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30楼】说: 说相对论主观描述自然界啥意思 |
地面参考系上静止的两根相距为L的电线杆上同时遭到雷击,这个同时性可以使用两电线杆上的钟表来记录下来,而不是靠两电线杆中点M=L/2位置的人来给出判断的!如果地面上的人不在M点会怎么样?假如地面的人在M'点(M'点偏离中点M)静止,他还能看到两光同时到达吗?也不能!那他是否就有了依据说“地面参考系这两发光事件是不同时事件呢”?肯定是没有任何依据的!这是因为不能用“肉眼法则”去判断同时。
这个在M'静止的人不能得出两发光事件是不同时的结论,同样此时正好路过M'点的运动人,也没有任何理由说两发光事件是不同时的。 |
[27楼] 作者:丁明良
与你说个例子,在牛顿力学中光速是变化的,而相对论中有“光速不变”的结论(不知这个是不是包含在你说的几个重要结论?)。这里可以就此具体分析一下: 比方说,在S系,牛顿力学和相对论的结论都是光子a沿X轴以速度c运动,而在S'系,牛顿力学说光子a的速度是c-v,相对论仍然说光子a的速度是c。于是,在S'系相对论与牛顿力学的结论就产生“分歧”。 按照通常的想法,我们可能以为:结论与被描述对象是一对一的关系,既然在S'系相对论与牛顿力学的结论形式是不一致的,那一定是有一方违背了事实,由此误导人们从被描述的事实找答案,试图通过探讨被描述事实来证明其中一方的结论是错误的。然而,例子中交代的很清楚,相对论与牛顿力学描述的对象是完全相同的,都是光子a,不存在描述对象不一样,也不存在一方违背了事实。这种结论的不同是另有其因的,那就是:在S'系相对论与牛顿力学的计量约定不同,是计量约定的差异导致了一方说光子a的速度是c-v,另一方说光子a的速度仍然是c。两者的结论都是对的,只不过要特别注意,由于约定的差异(也可以说是规范的差异),两者在S'系所说的“光速”是两个不同的物理量或者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
[27楼] 作者:丁明良
与你说个例子,在牛顿力学中光速是变化的,而相对论中有“光速不变”的结论(不知这个是不是包含在你说的几个重要结论?)。这里可以就此具体分析一下: 比方说,在S系,牛顿力学和相对论的结论都是光子a沿X轴以速度c运动,而在S'系,牛顿力学说光子a的速度是c-v,相对论仍然说光子a的速度是c。于是,在S'系相对论与牛顿力学的结论就产生“分歧”。 按照通常的想法,我们可能以为:结论与被描述对象是一对一的关系,既然在S'系相对论与牛顿力学的结论形式是不一致的,那一定是有一方违背了事实,由此误导人们从被描述的事实找答案,试图通过探讨被描述事实来证明其中一方的结论是错误的。然而,例子中交代的很清楚,相对论与牛顿力学描述的对象是完全相同的,都是光子a,不存在描述对象不一样,也不存在一方违背了事实。这种结论的不同是另有其因的,那就是:在S'系相对论与牛顿力学的计量约定不同,是计量约定的差异导致了一方说光子a的速度是c-v,另一方说光子a的速度仍然是c。两者的结论都是对的,只不过要特别注意,由于约定的差异,两者在S'系所说的“光速”是两个不同的物理量或者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
老丁:
相对论就是凭感觉搞出来的那么一个东西,它其实是和物理完全对不上的东西。任何人拿物理和它较真,它总显出自相矛盾。 就比如说同时的相对性吧,相对论说:在一个参考发生的两个异地同时事件,在与这个参考系做相对运动的参考系中看是不同时的。 牛顿力学中,同时是绝对的,在一个参考系中发生的两个异地同时事件,在另一个参考系中也是同时事件。在相对论的参考系中就根本不存在异地同时事件! 为什么我这么说呢?相对论使用相对同时的S'系,也不存在参考系同时。它所谓的参考系S'中发生的两个异地“同时”事件,也只是在两地中点看才“同时”。仿照相对论用两光同时到达肉眼判断同时的方法,挪个位置(离开中点)看,两发光事件也不同时。因此,按照相对论的逻辑,相对论根本不存在参考系同时。 爱因斯坦雷击列车的例子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例子。列车上的中点M'不能同时看到两闪光,本质是列车中点M'不在两原始发光点A、B的中点!采用爱因斯坦的“肉眼法则”,其实根本用不着跑到列车上去证明,离开两发光点A、B在地面(路基)上的中点M,也照样不能同时看到两闪光! |
说一个相对可能好理解一点的例子:
