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佛门所说之“正信”欲知佛法所说之“正信”者,首先必须弄清什么是佛法所说之“信心”。而只要提到“信心”之时,就不可避免地要牵涉到两个方面: 一是“能信”,二是“所信”。 “能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佛本人有没有毫不怀疑的诚信至极(至诚!)的净洁心──清净信心,简称“清净心”。净土大经之中又常将此心称之为“至心”,“慈心”,“一心”…… 除此之外, 对佛所说之法(所信!)还要具有一定的正确理解之能力。由《金刚经》等之经意可知, 众生的“能信之心”与“正解之力”主要成就于其宿世之善根。也就是说,其虔信之程度和解力之深浅,都与其宿世亲近供养诸佛之数量、及其宿世修行精进之程度等因素有着极为直接紧密之关系。 众所周知,众生从无始以来或为恶造业,或为道作善亲近诸佛;或曾供养一佛、二佛、三四五佛;或曾供养无量百千佛;乃至已曾供养恒河沙佛、百千恒河沙佛……总而言之, 由于众生宿世为恶 为善迥异,供佛多少万别,故其善根之有无及其善根之深浅千差万别,其能信之心与能解之力千变万化,其层次变化是无量无边不可胜数的。而诸佛所说的无量法门——即“所信”之内容——又是法法各异,无一雷同的。 由于各个法门所要求的所信之内容完全不同故,所以对不同法门的信心就不可能有完全统一之标准。因而只能根据如来所规定的“四依法”,尤其是“依法不依人”和“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之原则而确定一个“相对正信”或“比较正信”的信心之标准。 比如,信受小乘法者与信受人天法者相比,更接近于正信。但若只偏执小乘而不肯信受大乘者,则已不属正信矣。 同理,若只偏信大乘,而不信受一乘者,虽较信受小乘者更接近于正信,然与信受和修持一乘法者相比,则又非属正信矣! 那么,信受一乘法者是否就算是真正的正信了呢? 非也!这是因为 信受一乘法者,若与信受究竟一乘的净土法门者相比,则又不属正信矣! 总之,在一般情况下,只有相对或比较之正信,而没有绝对之正信。在这一点上,八万四千法门,乃至无量法门都是平等的,只有弥陀的西方净土法门是唯一之例外。 除了上述所说的不同法门应各有不同的正信之标准外,即使是在同一经法之中,由于众生的“能信”与“能解”不同(这主要取决于宿世之善根,即取决于宿世供佛之多少),“所信”与“所解”不同(这主要取决于对该经内容的理解有广狭与深浅之分),所以众生对同一经法的信受、领解之层次也是有很大差异的。在这方面,《涅磐經》为我们提供了非常可靠之证据。该经云:
善男子。若有眾生於熙連河沙等諸佛所發菩提心。乃能於是惡世受持如是經典不生誹謗。善男子。 若有能於一恒河沙等諸佛世尊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愛樂是典。不能為人分別廣說。善男子。 若有眾生於二恒河沙等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正解信樂受持讀誦亦不能為他人廣說。 若有眾生於三恒河沙等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受持讀誦書寫經卷雖為他說未解深義。 若有眾生於四恒河沙等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受持讀誦書寫經卷為他廣說十六分中一分之義。雖復演說亦不具足。 若有眾生於五恒河沙等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受持讀誦書寫經卷廣為人說十六分中八分之義。 若有眾生於六恒河沙等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受持讀誦書寫經卷為他廣說十六分中十二分義。 若有眾生於七恒河沙等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受持讀誦書寫經卷為他廣說十六分中十四分義。 若有眾生於八恒河沙等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受持讀誦書寫經卷亦勸他人令得書寫。自能聽受復勸他人令得聽受讀誦通利。擁護堅持憐愍世間諸眾生故供養是經。亦勸他人令其供養恭敬尊重讀誦禮拜亦復如是。具足能解盡其義味! 注:凡是经云“于诸佛所发菩提心”处,实际上都应该是“发菩提心修诸功德”或“发菩提心种诸善根”!
由此经之意即可明显看出,由于众生宿世供佛数量不同故,将会使其闻經之后而对该经所生之态度(或谤、或疑、或信,乃至浅信、中信、深信等)及其对该经领解的深广之程度等产生重大之影响,从而直接影响众生对该经的正信之程度。具体到净土法门而言,也是如此。由于众生宿世供佛数量不同故,其所积累的“宿世善根”便会有明显之不同。由于其“宿世善根”千差万别故,闻名之后的信解之程度就会有很大之差异。有“深心信解而愿生的”,有“中等信解而愿生的”,有“浅心信解而愿生的”,有“虽生信解(有净信心!)而不愿生的”,有“虽愿生其国而不能正信的”。当然了,还有根本就不信的,甚至是公开诽谤的…… 在以上所例举的各种不同“态度”的众生之中,唯前三种属于“正信”之者,当下即可获得“往生不退之资格”! 后两种,包括“信而不愿的”和“愿而不信的”都不属于“正信”!故皆不能“闻信即生”!!!比如剪刀师兄所提到的宋译第30愿便是“信而不愿者”也!宋译第30愿云: 我得菩提成正觉已,所有众生发净信心(有信而无愿!),为诸沙门婆罗门染衣、洗衣、裁衣、缝衣、修做僧服,或自手作,或使人作,作已回向。是人所感,八十一生得最上衣随身丰足。于最后身来生我刹…… 与宋译第27愿的“闻我名号发清净心归依顶礼”者相比,当知此人乃是“虽发清净心(发净信心!)”而没有“发归命愿生”之心者。 “虽信而无愿”,则非“正信”者也! 是故不能即时得生!不能住不退转!!!而是需要再用“八十一生修诸福德”以“积累善根”!!!到其“最后身”时,则必善根具足,当能不但生信,而且发愿!正信具足,自然可以得生矣!!! 这种“有信而无愿”,不能“即时而得生”的情形,在魏译《无量寿经》之中也有一例,那就是魏译第三十五愿: 设我得佛,十方无量不可思议诸佛世界,其有女人闻我名字,欢喜信乐,发菩提心,厌恶女身。寿终之后复为女像者,不取正觉! 与其第18愿相比当知, 此乃“有信(只有‘欢喜信乐’!)”而“无愿(没有‘欲生我国’!)”的“非正信者”也!由于“非正信”故,不能保证其往生西方,而只能保证于其“本土”不为“女像”!!! 当然了,那些根本就不信彼佛之智慧,也不信罪福的(完全不信净土法门!),甚至公开诽谤净土的,就不但不能往生,反而会“自然入于恶道之中”,“或堕曾婆罗狱,或入频陀罗狱,受苦无穷无有出期”了!!! 至于那些“有愿而无信”——即“不信佛智,然犹信罪福而愿生其国”的例子,就暂且不说了,留待下次吧!
了解到这一点,对于我们正确了解净土法门的信心层次之变化,不断提升我们对净土法门的信受和领解,直至获得究竟圆满之正信,将是会有很大帮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