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译本《无量寿经》的第18愿,人称“弥陀之本愿”。
如何破解“本愿”之真意,乃是破译弥陀净土法门之本意的关键之所在。此事体大,不可马虎了事,非彻底弄清而不可也!!!本人已在《欲解魏译第18愿之真意必须从吴译第4愿入手》一文之中对“魏译本第18愿之真意”做过简略之说明。今再依“本愿之原文”解释如下:
首先引录魏译《无量寿经》的第18愿之原文:
“设我得佛,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与本愿成就文之“信心欢喜乃至一念”一样,这一句也应一气呵成、联成一体,中间是不允许有任何间隔和停顿的!!!),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唯除五逆诽谤正法”。
仔细审视本愿之文意可以发现,作为摄生大愿之根本的第十八愿,其中能够影响往生,可以构成往生之“条件”者,不外以下三条:
1,至心信乐欲生我国;
2,乃至十念;
3,唯除五逆,诽谤正法。
註:此乃根据世俗之意而分,姑且依之!
正确的分法应为:
“十方众生至心信乐”为第一句,其意是:凡十方世界至心信乐之众生。
“欲生我国乃至十念”为第二句,其意是:乃至能生十念的欲生我国之心。
“若不生者不取正觉”为第三句,其意是:若不能令之往生,我就永不成佛。
“唯除五逆诽谤正法”为第四句,其意是指:唯独(除非是)五逆谤法者,才需要“乃至十念的欲生我国之心”,否则的话,则一律只须“乃至一念的欲生我国之心”而矣!!!
上述三个“往生之条件”中,对净土法门之真旨最具重大影响而又最容易引起误解的就是其中的第二条:“乃至十念”!
古今中外注经大德,皆未深探其源,即未从“大愿原文之本意”入手而依法解經,又不解释尊“本愿成就文”之真意,故而对此四字误解甚深,与佛之本意背道急驰,实乃大错而特错者也。
今欲探其真实,需从“念”之一字下手,先弄清“一念”之真义,则“十念”之义自明矣!
此处所谓“念”者,“念头”、“想法”之意也。“一念”者,“一个念头”是也;又具“一念顷”之意,形容时间之短暂也(查佛教字典可知,“一念”无非以上二意!)。
“至心信乐”是一个动词词组,其语法成分是“众生”一词的定语。当动词或动词词组作定语时,一般都要放到其所要修饰名词之后,这在古汉语语法之中是有明文规定的。
所以,“十方众生至心信乐”应翻译为:
“十方世界的至心信乐之众生”。
而“欲生我国乃至十念”本是一句,应一气念下而绝不能中断的。
其原意指“乃至生起十个欲生我国之念头”,
或者是“欲生我国”之“心念(念头!)”,保持“乃至十念”之时间!唯“此心念(乃至十念的欲生我国之心念!)”方为往生之真因、之正因!
而“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则是往生之果!!!
如是,则本愿之真意昭然若揭矣!
然后人皆误解其意,以己之私见强加于佛,为突出“唸佛”、強调“唸佛”故,而不惜本末倒置,将观经下下品临命终时的“如是至心,具足十念”之“称佛名”,顶替了本愿的 “乃至十念”的信愿欲生之“至心”。于是使“本愿”之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本质之变化。
须知,本愿者,“源”也,“根本”也。观经下三品者,“流”也,“枝末”也。岂可以枝末而取代根本乎?!
又,
“如是至心,具足十念”才是“本愿”的根本之所在,而“称佛名”只是表达此心,显露此意的一种表达之方法(表法之形式)而矣,岂可以“形式”而取代其“实质”乎?!
在如此之本末倒置之后,又完全误解了“称佛名”的真实之含义——把本是“称扬、赞叹弥陀之功德”的“称佛名”完全错解成了口唸“四字”、“六字”的“唸‘假名’”,则是把意义根本不同的两个概念混为一谈也。
然而传统净土之错误并没有到此为止,而是错上加错,进一步又把十九、二十愿中以“想念”、“思维”弥陀功德为方法,以提升信心为目的的“念佛”,全部错解讹传成了以“称唸四字、六字”为手段,以破除妄想杂念为目标的“口称假名”之“唸佛”。继之,更颠倒事实,把本愿“不能少于十念,但也不必多于十念”之意的“乃至十念”,篡改成了“下至十念,上至一向专念,直至命终为止”的“乃至十念”!!!
于是,本愿之真意,已全然是黑白颠倒,面目皆非!以本愿宗旨为根本基础的摄生三愿,乃至整个净土法门的方向、性质皆发生了根本的错误。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在原始的出发点上就发生了如此原则性和方向性的根本错误,其结果必然是南辕北辙,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以至于完全否定“信愿往生(正信即生!)”之根本原则而专重于唸佛,否定“心念”而代之以“口念”,否定念“佛”,而代之以念“名”,又误以“称名念佛(口称假名)”为往生之“正因”,更盲目追求所谓的“一心不乱”,甚至以“不达一心不乱,则不能往生”之论为往生宗旨者,已成为传统净宗之主流。纵有个别持不同见解者,也不敢再说半个不字,唯恐群起而攻之,而被戴上“异端邪说”、“欺师灭祖”、“谤法谤佛”的大帽子,被“判”入阿鼻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然而,事实实非如此也!弥陀之本怀,释迦之真意,往生之正因,法门之宗旨,皆非如此也!
而在当前的形势之下,面对如此強大的潮流,要想说清事实真相,顶风逆流而上者,还真需要一点“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胆量和勇气!
然事实终究是事实!真理终究是真理!事不说则不清,理不辩则不明!末法还有九千年的时间,作为末法、灭法时期,诸佛赖以普度群萌,众生仗之可当下(即时!)了生脱死的唯一妙法,应当恢复其本来面目,应当让一切众生获得法门所本当惠以的真实之利!诚能如此,则为净宗之大幸,佛法之大幸,众生之大幸也!为达此目的,我们大家都极需保持冷静,以清醒的头脑,慎重的态度,独立认真地思考。且唯以《净土四经(包括《名号经》)》中释尊所说之事实为依据,唯依《净土四经》中如来开示之法理为准绳,放弃我执、我见,重新作出有理性的,符合如来真实之意的判断!
今仅以谦卑之诚心敬请诸位同修善思念之:
假如弥陀本愿之“十念”,根本就不是“十声之称名(唸佛!)”,而原本就是“十念之信愿”;假如本愿“乃至十念”之真意,只是十个在“至心信乐”的心态之下而生起的“欲生我国”之心念(十个至心信乐欲生之“念头”)的话,那么,您不认为净土法门之宗旨,确实需要我们认真地加以重新审视吗?
窃以为,真正的学佛人应崇尚真理,尊重事实。学佛的目的,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放弃我执、我见,而信顺佛说,依佛之教而行。要觉而不迷,千万不要盲目迷信他人之说和凡夫之语。“依法不依人”是一切真正佛子应当共同尊从的最起码准则!愿与诸位同修共勉之。下面,就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本愿“乃至十念”之意加以认真地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