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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陀摄生三原则
[楼主] 作者:鹏远居士  发表时间:2013/01/07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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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陀摄生三原则

要想弄清“至心信乐欲生我国”,“至心发愿欲生我国”和“至心回向欲生我国”这三种信愿层次的具体之心态,首先就必须对《具体诸经》的所有内容具有全面、充分、完整的正确之领解。这就是充分领解《净土诸经》的“经内之意”!在此基础上还应做到温故而知新,举一而反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弄清《净土诸经》的“经外之意”。比如弥陀的“纯他力救度三原则”就是温故知新、举一反三之产物,就是《净土诸经》的经外之意

弥陀的“摄生三原则”经中并无明文直表,它是我们在熟知其“经内之意”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来的。其第一条叫做“无条件救度之原则”,第二条叫做“主动救度之原则”,第三条则叫做“平等救度之原则”。现分别加以简单之介绍。

一、无条件救度之原则 

“无条件救度”在“弥陀摄生三原则”中是其最初步、最基本的原则,它是三原则的底限,是净土法门的基础。其真实含义早已清楚地彰显于弥陀所有的“法门根本愿(‘摄生大愿’,比如吴译本的第4、第5、第6愿或魏译本的第181920……)”当中,即所谓“往生之因唯信愿,信愿之外无条件”!!!

注意:此处所说的作为“往生正因”的“信愿”,是指“信愿心”,也就是“正信心”。而在“正信心”之外,别无任何其他的所谓“往生条件”,包括“念佛”。所以,这里所说的“无条件救度”之原则,指的是信愿之外无条件!!!

众所周知,“弥陀本愿(魏本第18愿)”之中,除了“信愿(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之外,能够作为“往生之条件”者,唯有“乃至十念”和“唯除五逆诽谤正法”两条。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充分可靠的证据,完全可以断定:“乃至十念”本为“至心信乐欲生之心”!它与“至心信乐欲生之心”是“一”而非“二”。换言之,它是“信愿心”而决非“称名”,更非“念佛”!!!是故,该“愿”之中以“念佛”作为“往生条件”的可能性已被彻底排除。剩下的唯一可能的“条件”,这就是本愿当中的“唯除五逆诽谤正法”了。

“唯除五逆诽谤正法”这一条与“无条件救度”之原则,看起来似乎是互相矛盾的:

若真是信愿之外无条件的话,则不应排除五逆谤法者,但具“如是至心”,皆必往生无疑;若真是“唯除五逆诽谤正法”,则五逆诽谤之徒纵具“如是至心”,纵然“具足十念”,亦不能往生。若果真如此,则“无条件救度之原则”即可休矣!

由此看来,“无条件救度原则”之能否真正成立,其关键就在“唯除”与“不除”之间。那么,弥陀之真意到底如何,“唯除”到底是一个真条件还是假条件呢?这一问题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而又必须彻底弄清楚的一个大是大非问题。以前,我们在谈到这一问题时,只是从“临终表法”的角度来加以介绍,是从“现象”上入手的。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对这一问题进行更进一步地探讨:

“唯除五逆诽谤正法”乃“方便止恶”之说

五逆”者,罪恶极重,逆于常理,所谓大逆不道者也,故谓之“逆”。《阿阇世王问五逆经》云:“为此五不救罪者,必入地狱无疑。云何为五?谓杀父、杀母、害阿罗汉、斗乱僧众、起恶意于如来所”。此五逆之罪佛称为“五不救罪”,为诸佛所不想救亦不能救之罪也,命终之日,必堕无间地狱无疑,于一大劫中,受苦无间。

