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蓦然回首,才发现写这么多了,却完全对不起文体中的“传奇”二字。所以我觉得,有必要让阿Q风光一把。毕竟,这点权利我还是有的。 然而,要将阿Q这样的人造就成英雄,很有些困难。因为英雄,要不是豪气冲天,要不是“武艺”超群。这些东西,阿Q全不具有。事实告诉我们,“英雄的狗”也是可以升级为英雄。但是我觉得“英雄的狗”一词,太现代化了。怕写了之后,会对不起那个时代,对不起鲁迅先生。 幸好有一句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的真理:失败乃成功之母。而阿Q最不缺少的就是失败。 当然了,说阿Q的成功,也还要从失败说起。 城里,与阿Q相似的人,共有两大组织,一是帮,一是派。帮派之间的斗争已经持续好几代了。到底几代?无从考证。反正是,到了阿Q的时代,斗的最为激烈。因为在帮和派的地盘的交界处,新建了一所妓院。有钱人花钱最多的地方,除了赌馆就是妓院,然而,赌场里不可能向外仍钱,而妓院里却可以向外仍吃剩的——也许根本就没有吃的——饭菜。所以,这一妓院就成了帮派的必争之地。 从牢里出来后,帮以为阿Q是派里的人,见了面便打。可惜不大见面,便追到阿Q的宿处——河岸边——围着打。派以为阿Q是帮里的人,见了面也要打。可惜也不大见面,便在夜里——阿Q找食的时候——挤着打。 阿Q几乎无处可逃了,到哪里都要被打。初时,不知道是为什么。后来知道了,便一边挨打一边抱着头一边解释:我绝不是派/帮的人,我敢对天发誓。 在那时,发誓还是具有相当的说服力的,帮/派的人慢慢的有些相信他了,阿Q不是派/帮的人。 帮和派的人慢慢的感觉到了斗争的危害,消耗人力不是说,那家妓院里仍出来的东西也没有人敢去取了。因为怕中了对方的埋伏。所以,对和平的呼声愈见得高了。 怎么才能和平?最好的方法是将帮派和二为一。 这方法好,然而,必须从中选出一个头儿来。这就有些困难了,从帮里选出一个人,派里的人不会服。当然也不能从派里选。 这时,一个颇有资历的老头儿说了一句话:“阿Q怎么样?”全场的人随之一楞,“阿Q?” 于是,阿Q便成了他们的头儿。 做了头等人物,阿Q的感觉还真是不一样。每次煮饭的时候,都是阿Q吃第一碗。含有些许肉的骨头,当然在第一碗里。阿Q不用亲自去讨饭了,只要将帮派——帮和派合并后,称做帮派——里的人安排一下,谁谁去什么什么地方,谁谁干什么什么事。 后来,阿Q觉得自己应该有一把剑,因为自己幻想的英雄就是拿着剑的。和帮派里的人商议后,一致认为:阿Q不应该配剑。第一:帮和派在没有合并以前就没有使用剑的先例,都使棍。第二:各大长老也都使棍,只让阿Q使剑,怕不能服众。第三:经费不足。 决定下来后,阿Q崩溃了好一阵子,然而,没有剑也还是帮派的头儿,也还是英雄。慢慢的,也就想通了。 帮派,也慢慢的壮大起来了,(壮大,解释为人多),因为发了一回水,地里的庄稼,死了一大半。所以加入帮派的人越来越多。 然而,僧多粥少。再想到平常百姓家里讨到东西,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饭的来源就只剩下,县太爷府,举人老爷府,南北两大地主府和两处妓院。 人多饭少,就只好往汤里多加水,成了名副其实的“汤”。这当然就导致,吃不饱。帮众的怨声越来越高了。长久下去,必定会饿死人的。 为了稳定民心,每次吃饭的时候,阿Q总要将自己碗里的鸡骨头夹给年老的或是小孩子。那些人,总要感动的说,阿Q帮主英明啊。 在一次吃完饭后的会议上,阿Q说,我既然身为帮主,就一定会为兄弟们出主意。解决吃饭的问题。阿Q说的时候激奋,下边的反应也热烈。 阿Q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地位的神圣,也越来越感到解决吃饭问题的困难。 然而,阿Q头上的疮,也渐渐的亮起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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