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弥陀法门“外围根本愿”之简介(1)
1、 令众生闻信得忍(详见宋译本第36愿) 宋译本第36愿云: 世尊,我得菩提成正觉已,所有十方一切佛刹闻我名者,应时即得初忍、二 忍,乃至无生法忍,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1)、闻名得忍的先决之条件 十方世界所有一切闻我名号之众生,真的只需“闻名”即可“得忍”吗?! 当然不能! 若只须“闻名”便可的话,那么,那些闻名而生疑惑、闻名而诽谤净土之人,亦可应时得忍矣。而这,则显然是不可能的!!!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闻我名者”方可“应时得忍”呢?! 毫无疑问,当然是已经获得了“往生不退之资格”者也!!! 根据“‘所有一切闻我名号之众生’,皆须‘行正信行’方可‘得生我刹’”的净土法门修行总纲领当知: 只有“行正信行”而“生起了正信之心”者,方可“得生我刹”。 也就是说 只有“行正信行”而获得了“正信之心”者,方可“得忍”!!! 所以,此“愿”应当叫做“闻信得忍愿”而不是“闻名得忍愿”。 《名号经》明确指出: 凡十方世界“闻信了其名号功德”的“一切有情”,方可“即时入正定位,生清净安乐国”,而不是“只须得闻了其名号功德”,便可“即时入正定位,生清净安乐国”!!! 换句话说就是: 十方世界所有一切“闻信了其名号功德”的“有情众生”方可“应时得忍”! 而那些“闻名而生疑谤”之者,则不可得忍!! 事实上,闻信其名号功德者,即时除无量无数劫生死之罪,即时得生、入正定位(以上详见于《名号经》),应时即得不退转(详见魏、唐二译第47愿),与“闻信者应时得忍”等,都是“行正信行”的“正信即生者”之果报!它们是同时发生的,不过是从不同之侧面,或者说是站在不同的角度上,对“闻而信之者”之“果报”所做的不同之解释而已。其共同之特点——唯一之关键——则全在一个“信”字! 但我们此处所说之“信”乃是“正信之信”而非“犹信之信”,更非“谬信之信”、“迷信之信”!它是“行→信→愿→生”之“信”,而不是“信→愿→行→生”之“信”!!是 “坚信有愿必生”、“坚信有愿即生”之“信”,而不是“坚信念佛者必生”之“信”!!! “坚信已发愿者已往生,今发愿者今往生,当发愿者当往生”之者“即时灭罪得生”,“即时入正定位得不退转”,同时也“应时得忍”! “不信已发愿者已往生,今发愿者今往生,当发愿者当往生”,而坚信“口念四字假名必得生”,“不念四字必不得生”之者,则恰恰相反!!!他们不但不能“即时灭罪”,反而要“即时获罪”!不但不能“即时得生”反将应时决定“无数多劫中堕曾婆罗狱,或入频陀罗狱,受苦无穷无有出期”!!不但不能“应时即得初忍二忍乃至无生法忍”,反而“应时必得恶道忍乃至地狱忍”!!! 由此当知: 宋译本的第36愿——“闻名得忍愿”,实际上是省略了一个“信”字!!! 经文所说的“所有十方一切佛刹闻 我名者,应时即得初忍、二忍、乃至无生法忍”实际上应为: “所有十方一切佛刹闻信我名者,应时即得初忍、二忍、乃至无生法忍”!!! 不但“闻名得忍愿”应如此,其他所有诸如“闻名不退愿(详见魏唐二译第47愿)”等亦无不如此!!! 有人说:“闻而生信者,才叫“闻”;闻而不信,等于不闻”! 在下以为,此言差矣! 那些“闻而不信”的“疑惑佛智”者和“闻而不信”的“诽谤净土”者们的悲惨之下场,难道真的就像他们所说的“等于不闻”那么简单吗?! (2)、何等人得何等忍?! 经中所说的“初忍、二忍、乃至无生法忍”,又叫做“第一、第二、乃至第三法忍”。此“三法忍”世尊又解释说: 一者音响忍;二者柔顺忍;三者无生法忍。 由此可见:第一法忍最低,为音响忍;第三法忍最高,为无生法忍。 那么,到底何等人得何等忍呢?! 毫无疑问:得忍之高低必与其信心之深浅直接相关!!! 依理而推知: 摄生第一愿(魏译第18愿)的“平时初发之机(闻名即至心信乐欲生我国者)”,应得无生法忍; 摄生第二愿(魏译第19愿)的“平时初发之机(闻名即至心发愿欲生我国者)”,应得柔顺忍; 摄生第三愿(魏译第20愿)的“平时初发之机(闻名即至心回向欲生我国者)”,应得音响忍。 而《观经》则为这一判断提供了可靠之证据! 《观经》云: 见彼国土极妙乐事(闻彼佛名,见闻!),心欢喜故,应时即得无生法忍! 又云: 韦提希与五百侍女闻佛所说,应时即见极乐世界广长之相,得见佛身及二菩萨。心生欢喜,叹未曾有。豁然大悟,获无生忍。 这些都是“初闻佛名,发本愿心,应时即得无生法忍”的可靠之证据!!! 依此而推知,当有以上之结论,而无疑也!!! 若将以上之结论用现代数学的图形来表示,便可更加直观而明了地展现出该愿“闻信得忍愿”之真意。请看下图:
其右图中“闻信得忍”之“忍”,所代表的是“三法忍”。而左图所代表的,则是“三法忍”的具体之分布。 图中,需要引起注意的是: 闻而生信者,方能“得忍”,闻而不信者,不能“得忍”。 闻而浅信者(至心回向欲生我国),“得初忍(音响忍)”; 为而中信者(至心发愿欲生我国),“得二忍(柔顺忍)”; 闻而深信者(至心信乐欲生我国),“得三忍(无生法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