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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迷天大谎的启示
[楼主]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2001/08/14 15:14
点击:1181次

一个迷天大谎的启示
所谓的迷天大谎是爱因斯坦认为的:古典理论这条破船,靠修补漏洞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有效的办法就是另建新船。

因为,爱因斯坦明明知道其能在弯曲时空中畅游的飞船(相对论),只能在古典理论这艘知识海洋中的航母上升空和着陆的,却说这是条破船,靠修补漏洞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有效的办法就是另建新船,目的无非是才劝人们放弃这条确实是简陋(但绝不是破到不能用了),也确实是需要修理(但绝不是有漏洞否则早就沉没了)的老船,上他的说是能够穿梭不同时空,但需要等漏洞修补好了才能上路的的新船。

所以,人们在这一(当然爱因斯坦本人并没意识到这是个)迷天大谎欺骗下,放下了仅剩几个月就能完全的母舰修理工作,不是去修补快一百年了还没修好的时间飞船,就是去造各式各样的更加神奇莫测的新船,更有甚者的是干脆直接创造一个能伸(成一个有限而无边大球体)能缩(成一个有质无形的奇怪点)的宇宙等。

由此我得到的启示是:无论是想击沉相对论、还是想修好相对论、更是想新建什么论的战友们,请你们先放下徒劳无功的研究,都回过头来来研究研究牛顿建造的科学航母,为什么在这一百多年里经历了数次涛天巨浪、甚至于核武器的攻击,到现在还没沉没的真正原因不是宏因观世界与微观世界之间有本质区;

而是因导航图上存在着四个主要的常识性错误:

首先是牛顿对物体之惯性的误解。即:在宇宙中即没有不受外力作用的物体,也不存在物体的匀速直线运动;

其次是牛顿对运动之原因的误解。即:物体因其相互之间的万有引力作用而运动或静止,并不需要第一推动;

再次是牛顿对引力之系数的误解。即:在物物之间相互作用的引力关系的恒量,并不是在宇宙中普适的常数;

最后是牛顿对空间之属性的误解。即:运动或静止的主体是物体,所以讨论是否有绝对静止的空间毫无意义。

综上所述,只要您能够接受这几个事实的话,您就会发现没必要望浩瀚的知识海洋而兴没有更好的船之叹了!!!


※※※※※※
思林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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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8/01/16 08:38 

!!!

※※※※※※
[silin007]是在思想丛林中维护正义(真理)打击邪恶(谬误)的最基本观念与方法及理论的终极总结者[思林终结者]
 [3楼]  作者:马英卓a  发表时间: 2008/01/16 09:34 

思林说的有一定的道理:

您说“首先是牛顿对物体之惯性的误解。即:在宇宙中即没有不受外力作用的物体,也不存在物体的匀速直线运动;”《〈我说:宇宙中有不受外力作用的物体,但是不存在永恒的匀速直线运动的物体(光不算物体)〉》

您说:“其次是牛顿对运动之原因的误解。即:物体因其相互之间的万有引力作用而运动或静止,并不需要第一推动;”《〈我说:这是当初牛顿时代还没有演化的观念,才出现了“第 一推动”的问题。〉》

您说:“再次是牛顿对引力之系数的误解。即:在物物之间相互作用的引力关系的恒量,并不是在宇宙中普适的常数; ”《〈我说:如果没有物物间的引力关系,就没有此恒量关系。〉》

您说:“最后是牛顿对空间之属性的误解。即:运动或静止的主体是物体,所以讨论是否有绝对静止的空间毫无意义。”《〈我说:此话对。〉》

 [4楼]  作者:马英卓a  发表时间: 2008/01/16 09:51 

补充:楼上我说的依据都是由于两个前提: ⑴对物体的惯性的理解,到目前科学界还是糊涂.思林认识得有一定的深度,因为,认识到了运动问题的主体是物体,这是相当重要的认识前提.而马赫说的惯性依赖宇宙关系的总和以及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就是违背了此前提.此方面我已经在我的相关的文章里说的比较清楚.⑵如果认为物体之间存在引力作用,这些问题(第一推动问题及引力常数恒量问题)就无法说清楚.
 [5楼]  作者:马英卓a  发表时间: 2008/01/17 18:16 

