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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培养的是“才”。追求“才”要不要“德”? 先讲个真实的故事。大约一年前,有人出了一本关于相对论的书。这本书的主要观点与实验基础,都是一位老先生在此书出版半年前公开的,当时在相对论研究领域引起了一阵轰动。老先生勤勤恳恳研究了几十年才公开了这些成果。而这本书对老先生只字未题,让人感觉都是作者自己研究出的。不能排除是作者自己研究出的这种可能,但即使真是这样,作者也有责任。 如果这位作者是使用老先生的成果而对老先生只字未提,那这位作者是违反学术惯例的。按照学术惯例。在正式学术出版物中,凡使用他人50年内的重大研究成果作为主要观点或实验基础,一般都要提及原创者。这种惯例是一种“德”,而且是“道德”即符合“客观规律”的德。 符合客观规律的德对他人对自己都是有好处的。 违反这个道德对他人不利。现在就因为这件事,老先生在关键问题上不再交流了。对我们都是损失。我不是故意为老先生说好话,我和他的学术观点是针锋相对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观点是两码事。我对这件事也很气,但不是生老先生的气。 违反这个道德对自己不利。讲道德的人都不愿与不讲道德的人充分交流。如果把真东西告诉坏人,坏人用真东西害人怎么办?我就不和坏人充分交流。我是设计过一点杀人工具和一点杀人方法,而且出于自愿。但我自己不是坏人,我是现实主义者。人家拿着屠刀在手,我们两手空空对人家说“立地成佛”,现实中有多少用?我们也拿着屠刀,而且刀法娴熟,才有机会和人讲道理。 为了避免误会,我们正式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时要先问问这个领域中的其它人,不要把他人早已研究透的成果当成自己的成果。否则自己违反了道德,说不清怪不了别人。 以前可能真有人不知道这个惯例,现在我在这里讲了。遵循与否都是人的权利。科学研究要不要道德自己决定。但自己选择就要自己承当责任。 网上交流不是正式发表或出版,不必拘泥。但网上公开的成果有些有首创性。希望版主注意保留,公道自在人心。以后说不定哪个帖子就有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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