言“诽谤正法”者,即诽谤佛法、诽谤净土者也。须知,众生之所以犯五逆十恶之罪,皆由不知佛法,不信佛法,不明因果轮回之理而生;佛徒之所以不能当下了生脱死,而不得不长期流浪生死、难脱轮徊,皆由不信净土、不信弥陀智慧所致。而诽谤正法者,正是非议、抵毁佛法,诬蔑、诽谤净土,使众生不信因果轮回之理而任意造作,使佛徒不信弥陀智慧而不能往生!!是故,谤法之人坏一切众生法身慧命,而令众生永远难脱生死轮回,为罪之至极者也!今本愿之“往生”所“唯除”者,乃既犯五逆又谤正法,可见此人所犯之罪至极至重,无以复加矣!但一般之人能犯此罪者,并不多见,特别是正信之佛徒,尤其是真信切愿、欲生西方的净土行人,好象与此关系不大,只需稍加注意,即可避免(其实不然,那些因不了佛智疑惑弥陀智慧“不净说法”之者,不正是公开谤法、谤佛而不自知之徒吗?)。因此,若说弥陀本愿是无条件救度,但具至心信愿者无一不摄,则毫不为过也!然而这种解释终非究竟,总会给“无条件救度”之原则畄下一丝遗憾,而授予怀疑此原则者以可以利用之把柄。有关谤法之阐提到底能否往生,自古以来就一直存在着两种意见:说不能往生者,极言五逆谤法之罪重,而未能深知弥陀救度之本怀,实则仍是低估了弥陀之智慧,怀疑弥陀的慈悲心和救度之能力。面对这一问题善导和尚倒是尤其独到之见,他在《观经疏》中指出,所谓五逆谤法,不得往生者,乃是如来“止恶”之意,方便之说。此言倒真是被他说中了。

观经疏云:此意应就抑止门中解。如四十八愿中,唯除谤法五逆者,然此之二业,其障极重。众生若造,直入阿鼻历劫周障,无由可出。但如来恐其造斯二过,方便止言不得往生,亦不是不摄也……若(已)造,还摄得生。

善导所说的“此之二业、其障极重”,是指五逆罪人堕阿鼻大地狱中,具受一切重罪,但劫尽得出,诽谤正法者入于阿鼻地狱,此劫若尽,复转至他方阿鼻,如是展转经百千阿鼻大地狱,佛不记“得出之时节”,故言历劫周障,无由可出。可见谤法之罪,虽亦为十方诸佛所不救之重罪,但与五逆罪相比,其果报又有明显之不同也。然弥陀慈父,慈悲至极,救度无限,之所以言“唯除”者,只是欲警示众生:五逆谤法之罪极重,为诸佛所不救之罪,众生若造,当堕阿鼻永无出期。此人若无缘得迂净宗妙法,或由于缺少净土善根而不能正信发愿求生净土的话,则弥陀虽欲救之,也有能力救之,然而却不能救也!!!弥陀唯恐此事发生而令众生受苦,为方便止恶,故予先警告一切众生应高度重视,时时警觉,决不可犯!但这并非表示已犯此罪之人,弥陀不予救度、或不能救度!!!

观经下下品言:“或有众生作不善业,五逆十恶,具诸不善!!!如此愚人,以恶业故应堕恶道,历经多劫受苦无穷。如此愚人,临命终时,迂善知识,种种安慰,为说妙法,教令念佛……”此文之中虽未明说“谤法”,但已直言“五逆”,且加之“十恶”和“具诸不善”之罪,正是说明“谤法”之罪已暗含其中矣!

大家知道,本愿成就文中所说的“唯除五逆,诽谤正法”是五逆谤法并列,皆除于外,而此处既已明言“五逆”者可生,岂会独除“谤法”乎?且此文当中所指出的“如此愚人,以恶业故,当堕地狱,历经多劫受苦无穷”的深障重报,不正是“堕入阿鼻大地狱中,此劫若尽,复转至他方之阿鼻地狱,如是展转经百千阿鼻,佛不记其得出之时节”的谤法之重罪吗?不正是善导所示之“直入阿鼻,历劫周障无由可出”的五逆谤法之二业吗?

印光法师亦明确指出:观经下下品,乃指临终阿鼻地狱相现时说,虽不明说诽谤正法,而其既五逆十恶,具诸不善,必不能不谤正法。若绝无谤法之事,何得弑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乎?……既不谤法,何又行三种大逆乎

《合赞》亦云:“言唯除五逆,诽谤正法,乃是就未造之机,且抑止之而已,若有已造机,则还摄取,莫有漏也”。可见所言“”者,实为止恶之意,使尚未造者不敢造也,若是已经造者,但具“信愿欲生之至心,乃至十念”,则仍摄取,无一遗漏也!

