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台湾温金柯先生的重要贴字之说明尊敬的各位大德善知识,尊敬的各位同参道友:您好! 我之所以全文转发温金柯的帖子,其主要目是为了证明“弥陀本愿(魏译18愿)”乃是“正信即生”之“愿”——“至心信乐欲生我国者必生”,乃至能发一个(或十个)“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之“念头”就决定必生 ——之“愿”,而决非什么“称名往生愿”或“念佛往生愿”!至于到底是“一个念头即可得生”,还是“十个念头方能得生”,则尚在其次也!!! 这是因为前者所确定的是法门之性质,之根本,之关键。而后者所确定的则只不过是所需“念头”的数量之多少。而只要法门之“性质”确定了,其“所需念头”之“数量” 的问题则必将迎刃而解!所以说,“数量的问题”是次要的、枝末之问题,最多不过是多几个“念头”还是少几个“念头”而矣!!! 现在,我们所须弄清的问题之焦点是: 十方众生在闻名之后“想要出生在我的佛国”,即生起了“愿生佛国之心”后,这些众生能不能立即就得到“必生”之保证?!在其“愿生心”生起之后还要不要所谓的“称名”和“念佛”?! 如果大家承认,只要众生生起了“愿生之心”,弥陀就保证其必将“得生我刹”,而不必再“称名”和“念佛”的话,那么我的主要目的就已达成,我们在大的原则性问题上就基本上一致了。这是因为,只要诸位承认了“有愿即生”和“有愿必生”之原则,就意味着您已经承认了 “只须一个愿生之念头”就可保证“所有一切愿生者”皆可得生之事实。因为这是佛法的最为基本之法理,是学佛者应知的最为基本之常识啊!不过,这一“常规”只适用于一般的“普通之众生(除五逆谤法者之外的‘普通之众生’)”,而唯独要将“五逆谤法者”除外!这本来是不用如来明说,众生就应明白的常规之道理,何况世尊在魏、唐二译的“本愿成就文”中还作了非常直白而明确的具体之开示呢?! 魏译说,“信心欢喜乃至一念,至心回向愿生彼国”,就“即得往生住不退转”,但却“唯除五逆诽谤正法”!!! 唐译也说,“乃至能发一念净信欢喜爱乐”,就“随愿皆生得不退转,乃至无上正等菩提”,但却唯“除五无间诽毁正法及谤圣者”!!! 这样的开示难道还不够直白,不够明确吗?! 那么,五逆谤法者到底还能不能依此“愿生之心”而“得生”呢?!如果能够“得生”的话,须要多少个“愿生佛国之念头”呢?! 为了弄清这些问题,首先须要确定的是: 弥陀的西方净土法门到底排不排除五逆谤法者?!即五逆谤法者到底能不能依“行正信行”,“善根回向”和“正信即生”之原则而“得生”?! 这一问题之答案是十分明确的! 宋译本说: “所有一切闻我名号之众生”皆可“行正信行得生我刹”! 汉译本说: “八方上下无央数佛国诸天人民蠕动之类闻我名字皆悉踊跃”,就皆令“来生我国”! 吴译本说: “八方上下无央数佛国诸天人民蜎飞蠕动之类闻我名字,莫不慈心欢喜踊跃者”就“皆令来生我国”! 魏译本说: “其有众生遇斯光者,欢喜踊跃善心生焉”,寿终之后就“皆蒙解脱”! 又说: “其佛本愿力,闻名欲往生,皆悉到彼国,自致不退转”! 《名号经》中,世尊高度总结以上诸多开示而明确指出曰: “十方世界一切有情闻信其名号功德,即时入正定位生清净安乐国”! 又说: “若有有情正信佛智者,即时入正定位,不退转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类似以上之开示可以说是举不胜举,不胜枚举!而其共同之结论无疑是:所有一切闻我名号之众生都可以“行正信行”而“得生我刹”!!! 所有一切闻我名号之众生都可以“闻信即生”!!! 所有一切闻我名号之众生都可以“正信即生”! 显然并不排除五逆谤法者也!!! 五逆谤法者既然完全可以得生,然而却又不能“一念(一个念头!)即生”,那么他们到底需要“多少个念头(‘如是至心’之念头,‘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之念头!)”方可得生呢,当然是魏译第18愿所规定的“乃至十个‘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之‘念头’”了!!! 世尊为了让众生明白“所有一切众生”都是“一念即生”,而唯独五逆谤法者才必须“十念得生”之道理,还在《观经》之中特为安排了具体之例证!只要大家稍微仔细地看一看《观经》的最后四品,就不难看出: 《观经》之最后四品悉皆属于“本愿临终摄受”的“初发之机”,即平时(尽其一生!)一直都未闻净宗妙法,直到临终才“初闻佛名”,而“闻名即发如是至心(如本愿之至心!)”的“愿生佛国者”。 故其往生之“正因”都是“如是至心”!!! 但值得注意的是: 所有一切机类(种类!)之众生,只要不是五逆谤法者,就都仗“一念信愿”即可“得生”,而唯独“下品下生”的“五逆谤法之徒”,才必须“如是至心具足十念”!!! 难道这还不是“所有一切众生”都“一念即生”,“唯除五逆诽谤正法” 而唯独“五逆谤法者”方须“具足十念”之铁证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