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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楼]  作者:季一佳  发表时间: 2003/11/22 02:12

大部分专家不这样看

北京中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向阳19日做客搜狐聊天实录

  

  聊天实录之观点提要:

  木子美的行为应该从两个层面来看,首先木子美和很多男人一夜情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但是木子美把自己的性爱日记作品在中国博客网上传播,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至少应受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如果当地公安机关不追究木子美的责任则应该是渎职。

  当然,构不构成违法的前提是木子美的《性爱日记》是不是淫秽作品?按照新闻出版署对七种淫秽出版物的规定,木子美的《性爱日记》应该属于淫秽作品,不属于不列入淫秽作品的特例-----即带有色情成分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作品。因为《性爱日记》这种文学创作,仅仅是对性体验单纯的描述,木子美用文字具体描述性行为,露骨传播性交行为、性感受,这种描述既没有任何文学创作的价值在里面,也不符合当前公众的审美观。应该被列入淫秽作品。

  关于中国博客网站的法律责任,作为网管对于木子美发表具体描写露骨的性行为、性交的性爱日记应该进行审核。把这种日记发表出来至少在博客网站的浏览范围之内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但是博客网站因为属于一个小网站,社会影响不大,所以它的宣传尚未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的程度,具体负责管理的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应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罚款、必要时甚至可以采取拘留的措施。

  如果木子美与各大门户网站或大众媒体相关人员以某种目的协商后在网站或大众媒体发表该色情性爱日记,那么木子美与相关的责任人员共同触犯《刑法》第364条传播淫秽物品罪。如果只是各门户网站或者媒体单方面对她的文章进行转载,则转载媒体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已经触犯《刑法》第364条传播淫秽物品罪。

  《刑法》第364条规定,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那么什么叫情节严重?在司法实践中有多个判断标准,譬如多次传播淫秽物品的,长时间传播淫秽物品的,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传播的淫秽物品引发了现实犯罪的,经过新闻管理部门多次要求更改拒不更改的,这些都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作为网络来讲,特别是一些门户网站即使刊登一个小时,由于浏览量就很大,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很大,对一些网民特别是青少年网民造成的恶劣影响是很大的,,因为它已经不是一种批判和揭露而是一种毫无遮掩的黄色文章的转载,同时,这也违背了一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要求,无疑问这种肆无忌惮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对于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如果门户网站及时中止了对这种淫秽物品的转载和报道,是否构成犯罪,应视结合其他具体情节综合考虑。

  此外,木子美把和某一著名乐手的性行为在网上用对方的真实姓名展示出来,还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当然,木子美的性行为本身并非完全合法。比如据说木子美承认她当着她朋友的面跟朋友的朋友发生性行为。这种行为应该属于传播淫秽图像,应该受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多名有妇之夫与木子美发生关系,违反了《婚姻法》“夫妻相互忠诚” 的法律义务,只是《婚姻法》中没有规定对违反忠诚义务规定怎样的具体处罚措施。

  木子美没有像妓女那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是她与妓女最主要的区别。但木子美与许多男人的性行为并没有感情基础。而没有感情的性行为与动物有什么区别呢?

  木子美作为编辑记者或者作家来说,她应该有一定的职业道德。这种职业道德不允许她把自己性关系的这种描述在网上进行传播,对社会特别是对青少年造成不良的影响。她把自己的这种性行为进行传播已经突破了法律的最低底线,作为一名媒体工作者,她不仅应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受到媒体行政主管部门的处分,还要受到道德的谴责。

  中国不止一万个木子美。但是他们的这种行为不足以挑战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目前的法律还是能代表大多数人的意志,没有修改的必要。倘若有一天木子美现象泛滥成灾就有了修改法律必要了。

 

社会学家周孝正教授17日14点做客搜狐聊天实录:木子美的性爱日记比色情VCD还可怕

  观点提要:

  木子美的问题不是说她自己怎么样进行所谓的性活动、性行为,她是上了网站,经过大众传媒扩散,放大,强化,这就是一个社会问题了。所以对于这样的社会问题,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资格、权利说三道四。关键并不是说木子美自己干了什么,而是她公布了。