 由以上分析可知,“唯除五逆,诽谤正法”实乃方便止恶之说!看似“唯除”,实则不除。除与不除,关键在其是否能发一念归命之信心!具“如是至心”者,五逆谤法亦不除(然须“具足十念”方可!),不具“如是至心”者,三乘圣者亦必除。这一结论,与我们通过对临终表法现象的观察和分析,所得出的论断是完全一致的。充分、可靠、无可辩驳地证明本愿摄受之法,实实在在,真真正正是信愿之外无条件的无条件摄受之法!!!

或有人问,五逆十恶之谤法阐提,其罪至极,无以复加;其缘至劣,临终方迂(临终方遇正法!)。此十方诸佛所不救之所谓无间业者,阿弥陀佛却何以仍摄取之,令生西方极乐世界呢?答曰:此正显弥陀慈悲至极,救度无限,为十方诸佛所不及的救度之本怀也!《佛说无量寿佛名号利益大事因缘经》中明确指出,“彼佛智慧无碍故,威神力亦无碍;神力无碍故,大慈悲亦无碍”。“是故十方世界一切有情闻信其名号功德,即时入正定位,清净安乐国……其光明名号,若信受,若称名即时除无量无数劫生死之罪。或在三途勤苦之中,受苦无间,以其光明名号因缘,皆蒙解脱……纵令一切有情,烦恼恶业,深障重报(!),彼佛光明名号,神力无所障碍”!《观经》云,佛心者,大慈悲是。以无缘慈,摄诸众生。以其慈悲心无障碍故,于五逆谤法,具诸不善者,不但不心生厌恶,反而倍生怜悯。对于如此深障重报十方诸佛所不救者,弥陀却独救之但具如是至心”,则必摄取不舍。独显弥陀慈悲心至极,无所障碍也,此其一。

弥陀成就了究竟圆满的无碍智慧,具足十力威德和不可思议之神通道力,于一切法无有障碍,于一切法而得自在,故具有救度一切众生(包括五逆谤法者)的能力和手段,此其二。

弥陀建立的西方极乐世界,具有从边地疑城到实报庄严土,适合一切不同程度的往生者次第升进的各种不同层次的修学环境;境胜缘強,佛力增上,具有令一切往生者速证无上正等菩提的依正二报;且寿命无量,永不退转,只进不退,不愁不能彻底改造一切恶逆谤法者、疑惑佛智者,直令一生成佛,此其三。

以上的所谓“方便止恶之说”其实并非“正说”!它只是祖师们依据自己的“一己之见”而给出的似是而非的解释。就其实质而言,它是不科学的,不严整的,不符合如来之真意的。

正确的解释应该是:

1、“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之心,就是如来所要求的“正信心”。具此“正信之心”者,皆可往生而无一例外!换句话说就是

凡具“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之心”者皆可往生,包括那些“曾犯五逆谤法”之重罪者,无一例外!

2、上述所说之条件,其实质就是“乃至能发一念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之心者皆可往生,不除五逆不除谤法”!!!

而上述之“条件1”与“条件2”是绝对等效的,是毫无差别的。

3、然而众所周知的是:“五逆谤法”是极重之罪。故知:“五逆谤法者”与“非五逆谤法者”是有明显之差别的。如来欲在“往生之条件”上体现出上述二者之差别,故对上述二者规定了具有显著之差别的两种不同的“往生之条件”:

A、对其中的“五逆谤法者”而言,只须“乃至一念的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之心”即可!

由于这一条件普遍适用于“五逆谤法者”之外的所有一切众生,而唯独不适用于“五逆谤法”之者,故于“乃至能发一念净信欢喜爱乐,所有善根回向愿生无量寿佛国者,即得往生住不退转,乃至往生正等菩提”之后还应加上“唯除五逆诽谤正法”这一条!!!

B、对于其中的“五逆谤法者”而言,弥陀的要求是:

不仅要“能发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之心”,而且要令此心保持“具足十念”之时间,方可算是生起了“正信”!方可“正信即生”!!!