补充二:
⒈这些问题都是由于一个固定的观念:物体的惯性运动一定是匀速直线运动.所以,思林先生此话(在宇宙中即没有不受外力作用的物体,也不存在物体的匀速直线运动;)也是依据此观念.也就是说,如果宇宙中没有永远的匀速直线运动,也就没有不受外力作用的物体.牛顿在此方面没有错误,因为作为属性的描述,是有前提的,在没有外力作用下的物体(前提),才作匀速直线运动.牛顿的错误就是没有意识到此惯性运动有空间背景前提(就是绝对空间或所谓的平直空间).但是如果把弱等效原理作为新的认识,就有了对比,才看牛顿力学的绝对空间与引力场(弯曲空间)的背景的前提是并列的.
⒉所谓的"运动或静止的主体是物体"的重要认识的意义就在于物体的惯性属性就是本身决定的.不依赖外部所有关系.而物体惯性的体现才依赖对外部关系而表现出来.所以,一物的属性不是由其他关系来决定的.作个比喻:雷峰是好人的属性是对他人作好事来体现的,而不是由于被他受助的人来决定雷峰是好人的属性.而马赫就犯了此错误.
[楼主]  [6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8/01/17 20:27 

作者:马英卓a 发表时间: 2008/01/16 09:34

您说“首先是牛顿对物体之惯性的误解。
即:在宇宙中即没有不受外力作用的物体,也不存在物体的匀速直线运动;”

《〈我说:宇宙中有不受外力作用的物体,但是不存在永恒的匀速直线运动的物体(光不算物体)〉》

宇宙中有不受外力作用的物体?举个例子好吗?


 [7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1/17 21:09 

思林先生:
宇宙中到处有不受力的物体
⒈你面前放在桌子上的杯子,在水平方向就是不受力的物体.(力是矢量,有方向性)
⒉地球的公转就是不受力的物体.
我不用再举例了吧.
[楼主]  [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8/01/18 12:29 

思林先生:

宇宙中到处有不受力的物体
⒈你面前放在桌子上的杯子,在水平方向就是不受力的物体.(力是矢量,有方向性)
(你面前所有的东西都不受地球的引力吗?)

⒉地球的公转就是不受力的物体.
(不受太阳的引力地球能公转吗)

再举例
 [9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1/18 15:56 

思林先生:

宇宙中到处有不受力的物体
⒈你面前放在桌子上的杯子,在水平方向就是不受力的物体.(力是矢量,有方向性)
(你面前所有的东西都不受地球的引力吗?)

⒉地球的公转就是不受力的物体.
(不受太阳的引力地球能公转吗)

再举例

我说:引力是人为强加于自然界的作用.这不是客观的作用.在有关的我的文章里已经比较详细的介绍过了.
我也说过:公转的星体是没有外力作用的.在绕地球公转的空间站里的悬浮的水球就是不受力的状态的标志.
[楼主]  [10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8/01/18 19:43 

引力是人为强加于自然界的作用?
(地球的引力是人为强加于自然界的作用?)
 [11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1/18 20:48 

回:

您说:“引力是人为强加于自然界的作用?
(地球的引力是人为强加于自然界的作用?)”
我说:当初牛顿仅承认地球上的“苹果”落地现象与天体公转的向心加速度出于一个原因是他的成就之一,而把此原因归于所有的物体之间有“引力”,牛顿本人从来没有承认。所以,如此的转化实在是“人为”强加的作用。可以问任何人一个问题:你凭什么就认为此“原因”一定是“引力作用”?
[楼主]  [12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8/01/19 17:40 

此“原因”若不是“引力作用”?那是什么作用? 总不能没有作用吧?
[楼主]  [13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8/01/19 17:51 

惠勒认为:所学越多,所知越少!而我发现:所学越少,所知越多!

