波概念后,没有几个人相信,当然,爱因斯坦和德布罗意的老师郎之万相信。注意郎之万是中国物理学会的创立者。这时,德拜对薛定谔说,如果有一个物质波,而没有波动方程,那就太肤浅了。几周之后,量子力学中的薛定谔波动方程就问世了。我希望看到你的数学计算,没有数学计算,我很难把科学发现的优先权归于你,就象牛顿对胡克的做法一样。我现在也在努力完成这些数学计算,我们公平竞争吧,谁先完成,谁就拥有优先权,这是我所追求的客观公正性。 我的相关论点请参见我的博文“创新物理思想汇总”(http://blog.ifeng.com/article/2864859.html)和“黄鹏辉点评牛顿之二十”(http://blog.ifeng.com/article/2809121.html)。 我已经发信给你了,怎么你没有发论文给我?大家多交流啊,我认为你的论文有些创新性。 黄鹏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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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做成PDF文件,这么下载太累,读起来也麻烦。
黄鹏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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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诚先生,你好
看过之后,只提一个问题:你否定“光速不变”之后,肯定又回到了M-M实验以前的状态,且不说整个现代物理体系要崩盘,不知你的《新“以太”论》如何做数学计算?大家把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批得一文不值,但是我们必须考虑的是,狭义相对论建立了一套公理体系,我们能够基于这套公理体系进行演绎计算。如果你推翻这套公理体系,你不得不用牛顿公理体系来进行计算,那一定会面临比狭义相对论更多的困难,不信你们计算看看。 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太多,因为没有Word或PDF文件,不便过多点评,请谅解。 黄鹏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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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112楼] :黄先生,《新“以太”论》PDF文件(以前做的),已经发给你了,谢谢对本文的关注… 黄先生,否定“光速不变”后,崩盘的东西,只是爱相对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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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对性原则的进一步思考 一、光的参考原则 袁树广 说起光的参考原则,我们能够想到的应该有两个:一、光媒质以太,二、爱因斯坦的光速不变原理(也可以笼统地说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这似乎也是目前物理学中仅有的两个光的参考原则。光媒质以太是在爱因斯坦相对论之前出现的,要谈论光的参考原则就应该先谈论光媒质以太。对于光媒质以太我并不是很清楚,不过我查了一些资料并简单的整理了一下,我便给出了下面的概述。 自从19世纪初光的波动说复活,光媒质以太就成了物理学家关注的焦点之一。当然,现代的人们对于以太似乎没有那么关注了。在当时,菲涅耳和斯托克斯对于以太有着不同的看法。菲涅耳认为:地球是由多孔的物质组成的,以太在其中运动几乎不会受到阻碍;地球表面的空气的折射率接近于1 ,说明地球表面的空气不能或是只能极轻微地影响以太的运动状态,我们可以把地球表面的以太看成是静止的。斯托克斯认为菲涅耳以一切物体对于以太来讲都是透明的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理论是不能被容许的。他认为:在地球表面以太与地球的运动速度相同,地球可以完全地拽引以太;在远离地球表面足够高的地方,可以认为以太是静止的。事实上,人们普遍接受的是菲涅耳的以太观点,因为菲涅耳的静止以太说能够很好的解释光行差现象。 按照静止以太说的观点,由于地球的公转速度为30千米每秒,地球的表面应该存在"以太风"。为此,迈克尔孙和莫雷在后来做了在物理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迈克尔孙-莫雷实验。