由于这一条件是专门针对“五逆谤法者”而说的,是唯独适用于“五逆谤法之者”的,所以,在“乃至能发十念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之心”之后,还应追加一句“唯独五逆诽谤正法”,以表明上述之条件唯独适用于“五逆谤法之者”。

上述之内容,经过简单整理之后,便可表述成魏译第18愿的简单明确之形式:

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即得往生住不退转(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唯独五逆并不正法。

4、综上所述且简而言之曰:

“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之心”就是弥陀所要求的“正信心”。具此心者,皆可往生而无一例外。这就叫做“正信即生”!!它完全符合“正信之外无条件”的所谓“无条件救度”之原则!!!

对于“非五逆谤法者”而言,“只需生起一个至心信乐欲生我国的‘念头’”,就叫做生起了正信心,就可“正信即生”,就可“即时得生”。它同样符合“正信之外无条件”的所谓“无条件救度”之原则!!!

而对于“五逆谤法者”而言,则“必须生起十个至心信乐欲生我国的‘念头’”,方可叫做生起了正信心,方可“正信即生”,方可“即时得生”。它照样符合“正信之外无条件”的所谓“无条件救度”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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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鹏远居士  发表时间: 2013/01/10 10:22 

弥陀摄生三原则之二
二、主动救度之原则
“主动救度之原则”是阿弥陀佛的纯他力救度之法有别于十方一切诸佛及其所行之一切诸法的最为突出之特点,不可不知也。
“弥陀纯他力救度的主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主动发心
我们曾多次提到,法藏比丘在世自在王佛前发心,欲为十方众生建造一个无有众苦、但受诸乐的清净极乐之世界,其唯一之目的就是专为接引一切发愿欲生的众生离苦得乐,一生成佛。这种纯綷的利他之心,完全的出自于自觉自愿,是自发自求之举,不是自在王佛的授意或指派,亦没有任何众生的拜求和祈请,因此其发心是完全主动的。法藏比丘在没有跟任何人商量,实际上是在十方众生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独自决定要为十方众生建造一个极乐净土的,这就决定了其净土之往生的无条件性。在众生事先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主动发心,替众生作主,而在极乐建成之后,又给愿意往生的众生设立种种的限制,提出种种的所谓“往生条件”,是完全不合逻辑的。这实际上是限制众生的往生,不愿意让众生往生!以救度众生之名义,又背着众生,自己历尽千辛万苦为其建成了极乐世界,而在这个世界建成之后,却又以种种之条件限制其往生,是完全背离其主动发心之本怀的,是完全自相矛盾的!
2)主动建造
发心之时既无人祈请,其建造过程亦必不为十方众生之所知。在没有任何人帮忙的情况下,法藏比丘“勇猛精进,志愿无倦,无央数劫积功累德,专求白法以惠利群生。恭敬三宝,奉事师长。以大庄严具足众行,令诸众生功德成就”,为“教化安立无数众生,住于无上正真之道”。