正象霍金在《时间简史》中所描述的一样:在牛顿时代,一个受教育的人至少在梗概上掌握整个人类的知识,但从那以后,科学发展的节奏使之不再可能。也就是惠勒在《物理学的阴影》中所说的:所学越多,所知越少。

换个说法就是:大家在中学时,是所学的少,而知的多,但到了大学以后则是所学的多了,但知的却少了。而事实应该是学的少,知的就少;反之学的多,知的就多才是。为什么会我们所学的知识越来越多,反而所知道的事实却越来越少哪?答案只有一个:这就是学生们所学的真知、远远少于导师们传授的谬论。

具体的讲:就是在牛顿时代(或中学时代),只要学会了自然界之哲学与数学相统一的科学真理(也就是经典力学这一门虽然是尚不完备、但却是即简单、又精确、还确定的自然常识),就可以大概的知道天文学、化学、声学、热学、光学、电学、磁学等等原理是怎么回事了;

而到了爱因斯坦时代大学时代(或大学时代),则因学会子电动力学之相对原理与量子理论等相矛盾的科学假说(也就是电磁论、相对论、量子论等虽然被学术界公认、但却是即复杂、又模糊、还不确定的物理谬论),才无法得知附在粒子上神秘的东西(电荷)与波粒二象之测不准的三大幽灵(电子光子量子)以及虚粒子、反物质、引力子、磁极子、胶子、介子、瞬(时间)子、独(空间)子等等到底都是些什么?

简而言之。如果您是爱氏与霍氏及其他什么氏等科幻大师的门徒,则因您所学的假说越多、而使您所知的真理就越少,也就象国际时间研究会主席所言“不问时我知道时间是什么、真要是问起来我就不知道时间是怎么回事了”一样,不问时您什么都知道、真要是问起来您就什么也说不清楚了(即什么也不知道了);

但是您若能重当伽利略与惠更斯及开普勒等科学巨匠的门生,则因您所学的真理虽然只有一个(即万有引力定律),但所知却能包括整个人类的全部知识、也就象牛顿所希望的那样“其他自然现象都可以用力学原理来解释那样”那样,不用问您肯定知道行星的转动与摄动的力学原理是怎么回事、真要是问(研究)起来您就不难发现并证明:

不仅所有的化学元素都仅是由质子构成的即无电荷、也无电子、更无原子核的无核星系或星团;而且所谓的化学力、与电磁力、以及强弱核力、甚至于夸克力等等都是真空超距并以光速作用的万有引力;更重要的是光即没有粒子的流动性、也没有介质的波动性、更没有波粒二象性,其实质是在高速旋转的质子之间高频摄引的引力摄动。

然而真的要发现并证明上述事实,您就得先克服用错误的哲学假设(如牛顿第一定律)与数学工具(如罗伦兹变换)等来构造(弯曲着的)时空与(果壳中的)世界等等的坏习惯,然后再重新审查牛顿之尚不完备的《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及其《宇宙体系》原著的主要内容,最后仅用牛顿的哲学抽象之理想质点、与数学极限之瞬间概念、及科学证实之万有引力等伟大思想,就可以知道您想知道的一切事情,当然前提是您必须得量力而行,并且要做到实事求是研究问题。

例如因为任何可见物在行星结构中都可以视为一个理想质点;又因在这些理想质点之间存在着相互吸引的万有引力;还因在任意一瞬间所有的自然现象(即电磁光热声等等)均无法产生或形成;所以在做为过去与将来之间临界点之等于零的现在时刻上,宇宙仅仅是由理想的质点与现实的真空构成的而已,因此只要从这一实在的事情出发可以求知并解决物理学的大是(科学或真理)与(反科学或谬论)大非的问题。

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950451-25060.html

※※※※※※
请别轻信别人所说的,也别坚信自己所学的,更别迷信教材所写的; 只信人们亲眼能见的,与人们亲手能计算的,及人们亲身能检验的; 哲学与数学以及科学,在始原性基础上统一,根本无需假设的事实!
 [14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1/19 20:52 

您说:"此“原因”若不是“引力作用”?那是什么作用? 总不能没有作用吧?"
我说:“不是作用,是属性”。
[楼主]  [15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8/01/20 07:59 

此“原因”是属性!而且是物体最基本的两种一惯属性(相互作用与相对运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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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1/20 08:19 

您说:

“此“原因”是属性!而且是物体最基本的两种一惯属性(相互作用与相对运动)之一”
我说:您理解得很快。但不是“之一,是属性的不同体现,缺一不可。
 [17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1/20 09:05 

