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想一个判决相对论的测光速实验 湖南 长沙市 曾云海
相对论的命脉 整部相对论都是由光速c(常数2.99792458×10^10厘米/秒)是相对谁的而引发的。爱因斯坦认为:光速相对所有惯性系都是不变的,由此而推导出了狭义相对论的洛仑兹变换式,演绎出了那些虚无的时间膨胀、长度收缩、质量随速度增长。后来,又将光速不变概念强加在力学的惯性与引力等效上、构成强等效原理,协变到更为荒谬的光速对所有参考系不变,推出与狭义相对论矛盾的时空效应和时空弯曲的广义相对论--爱因斯坦的光速对所有惯性系不变假设是相对论的命脉。 狭义相对论的两个基本原理是"相对性原理"和"光速不变原理"。爱因斯坦的"光速对所有惯性系不变假设"就隐藏在"相对性原理"内,这是相对论的唯一理论基础。至于那个所谓"光速不变原理"(表述为光速与光源的运动无关),与早先的对双星观察结果、作出光不是发射假说而是波动传播的结论相同(都是光程÷时间=光速),与相对论的正确与否无关,是爱因斯坦虚晃一枪。研究相对论的人士无须理会、无须反驳。
1、光速对所有惯性系不变假设是荒谬的 (一)同是一束光、它的速度既是相对地面静止的参照物是不变的、又是相对匀速直线行驶的火车不变--这有何物理含量?是接收光的参考系的观察者曳引着光速走呢?还是光从光源出发就有"灵感"、相对不同运动状态的观察者都以c前进?--这不是物理、是幽灵鬼怪。是它滋生了那些搞玄论的人;搞玄论的人为了自己的私念又怕宗师爷败露而拼命捂盖子,将物理学搞成了算卦学、鬼神学。 (二)"光速对所有惯性系不变"在科学事实上是通不过的--举个例子:设离地球30万公里有一颗同步卫星(与地球是相对静止的),另有一宇宙飞船以0.1c沿地球与同步卫星的连线向外运动,当宇宙飞船与同步卫星重合的时刻,地球发射一个闪光,卫星、飞船、地球三者将此刻定为0时(因卫星与地球相对静止、异地定为0时是没问题的;因卫星与飞船重合时、可以相互对准为0时)。在卫星参考系看来,0时0分1秒,地球闪光到达卫星;在飞船参考系看来,按照光速对所有惯性系不变假设,地球闪光也是在0时0分1秒到达飞船--这就问题来了,此时飞船已经离开卫星3万公里了,地球的一个闪光怎么会又在离地球30万公里的空间点、又在离地球33万公里的空间点呢?这个闪光不成了幽灵吗?有些半吊子人可能会说,相对论的长度收缩能解决这个死结--相对速度0.1c的长度收缩、时间膨胀因子是:√1-0.1×0.1=0.995,且不说是两者相对收缩、即使是那33万公里绝对收缩,也只能收缩成32.835公里,总不至于收缩回30万公里的空间节点吧。于是,爱因斯坦就臆造了一个"同时性的相对性"妄图敷衍这个死结。可是,那个同时性的相对性又被我轻而易举的破灭了(同时是绝对的)。如此,光速对所有惯性系不变的假设就成了死胡同。
2、设想一个否决光速对所有惯性系不变的实验的方案(大地测量法) 由于光速之大,测量光速就需要相当长的光程和精确的小的时间单位的计时器。在计时器达不到理想的历史上,就只得选择长的光程--早先有天文测量法,光程长达数个天文单位,但所测的光速还是粗糙的。一百多年前,国外几位著名科学家(迈克耳逊、傅科等等)使用了大地测量法,两地的高山相距数公里、甚至数十公里。现在使用的光速常数29.9792458万公里/秒(精确到米)就是大地测量法测出的结果。 现在计时器的精确度大大的提高了,已经精确到飞秒。测光速可以不用那么长的的光程。设想在东西向路段用一高速专列,在列车箱顶上面距离600米设A点和B点两个点。每个点设置光源和光的接收装置,并配置一个记录发光瞬时和记录接收瞬时的共用的精确计时器--之所以共用一个计时器,是仿照测量双程光速的一个计时器记时。而这里是测量单程光速,这就要求两个点的发光时刻绝对同步。因为A计时器记载的是B的发光瞬时,B的计时器记载的是A的发光瞬时。 当这个列车沿东西向停在站上的状态,A、B两光源同时发光,如果东向、西向光速绝对等价,则A光到达B接收器记录的时间是2微秒,B光到达A接收器记录的时间也是2微秒。 当这个列车以时速360公里(100米/秒)匀速运动时,设A点为车头方向、B点为车尾方向。在同一瞬时,A点光源向B点接收器发出一闪光,并在A点的计时器上准确的记下A光源的发光时刻;B点光源向A点接收器发出一闪光,并在B点的的计时器上准确的记下B光源的发光时刻。当A光源的光到达B的接收器时,在B的计时器上记下到达时刻;B光源的光到达A的接收器时,在A的计时器上记下到达时刻。 在地面参考系的观察者看来,这个运动列车的A光源、B光源所发的光的速度对地面参考系是不变的(光源的运动与光速无关),A光到达B接收器的原点(原点就是A、B发光瞬时与地面重合的点)所用的时间是2微秒,B光到达A接收器的原点所用的时间也是2微秒。 列车以100米/秒的速度沿A方向运动。在A光源向B接收器发射光信号的过程中,B接收器是逆光速方向以100米/秒速度运动,光速相对B的速度是c+100米/秒(光速常数早已精确到米,这100米的差别是肯定能够测出来的);或者说,B的前进是减少了A光的光程,因而A光到达B接收器的时间就小于2微秒。在B光源向A接收器发射光信号的过程中,A接收器是背离光速方向以100米/秒速度运动,光速相对A的速度是c-100米/秒;或者说A的前进是增加了B光的光程,因而B光到达A接收器的时间大于2微秒--测出了上述这两者所用时间的差别,就彻底否定了光速对所有惯性系不变的假设,没有了这个演绎前提,愚弄人们100多年的相对论就完蛋了。 |