由此可见,十方众生之所以能得到“白法(正宗净土法门)”而安住于无上正真之道,是阿弥陀佛“主动专求”并主动“惠利群生”的。十方众生的“往生大业”之所以能如愿以偿,是阿弥陀佛以其大庄严具足众行,令诸众生功德成就的。西方极乐之建成,完全是阿弥陀佛勇猛精进,志愿无倦而忍力成就的,十方众生之所以能住于无上正真之道:生信、发愿或念佛求生净土。亦完全是阿弥陀佛于兆载永劫,以其光明照触,以其功德熏陶,以大音声宣布名号功德、教化安立众生之结果也!
3)主动邀请
极乐净土之建成,标志着十方一切众生往生之功德已经圆满成就!!!
但若十方众生不知,则弥陀功夫唐捐矣!为了让十方众生及时得知这一信息,法藏比丘在因地发愿之初就早有准备,在其弘誓大愿当中,就曾特设了一条令十方一切诸佛共同弘扬其净土法门的独特大愿──“诸佛称叹愿”!!!无量寿经中,释迦牟尼佛把该愿解释为:十方恒沙诸佛如来,皆共赞叹无量寿佛威神功德不可思议!《无量寿经》又明确指出:极乐世界的众宝莲华,周滿世界。一一宝华百千亿叶。其华光明无量种色,青色青光,白色白光,玄黄朱紫,光色赫然。炜烨焕烂,明耀日月。一一华中,出三十六百千亿光。一一光中,出三十六百千亿佛。身色紫金,相好殊特。一一诸佛又放百千光明,普为十方说微妙法(普为十方说净土法门也)。如是诸佛,各各安立无量众生于佛正道(安立无量众生于净土法门也)”。毫无疑问,此处释尊所说的“普为十方说微妙法”、“各各安立无量众生于佛正道”的“如是诸佛”,都是阿弥陀佛的应化之身,皆是“教化安立无量众生,住于无上正真之道”的阿弥陀佛是也。
现在,需要我们进一步判定的是,极乐世界的众宝莲华之光明中化现的无数诸佛与十方恒沙诸佛如来到底是“一”还是“异”?“十方诸佛”就是“华光化佛”,就是阿弥陀佛的应化之身?还是于“华光化佛”之外,另有十方诸佛?!
为了证明这一问题,让我们再参照大经唐译本《无量寿如来会》的花光出佛文:
“阿难,彼佛国中有七宝莲花……一一花中出三十六亿那由他百千光明。一一光中出三十六亿那由他百千诸佛……放百千光普照世界。是诸佛等,现往东方为众说法,皆为安立无量有情于佛法中(此处之“佛法”者,乃专指净土法门也)。南西北方四维上下,亦复如是”。此处所说,“现往东方为众说法”的“是诸佛等”,是否就是包括娑婆教主释迦牟尼佛在内的东方恒沙世界诸佛如来呢?此说如果能够得到确证,就完全可以证明,十方恒沙诸佛如来皆是西方极乐之“华光”所出之佛,皆是弥陀的应化之身也。
《佛说无量寿佛名号利益大事因缘经》中明确指出“尔时世尊告阿难曰:乃往过去,久远无量无央数劫,有一大比丘,名曰法藏。值迂无量百千佛,滿足无量大愿,超过诸佛所行之法。彼法藏比丘今已成正觉,现在西方清净安乐刹,号曰不可思议光无量寿如来。其佛本愿力故,以不可思议威神力,遍滿十方世界,以大音声宣布名号功德”。
该经又说,
“无量寿佛,以不可思议威神力故,遍滿十方世界,为教化安立无数有情,住于无上真实之道。或为刹利、国王、转轮王,或为长者居家,尊姓豪贵……常以四威仪,化作一切。阿难,彼久远实成,法身常住。无量寿佛者岂异人耶?!今日世尊我身是也。愍念汝等一切有情,无明大夜暗故,从彼安养无为界,示现此恶时恶世中……说彼佛名号不可思议功德因缘”。
此文以不可辩驳的事实,斩钉截铁的口气断言,“以不可思议威神力遍滿十方世界,以大音声宣布名号功德”、“教化安立无数有情,住于无上真实之道”的阿弥陀佛,岂是旁人(岂异人耶)?正是今日世尊、我身是也!
由此可以断定,释迦牟尼佛正是阿弥陀佛之应化身,其所以要示现于娑婆世界,正是由于愍念我等一切有情无明大夜暗故,从彼极乐世界(安养无为界)示现于此恶时恶世(五浊恶世)之中,其目的就是为专“说彼佛名号不可思议功德因缘”也!由此推而广之,亦不难断定,不但娑婆之教主释迦牟尼佛是从西方极乐世界来此五浊恶世示现的“华光化佛”,而且十方恒沙世界一切诸佛如来皆是西方弥陀之示现,皆是西方弥陀之化身!!!
我们知道,唐译本的《弥陀经》,其正式的经题为《称赞净土佛摄受经》。
那麽,是谁在称赞净土?
是无量寿佛以不可思议威神力遍滿十方世界,以大音声宣布名号功德,同时,也是包括释迦佛在内的十方一切诸佛在称赞净土!
是谁在摄受众生?