在一个平面坐标系X-Y中,有一个三角形,三个边分别是a、b、c,其中c边平行于X轴,已知在现有的计量约定下,这个三角形是非直角三角形,其边长不满足勾股定理给定的关系式。 接下来,我们改一下约定,在原有的计量约定下,令X方向的计量单位按某个特定的比例进行修改,Y方向的计量单位不变,于是我们总能找到另外一种计量约定使得:在新的计量约定下,三角形三个边长满足勾股定理给定的关系式,在新的约定下这个三角形就成了直角三角形。 也就是说,同样一个三角形,在不同的计量约定下,我们会得到完全不同甚至看似互为矛盾的描述结论。 或许你会说,修改后的计量单位不具有统一性,X、Y方向的“米”是不同的,不能放到同一表达式进行数量比较,因此结论是错误的。然而,没有任何人能证明X、Y方向的“米”必须满足我们所认为的某种相同,也没有任何人能证明你一定不能把这样的计量结果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只要是能够做到的、可存在的,我们都不能说是不成立的。——这确实不好接受,需要打破很多理念的禁锢。 这样做的难点是:理解。你不能按照原计量约定来理解新约定下的“米”、“长度”、“直角三角形”等等概念,相比原来的约定,在新的约定下,这些概念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其数量比较关系、描述结论也会发生变化。 我们也可以从数理的角度帮助理解。在现有的计量约定下,我们得到三角形的三个边长a、b、c,且不满足勾股定理给定的关系。但我们可以根据已获得的三个边长,按照特定的数理衍生方程由a、b、c衍生出三个新的量a’、b’、c’,且使得a’、b’、c’的大小满足勾股定理要求的表达式,新得到的a’、b’、c’就如同前面改变计量约定后得到的三边长度。 |
“肉眼法则”贯穿于爱因斯坦对相对论的整套解释,他一切都以主观上的感觉说事,没有一点科学严谨性。这个衣钵也完全被他的后世传人所继承。在爱因斯坦的这些例子中,雷击列车的例子、仓库和农民的例子,一概不使用钟表,也没有任何对钟行为。
不同计量单位的物理量不能做加减运算,这是不能打破的规矩,否则类似t=V+L的式子就都成了合法的了。 |
一个三角形,三个边长分别为:3自定义尺、4自定义米、5自定义丈,其中三个自定义单位互不相等,它组成的三角形还是直角三角形吗? |
我们知道,空间中任意三点都可以连成一个三角形,但这并不表明任意三点间可以有任意距离。各个边长必须满足关系:任意两边长度之和大于第三边,这种内在的约束是不可以少的。
平面直角三角形也是有确切的定义的。直角三角形的内直角等于外直角,这是直角三角形固有的性质,这性质是不能改变的。用“3自定义尺、4自定义米、5自定义丈”定义出的“直角三角形”有这个性质吗?一切都不能想当然。 |
“肉眼法则”是我对爱因斯坦一切凭肉眼看到的影像做判断依据的一个总结。爱因斯坦还有一个通过感官弄出的“等效原理”,那是使用肉身的感觉作为判断依据的,他更有坐在火炉上、和美女在一起等一系列对时间的理解。如果把这些用一个统一的、概括性的词语总结一下,我认为使用“肉体法则”来形容爱因斯坦使用的判断法则更加准确。 |
我在【33楼】为什么要把雷击点改到了两电线杆上呢?这就是为了要提供两个原始雷击点的标记。我就是要让大家看明白、看仔细,在离开中点M的M'上,任何人都不可能看到两光同时到达M'点,不管这人是静止在M'点的还是路过M'点的!也就是说,在M'点看不到两光同时到达和处于M'点的人是不是在运动完全没有关系! 静止在M'的人可以代表地面系的一个特殊位置点、经过M'点运动的人可以代表列车系的一个特殊位置点。不管在哪个参考系,都没有把两光不能同时到达一个特殊点M'当作两发光事件是不同时的理论判据! 我们再来分析:列车上的M'点只是列车的中点,它并不是两原始发光点的中点,雷击事件是发生在电线杆上的,并不是在列车上的。雷击过后,列车向前移动了,但是电线杆们也相对列车也向后移动了,M'不再是两事件发生地的中点,因此把列车上M'点看不到两光同时到达作为判据是没有一丝一毫科学依据的。岳伍先生给出过一个非常恰当的形容,那就是刻舟求剑! 舟是移动的,原始落剑点已经跑了,还能使用舟上的落剑点吗?列车上M'点并不是两原始发光点的中点,使用这个点还有什么理论依据呢?什么依据都没有!这不是主观上的完全不顾事实的一厢情愿吗? |
对【29楼】说: 讨论问题,打字无所谓多少,关键要说清楚。 我没有问你相对论的结论是什么,只是问你那些结论是硬件还是软件。 |
对【34楼】说: 实在不好意思老宋,光速不变不是结论,而是相对论推出结论的假设 |
