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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反对公证 在个体意识日渐强化的今天,我认为婚姻中只要有一方提出公证,另一方应该同意。走入“围城”时,许多人心中都是甜蜜的,对未来的憧憬是美好的。但坦率地说,没有人能够保证这份婚姻能够白头谐老。所以一方提出公证,也是种明智的选择,不会对现有的爱情造成阻碍,这也是婚姻的一种“现代化”。 至于帖子中提到的那对情侣,我虽然对法律知之不多,但我认为:双方已经有一段事实婚姻且生有一子,在这期间所创造的财富应该由双方共同享有。至于男方婚前的财产还是男方个人的,女方无权占有,即使不公证也是这样。 帖子中还提到,目前双方有了一定矛盾而女方提出履行法律手续,男方还是要求公证。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矛盾,但在这个时候男方提出公证,似乎更有其必要了。 ※※※※※※ 准风月谈 |
| 上善若水1 | 248 | 06-07 0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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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世界 | 30 | 06-07 01:04 | ||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3楼] | 风吹红尘 | 48 | 06-07 02:02 | |
| 回复:当然应该公证[4楼] | 杏杏杏 | 42 | 06-07 06:58 | |
| 回复:这都是些什么人??????[5楼] | 临潼阳光 | 41 | 06-07 10:09 | |
| 回复:都是中国人。[6楼] | 杏杏杏 | 20 | 06-07 13:39 | |
| 原则上不反对公证[7楼] | 月霜影里 | 37 | 06-07 14: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