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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远讲经堂:弥陀大愿之分类(二) “核心根本愿”与“外围根本愿”
[楼主] 作者:鹏远居士  发表时间:2013/06/27 08:44
点击:446次

“弥陀法门根本愿”之分类(之二):“核心根本愿”与“外围根本愿”

上文之中,我们已经较为详尽地介绍了“能够直接摄取众生往生西方极乐世界的大愿”,这些大愿叫做“核心根本愿”。

弥陀的“核心根本愿”,除了如法依教修行的“净土修行总纲愿(宋译第31愿)”之外,还包括汉、宋二译的“行四愿”,吴、魏二译的“果四愿”和唐译本的“根四愿”。事实上,除吴译本的“摄生大愿”具足四愿(即‘果四愿’)之外,其余各种译本的“摄生大愿”都只有“三愿”,这是因为其中之“善行往生愿(即‘念佛往生愿’,又即吴译本的第6愿)”在其他诸经之中都被省略了。

而实际上,弥陀的“念佛往生愿(吴6愿)”决不不仅仅适用于吴译之大经,而且也是完全通用于所有其他《系列无量寿诸经》的。虽然“念佛往生”并不属于“净土之正门”,但是,没有“念佛往生愿”的“净土法门”将是不完整的。

所以,若只盯着魏译本的“摄生三愿”而不知道还有弥陀的“摄生第4愿”,甚或只知道“魏译本第18愿”而完全忽略了其余两愿(1920两愿),甚至完全忽略了弥陀的“行四愿”和“根四愿”的人,是根本不可能真正了解净土法门之全貌,不可能准确了知如来之真意的。何况还有那些胆大妄为的无知之狂人,竟把“魏译第18愿”篡改得面目皆非,已经与如来之本意完全针锋相对、彻底地背道而驰了呢?!

所以,欲解弥陀的净土法门之真意者,必须将《系列无量寿经》互参!世尊所说的《无量寿经》一个都不能偏!!弥陀所说的“法门根本愿”一个都不能少!!!

那么,是不是只要将我们所介绍过的“总纲愿”、“行四愿”、“果四愿”和“根四愿”等(以上诸愿我们统称为“核心根本愿”!)都了解了,就算是全面、准确、完整地掌握了法门之全貌了呢?!

不是的!

事实上,以上诸愿只是搭起了净土法门的一个大致的“框架”,并没有彻底解决净土理论的所有之“细节”。而反映这些“细节”的许多“大愿”,都往往被我们忽略了!!!其之所以容易被忽略,乃是由于若只从表面上看,这些大愿似乎都与往生没有什么关系。比如“闻信得忍愿(包括‘令众生闻信得忍’的宋译第36和‘令菩萨闻信得忍’的魏、唐二译的第48)”、“闻信不退愿(包括魏、唐二译的第47)”和“令发菩提心愿(比如宋译本的第16)”等。 而有的大愿甚至还是“完全不能往生”的,比如“信而不愿不可得生愿(包括魏、唐二译的第35愿和宋译本的第30愿等)”。

这些大愿,表面上看都与“往生”没有直接之关系,似乎皆与“法门”无关。所以,它们往往不被划入“法门根本愿”之范畴,而是被人为地划入了“另类”,因而也就不被重视,甚至完全被弃之而不顾了。这不得不说是净土法门的重大之损失。为了挽回这些损失,我们不得不对这些处于“外围”的“法门根本愿”做一些简单之介绍。请大家留意我们下面将要发表的净土法门的“外围根本愿”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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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鹏远居士  发表时间: 2013/07/03 15:10 

