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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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没想到两个问题:1.若是普通网站,输了就输了,可是它不行,它以科学教主、真理代言人自居,输了以后还怎么面对公众?2.这场输了,名单上还有其它50人也要告它,那还吃得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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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8楼
不只是50人,是整个“民科”队伍,这样赔偿就变为无穷大了!! 对于这类名誉损失案,即使输了法院也不可能判经济赔偿,因为那样无法执行,最多就是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 |
| 打官司是受害人采用法制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行为。社会要靠法制,不能靠人制。 |
| 对【9楼】说:你错了,只有52人名单上的人才能起诉果壳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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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一个人如果本身就是典型的民科,人家列举其名单属于客观表述事实,是不构成名誉侵害的;为说明问题作一下类比也不应构成侵害
相信法院 是公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