  木子美的性爱日记从公开性这一点比偷卖色情片VCD还可怕。色情片上网了吗?只能私下里卖,并没公开放映,你得回家看去,所以夫妻家在里看黄片,警察破门而入,这个事儿警察被纠正。关键是你网站是一个大众传媒,你是一个公众的、公共的领域,所以我们一定要分清是公共的领域和私领域,这两个领域的道德是不一样的。

  像木子美这种把自己的性行为隐私暴露出来,获得所谓的注意力,我们一般是不提倡,而且是反对的,关键在哪儿?如果大家都提倡它,如果不反对它,大家如果都这样,我们中华民族谈不到可持续发展。中华民族最根本利益是要延续下去,要可持续发展下去。而道德如果说得窄一些,道德就是维护可持续发展。

  一只公狮子在发情期一天可以有二三百次性行为,狮子它并没有什么耻辱感,而中华文明有一个基础的知识叫知耻近乎勇,人必须得有耻辱感,他就不能像狮子似的,人是唯一没有发情期的哺乳动物,没有发情期就意味着它可以一天24小时,一年四季都可以发情,所以,人就不能够说到处发情,乱发情,所以人就有了性的禁忌和性的道德。

  到今天我们中国是一个男权社会,我们对于男人在性上是比较宽容的,我们对女人是相对不宽容的,这种双重价值标准是不对的,这也是木子美这篇日记所以轰动的重要原因。但是,这不意味着你作为一个女的,就可以模仿男的那种恶行,你男的乱来,就许我乱来,我们认为这是曲解了妇女解放。

  我们也不能说木子美个人的性行为、性活动怪僻、异常,心理变态,我们只是说她把这个东西公开说出来了,这是不对的。如果非要讲木子美这种行为的进步意义,你也可以说他有反面教员的进步意义。

  繁荣”娼”盛是一个基本的社会事实,我们现在要探索的就是能不能繁荣娼不盛,但是我们认识到这是一个世界级的尖端的课题,没有一个国家和一个社会能够完全做到,所以我们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难度,但是我们知难而进,是我们的一个人生态度。

  公职人员无隐私,公众人物无隐私。比如你是一个明星,你就得洁身自好,你不洁身自好,传媒就得批评你。和木子美一夜情的那个广东的著名乐手,如果作为公众人物是无隐私的。

  潘婷被毁容了这种难看的镜头曾经在大众传媒上出现过,它的恶果是什么?在那一段时期毁容的案件急剧增加,还有张国荣自杀,传媒大肆报道,接着很多人自杀,所以自杀也是一种传染病,而作为人类制止传染病的传染和扩散,我想还是一个媒体的基础道德问题。媒体的从业人员和媒体的主管单位都要提高自己的文明程度,市场经济是好的,但是市场社会却是不好的,你作为一个网站也好,你想增加你的点击率,关键得看手段,因为大家都知道,著名的美国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说过一段话,手段是正在形成之中的理想和进行之中的目的,人们无法通过邪恶的手段达到美好的目的,因为手段是种子,目的是树。也就是说邪恶的种子发不出善良的芽,更不可能结出善良的果。

  我作为一个个人,我就要考虑我们民族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你认为我是所谓杞人忧天,个人凭什么考虑民族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我认为这是你的一个价值观,而我认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而这种性放纵它牵扯到的是文明的问题,所以它是一个天下兴亡的问题,我作为一个人民教师,我作为一个老百姓,我认为我有责任来评价。


原始人226411-19 21:35
  
好![2楼]
蓝箫 50311-19 21:55
  原始人 51111-19 22:26
  月霜影里 52111-19 22:33
  烟水间 44311-19 23:06
  杏杏杏 50511-19 23:54
  雪香飘儿 48511-20 00:33
  雪香飘儿 54211-20 01:31
  原始人 44811-20 11:01
  原始人 49911-20 11:02
  原始人 50211-20 11:03
  原始人 49311-20 11:05
  雪香飘儿 45711-20 11:41
  原始人 46911-20 11:50
  
好好,[15楼]
雪香飘儿 44011-20 12:14
  西窗剪烛花 48411-21 17:05
  原始人 52311-21 17:59
  季一佳 48611-22 02:12
  原始人 46911-22 09:38
  开山鼻祖 51411-2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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