根据理论计算,实验中干涉条纹的移动量应该是0.37,而实际的测量值还不足0.01。迈克尔孙和莫雷认为:地球和以太之间存在着相对运动的话,这个相对速度可能不足地球公转速度的六十分之一,肯定不足四十分之一。他们在实验报告中说:"似乎有理由确信,即使在地球和以太之间存在着相对运动,它必定是很小的,小到足以完全驳倒菲涅耳的光行差解释。"事实上当时的人们并没有认为该实验是具有判决性的,迈克尔孙本人也不认为自己的实验结果有什么重要的意义。应该肯定的是这一实验结果引发了物理学界新的思考,而物理学界对于以太的处理方式似乎可以说是不了了之。 爱因斯坦在给达文波特的信中说:"在我本人的思想发展中,迈克尔孙的结果并没有引起很大的反响。" 爱因斯坦认为:真空中光的传播定律必须由一个能与相对性原理一致的较为复杂的原则取代;这是因为相对性原理自然而简单并且在人们的思想中具有很大的说服力;但是,理论物理学的发展说明了我们不该遵循这一途径。他认为新的理论应该与电动力学的理论协调起来。于是,他较深入的分析了时间和空间的物理概念,让人们看到相对性原理和光的传播定律(真空中光速恒定定律)没有丝毫的抵触之处。这样他完成了他的狭义相对论,光也就有了新的参考原则。对于爱因斯坦的光的参考原则我就不做分析了,我的看法早在前面的分析中说明了。 爱因斯坦在他的《狭义与广义相对论浅说》中说:"在物理学中几乎没有比真空中光的传播定律更简单的定律了。学校里的每个儿童都知道,或者相信他知道,光在真空中沿直线以速度c=300,000千米每秒传播。无论如何我们非常精确地知道,这个速度对于所有各色光线都是一样的。因为如果不是这样,则当一颗恒星为其邻近的黑暗星体所掩食时,其各色光线的最小发射值就不会同时被看到。荷兰天文学家德西特根据对双星的观察,也以相似的理由指出,光的传播速度不能依赖于发光物体的运动速度。"按照麦克斯韦的理论,电磁波是横波,在真空中的传播速度是c=1/(),这是一个常数。在数值上,这个速度c的大小与已测得的光速的大小吻合得相当好。麦克斯韦得出的结论是:光是一种电磁波,c也就是光在真空中的传播速度。这也是现代物理学界普遍接受的结论。由此看来,光速在真空中应该是非常稳定的,而且光在真空中的传播速度应该相对于空间中某些物质具有的某些属性是恒定的。 谈论到了这里还要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的话,得出的进一步的结论的可靠性将会大减,所以我本不应该继续讨论这个问题了。可是,我知道没有多少物理学的基础理论工作人员能够绝对肯定的说自己的研究结果不是物理学史上的一个过程,所以我觉得我在这里对光的参考原则做进一步的假设也不是不可以的事情。下面是我对光的参考原则的进一步的分析。 麦克斯韦的理论告诉我们光速在真空中或是介质中具有相应的恒定性。这是说光在真空中或是在介质中都是以一个确定不变的速度传播,这个速度的数值会随着介质的变化而变化。由前面我对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分析得到的冲突可以看出,光速恒定对于任意的物体来讲是无效的。而一些观测到的数据(如迈克尔孙-莫雷实验)告诉我们,光速恒定对于任意的物体来讲又具有一定的有效性。这看起来似乎有冲突在里面,这倒不是十分重要的事情;重要的是新的光的参考原则要解决这些问题,当然其中也包括这个看似冲突的冲突。 要想解决上面的问题,我不认为这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探求新的光的参考原则之前,我们不妨看一看宏观物体的参考原则。在宏观上,我们说一个物体A相对于另一个物体B在以速度v运动时,我们的立足点是物体A是静止的,我们要进一步说明的是物体B的运动状态,我们也可以反过来以物体B的运动状态为立足点。这是一条简单合理的参考原则,我们在没有比较充分的理由说明它不合理之前,我们是不应该提出一个与这一原则有冲突的光的参考原则的。在我看来,爱因斯坦相对论的提出表现出了与这句话中的观点的不一致。在上面,我们除了可以看出新的光的参考原则不应该和宏观上的参考原则冲突之外,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别的什么。在我看来:无论是以物体A还是以物体B为立足点,立足点都是物体的一种运动状态;被描述的物体不管它的运动速度如何,我们要描述的也是它的运动状态。这样看来,我们是在以物体的运动状态为标准来描述物体的运动状态的。我们为什么不对光也这么做呢?这样做的话,光的参考原则就与宏观上的参考原则具有完全相同的形式,它们之间也就不会有冲突了。 我们知道光是一种电磁波,电磁波的本质就是电磁场,那么我们可以假设光速相对于电磁场是恒定的。这样光的参考基础就有了,这个参考原则承认了光速的恒定性。由于参考基础是单一的电磁场,那么光速恒定对于任意的物体来讲就是无效的了。光速恒定对于任意的物体来讲具有一定的有效性,则说明电磁场与物体之间还有一定的关系,而不是说这个问题无法解决。由此看来,这样的一种选择是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的。所以,我认为光的参考基准应该是电磁场。