补充:所谓“缺一不可”就是以往都是单纯的用“运动状态”来阐述“惯性”,但是却把“作用”忽视了,也就是“惯性力”,而惯性力是实实在在的表现物体惯性对外力的反作用力,这日常生活中到处可以见到和体验到的,而主流科学界却视而不见,实在是荒唐。
[楼主]  [18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8/01/20 21:43 

物体的惯性有两种:一是“运动状态”二是“作用形式”吧?
 [19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1/20 22:09 

回silin007先生:准确的说:
一物的属性是在对它物的关系中体现出来。
所以,物体的惯性(属性)对他物的关系有两种:⒈是对空间的位置关系(也就是运动状态);⒉是对他物的作用关系(惯性力)。(不是物体的惯性有两种,物体(牛顿力学范畴)惯性属性只有一种。
[楼主]  [20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8/01/21 05:51 

精确的讲:物体的惯性(属性)对他物的两种关系有公式!
即:(对空间的位置关系)u^2=GM/r(对他物的作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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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1/21 18:02 

回:您说:

“精确的讲:物体的惯性(属性)对他物的两种关系有公式!
即:(对空间的位置关系)u^2=GM/r(对他物的作用关系)”

我说;此公式是引力势公式,恰恰不是关系,两个都不是。仅代表引力场。在乘上引力场里的一个物体质量m后,才是作用关系,也就常说的引力。但是,此引力不是M与m的作用关系,是m对另一个真实外力的反作用力。比如,你在商场里买了一斤猪蹄,你就怀疑:“现在猪肉价格这么高,是一斤吗”?你就用手拿着掂量掂量。此一斤猪蹄作用在你手上的力就是此“力”(引力公式里的力);而你的手作用在猪蹄上的力相对猪蹄的力来说就是外力。
 [22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1/21 18:13 

补充:如果你的公式里的u^2的u是公转的速度,就仅是此物体的广义惯性运动状态的空间位置关系.
[楼主]  [23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8/01/21 18:41 

(转动势公式)u^2=GM/r(引力势公式)
(转动势能公式)mu^2=GMm/r(引力势能公式)
(向心力公式)mu^2/r=GMm/r^2(万有引力公式)
(向心加速度公式)u^2/r=GM/r^2(引力强度公式)
 [24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1/22 08:11 


是引力势的一阶导后(引力场强度)再乘上物体的质量m就是引力公式.
[楼主]  [25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8/01/22 09:08 

是转动势的一阶导后(向心加速度)再乘上物体的质量m就是(宇宙中普适并无需任何假设的)向心力公式.
[楼主]  [26楼]  作者:silin007  发表时间: 2008/08/05 13:39 

(向心力公式)mu^2/r=GMm/r^2(万有引力公式)

※※※※※※
真理就是具备这样的力量,你越是想要攻击它,你的攻击就愈加充实了和証明了它。————————————伽利略 谬论则是具备这样的性质,你越是想要维护它,你的维护就愈加削弱了和否定了它。========相对论
 [27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8/06 16:59 

对【26楼】说:

(向心力公式)mu^2/r=GMm/r^2(万有引力公式)

^^^^^^^^^^^^^^^^^^^^^^^^^^^^^^^^^^^^^

对此"公式"看法的前提,我认为我在最近的另个帖子(http://club.xilu.com/hongbin/msgview-

950451-90442.html)里已经说得比较清楚。[[(向心力公式)mu^2/r]]的物理含义是在牛顿均匀空间背

景里的公转物体的惯性离心力(其对应的外力就是可以用一个抽象的"向心力"来代替)。而[[GMm/r^2

(万有引力公式)]]的物理含义是在引力场空间背景里的物体的重力。但是还有非常重要的"条件",

就是此物体一定是在"非直线匀速运动状态"。所以此数学式是不能"联立"的,就是说等号两边的公

式成立的条件是不同的(不同的背景空间),不能"相等"的。

我已经建立了我认为比较"合理"的"公理"(用于公式方面就是两个前提公式:就是广义惯性力公式

与广义惯性运动公式)。所以可以用该"公理"推导此两个"式",说明其成立的"前提"不同的物理

意义及其公式的物理意义。

 

