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佛教之展望——古老佛教净土法门的“摄生三愿”与现代数学“逻辑代数之‘集合’”我们这里所说的“集合”显然不是通常意义上所说的“集合”与“解散”之概念,而是近代数学的各个领域几乎都要用到的一个“数学的基本之常识(近代数学的基本之概念)”。 有关“集合”的一些基本知识,是学习近代数学的基础知识和必备之常识。而佛教理论中就早已普遍使用了“集合”之概念。而本文之目的,就是想通过对现代数学的“集合概念”之简介,来证明弥陀“摄生三愿(乃至摄生四愿)”的“包含”与“被包含”之关系。 众所周知 数学的任何部门和领域,都是研究具有某种共同性质之事物的! 而在“逻辑代数”中就明确规定把“若干个(或有穷个,或无穷个)具有某种共同性质的事物之全体”叫作一个“集合(简称为‘集’)”! 而“具有这种共同性质的事物之个体”,则叫作这个“集合的元素(简称为‘元’)”!!! 比如,自然数的全体,就是一个“自然数集合”,而每一个自然数,就是这个“自然数集合”的“元素”。 而在弥陀的西方净土法门之中,就存在着许许多多“具有某种共同性质的事物”。 例如“具有愿欲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之意愿”的“众生之全体”,就都具有“愿生之心”,就可以构成一个“愿生者之集合”。而每一个“愿生者之个体”都是这个集合之“元素”。 注意!注意!!注意!!! 对于一个集合(比如“愿生者的集合”)来说,任何一个元素(即“任何一个众生”),要么是这个集合的元素!要么不是这个集合的元素!!二者必居其一!!!这叫作元素与集合的“从属性”!!! 除此之外 我们还应了解“集合”与“集合”之间的所谓“包含关系(即其‘包含性’!)”!!! 比如,在“所有一切愿生者的集合”之中,还会有“具有正信的愿生者之集合”,和“虽然不具正信,然而却犹信罪福的愿生者之集合”。 而在“具有正信的愿生者之集合”中,还会有“至心信乐的愿生者”,“至心发愿的愿生者”与“至心回向的愿生者”之“集合”!!! 我们现在就以“具有正信的愿生者之集合”为例,来说明上述“不同集合”之间的另一种性质,即“上述不同集合”之间的“包含与被包含之关系(即‘包含性’!)”!!! 逻辑数学规定: 在讨论具有某种共同特征性质的事物所组成的集合时,把具有这种共同特征性质的所有一切事物所组成的集合,叫作“全集合”!“全集合”又简称为“全集”!!!!! 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所有一切具有正信的愿生者”之“集合”称之为“正信愿生者”之“全集”了!!! 而在这个“全集”之中,显然又有一些“局部之集合”!比如“‘由至心发愿的欲生者’所组成的‘局部之集合’”和 “‘由至心信乐的愿生者’所组成的‘局部之集合’”。 这些“局部之集合”虽然在“信解层次”上存在着某些之差异”,然而却都“包含”于“‘正信愿生者’的‘全集’”之中!!!而不可能跳出“‘正信愿生者’的‘全集’”之外!!!!! 我们把这些存在于“全集”之中的某些“局部之集合”,称之为 “‘该全集’的‘局部集合’”,又称为“子集合”,简称“子集”!!! 而“全集”与“子集”的关系是: “全集”包含了各个“子集”!!! 而各个“子集”则都包含于“全集”之内!!! 关于集合的一些属性,可以直观地用图形来表达!!!这种“图形”在数学上被称之为“维恩图”。 而下面我们所给出的“初发信愿心之层次及其分布规律图”就是 “‘一切愿生者之全集’与其所包含的‘各种子集’之间的分布规律示意图”。
由该图不难看出以下几个特点: 1、“子集”与“全集”的概念是相对的,各“子集”依次包含于“全集”之中! 2、各“集合(包括‘全集’与所有‘子集’)”都呈“同心圆”的形状而分布!! 3、信心愈深者,越向“同心圆”的中间部分靠拢(集中!)!而信心愈浅者,则越向“同心圆”的外围部分发散!!! 这是因为信心层次越深者,其善根必定越深!信心层次越浅者,则其善根必定越浅!而“众生善根”的“分布之规律”,则是“善根愈深者”,其人数越少,而“善根愈浅者”,则其人数越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