二、电磁波的波速、场速分离 袁树广 我在前一篇论述中认为光的参考基准是电磁场,光速相对于电磁场是恒定的,在论述中我没有说明光波自身的电磁场的速度与光波前行的速度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默认两者之间的关系是静止的,那么新的光的参考原则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样存在着参考上的互选逻辑困境。我们先看一下这个困境。 我们可以通过现代的光学技术让两条独立的光线合为一条光线,我们知道新的光线对于我们来讲还是以光速传播。两条光线我们可以分别称其为A和B,合为一条光线后,如果我们认为光波自身的电磁场的速度与光波前行的速度是相同的,这将带来一个奇怪的效果。我在前面的一篇论述中认为光的参考基准是电磁场,光线A和光线B本身都具有电磁场,当它们邻近时将互相的参考,而且光波的速度相对于电磁场是恒定的,问题就出现了。光线A相对于光线B具有的电磁场具有一定的速度,光线B与光线B具有的电磁场的关系是静止关系;光线B相对于光线A具有的电磁场具有一定的速度,光线A与光线A具有的电磁场的关系是静止关系。进一步的思考我们会发现这明显是一件不合常理的事情,也是我在这里说的确定趋向性原则不能接受的问题。显然,我需要在这里对这样的问题做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否则,我将不能说我在前一篇论述中给出的光的参考原则是比较合理的。 问题出在哪里呢?我们通常认为的电磁波的电磁场与电磁波是同速的观点在这里是不是合理的呢?前面我认为光速相对于电磁场是恒定的,这个恒定的效果会不会对于光波本身的电磁场也是如此呢?真实的结果如何,我并不清楚;不过我知道,如果我们这样认为,前面的问题就可以解决。 认为光波相对于本身的电磁场具有一个恒定的速度,并且认为光波相对于其处在的空间位点上的电磁场具有同样的速度,也就说明光波本身具有的电磁场相对于光波处在的空间位点上的电磁场是静止的。 引入这样的观点的话,前面的问题自然就解决了。光线A相对于光线B具有的电磁场具有一定的速度,光线B相对于光线A 具有的电磁场具有一定的速度,光线A具有的电磁场相对于光线B具有的电磁场是静止的,自然就没有参考上的逻辑困境了。 有朋友可能会问:"光线具有的电磁场怎么能够相对于我们是静止的呢?" 光线相对于我们处在的环境是以光速运行的,按照我前面的观点,这束光线具有的电磁场相对于我们就是静止的了。电磁波伴随的电磁场怎么会是静止的呢?我和我的朋友谈论这个问题时,我做了一个比喻,可能这个比喻并不是很合适。先让我们来看一看这个比喻。 我认为为了形象,我可以拿水波做一个比喻。我们将一个石子抛入水中后,水波开始在水面上传播,水波具有一个波速,这就好像电磁波相对于电磁场具有一个恒定的速度一样。这时我们做一个比较理想化的考虑,由于这里水的平动很小,我们可以认为水是随着水波做上下的波动,水本身不具有平动的速度,这就好像光波具有的电磁场相对于光波处在的空间位点上的电磁场是静止的一样。电磁场会随着光波的变化在空间的位点上表现出强弱的变化,而它本身相对于光波所在空间位点上的电磁场是静止的。 我对于这个参考上的互选逻辑困境的解释就是这样了,对于我的解释的合理性我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概念,我只能说我在尽可能合理的解释这一问题。
三、相对性原则 袁树广 伽利略曾说过:"只要船是做匀速直线运动,那么在这里所发生的一切现象,你都观察不出有丝毫的变化,你也不能根据任何现象来判断船究竟是在运动还是在静止。"现代的人们往往用这样的话来代替伽利略的这句话:对于一个相对于惯性参考系做匀速直线运动的参考系,它内部所发生的一切力学过程,都不受参考系本身做匀速直线运动的影响。这被人们称作伽利略相对性原理。爱因斯坦则通过光速不变原理、狭义相对性原理和等效原理、广义相对性原理将物理学中的这一原则表述成他的狭义与广义相对论(光速不变原理:光在真空中的传播速度相对于任意物体恒为光速c。等效原理:加速度造成的"重量感"与真正的重力效应一样。狭义相对性原理:物理定律在一切惯性系中所取的形式是一样的。广义相对性原理:任何物理定律在任何参考系中都取相同的形式)。对于这两种对于相对性原则的看法,我想,我在这里应该说的,我在前面我已经说过了,在下面我想说的是我个人对于这一原则的看法。 这里,我将在很大的程度上以确定趋向性原则为基础谈论一些我对于物理学中的这一重要原则的看法。在谈论我对于相对性原则的看法之前,我认为我有必要谈论一个趋势,我认为这个趋势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不谈论它,我将在这里无法继续谈论我对于相对性原则的看法。 我认为我可以说,描述系统中不同物体之间的距离的变化是物理学中十分重要的任务之一。从确定趋向性原则的角度来看,在一个系统的条件完全一定的情况下,系统中物体之间的距离的变化趋势就是给定的了,也可以说是唯一的。