 [28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8/06 23:59 

更正补充上贴:

在上贴里的“但是还有非常重要的"条件",就是此物体一定是在"非直线匀速运动状态"。”这句话里的“非”正说反了”!应该是“直线匀速或静止运动状态”。我用“广义惯性力定律与广义惯性运动定律”现在来推导一下你说的此两个“公式”。

一、您说的:“(向心力公式)mu^2/r”。⑴

⒈ 由“广义惯性运动定律公式”:P - p = ka。⑵

如果一个物体在做“公转”运动,那么此公式⑵里的a就是向心加速度,

转化为你说的“a = u^2 /r”。⑶

∴⑵式为 :P - p = ku^2 /r ⑷。

又∵ 是在牛顿均匀空间背景里的物体的公转运动,所以作为空间背景符号的大P = 0。

于是⑷式就为:- p = ku^2 /r,⑸

⒉ 由“广义惯性力定律公式”:F = pm 。⑹

再把⑸式代入⑹式里(消元p)得公式:F =-km u^2 /r 。⑺
(其中的系数k可以为 1。有时就可以不在其公式里出现了)

⒊ ⑺式的物理意义就是惯性离心力。其中⑺式里的出现的“负”号,就是说明是反作用力。反之,也说明⑺式成立的条件就是其物体的背景空间是牛顿均匀空间(就是大P = 0)


二、推导牛顿引力定律公式
在⑵式里,大P ≠ 0 的物理意义就是有引力场空间背景。如果其引力场式用牛顿引力场强度公式,

就是:大P = GM/r^2 。⑻

如果在此牛顿引力场里的物体的运动状态不是“加速”。那么,⑵式里的a = 0。

所以,⑵式就成为 P - p = 0 ,⑼

⑻式代入⑼式得: p = GM/r^2 。⑽

所以,在把⑽式代入⑹式里,

得:F = GMm/r^2。⑾

所以⑾式就是牛顿的引力定律公式。可见,反过来说,就是牛顿引力定律公式是在其引力场中的物体的“没有加速运动状态”下才成立的定律。

最后,我提醒一下。

如果⑵式里的符号都不为零,那么其物理意义是什么?我的回答,就是通常说的“失重与超重”的情况了。此方面如果有数据,就可以直接计算出了“失重或超重”的值了。(注意:⑵式及⑹式中的物理量都是“矢量”。另外,⑵式里的小p = 0,就是完全“失重”状态了,就是处于“广义惯性运动状态了。)

如果谁有兴趣,就可以推导出行星公转的“广义惯性运动状态的公式来”(没有引力在作用)。




 [29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8/07 00:17 

接楼上:
可以说,当我总结出了“广义惯性三定律”后,作为有价值部分内容(弱等效原理)的对牛顿力学基础变革的过渡性质的“广义相对论”时代,已经结束了。而所谓的广义相对论的“强”部分的什么“黑洞”“引力波”等等,就让它继续“猖獗”一阵子吧,今后的科学的历史会有个对其“强”部分的广义相对论的“抛弃”的过程的。
 [30楼]  作者:马英卓  发表时间: 2008/08/07 00:34 

再接楼上:
至于狭义相对论的命运。我还是有点疑惑。
狭义相对论作为一个“习题性质”的东西,应该不能称为“理论”。也许其以后有什么实际应用价值(不是单纯地光速不变问题,是某信号载体的速度与信号源无关的性质的)但是,怎么也不能把它理解为有实际物理意义的什么“理论”。比如什么“时缩”问题,不是客观的真实的时间问题。比如什么接近“光速”的质量也变化等都是错误的理解与夸大了其意义。还是“测量”意义的小习题。没有动力学的意义。这是肯定的结论了。

最后,我认为,判断一个“理论”的内容范畴,只要根据其核心“公式”里的物理量就可以判断了。因为狭义相对论里的所谓的“物理量”仅是“时间空间”量,没有动力学里的物理量。所以,就可以基本判定狭义相对论 就是“纯运动学”范畴。所以,就不能存在什么质量变化问题,更不能被理解为什么接近“光速”的人实际的寿命也会延长。

太晚了。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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