比如说有一个三角形,两直角边边长分别为A=3a、B=4b,这里的a、b分别代表它们的计量单位,就如同3米用3m表示一样。A、B是直角边,我们想求斜边C的长度,要用勾股定理,A^2+B^2=C^2,这时我们能不能直接写成C^2=9a^2+16b^2呢?计量单位前面的数9和16确实可以相加,可以加出一个25,可是25后面跟着的计量单位怎么写呢?写成25(a^2+b^2)肯定不行,写成25a^2b^2肯定也不行。不管你们认为行不行,反正我是认为没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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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在两雷击闪光刚好到达地面两电线杆中点M时,恰好有辆列车经过这里,列车上某点M'刚好和M重合,则在M'点的人也能看到两闪光同时到达,并且和列车速度无关。
不正确地使用判断方法必然带来错误的判断结果。“肉体法则”是行不通的、要不得的。 |
44楼,45楼: 前面说的可是“将描述对象看作是理论的硬件,将描述方法看作是理论的软件”,顺理成章,描述结论就是硬件与软件的产物。没搞明白你为什么一再问“结论是硬件还是软件”。 |
44楼,45楼:
我前面说的可是“将描述对象看作是理论的硬件,将描述方法看作是理论的软件”,顺理成章,描述结论就是硬件与软件的产物。没搞明白你为什么会问“结论是硬件还是软件”。 |
这列车上还有很多其它的乘客,他们可以位于车厢的不同位置,他们也都是列车系的成员(元素)。此时在车厢其它位置的乘客就看不到两光同时到达他们凡胎上的肉眼,因此这个列车上的不同乘客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这就造成乘客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产生,位于同一个运动参考系都不能判断参考系内事件发生的同时性,请问,这是科学吗?
判断方法的错误必然带来判断无任何科学依据,无任何科学依据的“肉体法则”不能正确判断出两雷击事件的同时性。 |
51楼,老丁,将物理学中的描述对象看做硬件,将物理学中的描述方法看做软件,目的是让大家不要总是只关注描述对象,而忽视描述方法的重要地位。
描述对象或硬件不难理解,是物理学要研究的目标事物,包括所有客观事物的运动变化。描述方法或软件则是指怎样去反映事物的运动变化,这包括:概念定义、计量基准的约定、计量工具的量化规则、计量规则的约定、计量的规划(例如不同时钟之间的关系规划,不同坐标系之间的计量规划等等)、计量结果的比较规则(为获得一定的规律表达,对各种计量结果按照一定的对应规则进行对比分析,比如同一事件的不同物理量对比、具有因果关系的物理量对应比较,具有约定的同时关系的物理量对应比较、具有其它约定关系的物理量对应比较,等等)、以及建立一套理论体系所有其它要求或约定(包含公理、公设及定律等等)。 通常情况下,人们更倾向于研究这个世界有什么、物理机制是什么、如何通过实验去发现它或证实它,这些工作的确非常重要,然而还有一个工作同样重要且被绝大多数人所轻视或忽视,这就是描述方法。 相对论与牛顿力学是两套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的理论体系,整体上都是成立的,两者的本质差异就是描述方法或者说软件。由于人们忽视了对描述方法的更进一步研究,没有认识到描述方法是构成描述结论的必要组成部分,没有认识到描述方法对描述结论的影响,误以为描述结论只取决于描述对象,试图从描述对象的角度对谁是谁非一争长短,这是南辕北辙、永远做不到的。 |
最近由于忙好久没来西陆了,没想到这么热闹。
最近把《新物理》又全面润色了一下,阅读起来会简洁、流畅、有力,大家可以在下面链接中下载。 http://www.nstl.gov.cn/preprint/main.html?action=showFile&id=2c928282510e4d73015beba4363e0f6d 我希望维护相对论的朋友们一定要看看,你看看《新物理》第六章,免得所爱非人!我们从光速不变原理、相对性原理、同时的相对性、洛伦兹变换、洛伦兹变换导出等等相对论最根本处,以无可辩驳的数学、逻辑和事实深刻揭示出相对论的荒谬。 您最好再看看第七章【相对论成功的根源】,您了解一下相对论是怎么成功的,它的所谓大量的实验验证经不经得起推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