我们想要通过物理学来描述这唯一的变化趋势,我们是需要一个立足点的,这个立足点事实上就是我们常说的参考系,我在这里也常用参考标准来称呼它。在我看来:就目前的情况来讲,我们还没有比较充足的理由说明某些物体可以作为参考标准而另一些物体不可以作为参考标准;我们选取了一些物体作为描述系统物理属性的基准,我们又没有发现某些物体具有独特的物理属性和我们选取的参考标准具有的物理属性完全不同使得其不能作为参考标准。由此,我认为,原则上讲,我们还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明某些物体不可以作为描述系统中物体的物理属性的参考标准,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选取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物体作为参考标准对系统中其他的物体具有的物理属性进行描述。说我们可以选取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物体作为参考标准对系统中其他的物体具有的物理属性进行描述,也就说明其中的任意一个描述的结果都是合理有效的。原因是简单的:如果其中存在着不合理的描述,这就意味着有物体不能成为参考标准;既然一个物体可以成为描述系统中物体具有的物理属性的参考标准,那么通过它描述的结果就必须是合理的。由于系统中物体之间的距离的变化趋势是唯一的,我们又可以任意的选取系统中的物体作为参考标准对系统的物理属性进行描述而且这种描述是合理的,那么我们所得到的所有的关于系统中物体之间的距离的变化趋势的描述结果都是一样的。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结果,它将告诉我相对性原则中的互选原则是什么样的。我们在对一个系统中的物体具有的物理属性进行描述时,我们的立足点往往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需要解决由一个立足点转移到另一个立足点时物理量发生的变化的问题。由于,选作立足点的两个物体之间的距离的变化趋势是唯一的,它不会因为立足点的变化而有所变化,立足点转移后的距离的变化趋势是不变的。当一个物体成为立足点时,这个参考物体就是静止的了;这时,这个物体所具有的改变距离的能力将被视为前一个参考物体现在具有的改变距离的能力。这就是说,当我们描述系统物理属性的立足点由一个参考物体转移到另一个参考物体时,新的参考物体本来具有的与距离变化有关的物理量将会被看成是完全等价反向转移到了前一个参考物体上。对于两个惯性系来讲,选取的参考标准由其中的一个物体换成另一个物体时,新的参考标准本来具有的速度值将是前一个参考标准现在具有的速度值,不同的是两个速度的方向是完全相反的。对于具有非惯性系的情况,发生变化的就不仅仅是速度了,物体的加速度也会发生同样的变化。这就是说,在有非惯性系的条件下,选取的参考标准由其中的一个系统换成另一个系统时,新的参考标准本来具有的速度值和加速度值将会是前一个参考标准现在具有的速度值和加速度值,两个速度和加速度是同值反向的。这就是我认为的相对性原则下的惯性系条件下和非惯性系条件下的互选原则。这一原则是对于系统中的任意的两个物体都成立的,这也表明我们物理学中通常说的经典的速度的合成与分解的原则在这里是合理的。 由于系统中作为参考标准的物体可以任意的选定,对于一个物体来讲它就不存在什么绝对静止的状态了。我们自然就可以认为一个物体没有加速度的状态是同一个状态了。我们称,处于静止状态的系统和处于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的系统为惯性系,它们自然就是等价的了;我们也就可以说,完全相同的发展趋势在这样的几个系统中发生,它们发展的结果是不会有任何的区别的。这就说明惯性系是等价的了。其实,我认为这样的说法还有点麻烦,我觉得下面的说法更简单。由于我们选取的描述系统属性的参考标准都源自我们的系统,系统的全部的条件已经是给定的了,系统的发展趋势就不会发生变化了,我们选取某个物体作为描述系统属性的参考标准不会影响到系统的发展趋势的,我们选取任意一个物体作为参考标准对系统的发展趋势的描述都是合理等效的。这就是说,系统的发展趋势不会因为我们选取的参考标准不同而发生变化,在这一点上任意的参考系都是等效的。 我以上所说的内容再加上我前面说的光的参考原则就是我个人对于相对性原则的看法了。我对这一原则的说明到这里了,我不再分析一些具体的例子了。