五、弥陀法门“外围根本愿”之简介(1)
(一) 闻名得忍愿(闻信得忍愿)
1、 令众生闻信得忍(详见宋译本第36愿)
宋译本第36愿云:
世尊,我得菩提成正觉已,所有十方一切佛刹闻我名者,应时即得初忍、二
忍,乃至无生法忍,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1)、闻名得忍的先决之条件
十方世界所有一切闻我名号之众生,真的只需“闻名”即可“得忍”吗?!
当然不能!
若只须“闻名”便可的话,那么,那些闻名而生疑惑、闻名而诽谤净土之人,亦可应时得忍矣。而这,则显然是不可能的!!!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闻我名者”方可“应时得忍”呢?!
毫无疑问,当然是已经获得了“往生不退之资格”者也!!!
根据“‘所有一切闻我名号之众生’,皆须‘行正信行’方可‘得生我刹’”的净土法门修行总纲领当知:
只有“行正信行”而“生起了正信之心”者,方可“得生我刹”。
也就是说
只有“行正信行”而获得了“正信之心”者,方可“得忍”!!!
所以,此“愿”应当叫做“闻信得忍愿”而不是“闻名得忍愿”。
《名号经》明确指出:
凡十方世界“闻信了其名号功德”的“一切有情”,方可“即时入正定位,生清净安乐国”,而不是“只须得闻了其名号功德”,便可“即时入正定位,生清净安乐国”!!!
换句话说就是:
十方世界所有一切“闻信了其名号功德”的“有情众生”方可“应时得忍”!
而那些“闻名而生疑谤”之者,则不可得忍!!
事实上,闻信其名号功德者,即时除无量无数劫生死之罪,即时得生、入正定位(以上详见于《名号经》),应时即得不退转(详见魏、唐二译第47愿),与“闻信者应时得忍”等,都是“行正信行”的“正信即生者”之果报!它们是同时发生的,不过是从不同之侧面,或者说是站在不同的角度上,对“闻而信之者”之“果报”所做的不同之解释而已。其共同之特点——唯一之关键——则全在一个“信”字!
但我们此处所说之“信”乃是“正信之信”而非“犹信之信”,更非“谬信之信”、“迷信之信”!它是“行→信→愿→生”之“信”,而不是“信→愿→行→生”之“信”!!是 “坚信有愿必生”、“坚信有愿即生”之“信”,而不是“坚信念佛者必生”之“信”!!!
“坚信已发愿者已往生,今发愿者今往生,当发愿者当往生”之者“即时灭罪得生”,“即时入正定位得不退转”,同时也“应时得忍”!
“不信已发愿者已往生,今发愿者今往生,当发愿者当往生”,而坚信“口念四字假名必得生”,“不念四字必不得生”之者,则恰恰相反!!!他们不但不能“即时灭罪”,反而要“即时获罪”!不但不能“即时得生”反将应时决定“无数多劫中堕曾婆罗狱,或入频陀罗狱,受苦无穷无有出期”!!不但不能“应时即得初忍二忍乃至无生法忍”,反而“应时必得恶道忍乃至地狱忍”!!!
由此当知:
宋译本的第36愿——“闻名得忍愿”,实际上是省略了一个“信”字!!!
经文所说的“所有十方一切佛刹闻 我名者,应时即得初忍、二忍、乃至无生法忍”实际上应为:
“所有十方一切佛刹闻信我名者,应时即得初忍、二忍、乃至无生法忍”!!!
不但“闻名得忍愿”应如此,其他所有诸如“闻名不退愿(详见魏唐二译第47愿)”等亦无不如此!!!
有人说:“闻而生信者,才叫“闻”;闻而不信,等于不闻”!
在下以为,此言差矣!
那些“闻而不信”的“疑惑佛智”者和“闻而不信”的“诽谤净土”者们的悲惨之下场,难道真的就像他们所说的“等于不闻”那么简单吗?!
(2)、何等人得何等忍?!
经中所说的“初忍、二忍、乃至无生法忍”,又叫做“第一、第二、乃至第三法忍”。此“三法忍”世尊又解释说:
一者音响忍;二者柔顺忍;三者无生法忍。
由此可见:第一法忍最低,为音响忍;第三法忍最高,为无生法忍。
那么,到底何等人得何等忍呢?!
毫无疑问:得忍之高低必与其信心之深浅直接相关!!!
依理而推知:
摄生第一愿(魏译第18愿)的“平时初发之机(闻名即至心信乐欲生我国者)”,应得无生法忍;
摄生第二愿(魏译第19愿)的“平时初发之机(闻名即至心发愿欲生我国者)”,应得柔顺忍;
摄生第三愿(魏译第20愿)的“平时初发之机(闻名即至心回向欲生我国者)”,应得音响忍。
而《观经》则为这一判断提供了可靠之证据!
《观经》云:
见彼国土极妙乐事(闻彼佛名,见闻!),心欢喜故,应时即得无生法忍!
又云:
韦提希与五百侍女闻佛所说,应时即见极乐世界广长之相,得见佛身及二菩萨。心生欢喜,叹未曾有。豁然大悟,获无生忍。
这些都是“初闻佛名,发本愿心,应时即得无生法忍”的可靠之证据!!!
依此而推知,当有以上之结论,而无疑也!!!
若将以上之结论用现代数学的图形来表示,便可更加直观而明了地展现出该愿“闻信得忍愿”之真意。请看下图:

其右图中“闻信得忍”之“忍”,所代表的是“三法忍”。而左图所代表的,则是“三法忍”的具体之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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