是无量寿佛以不可思议殊胜微妙的无上真实之法——“超过诸佛所行之法”——摄受众生,同时也是包括释迦佛在内的十方一切诸佛在摄受众生!
由此可见:
阿弥陀佛就是十方一切诸佛,十方一切诸佛就是阿弥陀佛!
铁证如山,不容置辩!!!
不仅大、小二经如此,《观经》之中亦有铁证。观经云:无量寿佛有八万四千相,一一相中有八万四千随形好、一一好中复有八万四千光明。一一光明遍照十方世界众生,摄取不舍。其佛光明,及与化佛,不可具说。但当忆想,令心眼见。“见此事者,即见十方一切诸佛。以见诸佛故,名念佛三昧”。“见无量寿佛者,即见十方无量诸佛。得见无量诸佛故,诸佛现前授记”。
以上所引诸经,皆是专说净土之经。事实上不但专说净土之经如此,其它大乘经中亦有可靠的证据,比如《楞伽经》中也曾明确指出
“十方诸刹土,众生菩萨中,法身及报身,化身及变化,皆从无量寿,极乐世界出”。
总之,所有以上诸经皆可决定证明,十方一切诸佛就是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就是十方一切诸佛!这一铁定之事实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个重要意义,就是证明了十方世界一切诸佛所以兴出于的世真实之本怀:
如上所述,诸佛出世说法,皆出于弥陀本愿力故,而弥陀之本愿力,就是以大音声宣布其名号功德,教化安立无量众生住于无上正真之道。
此“道”,即“超过诸佛所行之法”的“极难信法”!
此“道”,即无上甚深微妙之法——正宗净土本愿法门也!
正如名号利益大事因缘经中“世尊告阿难言:如来所以兴出于世间,说彼佛不可思议真实功德光明名号利益大事因缘”。此言一语道破天机,释尊一生所说、所做、所行,皆可为之佐证!
众所周知,释迦出世后所说的第一部经——《华严经》——中所说的“开示悟入佛之知见”,其实并不是开示悟入释迦牟尼佛的知见,而是开示悟入弥陀之知见也。释尊所以兴出世,根本不是为了向众生宣说靠自力修行而证果的圣道法,而是专为宣说靠弥陀他力了生死、生西方的净土法门!华严最后,以十大愿王导归极乐就已经完全显明了这一出世之宗旨。只是由于娑婆众生净土之根性太差,一时难以接受,故世尊不得已而回过头来,改为先说小乘、大乘,待众生净土根机成熟之时,则又迫不急待地重开净土!在其开演《净土三经》建立净土法门之后,则以其华生之时间和精力,苦劝众生,应舍圣归净,以重归净土。这是释尊自示现成佛直至灭度,自始至终,失志不移的坚定之信念!
末法众生可千万不要把如来出世之本怀理解错了啊!!!
第二个重要意义,还是要回到弥陀他力摄受的“主动性原则”上来,由以上分析可知,十方诸佛之所以称赞净土,表面上是诸佛受弥陀之委托,而实际上却是阿弥陀佛亲自以大音声宣布名号功德!阿弥陀佛不仅主动发心,主动建造,而且在极乐世界建成之后,还亲自出马到十方世界广为宣传、主动介绍,这实质上是弥陀在亲自向十方一切众生主动发出往生之“邀请”!没有弥陀的主动介绍和邀请,十方众生怎会知道极乐之殊胜,又怎会想到要发愿求往生呢?
4)主动接引
主动接引是弥陀本愿力的重要保证之一,是弥陀向一切愿生者的庄严之承诺。阿弥陀佛在向十方众生发出主动邀请的同时,还以其无碍光明,遍照十方世界,照触一切众生,加持摄受摧发其善根。待其善根成熟,愿意接受弥陀救度之时,弥陀又以“临终接引”的庄严之保证,免除了众生最后的一个后顾之忧。
综上所述可知:
极乐世界是由弥陀主动建造,众生善根是靠弥陀主动加持,众生发愿是接受弥陀的主动邀请,往生之时弥陀还要亲自来迎!由此可见,十方众生往生西方的一切因、缘、果报,皆仗弥陀不可思议佛力之主动运作,而众生只是被动等待、接受并享用弥陀本愿所成就的一切真实功德利益而已。
这便是阿弥陀佛纯他力摄生的“主动救度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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