四、相对性与惯性--动场问题 笔者:袁树广 前面我谈论了物理学内容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相对性,在我看来相对性与物理学内容中重要的惯性有着密切的关系,下面就简单的谈一谈这个关系。 在谈论两者之间的关系之前,我们应该先了解相对性及惯性是怎样的,前面我已经对相对性做了一定的介绍了,下面就来谈谈我对于惯性的看法。在分析物理学的问题时,我们往往想知道一个物体在各种复杂的条件下的发展趋势如何,这样了解一个物体在没有外界作用的情况下其本身的固有属性给物体带来的发展趋势就是一个重要的基础了。对于一个物体来讲,我们可以把它所处的状态分为两种:一是静止状态和匀速直线运动状态,也可说是非加速状态;另一类是有加速度的状态。这样,物体具有的固有属性所能够给物体带来的发展趋势也就在前面的两类之中了,一种是维持物体处在非加速状态的能力,另一种则是改变物体处在非加速状态的能力。如果是后者,物体只能选择众多改变能力中的一种。如果是这样的话,力对物体的作用效果将会出现困境。力不能够既给物体维持其距离变化能力的发展趋势,同时又给物体改变其距离变化能力的发展趋势。这是确定趋向性原则不能接受的事情。所以,认为物体具有维持非加速运动状态的能力就是比较合理的事情了。物体的这种维持其初始改变物体之间距离的能力的属性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惯性。牛顿第二定律, ,谈的就是物体具有的惯性、作用在物体上的力和物体的加速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这个关系式被现代的人们认为是在宏观低速的情况下成立的公式。由于我在这里给出了我对光的参考原则的新的观点,我就有必要谈一下这个新的观点对于这样的公式的看法。 前面我认为,光速恒定的参考标准是电磁场,光具有的电磁场相对于外界的电磁场是静止的。这就意味着:在光的传播方向上光具有的惯性无法和牛顿第二定律吻合;而在光传播的其他方向上没有与电磁场有那样特殊的关系,这说明牛顿第二定律有可能对它成立。如果,电磁场是一个绝对静止的参考系,那么光在其传播方向上具有的惯性也就谈不上具有什么变化的问题了。可是,如果电磁场是一个绝对静止的参考系,光速恒定就不会对于任意的物体来讲具有一定的有效性了;而在前面的观点看来,要使得新的光的参考原则成立的话,我们应该使得光速恒定对于任意的物体来讲具有一定的有效性。这样,要使得光速恒定对于任意的物体来讲具有一定的有效性,电磁场就不应该是绝对静止的参考系。这就是说电磁场也是运动的,电磁场之间存在着相对运动,用我的话说,就是动场是存在的。要使得光速恒定对于任意的物体来讲具有一定的有效性,这个动场就应该相对于自身的载体是静止的。那么,我们能够找到这样的载体吗?明显的是,我们应该找到这个载体,否则这里的说法将不具有多大的说服力。 以现代的物理学中的观点为基础,我认为电子是可以作为这样的一个载体的。首先,电子带有负电,其具有静电场;其次,电子具有自旋磁距,电子具有磁场。由于电子是宏观物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这里的观点就可以对光在介质中传播速度低于真空的光速的现象做出比较形象的解释了(解释比较简单,这里就不谈了)。到此,这里提到的光的参考原则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已经初步解决了。 这些内容又和惯性有多大的关系呢?其他的我就不太清楚了,如果物质波是存在的话,物质波在其传播方向上会面对惯性增加的问题,这样一个有关质能关系的方程就应该还是存在的。至于这样的方程是什么,我就不清楚了,因为我觉得现在还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好了,关于动场的问题我就简单的谈到这里了。
五、惯性定律与场的传播速度 袁树广 惯性定律与场的传播速度,这是我在这部分内容中要谈论的最后一个话题了。还记得前面我用水波来比喻电磁波的电磁场吗?这里要谈的内容和那里的内容有较大的关系。现代的物理学界的一个较为普遍的观点认为光速是一个极限速度,那么静场的传播速度真的是以光速为极限吗?我们先来看下面的一个例子。 牛顿定律告诉我们,具有质量的物体之间具有引力,具有质量的物体的周围存在着引力场。如果说这种引力场在空间中发生位置的变化需要一个有限的传播速度的话,我认为我们会发现一个与牛顿的惯性定律有冲突的现象。下面我来介绍一个这样的现象。 对于一个做匀速直线运动的物体来讲,它具有质量,它周围存在着引力场。这样的一个物体由一个位置运动到另一个位置的过程中,这个物体会因为它本身的引力场在空间中发生位置的变化需要传播时间而受到引力的作用,这是因为物体到达新位置时会接收到前面的某个位置处物体发出的引力场,这样物体将不再做匀速直线运动。这是一个与牛顿惯性定律有冲突的结论,因为牛顿惯性定律认为,一个物体在没有受到外力作用时会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 我个人认为,牛顿惯性定律不应该轻易的改变,因为我认为我们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去改变它,由此,认为问题出在静场具有传播速度上是比较合理的事情了。和前面的观点类似,我认为静电场、静磁场、引力场是一样的,它们与载体物体同步,它们本身不具有传播速度。这样前面的冲突就消失了。 袁树广;qingguke@163.com;QQ:453270553;欢迎联系交流。 ※※※※※※ 袁树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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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几个问题希望您能够直接回复 1、您说的那种“以太”如何与具有不同运动速度的物体建立比较稳定的速度关系(或说是接近相对静止)? 2、这种“以太”是如何实现光在不同介质中传播速度的变化的? 3、静电场、静磁场与电磁波的电磁场是相通的,三种场是如何通过这样的“以太”体现出来的? 4、爱因斯坦解释的光电效应假定了电磁波(或说光波)具有不连续性。现在您的这种“以太”使得光具有了连续性,请问光电效应将如何解释? 等待您的回复 ※※※※※※ 袁树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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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袁先生对本文的关注! ②光在不同介质中传播速度不同,这是常识,感觉这不必借助“以太”去解释。 今晚较累,容往后再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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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16楼】说: 您好!我说话有点直,有不对的地方您多多包涵。我是这样认为的,如果您的新以太不能够解决那几个问题,我认为您的新以太就是不合理的。我认为一个理论应该直面问题,不应该将问题推给实验或是常识。 ※※※※※※ 袁树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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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17楼】说: 古希腊的托勒密,为了使地心说成立,设想出许多个本论和均轮,陈成在解释随时出现的问题时,设想出许多(实际是无数)层次以太,托勒密的设想现在看来错了,不知道陈成的设想能否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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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118楼]据说,牛顿虽不同意光波说,但他也反对超距作用,并承认“以太”的存在。 牛顿认为,以太不一定是单一的物质,因而它能传递各种作用(如传递振动),并能产生电、磁和引力现象等… 我的观点,自然科技理论发展的更深层次后,必然要正视“以太”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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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鹏辉对[楼主] [113楼] 作者:西陆陈诚 的回复: 陈诚先生,你好 1、论文已经收到。因为很忙,一直没有答复。 2、我大致列了一下否定“光速不变”后,崩盘的学科分支:狭义和广义相对论以及现代宇宙学、量子力学中的康普顿效应、量子力学中基于狄拉克以后的一切理论:狄拉克方程、量子电动力学、量子场论。所有加速器理论及实验基础。这些可能是主要的,其他我就不列那么细了。 3、物理中任何一个概念的提出,都必须给出数学计算,比如牛顿运动三定律可以对所有我们生活中碰到的物体运动情况进行计算,牛顿万有引力就完成了对所有天体的计算,物质波就依靠薛定谔方程对几乎所有原子、分子进行了计算。麦克斯韦理论也完成了对所有电磁学的计算,M-M实验就是根据麦克斯韦理论对旧以太的计算结果的验证实验。你否定了“光速不变”,不知你的理论与旧以太有什么差别? 4、学物理必须了解物理中的数学计算,否则就很肤浅。物理中的数学计算并不笼统、模糊,物理资料和教材中多的是,3、中只是举了一些具体例子。 5、“实际上,爱相对体系不崩盘的话,某些正确的数学结果都会在相对论框架下被认为谬误”:请举出具体实例。 6、学术讨论中希望不要出现这样的废话:甚至“2-1=1”都会变得陌生。这有什么物理意义?只能表明你缺少物理专业性! 7、你是老师,我希望你把合理的物理思想传授给你的学生。 黄鹏辉 http://blog.ifeng.com/129230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